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白话章回小说,一百一十回(或一百零八回)。曾用名《石头记》,小说第一回中说此书还曾分别以《情僧录》、《风月宝鉴》和《金陵十二钗》为名。关于《红楼梦》的作者,现在有研究者以为是洪升、张宜泉或别的什么人,但仍没有足够的证据抹杀红学界早已认定的曹雪芹的著作权。《红楼梦》前八十回,在曹雪芹生前已经传抄出来,并附有朋友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的评语;八十回后的“后三十回”,已基本写完,大体定稿,脂批透露:黛玉死后宝玉曾“对景悼颦儿”,这一回文字中有“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八字与二十六回“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成对应文字,并透露有完整的一个回目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 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连全书“末回”是“情榜”故事也略有提及,但遗憾的是,这动人心魄的“后三十回”文字却由于一种复杂的原因没有流传行世,终于成为中国文学的一幕令人心痛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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