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文案: 作为天下第一宗门的首徒,洛渐清名声斐然,是师弟师妹最敬仰的大师兄;作为修真界第一人的关门弟子,洛渐清尊师重道,不♂越♂雷♂池♂半♂步。 然后……他就被主角一剑捅死了,用的是他师父的剑。 ——嘀!恭喜你捡到小说《求仙》一本,请妥善使用哦! ——珍爱生命,远离BOSS。括弧其实你就是BOSS哦,羞羞哒~ 洛渐清:“……” 天道要我死,我偏就不死!看是天道凶,还是我剑道横! 无音:渐清,我有话和你说。 洛渐清:师父,我也有话和您说。 无音:……你先说? 洛渐清:您先说。 无音:我喜欢你。/洛渐清:我想上您。 无音:“……” 高冷禁欲痴情师尊攻×隐忍暗恋疯狂反派受 【高亮】本文最大雷点:小受美到惨绝人寰!!! 阅读指南: 本文坚持1V1主受!!!双向暗恋~~~ 内容标签:强强 天之骄子 仙侠修真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洛渐清,无音(玄灵子) ┃ 配角: ┃ 其它:重生,反穿书,师徒,暗恋 【站内连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726561-1-1.html 【首发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2768395 【书籍类型】古代 修真 重生 HE 【推荐指数】★★★ 【吐槽指数】★☆ 【原创书评】 [原创简介] 有一本现代小说《求仙》,配备种马男主角,他坐拥天下美女与珍稀法宝,拜入第一大正道门派,拥有天下至强的师傅,但是不知为何脑抽假传师傅意旨,杀了暗恋师父的大师兄 受重生,突然获得《求仙》第一卷,看到小说内容配合前一世的经历,决定复仇夺天 此文双CP: 高冷师父攻x重生徒弟受 妖族龙攻x魔尊受 [原创书评] 因为文的名字,让人以为这是篇金手指爽文,通篇看下来却不是,虽然作者文笔流畅,但剧情让人看得有些憋屈,感觉有点浪费了设定 在《求仙》一书中,受被称做反派,其实没有正面描写受为恶的片段,只是因为片段证据无法提出反证表明自己清白而蒙受恶名,最后被同门师弟(种马男主角)用师父攻的本命宝剑杀死 受是那么暗恋高冷的师父,居然被师父的剑杀死当然不甘心,加上一重生就拿到第一卷,非常恶心种马男主角,于是这一世决定不让种马男主角好过,决定要抢他机缘 幸运得是,这一次师傅没有把种马男主角收下当受的师弟,让他别的山峰收走,让受觉得有好开端,于是用一些小手段,让种马男主角没有过得很舒坦 为了赶上与天下至强的师傅比肩,受努力修练,攻态度依然高冷,但受居然敢撩师傅,想听到一些不一样的情感语句 作者是想加速感情进展,但反而让师父的性格设定有些扭曲崩坏,没有拿捏好高冷与傲娇的度,让这一段是让人感觉不快的,虽然师父心底坦承很快,但这段情节没有太大重要性 终于种马男主角要外出获得机缘加上收后宫妹子,使受黄雀在后的跟着去轻松抢那些天材地宝,顺便阻挠种马跟妹子ooxx,当然受抢到宝却也身中欲毒,师傅因为不能出山,分出元神下山来救,顺便把本宗派三大至宝之一的功法交给受修练 这种寻机缘宝藏都被受夺取的桥段在后面文中多次出现,看到后来其实让人有些反感受的行径,你固然恨上天把所有好的东西都给种马男主角,但一直夺宝不是反派的行径吗? 种马男主角是穿书的现代人,他知道剧情发展也体认到剧情一直有些偏差,虽试探确认过受不是穿书的身分,但每每都有人阻挠或抢他的天材地宝,纵然主角不是他,受这样做多了也让人不喜 加上师父攻能力高强,在百年前大战后因三族约定而不能踏下山,每次受外出历练都分出一缕元神,却又不早点出来救或介入,使得每次受都重伤吐血,等别人来帮忙,因此副CP的魔尊受很早就出场,而且多次无条件牺牲帮忙,让人一度错乱CP 受立誓要逆天道,刚好新得的功法又是夺天用,于是抛弃本来修炼的功法改练夺天功法,一路的进阶与剧情推展,也让受不断获得《求仙》第二三四五卷,知道原本小说中自己死掉后师父攻的经历 随着(历练→夺宝→重伤→被救→升级→历练)的循环剧情推进,受在某次夺宝过程中遇到天大难关,最终让攻为了救,撕毁百年不出山的约定,让妖族有了藉口可以进犯人族,所生的人间动*乱,让受有了好几次拯救人族的机会,但一个妖尊依据流传指认受是毁灭世界的角色,开始号召追*杀受 抢完了人族的宝物没关系,三大神兽龙族和凤凰的传承被受得到了,夺取天道的功法修练高了,让受得知攻以不入轮回为代价让受和自己重生,而天道宠爱的种马男主角,就是夺天里最大可运用的工具 在追*杀历险过程中,受为了让攻有重新轮回的私心,加上危机逼迫而不得已强迫升阶,却导致攻为了保护受死亡,受伤心欲绝,绑了种马男主角彻底当自己的利用工具,立下五十年后再给大家解释的约定,五十年后受布下大阵,用三神兽攻击种马男主角,天道为了保护种马男主角使得受有机会杀了天道,最终选择当人,开始第二次重生,进入圆满结局 文中虽多次提到天道有偏差,受不得已加上被迫夺天,没关系,但反覆的夺宝抢机缘......作者你没忘受这一世一直身处正派吧? 还有不断的历练受伤需要别人救助,没有一次让受成功顺利,虽是想写增添受的努力与不容易,但真的看多了厌烦,没有爽快的感觉,金手指也感受不到 虽然作者文笔还流畅清晰,但通篇相似的段子看多了让人疲乏,总之个人对本文的评价不高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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