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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晨曦》作者:周而复始(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就看见什么样的风景) [打印本页]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6 21:43     标题: 【原创】《晨曦》作者:周而复始(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就看见什么样的风景)

本帖最后由 灼华胜桃夭 于 2014-12-14 23:57 编辑


   


文案:

陈素从农村考到大城市想改变人生的命运却遇见了王峻,他的人生也改变了。

冷酷强势攻对天然呆受的调教过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峻,陈素 ┃ 配角:高远,刘振东


【站内链接】
《晨曦》作者:周而复始【完结+番外】

【原创书评】

请无视本贴标题,书评区现在就这样,要么好文推荐要么雷文吐槽。虽然《晨曦》不特别雷,但我不想推荐只想吐槽,所以只好放那一栏里了╮(╯_╰)╭



  



                                      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就看见什么样的风景
                                                                       ——我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晨曦》


有人问乞丐:你觉得皇帝是什么样的?
乞丐回答:皇帝就是捧着金饭碗,顿顿都吃完整的窝窝头。


年关将至,各种破事接踵而来,让本就不蛋定的我更加狂躁。碰巧前几日谈到晨曦,那咱就说说晨曦有多不招我待见~

这是一篇好文,众人心目中的精品佳作,可是,不是俺的菜=。=
这篇所谓的好文当时我看了一遍之后从此不想再看第二遍。

《晨曦》从06年秋天一直连载至07年春天。整个07年都有人在讨论《晨曦》,关于晨曦的评论铺天盖地,到处都是“现实向好文”、“温馨”、“真实”、“大爱”、“经典”这样的字眼,我在浅浅寂寞找文看的时候经常看到一整个版面的帖子都是晨曦大好,晨曦大爱,来了书香的书评区,光晨曦的专评就有六篇。这对于一个不肿么喜欢晨曦的人来说,是个酷刑=。=

人嘛,都是有逆反心理的。你喜欢的我偏不喜欢,你恨的我偏爱,你叫我干啥我偏不干啥,你不许我做的我非要做给你看不可。于是这篇我不怎么喜欢的好文,渐渐的成了我不待见的无甚建树的文。

晨曦有很多闪光点,周而复始能把几人平淡的生活写得引人入胜本身就是个大本事。主角之间的感情令人感动,他们的生活令人向往,包括作者描述的很多东西都让人感到羡慕。但是当一篇比较不错的文被人夸夸其词侃侃而谈众星捧月之后,它的弊病也就不可避免的暴露出来了。

晨曦好,但晨曦的好不在于它满身的标签。

很多文是不能贴标签的,包括这篇《晨曦》,它禁不住别人给他贴一块“真实”的牌子,因为它和那些同志文相比并不真实。这篇蕴藏了作者美好愿望的小说离现实还有那么一个筋斗云的距离。文中的很多人事物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但是凑在一起就不那么现实了,尤其在作者注入她自身的许多臆想的情况下。当然,和当时眼花缭乱的穿越、玄幻和古代文相比,晨曦算是够现实向的了。然而“现实向”和“现实”不能划上等号,童话也只能被称为童话。

同类型的文俺更喜欢《拾荒》和《C’était》。在拾荒里我可以看到安乐的坚强,在C'était中我可以感受到李天的果决,而在晨曦里,我却看到了陈素的浅薄。
作者借由陈素表达了她对这个时代的看法。陈素的起点实在不高,作者的阅历也有限,于是某些观点难免有失偏颇甚至极端化。在大多数情况下,陈素的浅薄是作者一手造成的。

陈素有很多的优点,但是他的这些优点别人也有。陈素同时还有很多缺,而这些缺点却恰恰是我难以忍受的。

从文中我可以看到作者对上海以及上海人的厌恶。怎么陈素光学到了上海人所谓的市侩却没学到上海人的“精明”?我讨厌市侩的人,更讨厌一边市侩一边假清高的人。好吧,残酷的现实把人们折磨得不得不向钱看齐着点儿,但是陈素经常斤斤计较得不是地方orz

陈素不聪明,他考了三次才考上北大,所幸他考上了。他对于中国的最高学府有一种强烈的向往,这种向往支撑他连续复读,也让他对名校学生盲目崇拜。他厌恶那群纨绔,却在知道他们就读于北大后观念发生180度转变。我不想在这里谈什么“如果他们不是北大学生,那么……”之类毫无意义的话,我只想说,不管他们在哪里读书或者工作,他们依然是混世魔王,而王峻也仍旧是个JQ犯。

并非所有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于JQ出的爱情我持保留意见,尤其当这段感情沾满了金钱与虚荣时。

很多人喜欢这篇文是因为陈素在当了公务员之后的言行感动了他们。作者通过陈素的这段经历表达了她自己对于人民公仆以及国家机构的美好愿望,这种理想化的现实让人大受感动。但是这同样也经不起无限度的拔高。看过《C’était》的人应该知道我为什么对陈素等人的举动感到欣慰的同时却对作者的赞叹不以为然。



如果只是因为“陈素我不喜欢”,“文采不出众”这样的理由,晨曦就只是一篇让我看过就忘的文而已,但是作者对于上海的描述却让我森森地记住了这篇所谓的好文。无需铺天盖地的评论推荐,只需“上海”二字就能让我对此文留下极深的印象。

原因无他,俺是上海人。

我并不那么的喜欢上海,上海不是个十全十美的地方,上海人也并不那么完美。当一个人厌倦了自己的家乡,他就会离去,于是我一毕业就离开了上海。但当我身在异乡之后,我才真正发觉上海的好。这种好不是夸夸其谈上海如何如何,而是扎根在心里的对于故乡的情。于是无论上海多么好或者多么坏,我都会爱它,只因它是我的故乡。当有人带着地域的偏见批判上海时,我必须保留我自己的意见。

偏见是个可怕的东西,它能蒙蔽人的双眼,让他们只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

主角们的大本营在北京,而小攻的老家在上海,于是他们势必要和上海以及上海人有所牵扯。作者通过贬低上海、上海人来反衬出主角们的豁达与伟大、京城的大气与宏伟。


当然这可以理解为艺术处理,小说而已嘛无需计较。作为一个受惯打击的混球,我当然无需为这种名为“夸张”的艺术效果大吼“我顶你个肺啊~”。但这也不能阻止我对此文的印象分再减掉一半。

