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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落日》作者:nonsense(网络的残酷在其虚无,现实的残酷在其实际。) [打印本页]

作者: 辑柔尔颜    时间: 2012-12-16 22:51     标题: 【原创】《落日》作者:nonsense(网络的残酷在其虚无,现实的残酷在其实际。)

本帖最后由 颜如初 于 2012-12-17 21:13 编辑

【原创非首发】
楼主旧文癖,冷门控,围观请慎重。



《落日》作者:nonsense(网络的残酷在其虚无,现实的残酷在其实际。)

【文案】
这是一个太过真实的故事,网游不过就是这样而已。
落日,一款网游,和现实中毁了无数人的征途梦幻西游一样的网游。  
菲菲鲁,灯火阑珊都迷失在这个虚幻的世界里。
一个是因为社会排挤辍学的小网管,一个是名牌大学在读生,却因为网游而改变了人生。
菲菲鲁遇见了灯火阑珊,两种思想的碰撞,互相改变,
但最终却躲不过现实的残忍。到底是人玩游戏还是游戏玩弄了人性?

【站内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44302-1-1.html

【推荐指数】】★★★★★

【类型】(敏感攻,冷漠受,网游文,大虐,BE)

【原创书评】

原创简介:
这是一个有关沉迷的故事,这是一个渴望爱的故事,这是一个现实的故事,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因为沉迷而让我们思索人生;因为渴望爱而看到寂寞,以至于逃离爱;因为现实而无比沉重无力。

原创评论:

网络的残酷在其虚无,现实的残酷在其实际。

去看这篇文吧。
你可以不看我下面的评(因为有剧透),但如果想对网游和网游文有个全新的认知,看过《落日》,你会发现你称赞过的所有网游文,有多么肤浅。

《落日》是网游文当之无愧的开山鼻祖。大陆的耽美文刚开始风行的时候,根本没有网游这个分类。《落日》是第一篇极具影响力的网游相关的耽美文,从此网游文开始被大众所熟悉,到现在的泛滥。
我第一次看这篇文距现在也有七年多了,这篇文也许现在已经没多少人知道了,连作者都金盆洗手退出耽美界了,但是只要你看过这篇文,人物剧情都可以忘掉,一看到“落日”两个字,都还是被一种沉重所影响。

这是一篇与众不同的网游文,它没有网游里你所熟悉的那些,帮派的嬉闹欢笑,相爱的纯真美好,一起驰骋天下的逍遥,人妖怕被拆穿的小心思,闪着光的大神和金手指,奔现的一见钟情和HAPPY ENDING,这些统统没有。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网游故事,我很难用几百字来概括,但这又是一个很简单的,关于爱、堕落和疯狂的故事。
它讲述的,是那些肤浅的欢乐之上的,更深沉的东西。

作者对网游的定义一针见血:集体嗑迷幻药。沉迷网游的人,不过是沉迷一场幻境。
在网游的世界里,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变成你想变成的任何角色。可只有一件事不能做,你不能世人皆醉我独醒。
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
游戏中其实没有所谓的好人和坏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玩游戏的方式,但总有一些人把规则破坏的太彻底,随便杀人的暴力帮派,在服务器里人人喊打,我无意间混进去过,却发现里面的人异常团结河蟹,他们按照自己的规矩享受着游戏的乐趣,毫不在意外界的痛骂。
当我们从一个角度看一个异类的时候,是大众的主流观点,而当你试着去变成一个异类的时候,你会发现,玩游戏的初衷:不被现实的规矩困扰,随心所以的娱乐,只有他们做到了。

看这篇文,你会对网游里的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一般网游文中的高手,无不是操作牛逼装备拉轰拉帮结派一呼百应,而《落日》则提到了轰轰烈烈之后的结局,同仇敌忾的好朋友终有一天会离开,而高手若是幸存下来,只能在高处不胜寒的地方寂寞如雪。
现实中的菲菲鲁是个小网管,被客人喝来唤去,但是游戏中他是顶级高手,
对于游戏角色,我们都有随手练小号的习惯,也都曾没有理由的丢弃或删除一个号,却没有想过,对于角色而言,我们的一场游戏就是她的一生。
主角把菲菲鲁当做自己的一部分,当初之所以创建菲菲鲁这个小女孩儿的角色,是想对她精雕细琢,让她成为自己心中的,最美好的女孩子。
可网游不是养成游戏,网游是角色扮演。最终菲菲鲁成为了一个沉默寡言的PKer。
我们以为自己可以在虚拟的世界随心所欲扮演另一个人,可到最后,我们扮演的都只是内心深处的自己。

