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431字】极品的博主遇到了火爆的妹纸 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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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生如寄何为忧
时间:
2013-3-29 16:10
标题:
【431字】极品的博主遇到了火爆的妹纸 说说你的看法吧
本帖最后由 梵音烬莲华 于 2013-3-29 16:25 编辑
@流汗的鱼儿
今天,我在地铁让遭飞来横祸!一看似小美女在地铁吃热干面,被人劝阻未果,我欲拍照发微博,被其察觉,直接冲至面前,将一碗热干面直接砸在我头上,还欲强行抢我手机删除照片。后被乘客制止,急忙下车。后有记者进行事后现场拍照拜访,我已报警!附肇事者照片!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完成人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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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某音的看法
首先先鄙视一下博主,“该行为不止不文明,已对本人完成人生伤害”
这是什么玩意啊?错字?错字就算了,我还是能理解的。
博主难道不知道随便拍人家的脸发微薄已经是侵权么
谁知道你会在配图上写什么啊?
明明自己也有错,搞的自己像正义的一方一样!
伪君子,假正经,这种行为是最让我觉得恶心的
那妹纸是吃热面了,这肯定不对的啊,但是地铁上吃东西的很多的吧
其实我也在地铁上吃个早饭的啊(面包饼干什么的)
被人劝住未果,是指让她把面条扔了么,下地铁去扔个垃圾?
这个不现实的啊!
我觉得应该是说“你快点吃哦,不然影响不好看哦”
这样比较好吧
而且什么叫“飞来横祸”,这明明就是自找的啊!
你干什么拍人家啊,放图还不打马赛克
我就是觉得博主用心险恶
为出名什么都干
还有那吃面的妹纸啊
有必要那么火爆么,要我说,先把热面放一边,再拿手机啊!
必须删照片,这种人渣博主
但是一火爆,这种人渣博主就得瑟了啊
人家可出名了啊,嘿嘿。
从一个极品就变成了2个极品了
可惜我没看见博主被面盖的照片,也不知道真伪。哈哈
作者:
人生如寄何为忧
时间:
2013-3-29 16:16
本帖最后由 梵音烬莲华 于 2013-3-29 16:27 编辑
看见有人说“与公众安全相比,傻女人的狗屁肖像权算个球。别让低素质的人继续躲在肖像权后面带坏社会风气了”
我真想笑了,公众安全,哈哈哈
说这话的人才是没素质的吧。
这人,我就不截图,没必要
在这截图了2位,我觉得说话比较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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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我就更觉得博主极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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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非白
时间:
2013-3-29 16:40
本帖最后由 采菊的大叔 于 2013-3-29 16:58 编辑
…………
我觉得在地铁吃东西没什么吧……
说什么不文明,真要说不文明,先把随地吐痰那些搞好再说。吃个面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觉得火爆妹子没什么,要是我我也往他脑袋上砸,就是欠砸,整个一傻X
===============
我跑去看了,果然还是有很多人说博主做得很对,那妹子就是错的什么……
明明是双方都有错,搞得妹子做了什么大坏事一样!妹子是有不对的地方,可是我真得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都说不文明不文明!
吃面怎么了,大城市,时间这么赶,还不让在车上吃个面?你说吃面不好,那让妹子怎么办?丢了?怎么丢?丢哪里?丢你的**里?好好的一碗面就这样丢掉,不浪费?
若是真心要说道素质问题,我想要从最根本的地方,开,始,讨,论!
作者:
九重之上是地狱
时间:
2013-10-17 12:23
其实我觉得最可怜的是吃面女边上那个大妈,好无辜啊,本来没她什么事儿就因为坐错了位置。正面清晰**照啊!=口=
作者:
Cukier
时间:
2013-10-20 05:44
噗。。。我不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唯独一点,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确是不礼貌甚至无理的行为。
以上,仅代表时差党说,不包括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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