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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06月评论】《非暴力不合作》作者:蓝扬/蓝飏(纠结啊!其实文笔结构都不错,但太讨厌这类强取豪夺的攻) [打印本页]

作者: 剑舞轻尘    时间: 2013-6-2 14:11     标题: 【2013年06月评论】《非暴力不合作》作者:蓝扬/蓝飏(纠结啊!其实文笔结构都不错,但太讨厌这类强取豪夺的攻)

本帖最后由 七罹 于 2013-6-16 15: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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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文案】
所谓“非暴力不合作”,按照比较正常的断句,是这样的“非暴力|不合作”,

官方的解释是“以非暴力的形式拒绝配合而达到反抗的目的”。

在这篇文里,除上所述之外,还可以这么断,即“非|暴力不合作”,

这么断句之后的解释是——除非暴力强行镇压,否则,绝对会反抗到底,不会合作!

综上所述,这是个攻对受强取豪夺受对攻恨之入骨的强强虐文。

我们的宗旨是,不择手段达到目的,否则誓不罢休!嗯,不过放心,这是个HE……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强攻强受/黑暗

关键字:高 干太子党 强取豪夺  虐身虐心

【站内链接】
纠了个结啊堵那个心~

【作者专栏】
http://223.27.37.79/GB/profile/index.asp?userid=101716988


【书籍类型】
现代,虐身虐心,攻受不平等,HE
霸道二代攻 VS 自尊倔强受

【推荐指数】
★★★
【吐槽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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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书评】



【原创介绍】  

   叶家三少叶少东,三年前看上了在民间斯诺克比赛打赢自己的陆俨,一时冲动抓住对方强迫着销魂一夜,事后,陆俨用花瓶砸伤了叶少东后,逃离了。
   叶少东足足寻觅了陆俨三年,用尽手段将陆俨绑在身边,不愿放手。
   陆俨为救自己生病的父亲,只好选择离开女友夏暖,屈辱地在这有权有势的叶少东身边做“男宠”——他自然是不愿意的,时刻都针锋相对,想尽办法逃离——最后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阴谋中……

【原创评论】

推荐:
     我有个朋友也是以写字谋生的,所以,我非常尊重写字的人,因为知道她们的确有很多的不容易。
   可我朋友自己都说,不能因为不容易,就必须说一部作品好。因为写文是为了让人看的,不能让人看得愉悦,是件很
可惜的事。
   我个人蛮喜欢蓝飏。刚开始看耽美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无冕之王》系列,悄悄地对我说这几篇文很不一样哦,又有肉又有剧情,难得。
   我看了,并且的确是喜欢的:人物有性格,CP类型很配。
   从大框架来说,这文并不差,文笔和故事都不坏。蓝飏是一个有自己风格的作家,这文从头看下来,是很真诚的,并且她有自己的想法和架构,中间的波折也够。(于是给了3星的推荐指数,就写文的功力来说,蓝飏的确是没有任何问题。)

吐槽:

     所以其实我自己也没想到,第一次想要吐槽,居然是要吐槽蓝飏……
   这篇文我真心看得很堵心,数次想要放弃——没办法,实在是很讨厌这种强取豪夺的攻,和为纠结而纠结的剧情啊!!

   小攻叶三少,实在是太让人不喜欢了。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有一些类似的男人,基本心态就是“我喜欢什么,我就得得到什么,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好过!”
   这种唯我独尊,全天下都得宠着他的性格,相信我,我遇到过(当然还没有叶三少这么过分),的确非常让人崩溃。

   当然,在耽美世界,你霸道偏执阴狠都不是问题,可以给你时间成长嘛,可以给你时间学会去爱嘛,但是!!你对小受也太过分了吧?除了一直对他说“我不可能让你离开我!”之外,基本没做什么可以让小受情绪缓解的事。我也看过很多上来就强取豪夺的渣攻,但是他们都会在后面的文中,一点一点付出的,而叶少在这点上,几乎也没有做到。
  
   叶少和陆俨的关系,一开始就是强的:陆俨在斯诺克上赢了他,叶少就得非得把人办了。陆俨因此留下了阴影,再也不打台球了。后来再叶少非得逼陆俨打,再用球杆弄陆俨(真是点点点啊……)。