作者将主角菲菲鲁设定为失去双亲的未成年少年,为了生计早早辍学当网管顺便贩卖游戏道具。
我们玩网游都是为了娱乐,而他是为了生存。
当网管的工作给了他大量的时间去练级,他必须把自己弄到最强才有能力打更顶尖的道具去卖。他打到的所有顶级道具也不为自己装备,只是为了卖给别人换钱。他不能理解有钱人浪费现金购买虚无的数据,这种精神层面的满足,并不能填饱肚子。
第一次菲菲鲁对灯火阑珊说,别玩了!这是为你好。是因为灯火阑珊完全不了解这个操作和金钱至上的网游世界。拿现实中的规矩来衡量网游的人性道德的人,不适合玩网游。
后来菲菲鲁又无数次对灯火阑珊说,别玩了!是因为他怕灯火阑珊就这么毁了。
“我是垃圾我没地方去才去混游戏啊,你好端端的一个大学生也想被让游戏给毁了?”
整篇文章都充斥着一种压抑的阴郁和深沉的钝痛。你就只能这样看着灯火阑珊一步步从光明走向黑暗,菲菲鲁在黑暗里坚持不懈想让他离开这深渊,最后却从最高的地方坠落。
对他们来说,拯救是一个可笑的话题。有良好教养的大学生最后成了杀人犯,而辍学的失足少年却更像一个披着霓裳羽衣的天使。

这是一篇与所谓的“喜欢而产生的爱”差很多的故事。我并不知道我爱不爱你,但是你的一切令我在意,并且,我并不想你到黑暗里陪我,我宁愿你活在光明的地方。
有着这种想法的菲菲鲁,不是因为深爱的牺牲,而是看透了现实,才不肯让他承受这痛苦。
也许网游总是被习惯性写成甜文,游戏中恩爱的一对儿我们总认为他们会理所当然的现实见面,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仔细想来,网游中我看过的无数杯具,都被那一两个奔现的美好所掩盖掉了。
更多的理所当然的结局应该是,其中一个因为各种理由不玩了,而另一个孤独终老,或飞快地找了又一春。
菲菲鲁和灯火阑珊的相处像一场战争。
在对彼此的试探中一次次超越下限,彼此都在忍耐。菲菲鲁是因为愧疚,而灯火阑珊是因为爱。
愧疚和爱,究竟哪个分量更重一点?

游戏中灯火阑珊无意中导致了菲菲鲁两次的死亡,现实中的灯火阑珊说,我从未想过要杀她。可是故事的最后,灯火阑珊亲手杀了菲菲鲁,这一次,没有删号重来。
我第一次看落日是网络版,故事就停留在菲菲鲁被灯火阑珊杀死的那一刻,所有没有说出口的道歉和无法解释的误会,以及那些深刻到痛的爱,都随风飘散了。
这次为了写评我特意又去看了一遍出书版的落日。作者给了一个HE,死掉的菲菲鲁发现自己可以在网络中以游戏角色的形态继续生存。灯火阑珊杀人后精神失常,最终自杀,菲菲鲁在新闻网页看到这个消息后回到落日游戏,果然灯火阑珊也在。
两个人,终于以一种对等的姿态相见,
“我并不认为现在这样就是最好的结局。即使在阳光下,我们永远也走不出沉重的阴影。所有的伤痛已经成为我们的一部分,片刻不离。但我已经不再想要忘记它,摆脱它。”

