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原创】《拾荒》作者:皂斗(悲剧的人生,才能创造出那个唯一的你。阳光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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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光蕾
时间:
2011-12-13 19:31
标题:
【原创】《拾荒》作者:皂斗(悲剧的人生,才能创造出那个唯一的你。阳光强推)
本帖最后由 伊朵浮云 于 2012-6-23 01:0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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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阴雨的黄昏,风无休止地吹着。
我的思想随着这些闪耀的绿叶而闪耀;我的心灵因了这日光的抚触而歌唱;我的生命因为偕了万物一同浮泛在空间的蔚蓝和时间的墨黑而感到欢快。
那人问我:“风吹云动,是风动,还是云动?”
我说:“不是风动,也不是云动,是我的心在动。”
这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得出的答案。
●_●这是一个
拾荒
家庭的少年与官家三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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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荒》作者:皂斗
推荐指数:★★★★★
【原创书评】
∕阳光简介\
一个小小少年,被生活所折腾,对世间的无奈,对感情的懵懂,都是一种成长,慢慢的,且看这个清秀少年,如何成长,如何破茧。如何笑谈人间。
∕阳光评论\
安乐,一个聪明的高三学生,一个生活相对来说比较困难的十三岁男孩,一个骄傲锋芒外露的小小少年,生活给他的,一直以来就不多,但是人懂得知足,懂得什么是自己想要的,对于一个才十三岁的少年郎来说,在我们还是无忧无虑的年纪时,安乐已经在为未来所谋划,捡到小孩子安宁,对安乐的生活起了变化,一直孤单一个人生活的他,太需要有个人来陪伴了,为安乐的少年老成心酸,为安宁的懂事谨慎落泪,生活对于人们来说,往往是不公平的,在权势面前,我们就如蝼蚁一般,任人搓圆,无力反抗,安乐的好心,反而早就了自己的灾难,这个少年,承受了太多太多,我很好奇,为什么这么多的灾难,这个少年还是没有倒下呢,是多坚韧的精神,才能抗的下这些,每一件都是毁天灭地的,却都咬牙撑了下来,每次都自问自己,如果换了自己,能走下去么,唯一的亲人的逝去,被迫放弃学业背井离乡,对家乡的思念,挣扎着生活,所幸,在万千人中,让他遇到了那朵唯一的牡丹,牡丹的出现,慢慢的进入了这个男孩的世界。虽然安乐排斥,惶恐,但是,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是这个少年一早就学会的。但是,他的自尊也不允许自己理所当然的享受牡丹给予自己的一切,为此,两人都吃了些小苦头,牡丹常常叫他"小书呆",顽固的小书呆,只是这个小书呆,只有在牡丹面前才会表现出十三四岁少年的样子,在外人面前,这人根本看不出还是个未成年的小男孩,圆滑的世故,懂事,让每个人都喜爱这样的孩子。风华绝代的牡丹,是那么的强大,但是,也只有在安乐面前,才能卸下一直戴在脸上的面具。
在前面百分之六十的时候,俩人都还没有进入感情模式。不过,我一点都没有感觉到无聊,作者强大的文笔,创造出了个栩栩如生的安乐的世界,我恨不得一直腻在这个世界中不要出来,感觉看到结尾的时候,总是很想哭一下,欣慰的是,这个少年终于等到自己破茧的那一刻了,每每想到看前面的时候,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水,尤其是看到小安宁懂事的时候,都很心酸,作者描写的太详细,感同身受的我,在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都时时焦急,恨不得马上让他们能渡过难关,也为安乐有这么多的朋友关心着他而开心,看他们咬文嚼字,胡天胡地的乱侃,畅谈古今,好像回到自己学生的时代,都快忘了自己也曾经那么的纯粹,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每天只要记得好好读书,考个好学校就是我们唯一的目标。啊,真的是好看到不行的文啊。怎么会那么好看呢。不用那么大起大落,不用那么的纠葛感情,就好像自己的生活一样,都是一些小细节串起来的,呈现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个故事其实告诉了我,一个悲剧的开始,不一定会造就你悲剧的一生。虽然有过痛苦,有过泪水,但是,正如蝴蝶破茧,在挣扎后,才能重新飞翔··
阳光小话:这就是一个经典之作啊,我在错过了那么久的时候,终于在砂夜给的机会下,拾起了阅读,还记得我们是在讨论《晨曦》的利弊,砂夜说,与其说《晨曦》是经典,不如去看看《拾荒》。就这样,我才没有继续错过下去,实在是好看的不行,我很想说,如果你还没有看过的话,就真的不要再错过下去了!!不会让你失望的,就请果断的跳进来吧···
作者:
ben27now
时间:
2011-12-14 08:53
终于有人说出我的心声了,《拾荒》是远胜于《晨曦》的经典之作..<拾荒>我看了很多年很多遍了,我一直觉得它要比晨曦好很多好很多,简直不是一个层次上的,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大家一说到温馨文就只想到晨曦什么的....拾荒,不管从人物、文笔、内涵都比晨曦有深度多了。
同样情况的还有军文《麒麟》,被人捧成了神作,其实醉大的《绚烂英豪》在各方面都要比他优秀得多了去了。。。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1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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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en27now
捧的人多了名气就响了呗~
几乎任何一篇文都是能挑出错的。
越出名挑错的人越多,这文就看上去越名不副其实=。=
作者:
chenglingjia
时间:
2011-12-14 11:48
看了楼主的介绍觉得此文很好看的样子,谢谢!