   后来陆俨中枪了。 叶少来了这么一句:

 “陆俨,你是我的。身体、生命、一切,都是我的,我却不允许我之外的任何人伤害你,任何人,都不行。” 

    矮油我去,叶少你为什么不想想陆俨为什么会受伤?你要是不去招惹人家,人家现在好好滴过着上有父母,身边有工作的有为生活啊!根本不用跟着你出生入死啊!
    而且,叶少啊,说谁不会呢?关键要去做啊,而事实上你并不没有做到什么。当然,可能有读者会说:叶少为了陆俨,跟家人对抗啊!而且后来也有放陆俨自由的!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是他为陆俨做的,而是为自己。
   给予小受必要的尊重和一点点生活上的关怀与温暖,才是小攻需要做的嘛。但是,他并没有。
   
   而叶少对陆俨的爱,说起来也是有点莫名其妙:
     
   “可是你到底爱我什麽?!”陆俨死死地盯著他,眼神里充满痛苦和费解,“就算我这张脸长得讨你喜欢,但像我这样的人街上随手一抓都一大把!想抱你叶三少大腿的人多的是,你怎麽就偏偏不肯放过我?!”
  “可我就是不想要那些倒贴过来的。就算街上像你一样的人比比皆是,可是敢拿花瓶儿砸的我头破血流的人,却只有你一个。你可能不知道,你在我脑後砸的那一下子差点要了我的命,我在医院足足趟了半个多月才能勉强下床走动。”
  他耸耸肩,然後意味深长地勾著嘴角,玩味儿地看著陆俨,那因为笑意而露出来的雪白牙齿,在陆俨看来颇有些森冷的味道,而事实上,他接下来的话也确实让陆俨绷紧了神经,“那段时间,我躺在床上想的最多的,就是把你揪出来,撕了你。”


       尼玛这简直就是打击报复啊,因为你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所以有一个敢反抗你的人,你就必须让他听任你去“爱”?

  然后呢,叶少的父亲出场还算正常人,答应陆俨只要他想走,就可以走。
    刚觉得还不错吧,结果,叶少父亲的“爱人”为魏昀,居然也是被叶少父亲强行绑回来的!!
    简直就是子不教,父之过啊。怪不得我们叶少这么别扭霸道呢!


    而小受陆俨吧,倒是写得还成,三观很正常,一直都是反感加反抗(反感反抗到我都不忍心看下去了……)
    后期就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而且他的转变好快:发现自己的女朋友夏暖故意勾结叶三少的死对头林清远,所以自己和小攻之间才产生了矛盾。
   这个设置不是不行,但是,小受啊,你还是不懂其实你们之间的矛盾并不是在这,而是在于两个人的三观实在太不一样了。
   然后呢,故事的中间又来了个包子乔司,叫陆俨舅妈,陆俨后面对叶少的一些理解,还是从包子发生的事来的。

   这两种解决方法,实在是不怎么高明。

   而且,陆俨实在没什么让人喜欢的地方,看看蓝飏之前几篇文里的受方,都是很让人喜欢的,比如单纯的小兔子笙莲,强大有个性的龙龙等等。相比之下,陆俨无论是性格还是处事都没有什么特别让人心动的地方,于是我其实也蛮奇怪为什么叶少就是放不下这个人的。


   我觉得,渣攻的文,要么换攻,要么渣攻后期学会一点一点对受好,否则,都很难让人接受。
   说到这儿,我想到一本也差不多是这个路子的文,谦少的《许君一生》,当然,不是为了做对比,许君一生也有很多不一样的声音。但是呢,许君一生的路线更明确,过程波折,同样有纠结,但总有一些挺实际事件让两个人去转变,而不是像本文这样,什么事都靠嘴说。

   总之,这文看得我心里挺堵的,总觉得其实可以写得并不这么夸张,可惜了。
  

PS,我相信,也会有人这种类型的文。自然,每个人喜好观点都不同,一部电影出来还会褒贬不一呢是不?
    欢迎拍砖,欢迎交流。







作者: 落雨潇然    时间: 2013-6-2 14:31

这文好像很有名 经常有人推 但我至今还没有看过 因为都说虐
一直不喜欢太爱折腾的攻受 好像生活里除了爱情除了你和我就没有别的了
总是各种误会 各种互虐 各种我爱你你为什么爱我 真的受够了