耳濡目染也好,亲身体会也罢,作者对上海的印象极差。这点眼力劲儿我还是有的,就算我近视+散光还死活不肯带眼镜,文中“恶心”、“呕吐”这样的字眼我还是不会看错,那么多的惊叹号也不会被我忽视。

没人规定一个大都市必须金碧辉煌,人民安居乐业,仙乐飘飘好似天堂,但是陈素,或者作者心目中的大上海就必须是这样的。一旦有任何不相符的地方,那么他/她就会失望、愤怒、觉得这里就像地狱,这里的人都面目可憎。

曾经在很多外国人眼里,中国人都是后面拖着大辫子的。在作者心中,上海人也都是她文中描述的那个样子的。

小说真是个好东西,可以任意取材,搜刮一切有利于自己论断的东西并加以修饰后成为自己有力的武器。而无辜的上海则正好成了此文的标靶。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优缺点,不能直接劈开,取其一而丢弃另一半。

上海的建筑特色、上海的弄堂、上海人的精明建立在什么历史背景下,作者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她只要取得自己想要的一部分就够了,哪管剩下的那一些是什么模样。

上海的文化底蕴的确不能和千年古城相比,上海的老式住宅外墙经常灰暗无光,上海的弄堂的确蜿蜒曲折。上海没有被拆掉还要想方设法重建的古城墙,完整的一套石库门房子并不比四合院便宜,上海的弄堂曾经抵挡了多少次外族的攻击。

这些老旧的建筑也许没有贴着各色玻璃幕墙的高楼大厦光鲜,但它们承载了百年来上海人的记忆。

上海曾经富庶,但是当物资匮乏的时候大家一样没好日子过。为了尽量维持应有的生活水平,上海女人不得不精明,她们一边帮衬家里,一边还要维持自己基本的体面和不该被剥夺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如今上海的平均收入平不高,但是物价却是全国领先,生活在上海的人不得不算计着过日子。

都说上海人排外,但是哪个地方的人不排外?我去广州别人对着我说粤语,我去潮汕别人对我说能杀死脑细胞的鸟语,新加坡人对着自己人说的英语外人休想听得懂,这就是所谓的不排外么?我的公司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人,他们在上海当着我这个上海人的面说着自己的家乡话,这就是所谓的融合了?

上海GDP高有罪么?这个曾经的小渔村在解放前养活了整个中国,直至今日上海每年上缴的税收依然是全国第一的。

又说上海人的劣根性,上海人抠起来连我也受不了,可偷我N多钱包手机的不是上海人,诬陷彭宇的不是上海人,眼睁睁看着悦悦死的不是上海人,建起文化墙遮掩贫困乡村的不是上海人,把**机构建得像皇宫的不是上海人,胡乱占用农田开发地产的不是上海人,驾车撞死人还口出狂言的也不是上海人。

上海人冷漠、小气,可上海人不该被这些所谓的缺陷全盘抹杀。冷漠的上海人会在老阿婆推废品回收车上桥的时候上去帮一把,小气的上海人会在08年地震的时候把银行账户里的钱捐得只剩两毛,排外的上海老乐手会自豪地说他们为中国赚取了多少多少外汇,势利的欺软怕硬的上海人会在二战时接纳数以万计的犹太难民。

陈素这个公务员既然资助贫困儿童,那么他和作者就应该知道希望小学的现状。看看距离航天城不到10公里的学校吧,这所风一刮就能把屋顶掀掉的校舍在上海边上么?在航天城领着高薪的高级知识分子怎么也不慷慨解囊一下呢?难道在里面工作的全是上海人?

睁大眼睛仔细看看上海的历史,看看这个城市究竟是什么样的。被称为“魔都”的上海从来就不是妖魔化的,被妖魔化的只是作者自己。


周而复始想要描写她心目中理想的中国人,但为什么如此“理想”的同胞却对某些事物抱有那么大的偏见?把与公平公正沾不了边、和真相背道而驰的结论说得那么理直气壮,还真是个大能耐。




作者: 伊朵浮云    时间: 2011-12-6 22:37

对不同的观点表示欢迎~

人嘛,本来就不可能完全一样

乃有乃喜欢的,偶也有偶喜欢~

大家都来聊聊呗~

木有啥好激动,也木有啥好去掐架的~

然后,偶想说:
很幸运的是,偶接触耽美比较晚,木有去追文~

很幸运的是,偶木有地域歧视,因为两个地方偶都不熟~

很幸运的是,偶还是挺喜欢这篇文的,因为曾让偶感觉世界上也有这么美好的感情~
作者: 阳光蕾    时间: 2011-12-6 22:53

阳光表示,砂夜的想法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一个故事,有喜欢的,当然也有不喜欢的,没有什么能强迫人去喜欢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虽然我们可以在表示上表示妥协··晨曦,是阳光所喜欢的,因为里面的小攻是阳光喜欢的小攻,对小受,阳光好像印象不是很深。不过总的来说,能在阳光这内存不大的大脑里能占一席之地的,正说明,阳光是喜欢的。(*^__^*)
砂夜写的很客观,很委婉,不过正是因为看过这文,才会发现它的不足,和自己对他的评价,所以说,写书评是要过小说,写吐糟当然也要看过。不能不看,就在一边BBBB的一推喷,有时候看到别人明明没怎么看文就言辞犀利的去喷一篇好文或者作者的文笔实在不给力而去写推评的时候,我都忍俊不禁··
还是眼下见真章,看过后,才能明白这文到底好不好,自己喜不喜欢!!!
作者: 囧囧滴禾    时间: 2011-12-6 23:26

非常精彩的书评!《晨曦》的好与坏都源于它脱离了现实,创造了一个作者理想的世界,孰是孰非,见仁见智。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6 23:33

回复 3# 阳光蕾


阳阳么么……
其实我想直接开喷的。最近不爽啊不爽~
不过开喷的话要把全文重新看一遍,我不乐意=。=
作者: annandles    时间: 2011-12-10 18:12

一篇文么,较真呢
作者: zhongfujiyue    时间: 2011-12-15 13: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en27now    时间: 2011-12-15 13:31

顶砂夜!现在太多人魔化上海了,一波波的外来人口一边涌入上海,一边又拼命说着上海的事事非非,一发生些不好的事儿就无限放大,幸灾乐祸,最可恨的就是上海人在上海说上海话,居然都被扣上了歧视外地人的大帽子,可笑不可笑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15 14:01