顺便吐槽一下4楼,我没有看过《绚烂英豪》,但是《麒麟》是一个字一个字看到现在的,觉得是一篇很好的军文,虽然吹捧的人很多,但是个人觉得是名副其实的,热血中带着柔情,有妖孽有流氓、有硬汉有帅男,而且个个都是强人(能力强and坚强)。当然了,个人有个人的喜好,我只是吐一下槽,哈哈~~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1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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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henglingjia
麒麟是不错啊~
不过称其为“神”作还是有点过了。
作者:
chenglingjia
时间:
2011-12-14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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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砂夜
这种事情见仁见智的,但凡一部作品受到人们的喜爱一定是因为其中的某些内容触动了读者的心弦。当然了,我刚才吐槽的时候有点遗漏了,看《麒麟》的时候感觉很舒服是真的,不过神作什么的确实有点夸大了,嘿嘿~~
作者:
matsumodohideto
时间:
2011-12-14 12:22
见仁见智吧。我喜欢拾荒这文,虽然对这文的CP无感,但是很喜欢受这个人物。而晨曦是攻受都无感,但是喜欢这个故事。这俩文除了都是有背景的攻其实没啥可比性吧。至于麒麟和绚烂英豪。我喜欢麒麟,很喜欢。神作不神作的是虚名。绚烂英豪也被人推荐了,但是看不下去。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已。
作者:
砂夜
时间:
2011-12-1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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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matsumodohideto
喜欢拾荒是因为俺喜欢受
不喜欢晨曦是因为俺不喜欢受也不喜欢那故事更不喜欢作者对上海的偏见
其实我更喜欢的是你的头像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fmzh_11
时间:
2011-12-15 11:31
《拾荒》看了个开头,最近没什么时间看了,哪位能告诉我,牡丹。萧香和三少是不是同一个人啊?或者他们是什么关系啊
作者:
ben27now
时间:
2011-12-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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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fmzh_11
牡丹和三少就是小攻啊,官家三少官越,是我最喜欢的妖娆又强悍的小攻啊~~
牡丹是安乐对官越的昵称,三少是亲朋好友对官越的昵称,就是这样
萧香对于安乐来说是亲人般的存在,是另一篇文<风起时>里的小受君~~
作者:
fmzh_11
时间:
2011-12-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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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ben27now
太感谢了。刚看到萧香的出现,就纠结在这儿了。
作者:
7894g
时间:
2011-12-16 23:43
非常经典,非常好看,是我最爱的文之一
作者:
就爱麻辣的
时间:
2012-1-17 16:59
这文确实不错的啊
作者:
yayaxi
时间:
2012-2-26 21:40
看楼主的书评淘到了不少好文~
作者:
paper99
时间:
2012-2-29 12:18
我听亲的话,果断的跳下去了,因为晨曦我也看过,很喜欢这类平淡温馨的BL文,呵呵
作者:
鈛詓亝熸
时间:
2012-2-29 18:29
确实是相当好的作品,已经看了N多遍了,一看就知道,皂皂有相当的文学水平啊,强推~~~超喜欢安乐和牡丹,如果能再有个番外就圆满了啊~~~
作者:
asukazhulii
时间:
2012-6-30 00:38
我手机里一直留的就是皂斗的《拾荒》和《风起时》,问题是这作者哪去了?还欠着好几个坑呢,有几年没更了吧!!
