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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发/写手团】《三月活动之别人的妻子》作者:采菊的大叔【完结】 [打印本页]

作者: 青非白    时间: 2013-3-13 18:42     标题: 【首发/写手团】《三月活动之别人的妻子》作者:采菊的大叔【完结】

本帖最后由 采菊的大叔 于 2013-3-13 18:43 编辑

不记得是前天还是昨天看了一则新闻,便萌发了写这篇文的想法,文不长。
我写的人物是我编的,可是这样的人的的确确生活在各地,也许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正文:

我叫胡英俊,长得却不英俊,我是安徽人,来到浙江打工。

和我一起生活的女子叫甄美丽,她和我一样,长相和名字并不符合。她也是安徽人,为了赚钱养家,和老公各自到不同的城市打工。

我和她住在一间不到十平方米,摆了两张架子床,两张床之间也用一块布挡着,像是两个小小的房间一样,下铺的床用一块布挡着就当作我们的秘密空间,上铺放着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和我们一起的是另一对男女,他们的关系就像我们一样。

我和甄美丽不是夫妻,但是过着的是和夫妻一样的生活。我们一起居住,同一个锅里吃饭,睡一张床,一起做、爱。但是我们并不爱对方,只是生活需要而已。我们没钱,妻子/丈夫又不在身边,生理上的需求需要解决,所以我们干脆凑在了一起,当对临时夫妻。之后我们发现这样果然好多了,房租、水费、电费、饭前我们平摊,可以节省一半,而且相互之间还可以有个照应。

当她在我身下呻、吟时,我脑海中浮现的是妻子和孩子的身影。

她的心中又何尝不是她的丈夫和孩子呢。

那天,妻子突然给我来了一个电话,说是来到本市了。我将这件事告诉甄美丽,她合作地离开房子。妻子带来了许多家乡的食物,她瘦小的身子,拖着的是她身体大小的东西。

“我怕你想念家乡的味道。”妻子笑起来,现出眼角的皱纹。

我想哭,扯了一个大概比哭还难看的笑,将行李拉着,跟妻子回到我居住的地方。
妻子进了屋之后哭了,她说没想到我的生活这么苦,家中的房子虽然不大也不新,可是好歹住着自在。
我说没事,我一个大男人这点苦算什么。再说了,比我苦的又得是啊。你瞧,我的床头还有电风扇呢,有些工友他们的空间更小,宁愿去工地睡觉。
其实那扇电风扇是我从垃圾堆里捡过来的,总共也没用过几回,能省一点是一点,扇子不是也可以吹出风来吗。
妻子给我做了一顿饭,已经有三个月没有吃到妻子的饭了,真好吃。
“对了,你怎么来了?”我问道,妻子一直舍不得车费,所以我们之间的联系就只有偶尔的通话。
“我……”妻子吱吱唔唔的,说,“我也想……出来打工……”
“绝对不可以!”
之前只有我一个出来打工就是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上面还有我的一个老父亲,他们离不开人的照顾。
“你怎么会想着出来打工?”
“我……”妻子的话还没有说出口,眼泪就先流出来了,“我一个人,我想你想得紧,而且……我们一起可以赚更多的钱。”

妻子的话像一把刀划进我的心口。

是啊,谁不寂寞啊。在我离家以后,家中就只有妻子了,我耐不住寂寞,妻子何曾不是呢。这个想法对我来说的确很诱惑,但是,我还是拒绝了:“孩子和爸爸是离不开你的照顾的。”

这句话是可以说是我赚钱的理由之一,也是她犹豫着是否出来打工的一道坎。

她爱孩子,舍不得他们受苦。她也很孝顺,尽心尽力地照顾我俩的父亲。

最后,妻子答应了。

我们躺在床上,把布拉了下来。我和妻子相拥在一起做爱。可笑的是,此刻我脑中显现的竟是甄美丽的身影。

妻子就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赶着火车离开了。

我看着妻子离去的背影,我的脑中竟瞬间变得空白。

日子还是继续,我和甄美丽过着我俩的临时夫妻生活,各自想着自己的亲人。

【1296字】



作者: 催文不留评。    时间: 2013-3-13 19:41

好现实好沉重的感觉,在外打工人员真的不容易。
作者: 梅绽雪静初。    时间: 2013-3-13 19:49

菊叔QAQ 乃好无良

不过,出门在外,或许真的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也不是不可能。

最恐怖的是 面对妻子,想的却是情人。一边受着伦理道德限制,一边又耐不住寂寞……

好渣……
作者: 生怕情多累美人    时间: 2013-3-13 22:33

菊叔你写的太心酸了……让我感到无比的忧伤……

越来越不想毕业了怎么办= =嘤嘤嘤嘤……好可怕、
作者: 敏儿520    时间: 2013-3-14 09:40

胡英俊不是那个胡图图的老爸吗
哈哈
作者: 伊人、憔悴    时间: 2013-3-15 20:49

我老公也在外面工作,我也在家里带孩子。
菊叔,看了你的文我心里一阵发冷,不知道他是不是像文中胡英俊那样。
结婚的女人啊,有些话如鲠在喉,说不出来,再多的话也只能憋在心里!
身体需要就那么重要么?如果真的爱对方,身心都会为彼此保留的!
最后再说一句,菊叔,我的文女猪脚也叫甄美丽!我怎么写啊,我心目中纯洁美好的美丽啊,我的文可要怎么编下去呀,还让不让人活呀!
OBA!大叔!菊叔! 救命啊······
作者: 伊人、憔悴    时间: 2013-3-15 21:08

既是新闻也是事实!
淡定不了,你教我!
作者: 青非白    时间: 2013-3-15 21:19

伊人、憔悴 发表于 2013-3-15 21:08
既是新闻也是事实!
淡定不了,你教我!

你也说了“身体需要就那么重要么?如果真的爱对方,身心都会为彼此保留的!”
所以,你淡定。。
因为我没谈过恋爱,所以真心不能回答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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