不管是游戏中经常出现的残阳似血的落日场景,还是菲菲鲁被杀时候的温馨而耀眼的血色,都变成一片铺天盖地的乌云,沉沉压在我的心头,喘不过气来。
灯火阑珊惊醒自己失手杀了菲菲鲁之后,第一举动是跑到就近的水果摊去抱来很多苹果堆在菲菲鲁身边(游戏里水果是补血的道具)喊“补血啊!”。悲哀的可笑,不是吗?
我身边的人,包括自己,都曾沉迷网游,但那最多就是过度在意虚拟世界,我第一次真切的接触到新闻里所说的沉迷少年,是跟一个出租车司机聊天,我跟他约定了时间,他却晚到了,他解释说,上午有个女的坐他的车,他问,去哪儿?那女的说,去所有的东方网点(东方网点是上海一个连锁的网吧)。
她儿子失踪三天了一直找不到,后来打听到在一个东方网点,但全上海有那么多东方网点,她只能一个一个去找。出租车司机开了好几家东方网点都没找到,因为跟我有约所以只能跟她说,你坐别人的车吧。那位母亲还哀求他再载她去几家找找,那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又下着雨,很难截到出租车。
我不知道那个少年后来有没有被找到,这种我们听来不过是茶余/饭后出租车上的消遣,却是那位母亲唯一的儿子。
我不敢说网游这个东西是好是坏,它的确是个很好的娱乐游戏,也不知残害了多少如花少年。现实中不可能有人死后灵魂穿越回游戏从此真正逍遥的生活,更多的失足少年都只能在网吧里夜以继日得赔上他们的生命和家庭。
这种精神上的满足太过于强大,可以抵过温暖的阳光、美味的食物和真实的触感。

网络的残酷,在于其所有的幸福都是虚无的。
现实的残酷,在于其所有的痛苦都是实际的。


作者: llt91145    时间: 2012-12-16 23:39

本帖最后由 llt91145 于 2012-12-16 23:43 编辑

居然现在看到这本书评,这本书是我唯一一本买给自己的纸质耽美书,买来之后几乎没翻过,因为不需要。我在六年的时间内看过不下五遍,那些细节都还记得,所以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悲哀。而我开始接触网游也恰巧因为这书,也许我始终是单机爱好者,所以网游也当单机玩,自然发现不了它的魅力。对于我个人而言,网络版的结局已经足够。出书版虽然看似美好,却似乎画蛇添足了…至于悲剧的原因主要还是这两个人的成长环境和偏执敏感的性格,所以悲剧在所难免…这本书应该算耽美的擦边球,他们的感情不能说是爱情,只能说彼此都是对对方特别的存在
作者: 无限不相思    时间: 2012-12-17 02:41

写的非常精彩,如果能把格式写全,我肯定第一个给你满分。
【书评推荐区】每月新完结文书评推荐大总汇(2012.12.03更新)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1052549-1-1.html
楼主有兴趣可以看一下格式要求。作为视觉享受,希望能更多的看到楼主的书评。^_^。
作者: 辑柔尔颜    时间: 2012-12-17 07:25

无限不相思 发表于 2012-12-17 02:41
写的非常精彩,如果能把格式写全,我肯定第一个给你满分。
【书评推荐区】每月新完结文书评推荐大总汇(20 ...

亲,我很困惑...这篇不是新文,是七年前就有的老文...我评里说了...而且格式是我复制版规里书评格式弄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格式?你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实在是找不到了。你给我的是新完结文应该不适用吧?

谢谢你的肯定,不过我注明了非首发,应该拿不到满分,我只是想扔上来看有没有人看而已~
作者: 辑柔尔颜    时间: 2012-12-17 07:34

llt91145 发表于 2012-12-16 23:39
居然现在看到这本书评,这本书是我唯一一本买给自己的纸质耽美书,买来之后几乎没翻过,因为不需要。我在六 ...