回复 11# ben27now


    有人说被歧视其实更多的是来源于自己的不自信
作者: SKY独舞    时间: 2011-12-16 10:20

不错哦,我很喜欢,看下再来说谢谢楼主
作者: hhggssll    时间: 2011-12-22 11:42

晨曦我也就只看了一遍,当时刚入耽美圈不久,看到众人大推此温馨现实向耽美文,于是下下来看了,然后为了不弃文坚持看完了,我只能说它不是我的菜…对攻受都无爱…话说俺也是上海银…对于其中关于上海的评价这么多年过去了,真没什么印象…不予评价…
作者: lvjj12    时间: 2011-12-26 21:07

最初看晨曦是因为大多数人推它为经典才去看的,但是我真的看不下去,甚至连三分之一都没看完,开始是抱着很大的期待来看的,但是看不下去呀看不下去,坦白来讲作者即没有好的文笔也没有引人入胜的故事,当然这都是个人观点。
我猜这篇文之所以被奉为经典,是跟当时耽美的大环境有关。这一点可以从楼大给出的背景里窥知。我入耽美比较晚,这篇文出来的时候我还在小言里伤风流泪。等两年之后我再来读这篇文的时候,它已经不具备当时的环境(就像楼大说的:和当时眼花缭乱的穿越、玄幻和古代文相比,晨曦算是够现实向的了)而我也没有了当时的大人们看这文时的心情。可能当时的读者看腻了看厌了穿越玄幻文突然来这么一篇现实的童话文,可想而知是多么惊艳。就好比一个人整天大鱼大肉,突然有一天吃了清粥小菜就念念不忘一样,觉得这是天下最美的美味,再没有比这好的了。看多了肉文的人,会想看清水文来调节;被虐文折磨惨了的人,会看甜文来慰藉。我想当时的大人们看腻了穿越和玄幻,突然出来这么一篇文时的惊为天人。
我们每个人看的书籍也好听的音乐也好,喜欢的电影也好其实都跟每个人的经历和成长有关。喜欢这篇文的人一定有喜欢它的理由,只是这些理由在不喜欢它的人这里不成立罢了。我刚入耽美的时候,喜欢去找一些别人口中的经典,然后我发现别人口中的经典有些我是看不下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喜好,和适合自己的东西。所以别拿大多数人的喜欢委屈了自己。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横看成岭侧成峰而已。也许是我还没有看到这篇文的好,也许是我还没适合的读此文的心情。
看了楼大的帖子勾起了我这几天的心情,我以前的发言其实都不超过十个字。这是我字数最多的一次发言,可喜可贺呀。其实本人文字能力有限,写不出全部想写的东西,唉!悲催的我。
以上观点近代别本人的立场,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无关,谢谢!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26 21:36

回复 15# lvjj12


从晨曦开始连载起拍砖的人就没断过,不过都被粉丝淹没了=。=

看《城中池》去吧,至少前一阵我找出来又看了一遍,依然是篇顶级好文
作者: 胡萝卜汁    时间: 2012-1-25 15:25

老实说,我刚刚充满爱意的写下《晨曦》的书评,就看到这个,真有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但就像标题所写:站在什么样的位置就看见什么样的风景,在我眼里,《晨曦》是第一本把我从浮夸的爱来爱去的世界带出来的小说。较之前者,它真实了太多。所以时至今日,我依然爱它。
不过周大在文中对上海有着地域歧视,这一点不可忽视。毕竟作者也有着自己的感情,这一点我们无法阻止,也无法忽视。至少,我地域歧视不重【要说完全没有···我想多少还是有点排外吧】
而且文章也偏离了社会真实【我真的不想吐槽天朝】,不过谁叫他是小说呢?就算是纪实小说也还是小说,更何况这是耽美小说╮(╯_╰)╭
作者: 恋影white    时间: 2012-2-13 23:35

我喜欢晨曦  不是因为什么所谓的温馨  只是觉得写得不是那么离谱  而起 对于地域问题  并不是突出  与其说再写上海 不如说是在说小攻的背景吧  这个本身和地域没有什么关系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2-2-14 00:44

回复 20# 恋影white


可惜了你没看到这篇文连载时的作者有话说,啧啧
所谓的地域偏见还真不是我瞎说的,周而复始就是对上海和上海人特别不待见
作者: 墨小柒    时间: 2012-3-6 19:37

我觉得这文就是一个玻璃心的作者写给玻璃心看的。
打着写实的旗号写着理想化的文,这不是真正的平淡的爱情,应为作者在前面披荆斩棘给他们开了一条康庄大道。整个世界都是围绕着主角转得,给谁个这么样的世界都能平淡的你侬我侬啊。
本来这也就算了,最恶心到我的就是作者偶尔还会躲在主角背后写点自己的偏见,然后在一小戳反对的声音面前又躲在粉丝背后。看看那篇加精的“理想化”的评论吧,太作孽了。
我被这文雷的无以复加,太恶心了,太震惊了。要不是朋友在边上扶着我,我都要晕倒了。
作者: 墨小柒    时间: 2012-3-6 19:49

这文让我蛋疼忧伤了好几天,我本来也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这是第一次对一篇文反感这么大,然后跑到晋江去写长评结果被庞大的粉丝喷了,=。=

能在茫茫网络找到个不待见他的真是太难了,所以特意注册了个号。。。
作者: 闲庭    时间: 2012-3-6 20:00

书评不错,不过我还是蛮喜欢晨曦这篇文的
作者: feinnes    时间: 2012-3-6 21:11

《晨曦》是我很早以前看的文了,说道文中的主角,其实我不是很喜欢的。我看的文当中有很多的主角我都是很不喜欢的,但我是一个比较注重文笔的人,所以,在文笔相当成熟的情况下,读下去感觉还是比较舒服的情况下,我还是会把文看完的。《晨曦》讲的什么我现在大概只能想起来一点点了,我只记得,我并没有楼主那样的抵触情绪。其实,看文是要看很多的东西的,有的时候,可能仅仅是因为过了一段时间,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去看原来看过的文又会有不同的感受。楼主提到了陈素,其实,我记得其中有些陈素的行为也是我无法理解的,但总的来说吧,这文我还是觉得不错的,但如果再让我回去看嘛,不太可能了。能让我有重读的冲动的文不多,我读过许多遍的文只有《冲撞》《豪门焰》和《热夏》。其他读过的或许也可以称之为‘经典’,但却实在没有再读的冲动。人家都说经典我却读不下去的,其实我也碰到过,就是那篇很早以前的父子文,叫《绝傲寒烟》的,我觉得作者的文笔不能让我满意,还有很多的细节(比如标点处理,我一直认为对标点太随意的作者是对读者的极度不尊重)都是让我很有意见的,我觉得这文其实相当的幼稚啊,于是,我坚持不到最后就去看其他的推荐文了。
作者: 暂A正太幼酱    时间: 2012-3-6 21:22