强取豪夺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凡事都有一个度 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受之前恨死攻了
但是攻稍稍转变一点 就忽然发觉自己爱上他了?
这种设定真的…太常见 同时也很不合理 难道这世上大多数人都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我觉得吧 其实一开始没有好感 尤其还很厌恶痛恨 那么容易爱上是很不科学的
也许会因为对方的付出态度稍稍有一点转变 慢慢因为感动而放下仇恨 那还算说得过去 唉

也许这位叶少对陆俨其实不是爱 只是一种变相的占有欲吧 爱一个人是舍不得对方难过的
如果连为对方考虑都做不到 一心只为自己 还算什么爱?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对方身上 那还是爱么

看了书评倒是希望BE了 既然不合作 那就一辈子不合作吧 和这种HE相比 果然更希望换攻啊~

作者: 剑舞轻尘    时间: 2013-6-2 14:39

白月浅澄 发表于 2013-6-2 14:31
这文好像很有名 经常有人推 但我至今还没有看过 因为都说虐
一直不喜欢太爱折腾的攻受 好像生活里除了爱情 ...

亲,握爪握爪啊~
说真的我原本很期待这文的,但是看了大概十多章,就觉得不想看了,因为之前对作者的确很多好感,又很想写个评,所以就坚持看完了,然后,哎,觉得要看几篇小萌文补一补的。
我特别赞同你说的“好像生活里除了爱情除了你和我就没有别的人。”
看得文多了,觉得也比较挑,喜欢真实点,温暖点的故事和主角。
这文真心太斯德哥尔摩了,如果是个BE,或者换攻,说不定会成为一部挺精彩的文呢~
作者: 长安梦中    时间: 2013-6-3 10:55

本帖最后由 长安梦中 于 2013-6-5 22:04 编辑

我也是真心不喜欢这篇文啊!
虽然像楼主说的文笔神马都没问题。和很多小学生文神马比起来,蓝很会写文的了!
我不是不能接受强取豪夺,有一些强取豪夺写得就让人能理解啊,这文里的小攻小受,没有一个让人喜欢的,小受说转变心态,喀嚓一下就变了,而小攻其实根本没把小受当人呢。
这文的叶少东,真是……好想换攻啊!!
作者: 剑舞轻尘    时间: 2013-6-4 14:42

本帖最后由 剑舞轻尘 于 2013-6-4 14:45 编辑
长安梦中 发表于 2013-6-3 10:55
我也是真心不喜欢这篇文啊!
虽然像楼主说的文笔神马都没问题。和很多小学生文神马比起来,蓝很会写文的了 ...


这文因为一开始就是打算写书评的,所以还是看得比较认真,不然可能真的十几章就弃掉了。
我其实也觉得蛮奇怪的,其实在《许君一生》里,我可以非常理解李祝融的性格和心态,但就是不能理解这文里叶少东的表现。可能还是在“尊重”这个坎上过不去吧……看文多了,开始偏好现实一些的东西,但一旦把很多人物放到现实中,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如果在现实里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人,就总想把他代入。
书评里没怎么提乔司,其实我个人还是挺喜欢乔司的,想看他的故事。
乔司真是非常冷静的少年,小小年纪,就把自己的人生和周围的人事都看得很通透了。
相比之下,他其实是这篇文里最正常且最想得清楚的了。
也正因为有他在,才以旁观者的眼睛和话,影响了陆俨挺多。
这样比较成熟的少年包子,倒是不太常见。
作者: scbingshui    时间: 2013-6-5 21:50

我还没看
看文案不是我的萌点
看你的评论也觉得吧
这个书应该不是我的菜
作者: cheetah101    时间: 2013-6-6 01:40

多谢楼大扫雷,我绝对不碰这文了。看过她的一篇,看不太下去,无论是攻是主,心中都要有杆秤:平等,没有这种自觉,不知怎么给别人快乐。记得有那么一句话:要做一个好的主,必须是个好的奴,先不说伴侣,从性关系上讲双方必须平等才会享受到,没有受,你哪来的攻!
作者: wsjyb    时间: 2013-6-7 22:18

