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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576字】【今日话题】哪些事明明不正常,人们却习以为常了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生如寄何为忧    时间: 2013-6-20 22:33     标题: 【576字】【今日话题】哪些事明明不正常,人们却习以为常了

本帖最后由 猫老大 于 2013-6-23 17:21 编辑

引自《无限恐怖》作者zhttty的话 【部分】

真个如一些知道我的老书迷所知那样,在两年多以前,大约是两年零7个月吧,(这个时间为作者写这话的时间)我离开了网络书界,种种原因,在此就不必细表了,在我离开时,那时还是黄金时代的末尾。

可能有朋友要问我为什么是黄金时代了,我想一些有四五年书龄的朋友大概都知道这段时期,那是原创的黄金时代啊,随便抽一本书都是精品,随便讨论一段剧情都是原创,大家热烈讨论着作者的想法和他写出来的故事,没有人会想去抄袭什么,或者说是借鉴别人什么,最多只借鉴一些相同的异世界生物就很不得了拉,那是黄金时代,我离开网络书界的日子就是那时,很遗憾也很幸运,我没有看到它的消失。

慢慢的,我知道原因了,黄金时代消失的秘密,其实很简单,许多朋友都该知道,那就是当一个原创作者写出什么东西后,他们创造的世界观,剧情,或者写法,很快被许多许多人抄袭和借鉴,结果自然是一千遍啊一千遍的用烂为止,真的是用烂啊,在飘渺之旅前,除了很久以前的仙侠以外,那些朋友看过修真?现在呢?那么各位能够在其中看到几本精品?所以了,我的朋友只能以讨论文笔好否来决定书的好坏,那么剧情呢?原创呢?他们无法讨论这个,因为这些都是别人用过无数回的了。

你写出一个创意,写好以后,别人马上拿来使用,你是否还会写第二个?那么第三个和第四个?估计都这样的情况下,你不会继续下去,否则别人只会称你为**,是啊,所以了,当原创消失后,留下的创意被使用了一千遍啊一千遍,大家都只能以文笔好坏来看待书籍了,他们也只能以这个来区分是否好看,唉。

可能有人要叫我**了,因为这是现实规律,现实里有专利来保证原创者,那么网络书界呢?什么都没有,当你一次一次创造世界,然后被人抄袭使用,你还会继续下去吗?我闷着良心问自己,我回答,不!

那么,当失去了原创之后,网络书界又会变成什么?我不敢想象,那,只能是沙漠!




觉得他的话非常的有道理,他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作者。
现在根本不是网络小说的黄金时代了
在我刚开始看小说的时候,真的是随便抽一本书都是精品,十本小说起码8本是好看的。
而不是现在那么的泛滥。
当年刚开始看耽美文,基本上每篇都好看啊,现在真的懒得吐槽了
感觉和当时的言情文一样了,要找一篇的好看的难。
所以我就从 只看言情——只看耽美——只看灵异探险类——好看的都看了

一个人写了一个同类丧尸文,许许多多的人跟风写了丧尸文,这还叫原创么?

这些都不提,现在越来越的作者以抄袭为乐,因为他们体会到了其中的快感,荣誉。

几年前的“大风事件” 一个耽美作者(算是大神)支持旗下的作者(言情)去抄袭其他人的文(耽美)
原因很简单啊,因为能赚钱呗,耽美的文要出版可是太难了,只能从湾湾那入手,大陆是不承认的哦。
但是言情就不同了
那时候和朋友开玩笑说,如果实在出版不了,干脆把“他”换成“她”在大陆出版算了。
就当是一个非常汉子的妹纸吧。

看了很多,因为抄袭出名的,还有不少是在校高中、初中生,最厌恶的就是一句话“他们还小,请包容他们”
我不知道这话说出口的人心态是怎么样的。
让他们道歉很难,而且他们都尝到了甜头,金钱带来的诱惑。他们最爱抄袭的是耽美文,因为耽美是基本不允许在大陆发行的(目前所知的只有流光的《十年》)

既然没有出版,就没有版权啊,网上的事情,根本没法维权的。

虽然我们很多人都会为作者抱不平,但是,没用,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作者: 枫落月霜满。    时间: 2013-6-21 00:02

抄袭神马的,果然是最讨厌的= =!!

也许有的人江郎才尽,还舍不得名头,也会搞出一些这类的事情。【我果然还是最讨厌这类人。


作者: dspring    时间: 2013-6-21 01:02

有种避免不了的错觉。  不过写是因为真的想写 要写的够霸道 别具一格一般人难抄袭。
要么作品够热出书什么的  不是有版权么                        
不要怕被别人模仿  因为我们不是同种思想  即使风格相近也是会有不同  要做自己的支持者
作者: 夫人凹琐    时间: 2013-6-21 11:56

这样子说,我也有这样的感觉了,现在的小说还真是越来越。。。嗯了,一个月也很难找到一本满意的,有两本文荒可看就不错了,诶。
作者: 纳兰晓007    时间: 2013-6-21 17:34

话说我觉得这实在再正常不过。不仅仅在我们国家,不只现在这样啊~看到好的大家都忍不住想学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啊~

看维多利亚时代的西曼都是门当户对,骑士公主,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引领侦探小说的风潮,这就是风潮,这才是繁荣啊~

除非像是李白的诗那样让人只能仰望,否则只有一座尖顶建筑怎么能成为哥特建筑的时代呢?也许其中有重复,有败笔,有抄袭,但是我觉得这只是小节。任何文化都有萌芽,高潮,衰落。

也许现在是网文的衰落期了吧。sigh,见证也很好啊!4-5年前,呃,当时我还不看网文啊!!只知道《金鳞不是池中物》这种种马文……真是郁卒。
作者: 人生如寄何为忧    时间: 2013-6-21 21:08

纳兰晓007 发表于 2013-6-21 17:34
话说我觉得这实在再正常不过。不仅仅在我们国家,不只现在这样啊~看到好的大家都忍不住想学一下。也没什么不 ...
否则只有一座尖顶建筑怎么能成为哥特建筑的时代呢?

我上次去旅游,导游用非常骄傲的口气在说,里面没有一个是重复的。。。。
作者: yaoxiaoyue22    时间: 2013-6-23 17:15

扫下来之后我重重的叹了口气。
抄袭现在没办法杜绝的,这是没有政策所以习以为常了。即便有了政策下也有对策,除了叹气还真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大话。
只想着其实影响说服身边人不要去做这样的事情,就是最好的了。
其实所谓一个写丧尸文然后跟风,这个说法是很广泛的,早前几年,很多人写文都是因为兴趣没有把写文变得这么利益化。丧尸末世文或者什么无限文都是只是一个念头,之后在作者的渲染下,因此大家都喜欢了,喜欢了自然就开始YY了,我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是因为兴趣爱好写文,但是想来还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且末世修真无限空间都只是一个念头,摆脱俗套的人还是有的,所以这样的行为算不上是抄袭。
至于那些个把耽美变言情的,实在是不能忍受,理所当然的霸占别人的心血,这样的行为多了断然是会被人肉的,只是没发生在周边自己身上,便没有那么义愤填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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