再现实也不是传记,只是作者的心之向往
他脑中有这么一个故事,没坑,没走形,文笔好就行
如果都像lz这么吹毛求疵,谁还敢再写文?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2-3-6 21:26

回复 25# feinnes


其实关于上海和上海人的负面评论我早已经看得太多了,对着方面我淡定得很=。=
我看不过眼的就只是作者的浅薄而已,当然我也可以理解为作者为了打造陈素这个形象而特意将她自己拉低到陈素的水平线上,造就了陈素的“浅薄”

PS:晓春大爱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2-3-6 21:44

回复 26# 贼叔


一千个人的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伟大领袖MR.毛(绿坝你真牛)还有人不待见呢。
文笔撇开不谈,工科生的苦逼语文水平鉴赏不了这玩意儿。这文的确没坑也没歪,顺顺当当一路写到结尾。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要将此文供上神坛一日三拜。
我尊重每一个认真写文的作者,从来不会在JJ乱评负分。当然前提是他/她/它别无限制秀下限。
作者: xiaose05    时间: 2012-3-8 11:29

其实书评就是看不惯文中对上海的描写
大家应该看出来了
前一段的东西只是为了给上海正名而存在
作者: 眯眼睛的兔兔    时间: 2012-3-10 16:19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作者高兴怎么写就怎么写……看到作者当中写的某些不好,或者有失偏驳,难道要冲到作者面前强制的改回来?喜欢就看,不喜欢就弃,吐槽,吐槽,吐文中雷人点……但看着大大这文,我觉得有点愤青了……
作者: lvtanga    时间: 2012-4-5 07:38

这篇似乎超出了书评的范畴而成了网络流行的京沪斗了。
作者: 不二林籁    时间: 2012-4-5 10:55

晨曦是几年前看的,
不知为什么,回想这篇文,我现在只能记得这是篇好文,
但是对于为什么好、里面的人物是怎样的,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比起同时期的文来说,她甚至不如小谢的《凤隐龙藏》、dnax的《尖白深渊》给我留下的印象深。
或许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某些问题吧
说实话,我也是最烦某些身为普通人就对某些上层人物抱持着厌恶等一系列不满情绪的角色
就如《精打细算》里的安然,他是普通人,
但他在见过了有钱的大户之后也仅仅是一种“我愿意过着我这种生活”的淡然,
这才是我最喜欢的小受角色
作者: 恐山的葵儿2    时间: 2012-4-7 22:05

看见晨曦就滚进来了……
太爱这篇入门作了
每一次仔细看都觉得好温暖
虽然是都市童话,但有什么不好
把温馨文写的这么好看的就这篇晨曦了TAT
心中的神作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样,周而复始大的其他文都看不进去了……
作者: 吾镇    时间: 2012-5-1 11:46

我看这篇文章,到是没有想到这么深。看到陈素和王峻在一起,只是想到了,一句话,“有一个人,可以让你安心,有一个人,可以给你带来幸福的感觉。”
看过,之后,觉得这只是一篇童话吧。
也有很多的疑问,一个乡下男孩对于,两个男人睡在一起接受的如此之快,只是因为畏惧,怕死吗?
只能说,陈素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既然反抗不了,索性接受吧。
作者: shiyedefensi    时间: 2012-12-29 13:45

说真的,以前只听说过别人说晨曦的好,还是第一次听别人说它不好的地方
楼主大大评的地方的确是看小说里面存在的一些诟病
不过还好啦,每个文都有自己的亮点也有缺点~~
因为是第一次看见这样与众不同的评论,所以很耐心的把楼楼的文阅读了下来
嗯,真心觉得写的挺好的~~
作者: Rolling    时间: 2012-12-29 15:12

很喜欢《晨曦》,喜欢那样的细水长流和温馨,喜欢文中的氛围。
看了下楼主的吐槽,主要是针对作者对上海的偏见。但这个无法勉强,就像有人爱苹果有人爱桔子一样,不能强迫大家博爱平等。比如不爱吃酸如我,如果写东西说就不爱冰糖葫芦,会有爱吃的人跳出来,说我歧视吗?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感受,也许有过遭遇或印象。
其实本人第一次去上海旅游也遭遇了上海人的冷漠,自此对上海也没有好印象,遇到这样的事情,你硬逼着我说我对上海人没看法,那也是不可能的,也许作者也有过类似的事情呢?
只能说由于看她文的基数大,也导致这种看法的影响范围大,所以引起了矛盾冲突也更为明显了。
看文而已,彼之砒霜,汝之蜜糖,看自己爱看的就好。
作者: liluoyin    时间: 2012-12-31 02:32

威武。。。。威武。。。
呐喊啊~~~果然是有水平啊,好文好书就是要和有深度的看官分享啊
虽然我当年看《晨曦》的时候,大家也都是一片拍案叫好的声音,但是奇怪的是我脑海里出现这个书名的时候,竟然模糊的不记得神马剧情,闪过的无所谓是一个套上高富帅的穷孩子,翻身革命把主做的故事。。。
这个故事深刻的教育了我们,一个闪着金光的高富帅是很重要的,好学历不如好男人啊~~~
教育意义非常啊,所以我觉得这个书还是没什么重新看的理由,所以它如同一本普通的书就这么在我的脑海里过去了啊~~~灰常感谢大大的扫雷啊
作者: 浅枫qq    时间: 2012-12-31 05:56

觉得还不错啊,基本上我也没有感觉到有贬低上海的地方~·
作者: llt91145    时间: 2012-12-31 18:34

本帖最后由 llt91145 于 2012-12-31 18:35 编辑

居然没有人吐槽作者的遣词造句,明明很生硬,很多地方不通顺,还能被人看成文笔好,囧,文笔到底是啥,好歹得把话先说明白吧,至于上海这个话题,怎么说呢,一个地方人的素质总是参差不齐的,我去上海的时候都遇到过
作者: gagamana    时间: 2013-2-7 19:59

