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生物学生伯纳为了完成他的生物论文,带着好友赫姆霍兹一起来到了美国新墨西哥州的“野蛮人保留区”,对当地的居民进行了简单的观察,认识了一个不太融入当地社会的青年约翰和他的母亲琳达。由于琳达出生于新世界社会,却因为偶然事故而来到了保留区并生下约翰,她不得不适应那里的环境,并想方设法将约翰带大。约翰在空闲时只能阅读他唯一的一本书《莎士比亚全集》,让它改造他的价值观。约翰为了使自己开眼界,便带着母亲,跟随伯纳到了那个时代的最大政权“世界国”的重要城市伦敦。 在伦敦,约翰凭着自己的价值观,开始对新世界的社会感到不满,因为当地人性欲很强、好亲热、没有想象力、有种族歧视、讨厌模样难看的人、不要求自由、只想做自己想要做,而在他眼里却是十分无聊或不正义的事。 同时,当地人也非常惊讶,因为约翰的思想和行为有太多使他们不解的地方,故把他称作“野蛮人”。约翰为了人生的自由、为了解放城市人而努力过一会儿、闯了许多祸,却受尽城市人的白眼、取笑,其中包括他所认识的伙伴赫姆霍兹和列宁娜。在混乱中,他被带到了总统穆斯塔法·蒙德前,并听了总统对于新社会的一番解说,但对于现实生活的残酷而陷入绝望。于是,约翰离开了市中心,找了一个与社会隔离的地方安定下来,想靠自己的意志和劳动生存下去,但在最后还是被人发现,使他遭到无穷的骚扰和羞辱,导致了他最后的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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