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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如果这就是生活》作者:wbjsw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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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bjsw
时间:
2009-1-10 23:20
标题:
【首发】《如果这就是生活》作者:wbjsw 【完结】
1.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人,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这么认为。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我的喜爱。因为我的古怪不影响到其他人。他们都喜欢我猫一样的眼睛狐狸一样的脸。喜欢我喝酒的动作夹烟的姿态,也喜欢我在饭桌上不间断蹦出来的妙语连珠。
综合来讲,他们都认为我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他们只能看到我整体中很小的那一部分。这被看到的一部分,让他们如此介定我。而我其实还有很大的一部分预留地可供自由发挥,这里面好的地方,他们看不到;坏的地方,也看不到。即使看到了,也与他们关系不大。
这里面所说的他们,是指我男朋友的一群哥们儿。
我男朋友小晋的朋友很多,因为他开朗善良且厚道。这些美德体现在每次吃完饭都是他结帐。泡吧唱K之类的也是同理。这本来也无可厚非,毕竟男人在掏钱夹时的姿态是迷人的。可关键是,我们过得也不富裕,每一次他迷人过后,我们都要回去吃好几天的泡面火腿肠。
渐渐地,我对这种形势感到不满。我说以后,结帐的时候你别掏钱了,要是非掏不可就别出去吃了。
为什么呢?小晋困惑地看着我。
为什么?因为我不想一个星期里两天吃饼干三天吃泡面,我不想喝三十块钱一瓶的红酒不想抽五块钱一盒的烟。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生过这么一群孩子他们也不管我叫妈。我凭什么要长期节衣缩食省下钱来供他们吃喝?
小晋垂下睫毛,长长的阴影挂在眼皮下面,犹犹,你变得越来越刻薄了。他说。
我刻薄。
2.
小晋在街口开了家饭店。不到100平米。装璜完善。前店主是他的小学同学,因为在国外的老婆有了外遇所以他要急不可待地追出国门。便挥泪将饭店以低价抵给了小晋。
小晋因为有了事情做,人变得更活泼了。整天欢天喜地地为饭店的开张做准备。
我依旧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下了班就窝在家里看碟片。我忽略小晋的新事业,因为我认为他的行为是对我限制他请人吃饭的报复与挑衅。难道不是吗?我不让他请客,他居然开了个饭店给我看。
直到饭店开张纳客那天我才出现。我穿着睡裙趿拉着拖鞋手里夹着烟。他们都说我的造型很像《功夫》里面的包租婆。我笑,不置可否。
小晋的饭店门口摆了长长的两排花篮。上面写满了生意兴隆财源滚滚之类的字样。都是吉祥话可我却一下子条件反射到了死人时摆的花圈,顿时觉得十分晦气。
我看到小晋他们人人都穿着一套笔杆条直的黑西装,打着领带梳着油光闪闪的披肩发。唯一让他们看起来不像黑社会的就是他们每人胸前别着的那朵小红花。这样一来虽然不像黑社会了,却又像极了一群农民企业家。
我看到小晋的脸因为亢奋而涨得通红。他似乎还喝了一点酒,一张口满嘴酒气。我忽然觉得他的样子很傻,我把烟头丢到扫得光可鉴人的台阶上,踩灭,回一个身准备逃脱。却被小晋大手一挥掳到了怀里。
这是犹犹,他说,我女朋友,我的饭店也叫犹犹,就是送给她的。我很爱她。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惊天动地的叫嚣声。这群企业家们出乎我意料地开心。他们欢呼着,雀跃着,咧着大嘴起着哄。我想他们的快乐跟我没多大关系,他们一定是因为以后的伙食有着落了而激动不已。
3.
果然不出所料,犹犹饭店很快开始入不敷出。
在我的经验里几乎找不做餐饮业不赚钱反而赔了本的案例。理由很简单——民以食为天。一个人可以没有自己的房产,可以没有自己的汽车,可以不买昂贵的衣服。但每一个活人,他都得吃饭。小晋的饭店规模不大,又开在居民区,完全就是最赚钱的那一种。但,为什么会赔呢?所有人都能用大脚趾想到答案。
我和小晋坐在打了烊的店里面对着面。我不停地抽烟,两个多小时抽掉了一包烟。地上全是烟头。我用手指点着烟头,一个一个地点过去,数够了20只的时候便抬起头来看住小晋,我说小晋,明天别开门了,后天也别开,这一星期闭店。
为什么呢?小晋正苦恼地将双手插在头发里思考,听到我的话明显很惊诧,抬起眼皮疑惑地看着我。
因为,我清了清嗓子,你现在的经营模式很有问题你知道吗?你想想,同样的一家店,你小学同学用它把老婆送出国读书,可你却把他干到赔本。不觉得惭愧也就罢了。但你要反省。反省,明白吗?