晨曦这文以前看过,虽然不记得内容了,但是就记得是篇好文,所以看到吐槽就想看看都有哪些槽点,结果看下来就是楼主对作者歧视上海人不满嘛,就因为楼主自己是上海人,要是作者里面换一个城市,估计楼主就不会那么愤慨了,当然自己的家乡被别人鄙视,是个人都要生气的,所以楼主的愤慨也是可以理解的。
作者: 阳光如期而至    时间: 2013-2-8 00:45

我想说我特别喜欢这篇,我换了三部手机,但是每个里面都有《晨曦》,我喜欢他们的性格,喜欢他们的相处模式,我觉得这篇文不娇柔造作,很值得一看!
作者: 深谷    时间: 2013-2-14 16:30

。。。。。。。我对这文无感,被人推荐了n次,硬是看不进去,有朋友这么跟我介绍这文:“即使从来不看耽美的人也会对这文爱不释手”。我实在对这个作者写的文看不进去,好与坏跟我没关系,本来我也对耽美不怎么执着,当初也是喜欢真人cp才慢慢了解耽美的,所以么看文经常自动带人我喜欢的那一对,这文我完全带入不进去。好像那些很有名总是被捧的耽美作者的文我都看不进去,在我眼里没什么大神。喜欢的文基本都是不知名的写手。
对楼主吐槽也无感,毕竟么我没看完这文,也不是上海人,可能我自己经常在外漂泊,所以对地域和人没什么特别的感觉,除了我上大学的那个省的人特别喜欢之外,其它包括我家乡都一样,好坏随便你怎么看,反正说什么是你的事,过嘴瘾发表高见都一笑了之,改变不了不如无视。

作者: zhenruyuan    时间: 2013-2-14 17:21

本帖最后由 zhenruyuan 于 2013-2-14 17:30 编辑

同意LZ说的,好文是不能被贴太多标签的,这文就是一般好而已,撇去背景,本质有点童话故事,在一篇号称“现实”的文里写童话故事,本身就是件挺搞笑的事。攻受性格也不怎么立体丰满,尤其是攻的个性根本不真实,受更是个懦弱古板充满小农思想的男人(实话实说,幸而去搞基了,否则真结婚老婆肯定受罪)。作者的经验驾驭文字的能力也只是中上,才气更谈不上。我看耽美也不少年了,说实话没那么多文章称得上所谓“经典”,这篇文当然更不算,这篇文唯一独特之处可能是靠一些标志性段落“来紧扣时代”,说实话这种段落让我很膈应,好像看X民日报或者新闻联播,老百姓可不是生活在新闻联播那样的玄幻空间中的。


作者: Mi★Sa★Ki    时间: 2013-3-5 22:00

逆反心理这点上我和楼主很像,越是被推烂的文越是不情愿去看。最近文荒,才只能来找《晨曦》过渡一下,不过感谢文荒,让我有幸能读到这篇精彩的书评。
文章还没有看完,不过我想对这篇书评发表一下观后感。
同是上海人,跟楼主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比起来,个别人群对上海的不满、偏见愈演愈烈,斗胆揣测一下。。当时特爱《晨曦》的那群人里有一部分是被作者对上海的各种批判吸引了。
作者: hulalion123    时间: 2013-4-24 12:44

看了书评明白的最多的不是楼主因为不喜欢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而不喜欢这篇文,更多是因为作者吐槽了上海才不喜欢这文吧,其实我也不喜欢晨曦,主要是觉得小受不讨喜。但是能把一篇小说里面的东西升华到地域观念上并且深思期中楼主真的非常了不起,**很多地方都排外是真的,尤其是北京上海,当然这两个城市也相互看不惯。我没有讽刺的意思,但是前几天在微博上看见一个上海姑娘说”外来人在上海打工拼什么要我们将就你们说普通话,听不懂上海话就不要来上海啊。“让人印象深刻。其实说上海不好的人可能都在上海收到过不好的对待吧,咱们客观一点的说我没有去过上海,但是听到很多关于上海不好的传言,周而复始可能也是因为或是受到了不工正的对待,或是听到许多不好的传闻才这么包涵偏见的在文中表现出来她心中的上海吧。再回到文上面,这文真的跟现实向差很远,当然这毕竟是小说,但不管用现实的眼光还是小说虚构的眼光来看这篇文我觉得都算不得绝世好文,明显被夸大了。在一片叫好声中,楼主的书评就是我们心中的绿地啊,看吧不喜欢这文的人还是有的。你不是一个人!!
作者: 户主生的女儿    时间: 2013-6-4 21:22

这篇文真的很平淡,我若干年前看的,一直记不得自己是否看过,只有仔细回想才恍然。而且脑子里面出现的就是陈素去来上海然后对上海的看法,貌似是【这个城市一半繁华一半老旧】这个意思吧,现在的读者越来越低龄化,因为缺少阅历和主见,思想很容易被带跑。我之前看晨曦的时候是初三来的,自己身为上海人但是看此文对于上海的某些见解还非常赞同觉得十分独到,抱着一种哎呦我很懂的啦这种炫耀心理作为自己的观点说出来=_=现在忘光剧情,再看楼楼的书评,回想一下,真想给自己打耳光〒_〒
作者: yaojj39    时间: 2013-12-11 20:13

其实作为一个学生,对各大城市的了解也不够多,但是我始终觉得,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不应该让人随意侮辱,点赞作者,决定不看这篇文了
作者: 月半静妞    时间: 2013-12-12 09:00

本帖最后由 月半静妞 于 2013-12-12 09:11 编辑

这本书我一直下在手机上,过段时间就重温——很喜欢里面的每一个人………………虽然故事有点不现实,但是,淡淡的温馨和满满的甜蜜让我一直爱不释手。
小受遇到小攻,一开始绝对是个餐具,但是小攻的强大在捆住小受身体的同时,也同时在强大他的灵魂,最后,小受从那个农村出来的,微微懦弱的男孩子,变成了站在小受身边也不逊色的温润男子,绝对是小攻的功劳(哇,现在才发现,原来是养成)
啊~~~我要去再重温一遍!!!
由于不会写书评,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有书评就会加来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写完再看书评发现。。。。。。。。。。我走错频道了。。这是个吐槽的。。。。。。。。。。。。。。。
的确,这本书在看的时候,是有小小不现实,但我觉得,作者并不是为了表现帝都和魔都人的整体差别——小攻本身就是魔都人,而小受那些大学同学不就是帝都人么?同样也有些刻薄尖酸的——剧情需要而已啦。。。。具体描写的那个,是小攻的爸爸,一个为了沉浸在过去虚荣里,一辈子去相信一个虚假谎言的可怜人。。。。。我想,并不是作者把上海人都脸谱化了。。。。。。。。哪儿都是有好人和坏人的,和地域没关系,不同的是个人的品行啦~~~楼主表气了~~么么哒,看书就是为了消遣取乐,喜欢就看看呗,不喜欢就不看呗,生气懊恼不值当啦。
作者: 月半静妞    时间: 2013-12-12 09:13

yaojj39 发表于 2013-12-11 20:13
其实作为一个学生,对各大城市的了解也不够多,但是我始终觉得,一个城市的文化底蕴不应该让人随意侮辱,点 ...

