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非首发】《十年》作者:郁娓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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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o_J.K
时间:
2012-4-30 11:23
标题:
【非首发】《十年》作者:郁娓殇【完结】
给我剪头发的男生顶着大大的朋克头,身材瘦小好像翻版的郭敬明。我的头发一缕一缕飘落,荒芜了一地的忧伤。拼命安慰自己可眼睛还是进入了淅沥的雨季。
五年。
从十二岁没精打采地参观传说中的中学遇到更加漫不经心的你,到现在十七岁留了五年的头发逐渐从镜子里消失。
我相信我会忘了你。
虽然这五年我耗尽了生命的全部力气。因为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所以从1997年开始我的头发长度再也没有递减过,因为你喜欢可爱型的女生所以我用粉色的发绳绑个公主头···我每天跟踪你打同一个人的饭,接同一个水龙头下面的热水,模仿你的表情你的动作,不喜欢运动却一直看你打篮球,对游戏一窍不通还要钻研CS···熟知你生活的细节,为什么感冒有没有发烧什么时候忘记吃药,有一次迈上台阶差点跌倒,出勤率很低的早操,跟网友见面却因为担心对方是恐龙而跑掉······
接下来的一年,生活中不会再有你。
接下去的一年,是我必须独立、必须坚强地一个人去面对的高三。
然后是继续一个人四年的大学。没有惊天动地没有轰轰烈烈。这一种青春,是浅薄的白色。
曾经在街的对侧固执地坚持和他一样的步伐,
曾经在他经常路过的喷泉边安静地等待,
曾经偷偷地尾随他走过长长的一段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该怎样回去,
曾经颤抖着手指拨下过他的号码听到他的声音却害怕得丢掉了话筒,
曾经的曾经,他出现在年少而青涩的梦中过,让我欢心而又惆怅······
2008年。
我已经二十三岁。
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你。
以为自己可以忘记过。
却终究徒劳。
每天穿着职业套装奔波于工作,仍旧是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孤独,也许是喜欢一个人的安静,也许是因为···你。
终于决定打听你,却得到你要结婚的消息。
匆忙地向单位告假去参加你的婚礼。为你祝福,在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你却在众目睽睽之前走到我前面轻轻地抱了我一下,小声说,凯凯,我知道你爱过我。然后你放开我,看着我说,可是你该拥有自己的生活了。
微笑着点头。然后。转身离开。泪流满面。
我愿意看到你幸福的样子。我愿意看到你为她戴上戒指时的微笑。我愿意看到你轻吻她的脸。我愿意听你的话···忘了你。我真的愿意。
从今以后,不会在夜里喝着红酒在流淌的文字中细数指尖的寂寞。
从今以后,不会在睡前默念你的名字希望你出现在我的梦中。你已有妻,只有她才有资格呼喊你的名。
也不会,再爱你。
我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你。从今以后,我得为自己唱歌走路约会逛街。
我是该有自己的生活了。生活中不该再有你曾经来过的痕迹。
扔掉衣橱中所有YOU&ME的衣服,虽然不舍得标签上写的YM字样是你名字的代码;
烧掉写给你的从未发出的信。虽然不舍得十年中这么多无人分享的心情;
不再在沉思时用手托住下巴,改掉走路的姿势;
不再在牙疼时仍勉强自己吃菠萝,改掉讨厌的可乐;
不再在枕头上洒上香奈儿的香水,改掉自己口头禅···
剪掉五年的头发······
十年。
我的生活已经与你息息相关。
可是,勉强始终得不来理所当然。
比方说,我还是不喜欢喝可乐;再比方说,我还是不喜欢香奈儿的味道。
每个人都相信时间的力量。
像五年前一样。我相信自己可以忘了你。
只不过还需要时间。
也许是十天。
也许是下一个十年。
可是我会好好的。
会学会快乐地生活。
会练习下一次想念的时候用微笑代替沉默······
本帖最后由 王枉 于 2012-5-2 23:08 编辑
作者:
安培定则
时间:
2012-4-30 18:23
感觉像情感日记多一点呢~~嗯嗯,深情鉴定哦!
作者:
野生的雏燕
时间:
2012-5-1 05:45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话说初恋果然是最难忘的么....
作者:
柳書离
时间:
2012-5-1 13:52
唤起了我似曾相识的十年。
只不同的是,我本以为会花好长好长的时光来遗忘的人其实在日记写到第二年时就被渐渐释怀了。
时间是剂良药。
还是我本寒凉。
短了头发又长了,女生爱用自己的头发来记录自己的爱情。
在我的头发齐腰的时候,我嫁人了,他亦来参加了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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