小晋孩子般无邪的眼睛突然覆上了大片的乌云。他垂头丧气地说犹犹,你的意思是我没有给你很好的物质生活吗?你也想出国吗?
我被他搞到彻底无语。我浮躁地从地上拾起一根稍微长些的烟屁股,重新点燃。
犹犹,小晋的眼睛很红,我对你很失望,你变得越来越虚荣了。
我虚荣。
4.
小晋听不进去我的劝告。我发现他的世界似乎离我很远。当我说他的饭店就是因为他的那群狐朋狗友长期光顾才赔了本的时候,小晋差点没跳起来抽我。
他说他们不是我的朋友,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我们多年前曾一起在广州相依为命,可以随时为朋友两肋插刀。我们满世界混酒吧跑演出一起挨饿一起挨打,相互搀扶着才走过那段最苦的日子。他们中甚至有人救过我的命。要是没有他们,哪有我今天可以站在这里开饭店做生意?早不是缺胳膊就是断腿,不上断头台也成吊死鬼了。。。。。。
我说这些和饭店有关系吗?这些能成为你天天大把大把赔钱的理由吗?再说饭店和朋友也不是对立的啊!他们要真是你朋友能不盼着你生意兴隆而乐于看你每况愈下吗?你别再脑子有病吧?这么大人了还这么意气用事你想让我怎么说你?
小晋住了口。似乎感到我说的话有点道理。其实小晋平时是很听我的话的,他什么都顺着我顶多问一句为什么呢。只要不牵扯到他那群游手好闲的朋友,基本什么事情他都不过问。
我很喜欢小晋,我们在一起挺长时间了。我曾强迫自己爱屋及乌地去喜欢他的那些朋友。事实是我也的确花过一些时间费过一番心思去融入到他们中间,毕竟他们是小晋的一部分。但,到了今天,我发现自己对他们是厌恶的,憎恨的,不齿的。其实一直也都是。
我看不起他们张口闭口将音乐挂在嘴上,我看不起他们随时随地嘲笑别人,我更看不起他们动不动就愤世嫉俗吹胡子瞪眼睛拍桌子吓唬猫,动不动就用一句摇滚精神来掩饰自己的一切懦弱行径。没错,我承认这个世界确实有乌云,但我更相信机会也是大把大把的。你要是真那么有追求你就去抢机会,要是抢不到就说明你不是干这行的料子赶紧转行。因为这就是生活。一个个身强力壮吃得比谁都多站起来比谁都高,讲道理讲得一套一套的,靠谱吗?又没人花钱请你专门给他讲道理。思想再深刻也成不了哲学家。哲学家也不能靠哲学吃饭,都得搞点第三产业。为什么?因为这就是生活。嫉恶如仇的赶紧抄刀子把贪官污吏都砍得一个不剩去,悲观厌世的赶紧想办法自我了断大河不是从来没盖过盖子吗?一个个都那么恃才傲物可除了在别人买单的时候将目光移开之外,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当你被生下来发现自己是个男人之后,从那一天起,就要时刻谨记自己的性别。年轻的时候还能凭借一副强健的体魄骗骗涉世未深的小女人,可再过二十年,当四肢绵软力不从心且发现大势已去的时候,那境遇,才叫悲惨。
说实话当小晋告诉我他拿出全部的积蓄去开饭店之后,我虽然表面上有点跟他赌气,但其实我心里还是很欣慰的。我多么希望看到他慢慢走上正途慢慢将自己过度到正常人的生活轨迹上来啊。。。。。。可真没想到结果却还是这样。
5.
我想小晋一定是将我的话都转告给了他的那些朋友们了。因为当我再次出现在犹犹饭店的时候,所有人都坐在原位不动。没有人站起来跟我寒喧调侃也没人再热情地叫我老板娘。他们依旧不紧不慢地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几乎没人看我一眼,而看我的那一两个,目光里明显杀机四伏。
店里依旧没有客人。有客人那才叫奇怪了——不大的厅堂里,每天吃饭时间都在正中的位置上坐着十来个长发披肩胡子拉茬大热天里也捂着牛皮靴的活土匪。
搁我我也不愿意到这来吃饭。
我点了根烟,到冰箱里给自己拿了瓶汽水,打开坐在角落里自斟自饮。
小晋依旧忙前忙后地上菜撤菜再上菜。现在店里的师傅已经辞退了,服务生也没有。就小晋一人儿买菜布菜炒菜各项全能。我坐在一旁冷眼看着,气不打一处来,恨不能将他揪过来反反正正给几个大嘴巴。
他们吃了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当我抽光了盒里所有的烟喝光了若干瓶汽水之后,终于有人站起来嚷嚷着要走了。小晋从厨房里冲出来,上前说再坐会儿吧没吃好吧还有两个菜没炒呢!