作者:
亦可猪
时间:
2012-7-2 01:53
看完了,觉得这文实在太多的巧合了,情节太刻意了,与晨曦没有可比性
作者:
stlpaaa
时间:
2012-7-2 05:15
感谢推荐,就一句话,感同身受的心酸,我们小时候也是这么过来的
作者:
姒野
时间:
2012-8-22 21:51
其实比起《拾荒》我可能会更喜欢《三更钟》,我是在书荒无聊的时候上网查了细水长流的爱情时候看到有人推荐这本书,但是说实在的,以前看过的内些细水长流的故事给我的感觉做作多余平淡,我要的细水长流是内些说话间要家常里短,也许会有艰难的地方,但至少不会寻死觅活的,于是我也就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看了,刚看了开头真的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可是越看越吸引我,也不知道哪里好,但就是让我觉得这才是我要的爱情,对于小攻洛玥开始我挺不喜欢的,貌似好多文里的小攻都是这样,长得帅又有钱于是理所当然就成了花花大少,但是对于小受艾三更我打从心眼里喜欢,是呢,谁会不喜欢内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呢,对于洛玥,三更打心底里喜欢,可是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洛玥太耀眼,三更长得再漂亮也只是个平凡的孩子,所以三更只能默默的喜欢,把这份喜欢藏在心底,不能让人触碰。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洛玥终于和三更在一起了,没有什么波折,就连三更的老爹都同意了这份感情,可能会让有些人觉得太过理所当然了,可是爱情就是这样,当你确定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连一秒钟都是长的,于是三更和洛玥就这么在一起了。
洛玥很耀眼,可是三更也很出众,不只是外貌,还有性子和才华,他的雕刻是一溜的,是打小和老爹练出来的,也是他就有内个天赋。
三更从来都是不骄不躁,让我觉得很让人心疼,尤其是他对洛玥说:我会喜欢到我认为不该喜欢你的时候为止,每当看到这,我都会特别庆幸,幸好洛玥爱上了三更,也幸好他们彼此没有错过。
我认为的爱情是就算生活再平淡,但是只要身边有你爱的人,而他也恰好爱你的人,就算日子再苦,再难,再累,但是只要看到他,那所有的苦难累也都是甜的。
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有激情燃烧殆尽的时候,所以比起内些感天动地的爱情,我更喜欢细水长流的爱情,至少,读着的时候,我的嘴角,一直是扬起来的。
作者:
我爱roman
时间:
2012-8-22 22:41
看过拾荒这篇文,真真是经典好文,尤其的安宁的性格,让人无法不喜爱吧,善良,聪慧,狡黠,坚韧,温暖……总之,简直是完美了。遇到牡丹是他的幸运,又何尝不是牡丹的福气,这样一个美好的人,能被他全心全意的爱恋是多么幸福的事啊
作者:
mixjun
时间:
2012-8-28 23:10
温馨文?下来看看,写推荐
作者:
linulc4c
时间:
2018-1-24 00:03
本帖最后由 奇葩的傲娇飞 于 2018-1-24 00:05 编辑
虽然这只是一篇耽美文,确到近了现实生活中的冷暖予无奈!朋友的仗义相助;师生之间如父子般的情谊;路人甲乙丙的善心援手,
一点点治癒了伤痛的心,也淡化了对于强权的怨忿。最让我觉得映像深刻的是安乐父亲意外身故之后,他与安宁、萧香三人之间的相处,
那种不离不弃相依为命的温暖幸福生活,真是非常的感动人心!尤其是当瘦弱的安乐面对安宁、萧香的时候,总能爆发出强烈的保护欲,
更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反观安乐予牡丹之间的爱情就显的较为失色,总诀得安乐是因为现实环境的种种压迫,
无奈之下唯一也是最好的选择,就是答应成为牡丹的情人,也才能受到庇右因而免于自己予自己要保护的人遭受更大的伤害。
虽然安乐最后还是从彆扭的相处中对牡丹慢慢产生出爱意,我还是绝得这篇文的亲情、友情的可看性更剩馀爱情,也更佳的刻骨铭心。
作者:
我是星星12
时间:
2018-1-24 10:19
谢谢推荐,但是,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太敢看,感觉会受不住啊
作者:
evenfall
时间:
2018-2-10 22:00
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小受都很有特色,非常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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