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你觉得师生恋是**之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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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简舒1990
时间:
2016-4-3 07:59
标题:
你觉得师生恋是**之恋吗?
刚才在翻帖子的时候看到这个问题,
我思考了一下,觉得现实生活当中要发生这种事情,
我觉得我自己还是会被恶心一下,
除非是我比较了解他们、了解他们的恋情。
否则的话,很难想象一个长相平庸的大叔青年和一个脑残幼齿搭在一起的感觉。
毕竟,现实不比小说,斯文男对美少女,想想都是美的。
现实就是现实。
其实我的亲戚当中有一对就是师生恋。
当时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还挺吃惊的。
不过人家都十多、二十多年的老夫老妻了,
所以也没什么感觉了。
如果这事真人真事的摆在我面前,
我估计想想都觉得糟心。
作者:
简舒1990
时间:
2016-4-3 08:27
我不要潜水,所以我又水了一帖,让帖子浮出水面了。。。
我这是有多无聊啊。
不过算是有轻微的强迫症。
不这样做,心里难受。
PS:刚才发完帖子,刷新了一下,发现发布广告的仁兄也在发帖。
而我的帖子已经被淹没在了广告贴中间了。
看的我傻眼加抓狂。。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6-4-3 09:58
我大学的老师就是师生恋,挺好的啊
我觉得只要师生恋得时候学生不是未成年,就行,否则是刑法范畴了
作者:
lw20070101
时间:
2016-4-3 14:21
又米血缘,应该不算是吧,不过得等双方脱离这关系后再明确更好一点,也就是说还是这关系时最好只暧昧,要明确了得等已不是这关系后
作者:
子宴菌
时间:
2016-4-3 15:59
其实觉得都没啥 中小学学校禁师生恋很正常 在中小学提倡的是不早恋 更别说师生恋了 高校可能会禁可能会考虑到老师偏袒学生之类的问题 其实除却这些可能会出现的不好的风气 个人觉得师生恋不是多大的事 现在几十岁的年龄差都不再是恋爱时考虑的问题了 师生恋里的年龄差实在是小到不行 还有的就是传统的伦理 其实现在的伦理没有以前的那么严 从前的人有多敬重教师 就有多畏忌师生恋 但是现在的 老师也说不上是个风气多么好的职业啊。没看出现在的家长 宝宝们有多敬重老师啊= =
作者:
cas125
时间:
2016-4-3 16:59
感觉师生恋不太好,不过也不反对
作者:
ims9795
时间:
2016-5-4 18:08
我覺得沒甚麼,我高中老師跟他老婆就是師生戀,不過這種通常要忍到畢業後才能公開有點累吧
作者:
华殇#未央
时间:
2016-5-5 00:58
本帖最后由 小倒霉蛋 于 2016-5-5 02:23 编辑
嗯…………我觉得应该是传统思想作祟。比如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之类的,古时候对自己的老师非常崇敬,祭祀有“天地君亲师”这样的牌位或者条幅,甚至父子可以政见不合,而如果有“叛师”之嫌,则会认为是大逆不道……等等等等。这些也要求了伦理上师长的地位应该是“长辈”甚至更高一层的地位,如果出现了师徒恋,那肯定是不‘伦之恋啊!
但是我觉得师徒是不伦之恋是建立在传统道德的立场上来看的。而在传统道德立场上,“辈分”问题非常重要——看杨过和小龙女就知道了。
但现代社会的道德立场上,师徒恋根本无可指摘。“师”已经不像过去有着那么崇高的地位,因为“老师”现在已经不过是一门职业了,就跟其他职业差不多,只不过他需要教书育人的职业性质导致对其规范要求稍高一点。那为何要指摘其恋爱问题?我觉得,只是单纯的“恋爱”,不涉及其他底线问题【比如XXOO啊比如诱’奸啊比如有不正当交易啊比如恋童癖啊之类的】那就没什么问题,毕竟那是别人的生活。
别说年龄问题——老夫少妻从古至今都有,姐弟恋也被人理解,现在年龄不是个事。
别说影响学习之类的问题——谁青春期的时候没喜欢过个人?哦,喜欢同学就是纯纯的校园小清新,喜欢老师就是禁断的不伦之恋,喜欢社会上的人就是不可说的xx关系……咱们能不能别给恋爱贴标签?
毕竟在校园里,接触到的除了同学就是老师╮( ̄▽ ̄")╭
不过还是有人想到“师生恋”心里咯噔一下的,也知道人家相恋也没什么问题,但是心里就是过不去那个坎。没关系,别去打扰他们正常生活就好。
可能说话有点偏激,仅代表个人观点。
哦,再补充一些没能表达清楚的观点。因为楼主举得例子只是说师生相恋,仅仅是从恋爱角度谈论这件事的,所以也是从恋爱角度回答这个问题。毕竟在校园里接触到的,除了老师就是同学,如果说觉得老师成熟稳重知识渊博风趣幽默谈吐不凡温柔体贴等等这些条件而恋上,未尝不可。恋爱么,肯定是喜欢上了对方好的一面。
但是有种“师生恋”我是反对的。就是涉及到权力问题的师生恋。
尤其是大学校园里,学术腐败经常和“师生恋”搅和在一起。这种情况下的恋爱,很少能使双方能站在公平的相等的地位上。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占有强势地位,而学生处于弱势一方。在报道上,为了保研为了毕业为了科研为了论文等等等等而**学生的报道屡见不鲜。只要恋爱双方有权力的不平等,很难保证双方是“自愿”的,因此这样的“师生恋”简直愧对“恋爱”一词,还是直接禁止的好。
我尊重的是“师生恋”的权利,而不是“权力”。
【私认为,如果真的是恋爱,哪怕是为了对方不被人偏见也应该主动避嫌。把相爱的时间推迟到结束这种地位差异两个人都能公平平等的对待对方对待感情的时候。或者,可以选择避免有什么权力上的接触,学生离校或者老师离职之类的方法也都可以,当双方脱离了权力纠葛而仍然相爱在一起的话,那就祝福吧!】
作者:
miiaaa
时间:
2016-5-5 12:14
师生应该不算乱(和谐)伦吧,不过具体要看是哪些范围的师生。
小学和中学生这种,根本就不算恋爱,学生的这一方还算未成年吧,未成年都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更多的是一个扭曲的感情,如果长大了再回来跟老师,外人对此时也无可指摘。
大学跟老师相恋,学校还蛮多的,这对于很多人来说也不算的是什么事了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无关别人,自己过得开心就好,就像一句话所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自己喜欢就好,别人的看法总是别人的,自己过好才是真的。
作者:
云雀恭弥123
时间:
2016-5-5 19:38
我心里不大赞成这种关系,但是可以理解,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缺失和仰望的东西,只要在这个人身上找到了,虽然不知道算不算爱情,两个人觉得得到大于失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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