靠,还有两个。
不用了,吃饱了。其中一个朋友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三百块钱来,慢慢走到我的桌子前面,递过来,老板娘,钱够吗?
我抬起头,刚要把钱接过来,小晋就十万火急地从一旁杀了过来,一把抓住我要接钱的手,焦急地跟他朋友喊起来:干什么啊?你存心为难我是不是?
我看到那个脸很黑的男人的手明显而不经意地往回缩了一下,脸上浮起一层放松而讨好的笑容来。淡淡的,在我看来却十分刺眼。
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我笑着把小晋往后面拉了一下,俗话还说呢,亲兄弟,明算帐。吃饭给钱也天经地义啊,你不要钱这不也是为难别人吗?老这样人家下回还好意思来吗?得了,我看看吃了多少钱,给打个八折折个中算了……
我接过男人手里的钱,刚要往柜台里走,小晋的手便劈头而来——“啪”地一声,一个耳光落在我脸上,火辣辣地格外响亮。
6.
我和小晋分手了。
犹犹饭店也随后不久就关门大吉了。
我再也没有见过小晋。
很多年之后我在街上碰到了小晋那时候的一个朋友。他也开了个饭店,也已经结婚生子。他说小晋后来又去广州了,还是居无定所地跟着一帮初出毛庐的孩子们组乐队跑演出。交了个女朋友,是他们乐队的主唱。那阵子搞得热火朝天的还带回来给大伙看说是要结婚了,结果后来不知怎么跟别人跑了。小晋在那事之后和大伙的联络就少了。
他叹口气,说小晋这人啊真是个好人,就是太重义气了,一根弦!把朋友看得比什么都重。可这群朋友最后都为他做过什么呢?现在大家结婚的结婚,转行的转行,都为了口吃喝穷其所能。但好歹也都算安定下来了,就小晋还悬着。现在这个圈子里的每个人都羞于提起过去的事,羞于提起“理想”啊、“报复”啊,诸如此类的字眼。只有小晋还在为这个奔波。他摇摇头,然后问我,你现在干什么呢?结婚了吗?
我说还没,不过快了,年底吧。
那人又是一阵感慨,说小晋其实挺喜欢你的,你们分手之后他哭过好几次呢!
我眯着眼睛,像个追忆似水年华的老人一般笑得云淡风轻。我看着小晋的朋友在我脸上极力捕风捉影地求索了一阵,然后目光暗淡下去。
我别过头,泪如雨下。
我自认为与小晋的感情不算深刻。至少不可能是我今生最刻骨铭心的那一段。事实也在如此证明着,我们不是都在分开之后极短的时间内又开始忙着上演一场又一场新戏了吗?如果彼此在心目中的形象够清晰地位够深刻,至少也无法省略掉这三年五栽的伤口愈合与自我过度吧!然而,我们都没有。我们都能如此轻易地就将对方遗忘将往事抹杀。或许,这就是生活。又或许,只是因为我们都是最怕孤独的人。这个世界已然如此冷清,我们不能没有那个漫漫长夜里相拥而眠的人,不能没有那个空屋里的点烟人。因为无论如何,周围的人来也好走也好,生活,它都在继续。
只是当我想起小晋用天真的眼神注视着我,说,为什么呢?当我想起这一幕的时候,依旧无法控制自己内心涌起的巨大悲伤。
那天夜里没有办法入睡。翻来覆去地拨着小晋的电话号码。听着一个女声冰冷而快活地跟我说,您拨打的用户并不存在,请核对后再拨。模模糊糊地挣扎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我隐约看到一个黑色的背影,高高的,微驼着背,看上去很年轻。他站在窗前,似乎在跟什么人说着话,语调很快活,他说,这是犹犹,我女朋友,我的饭店也叫犹犹,就是送给她的。我很爱她。
我的泪,再次决堤。
那么小晋,你现在究竟在哪里呢?
本帖最后由 局内人 于 2011-6-21 18: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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