你说得对,的确这篇不能算传统意义上的耽美,它没有那么多情情爱爱,但是七年前那个时候耽美还没有发展起来,大多数作品都是擦边球,更别说这种新类型网游了。
至于两个主角,当然悲剧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我们看到的也许只是自己关注的那一面,你所言的性格敏感,我倒没注意到。
很惊奇还有人给我的评这么认真的回复,现在的小盆友大多根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所以想推荐来告诉他们什么是真正的网游文。
对我而言这也是一篇特别的文,看过就很难忘怀。很高兴你也同我一样。
作者: mingserugaolou    时间: 2012-12-17 14:40

这对我而言也是很特别的一篇文章,甚至为了菲菲鲁和灯火阑珊这两个名字看了衍生文。我不记得那篇文章的名字了,其实只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但是结局的美好弥补了《落日》的忧伤,从此看网游文一发而不可收拾。也买了纸质书,单纯为了支持作者,至今没有翻看过,一是情节已经深记于心,一是真是不太敢重温这种虐心文了,生活已经够虐的了!
作者: 辑柔尔颜    时间: 2012-12-17 19:31

mingserugaolou 发表于 2012-12-17 14:40
这对我而言也是很特别的一篇文章,甚至为了菲菲鲁和灯火阑珊这两个名字看了衍生文。我不记得那篇文章的名字 ...

不知道亲看的是不是出书版?
这篇文作者续写了结局是HE,也算是个完美收场。
居然还有衍生文,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本人续写的?
作者: llt91145    时间: 2012-12-17 20:54

本帖最后由 llt91145 于 2012-12-17 20:58 编辑
颜如初 发表于 2012-12-17 07:34
你说得对,的确这篇不能算传统意义上的耽美,它没有那么多情情爱爱,但是七年前那个时候耽美还没有发展起 ...


你说得对,我确实只关注自己看到的那面,不过这书算起来是10多年前写的,这个作者本人的完结作品也没有一部真正的耽美作品,06年想通过正规出版社出书,耽美作品根本没希望,哪怕它最后出书在书评人眼中也是作为反对网络沉迷的例子而存在,和作者本意完全不同。作为nonsense的脑残粉,不管是她的小说还是书评影评都很合心意。其实我反倒觉得07年之前是耽美最自由的时期,新老作者都在,不是像现在的签约驻站,而是有自己的论坛,能够随心所欲的交流。那个时候看一篇文同时也能看到作者之间的、或与读者间的互动,而现在那些紫红大手最多只能在微博上看看了。同怀念这篇小说,也怀念那个黄金时期
作者: 辑柔尔颜    时间: 2012-12-17 21:04

llt91145 发表于 2012-12-17 20:54
你说得对,我确实只关注自己看到的那面,不过这书算起来是10多年前写的,这个作者本人的完结作品也没有 ...

说到那个时代,你倒提醒了我。
从路西弗俱乐部开始,大陆耽美日渐兴旺。
我也很怀念那个时代,并不像现在全部出自JJ、LC、鲜网。
很多作者还都只是在自己的博客或者论坛更文,作者跟读者并没有什么不同,很多作者还在论坛驻站。
那个黄金时代,随着耽美论坛的日益河蟹而消亡了。

nonsense我看的作品并不多,她似乎没多久就金盆洗手了吧?
有空看看她其他作品去~
作者: mingserugaolou    时间: 2012-12-18 08:04

颜如初 发表于 2012-12-17 19:31
不知道亲看的是不是出书版?
这篇文作者续写了结局是HE,也算是个完美收场。
居然还有衍生文,不知道是 ...

不是作者写的。我想起来了,那篇文叫《梦幻》,作者是头上一把草。文章也很好看,有空可以看看啊。我看过出书版,但心里还是觉得他们的结局应该停留在那个最后一刻。
作者: 沉沦之犹    时间: 2013-5-25 00:18

   之前看过一篇书评,评明月心的,评论者认为当时的耽美界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彼时可能没有人想到, 那时所谓的浮华,比之现在,已然不算什么。

    我不想多说什么,不只耽美界,其实整个网文界都是这样的,人气高的永远不是文笔好思想深刻的,而是那些更文高手,那些高产作家,那些紧紧把握噱头的作者。

    《落日》这篇文,让我爱上了网游文,毫不夸张的说,在网游文早已过G的年代里,一篇十万多字200多K的文章,的确显得薄弱,可却是我读过最好的网游文。

    很好的文,却是很残忍的文,无论对于读者,还是文中的角色。

    真正的残忍,在于虚幻和现实的交错,让人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世界里,清醒其实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它会让你郁郁寡欢。