恩。。。。。。。我个人觉得是篇好文啦~~作者也没有贬低上海的意思啦~~反正我看着,作者只是在描写小攻的爸爸而已。。。。。。。。
作者: 碧海浅浅    时间: 2014-3-9 14:15

本帖最后由 碧海浅浅 于 2014-3-9 14:18 编辑

喜欢还是不喜欢 我不会因为地方来决定。我喜欢是因为这文里所描述的感情 小说嘛  只能说青菜罗卜各人所爱 吧 呵呵  
作者: tongyingliuxu    时间: 2014-3-9 15:20

对于地域问题没什么好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地方,楼主因为自己是上海人而感觉作者歧视很正常,作者因为在上海受到“歧视”二不喜欢上海也很正常,纯粹就文来说,这篇文给我的感觉确实很好,有着年轮的温馨感,作者前部分铺垫比较多,后面的描述可以说让人向往,无论男女,这样的感情如果能得到都值得珍惜,个人感觉之所以说这文现实,仅指这样的感情,在现实中有可能实现
作者: standingbird    时间: 2014-4-9 16:34

说些题外话吧。。。魔都确实不怎么山明水秀,生活节奏快、物价高、压力大、人与人之间很冷漠。。。我从小就出生在这里,快乐的、难忘的、杯具的、苦逼的经历都在这里。我不怎么喜欢魔都,但却又离不开魔都,开明的观念、便利的交通、先进的医院、安稳的治安,毫无疑问魔都依然有很多优点。。。别人总爱说魔都人排外,但哪个地方的人不排外呢?排外就是人类的天性,哪怕只是个小小的办公室,新职员也不是那么容易融入。。。作为魔都土著,我最恨的不是外来人口,而是明明是外来人口,却一面享受魔都的便利资源、一面又唾弃魔都的种种缺陷,别太矫情了,分明还有故乡有退路何必要留在自己看不上的地方?。。。把心态放平点,人生其实就是这么回事,有贫富有强弱,但文明社会是不分贵贱的,好人也不分魔都人或者外来人,魔都土著里有骗子有拜高踩低的,外地的也有自私有冷血的。。。
作者: baboshow    时间: 2014-4-12 19:18

LZ的评论写得好棒,这文我没看完,当年看到一半就弃文了, 其实我比较喜欢看狗血虐文,突然想换口味就冲着“现实向”去看的,当时觉得跟我想象的现实不一样,开头就很不现实吧。。。《遇蛇》和《沉舟》也是看了三分之一就弃文了。。。很多人说好看的书我看不下去的时候觉得特别郁闷。。。有种奥斯卡最佳电影我看好几年都无法看完的挫败感Orz
作者: chiying2027    时间: 2014-6-22 11:04

此文我看了10%就果断弃文了,真心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的说!
作者: 独爱南康白起    时间: 2014-6-22 14:18

我当初看这文也觉得莫名其妙,没看出哪儿好来了,qj就是qj,哪怕他之前给你做完前戏之后大力补偿这也是qj,如果说被qj后qj犯愿意补偿,和受害人一起和和美美过日子就叫“温馨”,那男人也不用相亲了,都当qj犯得了。
作者: 有空森桑    时间: 2014-6-29 18:34

怎么说呢,抛开地域歧视之类的话题,就光这篇文,我以前看过,但也就平平淡淡,看过就想不起来什么内容。这种文我只能说就算他写的再怎么是淡淡的生活啊什么的,没能给人留下印象的,他也就不算是什么太好的文。这文虽然不是什么烂文,但也担当不起那些人给他盖的大帽子,给他贴的那么多标签,也就是时代成就的一篇不好不坏的文而已。能看,但要是真抱着看那些标签上写的好文的心态去看,估计只能是失望。
作者: 四月的云    时间: 2014-6-30 08:52

同类型的文里很多写的都不好啊!因为很难让人看出来主角,尤其是底层主角可贵的品质,反而暴露作者自己的局限,尤其是好多文的YY的有点过头,就缺乏应该有的真实和深度。可能确实是处在不同位置上的看法不同。
作者: bonouz    时间: 2014-9-11 08:51

很多人推荐这文,也很多人说这文很好看,看完后,我只能说一句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文确实不属于我的菜。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说这文很现实,的确故事发生的背景和一些大的事件是现实,但是其他的内容我只能说更多是作者自己的理想或者看法。陈素遇到王峻就是开了最大的外挂,我看完全文也不清楚,到底王峻看上了陈素什么,说是单纯,让王峻这样心思复杂的人找到家的感觉。但是现实中,陈素这样的人很平凡,也很不讨喜,如果碰到这样的人,肯定是敬而远之,别提什么家的温暖。而且作者的地域歧视挺严重的,我不是上海人,但也知道每个城市繁荣的背后肯定都有黑暗面,北上广哪个城市不是如此?不知为何,作者笔下的上海竟是如此的妖魔化,让人看得不太舒服。这个故事的发展也太平了,没有起伏,很难让人有一下子读下去的感觉。虽然生活就是这样平平淡淡的,但是既然是小说,平淡并不意味着白如开水,一些细节也可以写得引人入胜的,说到底就是作者的笔力问题。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4-9-18 13:50

月半静妞 发表于 2013-12-12 09:13
恩。。。。。。。我个人觉得是篇好文啦~~作者也没有贬低上海的意思啦~~反正我看着,作者只是在描写小攻的 ...