本想看看的,但看了大家的评论,也不敢看了,这种文看了太影响心情了,不利于身心健康,因此决定放弃了
作者: 占心师    时间: 2013-6-8 19:27

很雷这话神经病+王子病攻,但是……貌似这种攻在耽美圈里多的简直成了一种传统,最早的典型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的绝爱…………这种攻明明个个高帅富,潘驴邓小闲里也只缺了个小,如果正儿八经追小受,基本十拿九稳。可是人谈个恋爱非要不走寻常路,爱他就要摧他身虐他心让他毁容让他破产……总之就没一件好事。
——最蛋疼的是,这种文里,作者虐受虐爽了,还想硬掰个HE,让攻来个简单粗暴的英雄救美(尼玛仇人通常还都是攻自己招惹来的),然后受就顺理成章斯德哥尔摩了……

老实说,这话的攻,就像百家论坛里某教授那句名言说的“要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儿子养成一个二逼型王子病,让他看上你仇家的儿子,然后他们全家都完了,大仇也就报了”(喂!——
作者: standingbird    时间: 2013-6-11 15:45

被LZ这么一说,我也看不下去。。。我要看虐渣攻,不要看虐受。。。
作者: 羊驼踏岳    时间: 2013-6-25 18:30

今天把这文看完了,从开头一直憋屈到尾,老实说这篇是我第一次希望BE的文,攻的渣属性简直让人不能直视,反正直到结尾我都感觉不出他对受的爱是在"爱人",就觉得和对一件心爱的玩物一样,完全罔顾对方的感受.受也莫名其妙的很,我百思不得其解他因为知道女友和炮灰勾搭时的心理转变是怎么得出来的,全文都牵强的很
作者: 王俞瑜    时间: 2013-6-25 20:48

看到标题,还以为是之前看过的那篇老文,进来才发现不是,看了简介,发现还是比较喜欢诚心的那篇,虽然也是虐恋情深、破镜重圆的剧情, 但受完全咩有斯德哥尔摩症状,最后的结局也很有意思。当初看了那么多现代耽美,这篇真的算是我最喜欢的几篇之一了
作者: 每一天的风尘    时间: 2013-6-29 19:05

本想看看的,但看了大家的评论,也不敢看了
作者: jiuyue9    时间: 2013-7-6 10:24

刚看完,叶三少算是病态的爱吧
作者: runami    时间: 2013-8-2 21:06

文荒的时候还是可以看看的
这篇至少比提灯看刺刀正常点,看过的强制爱文里,提灯看刺刀里那对的相处模式唯一让我膈应得不行

这文我的槽点:
一,故事情节薄弱,毕竟这种强制爱桥段太多了,整个故事没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事件,大段都是攻受的情感纠葛。床上做一做,嘴上骂一骂就晃到了结尾
二,攻从头至尾完全是靠父辈的金手指啊我晕,他自己的能力在哪??
三,我觉得林清远可惜了,作者最后完全把他写得崩坏了,前面塑造觊觎着林三少的腹黑攻形象不是不错么,结果最后那么作者把他狼狈收场草草了结,弄得林清远太难看
四,乔司有决明的即视感……金手指,远离世外的说话方式神马的,貌似作者把他设定为受了。。我觉得他攻的话才有趣。。那他养父就是个狠毒女王受了。。
作者: saizei    时间: 2013-8-7 14:42

看小说名字还以为是那篇《非暴力不合作》呢!看文案和书评才知道不是啊!
作者: 水丹虹    时间: 2013-8-28 10:52

本帖最后由 水丹虹 于 2013-8-28 11:07 编辑

我能理解楼主的憋屈心情,总觉得受被强迫着和攻一起,后续再怎么弥补也不够,除非受真的能接受攻,QJ变HJ,但要怎么圆也需要难度呀,笔力不够就会雷。这一点同名的《非暴力不合作》番外做的很好,纵然一点点感动,一点点原谅,但终究不是从前的感情,也永远没有从前那样的心境了,让攻永留遗憾
所以我到现在都念念不忘凉雾的《失踪》,受到最后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对攻妥协,只说“就当十年有期了”,让人看到一个坚韧不屈、始终抗争的形象,正是因为这样不HE的结尾,反而更现实更能打动人,自《失踪》之后寻寻觅觅,总遇不到这么能打动我的文了,每每作者写受抗争不息的时候,笔锋一转就生硬HE,真真让人一口血啊TAT

