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文案】 奶油:亲,你明天将遇到你命定的伴侣,怎么样我亲妈吧~\(≧▽≦)/~ 陈翰:谢谢,我已经有男盆友了!! 奶油:嘿嘿,你明天?椭?懒藒~~~~~ 第二天 一大早被甩,开车撞了个警察还被当成嫌疑犯,好不容易解释清楚又差点被冤枉成小偷的陈翰——#### 奶油:怎么样遇见了吧?很帅吧! 陈翰:遇见你妹。 某人:我可不是他妹(摊手) 陈翰:闭嘴!!! 不是冤家不聚头,嘿嘿,看陈翰如何吃掉某人吧! PS:灰常感谢公子提供的文案,么么嗒,奈死你了╭(╯3╰)╮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瀚,汪锦炎 ┃ 配角:李曦,尉迟 ┃ 其它:冤家,先上床后爱,医生,警察 【站内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619446-1-1.html 【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988979 【原创书评】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你是什么人,你就会找到什么人-做你的伴侣。 在爱情生活中,只有你的同类、才能真正跟你天长地久、携手共进到白头。 ——如果两人不是同类…那么既走不到一起、更走不到最后。 本文,就是讲述这样一个BL-换受故事。 中篇,现代都市生活文(168K)。换受。 强对强,外科医生-女王攻VS火爆刑警-正直受(受本来是攻,被压成受= =。。) 先啪后爱、冤家变亲家;另有一位前任-病娇炮灰受出没-当搅局电灯泡。 女王攻被同居三年的病娇爱人-炮灰受突然提出分手-莫名其妙就挨了窝心脚; 随即,踹人后恢复自由身的炮灰受立即搬出爱巢、潇洒出国嗨皮、再不管女王攻~死~活; 而被抛弃的女王攻则尚处在被分手的蒙B余震中还来不及回神、 便又跟自己未来的正牌受发生撞车意外、被正牌受怒当嫌犯、直接扣押入警~局审问。 ——两位主角因此结缘,也由此种下嫌隙。 一番折腾下来,倍感心累的女王攻本以为自己的否~运也就该到此为止了吧…… 结果,却事与愿违,接下来又相继发生一连串XXXX事件——最后,自己居然还被小偷栽赃诬陷为“小偷”! 正当女王攻百口莫辩即将暴走—— 上次的冤家刑警(正牌受)却又现身出来主持正义抓住真犯、为女王攻解围兼还他清白。 这一次,两个大男人是一笑泯恩仇。一码还一码,都扯平了。 女王攻的生活重新恢复到正常轨道,被爱人无情抛弃的痛苦失落却也重新翻涌心头; 他为了排遣心境夜游嗨皮,却意外地在G吧里第三次与刑警不期而遇!这一次相对,两人都变得更为坦荡; 刑警主动邀请女王攻,女王攻接受……于是,一份更深切的宿命羁绊之缘,也就此真正展开—— 后续发展不剧透。在此仅分享一下个人读后感。 本篇故事属于换受文。篇幅不长,但作者驾驭剧情的功底到位。 纵观全篇:整体剧情架构完整,叙事流畅,节奏紧凑; 行文干净利落,实打实在讲故事而基本没有多余的废话,不注水不拖沓,剧情密度饱满; 情路铺陈细腻严谨,环环相扣,也水到渠成; 人物塑造也个性鲜明、生动有力;阅读感畅通,一气呵成看的不要太爽~ 这部作品,可以说是个人最近所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一部BL文。 其中对强受的塑造尤为出彩。 这位刑警正牌受,坚强,正直,热血; 富有见义勇为的正义感,也具有懂得尊重与设身处地体谅他人、为他人着想的温柔包容之胸怀。 尤其最令人赞赏的是:他对待爱情的坦诚与自信。敢爱敢当,不矫情造作;也不逃避问题。 他发现自己爱上正牌攻后,就直接坦诚表白;对正牌攻与炮灰受的过往也理智看待; 当正牌攻问起他是否介意时, 他坦然回答:“——我从来不在乎你跟他(炮灰受)的过去怎么样,我在乎的只有你跟我的未来会如何。” 病娇炮灰受又杀回来逼刑警放弃正牌攻, 刑警不卑不亢,反而很客观理智地指出这一对前恋人彼此之间的分手症结所在: “——你根本连他(正牌攻)想要什么都不知道……你还敢说你有多爱他?” 刑警正牌受对待爱情真诚付出,但也始终能保持一份客观理智。 他愿意尽自己所能去给予爱人所需要的一切关爱照顾, 但同时却又心智成熟,理解并做得到:从不束缚对方,从不强求对方一定也要爱自己。 炮灰受跟他抢爱人,他淡然一笑,坦然对之:“像那种留人不能留心的傻事——我不会做。” 正牌攻被炮灰受以命要挟, 不得不被迫回到炮灰受身边而不知如何对正牌受开口时, 也反而是正牌受主动宽慰他:“在你自己没想清楚之前,我想我们先分开更好。” 正牌受这种对爱情自立自强自知更自信的心态;才是一位真正的强者心态。 最终,也帮正牌受赢得了这场爱情战役的最终胜利。 最后,看正牌受对终于甘拜下风的炮灰受说的那句临别赠言实在说的太赞了! “——该是我的谁也抢不走。能抢走的,我也不屑要那种东西。” ——太帅了~!大赞~!为了这位自信强受,这部作品也值得一看~ PS。 正牌强受是赞,正牌攻也并不渣。 两人相互磨合,相互认同彼此,接受彼此,爱上彼此……这一路情感写的很动人。 (肉炖的也不错~) |
欢迎光临 书香门第 (http://www.txtnovel.vip/)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