一口气读完与追连载还是有些区别的
作者对于上海的评价主要集中在那么几章上。当时的确有不少人提出质疑,作者特地写过相关回复,洋洋洒洒一大篇全部都是对于上海以及上海人的偏见。所以在这方面我还真没给她乱扣帽子。
整篇文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陈素的浅薄和作者的偏见,别的清粥小菜都被我淡忘了。
作者: chensiling    时间: 2014-9-18 18:12

我觉得是因为王俊的坚持,才有后来的白素,好几年前小说,心情不好总会翻出来看,很羡慕这样的感情,虽然一开始有点扭曲
作者: y694763135    时间: 2014-9-21 19:46

顶楼主
同样不喜欢作者 不过我是不喜欢她的文风 说不上来的感觉,太局限了
作者: wnscfps    时间: 2014-9-21 22:05

本帖最后由 wnscfps 于 2014-9-21 22:16 编辑

时隔多年依然打动你,这才是经典,晨曦还算不上。我02年开始接触耽美,奔四的人了,客观的说,早年被奉为经典的文很多经不起一年年再看。随着自身阅历和见识的增长,再翻看之前的文,可以挑出很多毛病,因为你在成长,而文章还是老样子。过十年依然能感动你,这才是有质量有思想的经典。
晨曦只是在一个贫瘠的时代出现的,质量高于水平线的文,时代让他被捧为“经典”而已。
外一句,看耽美的看官们,多少人十年后还会再翻阅当初让你心动的文?经典是要时间检阅的,大陆耽美的年龄还太小了。

作者: 希梵    时间: 2014-10-3 00:06

作为一个上海人,对于被奉为经典的晨曦的确不太喜欢,人设太梦幻
作者: yuexue    时间: 2014-10-3 10:56

这文每次看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不知道为什么。。。也没觉得温馨。。。不过很多有京味的文我都不是太喜欢,无关剧情。
作者: TB李子    时间: 2014-12-14 21:53

怎么说呢,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想的事情也有不同。
我很喜欢这种平淡的文,用最简单的手法,去描绘最幸福的。
其实王俊给人很冷淡的感觉,有那样的身世在那儿摆着,养出那样的性格也不奇怪。幸好他遇到的是陈素。所谓的什么锅配什么盖。
陈素这人吧,其实也没什么大本事,就是不被关注的那个,如果没有和王俊他们的巧遇,可能也就随便找个什么人过日子吧。他和王俊在一起后,其实就是王俊在照顾他,两个人从来没有因为什么闹过吧。
王俊这就是无人问津,有了陈素之后,整个人都重生了,之所以对陈素那么宠,也是有道理的吧。
无论怎么说,不管站在什么位置看,都很喜欢这文。
作者: yishenlzn    时间: 2015-11-23 22:55

时隔四年,当再次回顾这本书的时候给自己的感动比曾经第一次看的时候还深,本想借着这份感动写点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作者在这本书中给我的思考和触动实在太多太深,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友情,关于国家,关于平民,关于人生的价值与抉择,还有那份不忘初衷的坚持。

回想,为什么越是平凡简单的人给自己的触动越深,只因他们都是纯粹的,真正活着的人。
而自己却已学会了复杂,也失了初心。
作者: 几时喑哑    时间: 2015-11-23 22:58

这应该算是我早期看的耽美文吧
一直很喜欢这篇文不时的会重温
记得最深刻的就是陈素惹怒王峻,然后提到钱这种“俗物” 王峻很无奈的那个情节
还有攻的朋友纷纷就读名校什么的
确实很好看
虽然有的情节可能现在觉得有点雷  但是在当时不失为一篇好文
我一直很喜欢

作者: 景小燃    时间: 2016-1-7 14:33

晨曦这本没看下去过三章,还好没看,因为我也是上海人!支持楼主!
清华北大的人渣也是人渣,这个观点说的特别好。
作者: fmzh_11    时间: 2016-1-14 21:30

最近书荒,新文都不是我的菜。随手划拉到此书,记得是号称经典的文。看了三分之二。这文太童话了,包括相遇相爱相守。包括父母的认可,那个国家机关领导的认可。怎么能以现实相自居。好在作者文笔不错,当年是看完的。
楼主对上海的那些讨论必须顶。因为我也是上海人。那些话是很现实的现象,也是心中所想。
作者: luoye七七    时间: 2016-3-29 22:42

给所有不喜欢这文的层主送了鲜花,现在来说说我自己的想法,地域问题不谈,因为只看了20%就看不下去了,看到这篇书评我想说终于找到跟我一样看不下去的人了,虽然我现在才看这篇所谓的经典,但是就像带着吃大餐的期待,摆出来的确实自己完全不吃的菜,心里憋得慌啊,到处搜书评,果然还是有人跟我一样的想法的,话说楼主,我也超爱c'etait,看了好几年好多遍感觉还是我最喜欢的耽美小说,李天和赵俊才是我心中最理想的攻受类型,啊,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弃文了,就像经典中的断背山和暹罗之恋,不管别人再怎么说好看,可是自己不喜欢就是看不下去啊,没办法,我还是老老实实看我感兴趣的东西吧,庸俗也罢,看得开心就好
作者: 洛予lori    时间: 2016-10-25 18:10

看了开头就觉得肯定是上海人   往下一看果然是
作者: chenubb    时间: 2017-3-21 11:29

ben27now 发表于 2011-12-15 13:31
顶砂夜!现在太多人魔化上海了,一波波的外来人口一边涌入上海,一边又拼命说着上海的事事非非,一发生些不好的 ...

就是啊,多年以后看到你这句话,还是务必的赞同啊,我站在自己家,说自己家的话,为什么不行,为什么要为了别人不能说

全国人民去广州香港,怎么不要求那边的人说普通话呢?
作者: 棹子    时间: 2017-3-22 21:37

wnscfps 发表于 2014-9-21 22:05
时隔多年依然打动你,这才是经典,晨曦还算不上。我02年开始接触耽美,奔四的人了,客观的说,早年被奉为经 ...

