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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中午,***跑到公婆处,对公婆大骂“老狗”、“老不死”等粗言秽语,一边在大门口打婆婆好几巴掌,婆婆反抗更是对她手打脚踢,周围邻居看不下去上前进行阻止,却是更加嚣张,撕扯婆婆头发,对当时56岁的婆婆大打出手。
***作为一名张家港老师,应为人师表,却光天化日下行此逆伦,令人齿寒。
2000年,***经人介绍认识丈夫***,订婚后***说在港区第二职业中学被校领导教育产生矛盾,后转到鹿苑中学。同年,怀孕后要求公婆提供新房子再结婚,公婆就用儿子的名字买了湾士岸的新房。
2002年***因殴打学生被校领导教育再次不满学校,转到市职教中心校。
2005年,***得尿道恶性肿瘤,夫家马上送她到省人民医院做手术。其后,婆婆一手承担了照顾她的责任,随叫随到,任劳任怨,每天不顾刮风下雨用自行车送饭到她办公室,1点钟才回来自己用饭,一直持续2年。
从两人结婚后,***从来没有为公婆烧过一次饭,洗过一次碗,因跟公公是同一天生日,从没为公公庆祝过生日,曾经为婆婆买过10元3件衣服的生日礼物,作为一名老师难道工资跟道德一样低下吗???
结婚后***买车买股票,2010年要求跟丈夫离婚,法庭判决不离后,就去殴打婆婆。
2011年,***的丈夫跟婆婆都被公安局带走,就音讯全无。只因***认为夫家伤害她的利益,多么利害的女人,一件普通的家庭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就只因***是一个本地人,本地关系网铺天盖地,而夫家是外地人,束手无策,到公安局询问通知有没有,却得不到答复,只能静等那渺小的希望,期待公平的对待。
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