PS:看到有筒子说《提灯看刺刀》,我感同身受地膈应啊,前面看着挺带感,还以为会和《失踪》一样来个大快人心的BE呢,没想到杀亲之仇居然也可以掰成HE,我ORZ
作者: 水丹虹    时间: 2013-8-30 00:17

本帖最后由 水丹虹 于 2013-8-30 00:19 编辑

《失踪》不悲也不BE,我觉得还挺平和的,主要是小受身上这种正面能量让人念念不忘,所以十分推荐看哦~正文结局是小受成功逃脱,摆了攻一道,番外里面攻找到了受,但比起从前的强硬蛮横,现在多了为小受考虑的“怀柔”,两人订下十年之约,应该算是开放式吧~
PS:倒是攻是咋找到受的呢,我觉得小受肯定会很无语,即使自己本身的计谋再成功,却算计不过网络的覆盖力啊~~~
作者: 爱染月流    时间: 2013-8-30 08:37

看过老的那一篇同名的文,再看LZ的评论,真心还是老文合我三观
其实我一直比较讨厌很多文动不动就受斯德哥尔摩症,被虐成那样强迫成那样还爱得要死要活,这不是正常人是抖M吧
而且看评论,我严重怀疑攻受之间的爱哪里来的,一个渣的王子病,一个前期正常后期斯德哥尔摩症状的抖M
这是变相的渣贱吧
我一直认为爱情不是一切,又不是QY奶奶的小说,有了爱情一切错误都能原谅,在爱情前面,应该要有个底线,一个人底限都没了,还谈什么爱情。就像楼上有位说的,生活又不是只有情情爱爱。
生活中谁没有过不完美的爱情,但是放下了就放下了,生活还是在继续
硬扳的HE,更让人如鲠在喉
作者: 悠然翠绿    时间: 2014-2-12 17:38

喜欢强强,但是看了楼主的介绍有点纠结啊,也讨厌这种过分自大的攻啊
作者: 张小棋    时间: 2016-2-1 03:28

本帖最后由 花无书 于 2016-2-1 11:32 编辑

人都是这样的,比较贱……当一个坏人偶尔做了一件好事会让人觉得特别难得特别感动,觉得ta特别好。当然,前提还是要看脸╮(╯▽╰)╭
话说最近这篇文漫画化了,人设什么的还不错,不过只画了前面的剧情……本来想下个文看后续的,看完lz的书评后╭(°A°`)╮我还是乖乖等漫画吧,可能会忽略剧情的雷点,噗
作者: karroy2029    时间: 2016-6-27 06:43

由厌生爱的戏码好难扭转啊,当初看《晨曦》是,不过好歹那篇经历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磨合,短期内真不知道这种感情怎么变化。所以看《绝》的BE反而很服气。
作者: pengxq    时间: 2020-7-2 21:26

超喜欢这文!狗血又跌宕起伏的情节,充满转折的结尾,不落俗套的故事,男人之间的较量和冲突,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攻,满足了耽美的所有优点。虽然攻开始的确渣,但其实他对自己也挺狠的,因为最后他把自己前途拱手然后受来决策,这份心气和气量,不是常人能有的!也让受在感情上最终找到了归宿……攻对自己都能这么狠,所以一开始他对受狠,好像也就符合他性格了。这文看过,几年,十几年都忘不了,经典中的经典啊
作者: gavinxie    时间: 2020-7-2 22:20

看了大家的评论,也不敢看了
作者: 乐乐DE猪窝    时间: 2020-7-3 15:52

没办法,就喜欢这种口味,哈哈
作者: jiminxi    时间: 2020-11-26 11:45

其实吧 俺就特喜欢这种强取豪夺型 强制爱型的文 强强的更好啦
作者: 养了一只猪    时间: 2020-12-4 17:16

感觉攻根本不喜欢受,而且我感觉虐攻严重不到位,相比之下受惨得不行,虐身又虐心,这种不说人话的攻多半脑子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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