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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载】《陈二狗的妖孽人生》作者:烽火戏诸侯 [打印本页]

作者: 不归之路    时间: 2011-8-28 10:10     标题: 【转载】《陈二狗的妖孽人生》作者:烽火戏诸侯

本帖最后由 宇宙无敌机智舞。 于 2016-12-16 09:3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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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衣衫褴褛的老人蹲坐在破败房子前的白桦木墩子上,喝一口自制的烧酒,抽一口极烈的青蛤蟆旱烟,眯起眼睛,望着即将落入长白山脉的夕阳,朝身旁一个约莫六七岁、正陪着一黑一白两头土狗玩耍的小孩子说道:“浮生,最让东北虎忌惮的畜生,不是皮糙肉厚的黑瞎子,也不是600斤的野猪王,而是上了山的守山犬。”
  许多年后,老人躺进了一座不起眼的坟包,那个没被大雪天刮烟炮冻死、没被张家寨村民戳脊梁骨白眼死的孩子终于走出大山,来到城市,像一条进了山的疯狗,咬过跪过低头过,所以荣耀。
  其爷如老龟,死于无名。其兄如饥鹰,搏击北方。其父如瘦虎,东临碣石。那绰号的陈二狗的他,能否打拼出一世荣华?
  一个农村刁民的逆天人生。前一步,英雄,退一步,奸雄,于是,陈二狗貌似很荒诞地前前后后进进退退,像个应该挨千刀的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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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书评:

昨天晚上看到23点过,终于把《陈二狗的妖孽人生》看完了,历时三天零四个小时。

简介很精彩:一个农村刁民的逆天人生。 前一步,英雄,退一步,奸雄,于是,陈二狗貌似很荒诞地前前后后进进退退,像个应该挨千刀的妖孽。从文字上说,我觉得这是一部关于一个农民起起落落的曲折人生,是一个能屈能伸的悲壮行程,是用了可以励志,自省的文学作品。但深入的读了后,我觉得希望很大,失望也很大,越到后面越浅白。

我很喜欢前面的篇章,说真的,没去过农村可能无法想像农村朴质外表下人性的丑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们一说到小山村,通常都喜欢说那里的乡亲很纯朴,的确是这样的,人们是很单纯,可也有着生活的磨擦,也有着彼此的妒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在那里都是一个规律,所以我觉得他写得很客观,很深刻,这样的陈二狗很真实,是个典型的农村人,有野心,只是看的天还只有井口大。看看打工后的农民,不得不感慨,虚荣,势利,比真正的富二代还有可恶的嘴脸。人们为何不喜欢暴发户,因为一个朴质的人一下子张扬而虚荣,谁都眼红和受不了。其实真正的好的家庭,有好的教育 ,其子女大都内涵而低调,我接触过两个富二代,不是暴发户的子女,都在自己做小生意,很简朴的人。所以我觉得他对农村写得很真,水清水浊都是江湖呀。

对于在上海一节我也觉得很温馨,只是写火车上王虎剩那节有点突忽,估计作者是想表现出陈二狗的精明吧,但我觉得第一次出门的人大抵喜欢装傻充愣,要不就很大的防卫,第一次出远门就敢跟人忽悠,二狗的确不一般。在外打工的日子都是简单而平凡的,对第一份工作更是如此。二狗在饭店里有事也温馨而充实,暧昧的感情,小孩的叛逆,老人的爱护,老板的尖刻都能表现的淋灕尽致。至于能因为打架上道,罩场子,都不出意外,对于小夭的感情也很真,可是我觉得没必要把小夭写成纯洁小妹,我觉得小夭可以是心灵很纯结的人,很大例但很内心很坚持的女孩,没必要非说是一个小酒吧里一尘不染,清纯得不得了的小孩子,谁信?他们的感情是慢慢升发的,我觉得比写与曹的感情戏好,与曹的结婚太突兀了,都不知啥时恋爱起的,就到谈婚论嫁了,曹的家人那么牛B,也没人过问下,小夭的父母好歹表了个态。

到南京后的一系列说实话我一点不喜欢,老掉牙的情结,黑吃黑占场子,学猛人砍砍杀杀,还要想到是在国内的大环境,又想有个漂白的身份,一点不爽。要是玄幻之类的天马行空,想怎么血脉膨胀都无所谓,但是你既然写都市,你好歹专业点,我觉得你写商业上逼死人,那没事,写得杀人跟个杀鸡似的,而且杀了某个人就能将事情搞圆满,动动脑子,有这等好事?你先前铺垫了二狗又是学经济,又是学心理,为啥不写些商业上的东西,全是些浅白的情节,真的没意思。二狗就因为干掉某人就上升一步,这不是游戏吗,打一个怪长一级打一个怪又长一级,当人白痴哟。

整篇文章文笔很清新,很有文学功底,而且也很博学,展示了各个层面,也很有生活底韵,甚至某些句子发个深省,但是越到后面越是浅白,不得不说是遣憾。

作者: barbieana    时间: 2011-9-5 22:01

让我想起了孔二狗
作者: 陌水花开    时间: 2014-5-7 10:22

烽火大的文笔还是很诱人,只希望他能少太监
作者: mwm_78    时间: 2014-5-8 09:31

好看好看,里面好莱坞影星聚会那个桥段,我总觉得是在看大片的感觉
作者: 沈舒墨    时间: 2016-12-15 22:11

0 0我大概看了三天多才看完,不得不说,楼主说的“展示了各个层面,也很有生活底韵,甚至某些句子发个深省”确实没错。二狗从一个进城务工农民到流匪,一路跌跌撞撞,上海到南京。人情世故、眼界手段一点点积累,半知半懂下开始登高。廿一会所、希尔顿大酒店;玛莎拉蒂牌跑车、一饼能值一辆车的普洱,种种奢华、种种比对会让他价值观和行为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其实我觉得,一个东北大山疙瘩的升斗小民,长袖善舞终成长为怨念滔天,权势彪炳的妖孽。每一个看小说的人的心里都有这样一个“二狗”吧?希望如他这般那般。可是那终究是小说。所以这书,我看得很拖沓,总是没办法一气看完。也只能是磕磕碰碰的勉强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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