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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一股民赚钱后买活鳄鱼庆祝 被追刑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执笔。    时间: 2015-3-25 11:17     标题: 上海一股民赚钱后买活鳄鱼庆祝 被追刑责

为了在宴请朋友时显摆一下,上海金山区的黄明辉几经周折,通过非法渠道购得一条活体鳄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暹罗鳄。

不过,他没能一饱口福。近日,黄明辉和卖家一起被上海金山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

3月23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澎湃新闻,购买“新奇食材”应通过合法、正规渠道,避免因个人猎奇、喜好等心理而产生犯罪行为。

买家:请朋友吃鳄鱼显摆一下

2014年4月15日下午,在上海金山区一个高速检查站,民警对来往车辆检查时发现,一名司机神色慌张,便要求其打开后备箱。在后备箱的一个白色密封泡沫盒里,民警发现里面竟然有一条嘴巴被裹住、身体用带子束缚住的活体鳄鱼!

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证实,该活体鳄鱼属暹罗鳄,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经初查,警方认定该车司机吴强为牟利,在无任何证照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活体鳄鱼。

4月16日,警方立案侦查后将这笔“生意”的介绍人王彬抓获归案。没多久,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背后买家黄明辉也投案自首。

据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在均无任何证照许可的情况下,黄明辉因宴请需要,委托好友王彬购买一条约40斤重的活体鳄鱼。随后,王彬向水产个体户吴强询问,并与其约定以40元每斤的价格订购活体鳄鱼一条。

“都怪我太好奇,乱买鳄鱼!”在看守所里,30多岁的黄明辉面对检察官的提审显得十分沮丧。他表示,由于近期炒股赚了不少,打算在家和朋友们庆祝一番,听说鳄鱼肉可以食用,向来自诩为“吃货”的他突发奇想拜托好友王彬采购。

“我当时觉得吃鳄鱼肉很新奇,还能在朋友面前显摆一下。但王彬说买卖鳄鱼需要许可证,一般市面上买不到。我觉得他以前做过厨师,应该有门路,就拜托他再想想办法。”黄明辉说。

此后,王彬便向从事水产生意的吴强打听。提审时,吴强向检察官交代:“虽然我没有销售资质,但觉得有利可图就答应了,后来就从专门卖鳄鱼的小胡那里拿了一条。”警方正全力追捕吴强口中的“小胡”。

检察官:“新奇食材”有合法购买渠道

由于吴强在无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并欲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暹罗鳄,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金山检察院以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法院认可了该罪名指控,最终判处吴强拘役一个月。

黄明辉在无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欲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暹罗鳄以自用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认定黄明辉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但可免予刑事处罚。

至于中间人王彬,经审查,由于其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遂未被检察机关追诉。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中国目前有部分珍贵、濒危野生物种已经人工养殖成功,允许用于经济目的的经营,包括本案中的暹罗鳄。但是在养殖、收购、出售、运输各个环节均需经过林业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应许可证才允许操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应当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新奇食材”,避免因个人猎奇、喜好等心理而产生犯罪行为。
作者: applebabe    时间: 2015-4-3 13:10

本帖最后由 小倒霉蛋 于 2015-4-3 22:44 编辑

这也太夸张了!!!活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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