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透平安(二)对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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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125 发表于 2016-11-23 18:33 侠士喝酒的确是论坛的才豪爽
过期的初恋 发表于 2016-11-23 18:35 我会说把你写的“论.坛”直接看成了“论坛”吗?汉语太容易有歧义了!
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11-23 21:23 看来这两人好酒量啊,就是不知道后劲儿如何了,遇到好友估计才能这么放开的斗酒吧,不是信任的人,喝醉了很 ...
cas125 发表于 2016-11-23 22:05 这样一看是有点易出错是讲酒坛为量
过期的初恋 发表于 2016-11-24 19:32 啊,你没看出来诡异之处吗?可不在对酌的人之中啊!哈哈!
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11-24 21:16 没看出来有啥伏笔。就是又一个客人来了,这个客人和前者应该认识,并且不是第一次来了
过期的初恋 发表于 2016-11-25 20:01 这个不错,伏笔也还是有。看来我还得好好想想第三篇怎么写,别回头又让人觉得我暗线埋得太深了。本来想今 ...
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11-26 02:07 更好奇了,你说的诡异之处在哪里啊?
猫小佳 发表于 2016-11-28 09:51 喝酒要配鸡爪、鸭脖、猪头肉之类的,最少也要来碟花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