求至今感觉不错的文推荐!
作者: japanpan    时间: 2017-6-14 15:20

后悔以前没看过这篇书评,终于看到了和我有一样想法的人啊。。。
作者: 耽美小书虫    时间: 2017-6-15 08:20

本帖最后由 耽美小书虫 于 2017-6-15 08:22 编辑

这篇文章其实我看完了,我觉得对陈素的描写就是对一个社会底层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的真实描写。在生死面前谁不害怕?在面对权势和优质的物质生活时谁又会一点儿都不动心?更何况,虽然有一个很糟糕的开始,但却有一个温情的过程,一个让你害怕的人对你的温情,很多时候会让弱小者觉得那是无法失去的一种依恋。我个人觉得这篇文写的很真实,不要说是哪儿的人怎么了,人性是一样的,与你是什么地方的人,其实没什么太大关系吧
作者: siyuws    时间: 2017-6-17 17:19

作为上海人,也作为看过晨曦不知道几遍的人,我觉得作者对上海描述确实有失偏颇,但是楼主的书评也是夹杂很多自己的主观情绪,有些小题大做了
作者: 耽美小书虫    时间: 2017-6-19 09:00

正在看的文。其实收起来很久了,但一直觉得这种内心活动描写太多的文,不太让我有坚持看的动力,一直都没看。这几天看校园文又翻出来,就看了。说实在话,作者写的很真实,写了青春的迷茫,也写出了同性相恋的苦与痛,爱与坚持。正常性向的爱情尚不一定得到祝福,更何况是非正常的性向,而且受是一个那么胆小的性格,在现实的压力下,我总觉得高二时期的受总是像野兔被抓了被迫站在笼子里,还得听周围一圈人大声讨论怎么下锅,时时处于那种煎熬,没崩溃就很好了。后面还没有看,看完再来评价。总之虽然看的吃力,但是文的确是好文。
作者: cxq1132    时间: 2018-12-11 21:48

《晨曦》王峻那种死了之后把骨灰混在一起烧成陶瓷再包上铁扔到海里永远不分开的占有欲,让人害怕又着迷。那么强烈的感情,那就是当时我心心念念拥有的感觉。书中王峻从坍塌的煤矿中被救出时,握住陈素的手的那一刹那,我觉得在那个时候他们的爱圆满了,他们之间摆脱了过去种种的阴影,        虽然是很平淡的一篇文,这就是生活,活在当下,真真的可以看很多很多遍的好文。也很喜欢很喜欢他们平平淡淡相濡以沫的感情。愿他们就这样一直平平淡淡的过着简单而温馨的日子,可以一直在一起。经典好文,经典好文,经典好文,重要的事情要重复三遍。这已经是耽美文中的经典,很难超越了。(就算是换手机也永不删减的好文)转发某大大的书评: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应该轰轰烈烈?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应该撕心裂肺?很久之前,电视小说里的爱情都是如此。在这个时候我却看到了《晨曦》,它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惨烈悲哀,有的只是细水长流,只是平平淡淡。没有华丽的辞藻,甚至没有我一贯喜爱的大气磅礴,可我却不可自制的爱上了它。时至今日,我似乎还能感受到陈素与王峻之间淡淡的温情。璞玉——是未琢之石,一经打磨便会流光溢彩,我想这用来形容陈素是再不为过的。但,他的一切一切只因为与王峻的相遇。如果陈素并没有和王峻相遇,我甚至无法想象那又会是怎般的境地?或许俩个人都是一个半圆,相遇了才会圆满。在我眼里,陈素是柔和娇小【咳咳,和小攻比起来】的南方男子,王峻则是刚俊挺拔的北方汉子【事实上,王峻是魔都人,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相遇相知相爱,平淡却又真诚。小受一开始的恐惧与抗拒,最后也终于融化在小攻逐渐忠犬的行为中【或许是进化成妻奴?】。温水煮青蛙的生活,也让傻傻的小受再也无法离开小攻。
原文:“家里的家务事多而且杂,这几天我看了都收拾得很清爽,家事是怎么分工的?”心疼看看脸色还是不好的陈素,陈妈妈握着陈素凉凉的手,触到陈素的手指,心念一动,陈妈妈翻开陈素的手掌看着陈素晶莹漂亮的手掌,这绝对不是做事的手!  “是王峻做的。”  “————”陈妈妈有短暂的停顿抬头看陈素雪白雪白的外大衣道:“那,衣服是谁洗的?”  “王峻。”  看着她家的二儿子,陈妈妈不确定道:“那么,每天的饭菜是谁做的?”  “王峻。”
  陈妈妈是传统的妈妈,一看就知道陈素和王峻在一起是扮的什么角色,陈素理所当然的回答显然让陈妈妈有很大的冲击,陈妈妈终于忍不下去了:“那你干什么了?”  “我?”陈素不明白母亲的意思老实回答,“我要上班,还上学,开会,很忙的。”  看着陈素,陈妈妈缓缓道:“王峻那孩子到底看上你哪儿了?”  看着母亲莫名的沮丧,陈素有些委屈,家事,陈素也不是不想做,是王峻一向勤快,好多年了,都是在他起床前全完成了,还有,特别在最近几年,从陈素带上戒指后,王峻就更不让他碰家事了,说是会让他所喜欢的手变粗,这样的话又不能跟母亲讲,而且听母亲的话陈素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他就这样配不上王峻吗?陈素不是不委屈。(书评: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人愿意为了一个人烧饭、洗衣······包办一切家务,只为了不让了他的手变粗。有这样一个全心全意的爱着你的人,你也会幸福的流油吧?陈妈妈真的不理解,陈妈妈作了最后的挣扎,“如果我和你爸爸希望你和王峻分手,他一定会带你走,是不是?”  陈素点点头,是的!但不需要王峻带他走,陈素自己会跟王峻走的,和父母分离有着得不到宽恕的痛,但是和王峻分离却是他人生的绝望!!)
原文:看着陈素决绝的神色,陈妈妈什么也不会再讲了,(书评:一个性格有些软弱甚至保守的人愿意为了另一个抛弃所有,不在乎一切。你会不会为之感动?所以,在我的眼里他们都给予了对方全然的幸福。那是任何人都无法插足的幸福,只属于他们。陈素和王峻,让我明白:其实相爱就这么的简单。也就是一句:哦,原来你在这里。)
作者: lovelyfice    时间: 2019-9-24 11:55

作者应该是有北京人那种略微排外思想吧,不止是对上海...感觉作者好像是不喜欢北京以外的任何地方,记得很多细节部分,作者一提到一个地区就说不好,就北京好,这典型的排外思想。除此之外这文胜在程度写高了,其实就是强制爱一个普通梗,写的像***报告瞬间提升了一个逼格,文笔我是觉得很糟糕,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校对好各种病句,但我还是看完了,比白文强多了
作者: 太古麦    时间: 2019-9-24 16:52

这篇故事我看了好多遍的~~里面关于上海人的描写我没get到点,就不讨论这么有争议的话题了。我当时看了好多遍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年幼的我从这篇故事里第一次感觉到了所谓的阶级差异、有权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就这样来说,我还是挺感谢这篇故事的,给我开了一次眼界~
作者: sunzhengyou    时间: 2019-12-29 17:28

文评写的很扎实,价值观认同,所以,晨曦,不打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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