    其实我们这代,总有人说是糟糕的一代,免费的教育没赶上,房价却涨到让人无法直视。但我有时想,其实我们还算是好的,至少我们在之前的教育中,还没有受到过多的腐蚀。

    前几天,我朋友和我讲,他认识的一个小朋友,才刚上小学,就知道让父母给老师送礼,因为这样老师就会对他好,让他当班长。

    一个小学生尚且如此,很难想象长大后,他会变成什么样。

    我们都知道,很多事情是不对的,但潜规则会告诉你,你不这样做,这个社会就容不下你。

    就像网游,你得遵守游戏的规则,你不能越界,于是,越界了就代表了悲剧。

    作者后面的那个类HE结局,也算是一种安慰,对于我而言,那是一种谋求共存的方式,如果我们不能改变世界,是不是应该改变自己?

    如果我们真的和这个世界融为一体,那么还能找到真正的自己吗?
作者: gock    时间: 2013-9-22 11:54

好沉重。。说实在我对网游成瘾没有什么实际的观感,虽然我也玩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一些原因离开一段时间后,也就没有兴趣再玩了,可能和我并不是什么高手有关吧,公会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工作了的不过也可能是wow和剑三之类不同的缘故吧。不过与网游相比,现实的事情还是显得更重要一些,作业什么的总要完成,该做的都得做。
作者: 心漾    时间: 2022-10-3 23:11

这部写于十五年前的小说,今天来看,依然有它独特的魅力。不论是其淡淡的年代感,还是其浓浓的文青味,特别是它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局,都值得回味不已。

比起现今那些精彩奇幻、主角大杀四方的网游文,这部古早的故事显得普通又平淡,然而它的主题却比前者深刻得多。因为它真正想要讲述的其实并非网游本身,而是那些沉溺于网游的少年的迷惘。

故事的两个主角相识于网游《日落》,两个人从始至终甚至都没有提及彼此的真实姓名,他们的感情始于网游中的各自角色,进而延伸到现实;但其实,于心态尚未成熟的他们而言,网络与现实早已交错不清,他们喜欢和在意的,既是网游中对方的角色,也是角色背后那个独特的灵魂。

在网游中,他们一个是顶级玩家,一个是初生菜鸟;在现实中,一个是父母离弃的孤独辍学少年,一个是口碑良好的温和大学在校生。两人不论性格还是际遇,看似都天差地别,然而却也正是这两个人,在网游中相识后越走越近。

可令人扼腕的是,明明美好的开局,在现实中却以BE收场。因为他们一个笨拙地不会表达善意,一个执拗地以极端方式挽留;在网络中的无心伤害,到了现实中,竟成为无法挽回的惨剧。然后两个终于自由的灵魂,重新在网络中相聚,并且一直相伴下去。

“从他的掌心里,飞起一片又一片纯白的羽毛。这些晶莹剔透的羽毛像获得了生命一样,源源不断地向上飞升。不久,整座山峰上空都飘荡着轻灵如蝶、洁白如雪的天使之羽,围绕山头留连不去。一种带着悲哀的温暖漫天洒下。”——这是故事结尾展现给我们的梦幻般的场景,这也是这个故事给我的最深印象:灰白的主色调,带着悲哀的温暖。

两个少年人之间的悸动,既不可抗拒,又迷惘无措。他们在网络上寻求自我、填补空虚,但正如作者在文中所言,不是他们拒绝了现实,而是现实抛弃了他们。真正伤害了他们的绝非迷惑人心的网络,而是冰冷残酷的现实。

很沉重的主题,但因为两个本质善良而美好的主角,让故事在最后得到了升华。愿他们在网络世界里,不再有伤害。
作者: hermit160    时间: 2022-10-7 20:54

这篇是老文了,十年前看过,今天看到这篇文,我仍然能想起曾被它感动
作者: 挪挪墨    时间: 2022-12-4 04:31

这本我甚至买了出书版,我一直觉得这篇是网游类的to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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