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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原告称已交诉讼费,周梅森:深感欣慰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7-11-6 18:22     标题: 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原告称已交诉讼费,周梅森:深感欣慰



      近日,此前一度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编剧、著名作家周梅森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

      有报道称,11月1日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

      按照规定,立案后在一定期限内如不交付诉讼费,则有可能面临撤诉,11月5日下午,原告刘三田对澎湃新闻称已交付诉讼费,而周梅森听闻则表示“深感欣慰”,“可以好好较量一下,真正到法庭上把话说清楚。”

刘三田:我53岁了,没必要“炒作”

      公开资料显示,原告刘三田(笔名南嫫)曾在媒体工作过,出版过《跳不完的脱衣舞——新人类女性的迷失与自救》、《一种姿态》等书籍,《暗箱》是其于2011年1月1日出版的长篇官商小说。

      刘三田对澎湃新闻说,从她的履历上可以看到,其写官场文学是很奇怪的事情,只因为媒体的工作让她积累了一些素材,才动笔出书。

      今年5月开始,刘三田准备起诉剧本、小说和电视剧作品《人民的名义》“抄袭”《暗箱》,其时,电视机《人民的名义》刚播完。11月1日,法院立案。

      刘三田对澎湃新闻说,两本书在立意、谋篇结构、主要人设、人设间的关系、重要桥段情节,包括人名、地名、单位名都有相近或类似之处。

      刘三田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起诉材料中写道,举例而言,两书的核心事件都是由老工厂改制激发矛盾,突发爆炸事故,层层推进,逐步揭开面纱,暴露出隐蔽的高层官员腐败问题。

      起诉材料称,且从原告作品与被告作品情节整体比对看,将引导故事主线的记者调查、省长回忆、省长家人介绍等,改编时替换成检察官侦查破案。外,其他情节版块“国企改制、收购”、“**内部反腐”、“腐败集团反击”等情节,则高度近似抄袭,实质主线完全雷同。

      起诉材料中还写道,《人民的名义》小说中官员主人公汉东省委副书记兼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这两个角色,其实是把小说《暗箱》中省长刘云波的角色一分为二,一正一邪,且高育良延用了刘云波从教入政的经历。

      刘三田还举了一些人名、单位名相似的例子。她认为,《人民的名义》中的“大风厂”一名的取法借鉴了《暗箱》中的“一石厂”。“大风起兮云飞扬,一石激起千层浪。你听这两句是不是意思相近。”刘三田对澎湃新闻说,

      还有同为两书的重点桥段——工厂爆炸,同是小老板代表、且名字相近的《人民的名义》中的蔡成功和《暗箱》中的吴胜利等。刘三田说,此类巧合太多,让她怀疑有抄袭。

      对于众多网友指其借起诉“蹭热点、炒作、碰瓷”的说法,刘三田对澎湃新闻表示,她今年53岁,没有必要做炒作的事情。

      “我如果二三十岁要利用这个炒知名度那还可以想象。并且我的日子是偏安一隅,平时读书写书,照顾一个老母亲,跟这个城市离得很远。”刘三田说。

      她讲到起诉之初,亲友都劝她不要惹这个麻烦,毕竟《人民的名义》很火。但“所有人说这个话时我都非常气愤,不能因为这个剧火我就不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只能说我很倒霉碰到这个剧。我希望这个剧不火,然后悄无声息地打这场官司,它火不是我不维权的理由。”刘三田对澎湃新闻表示。

周梅森:对方在“碰瓷”、“敲诈”,没有任何协调余地

      被告这边,也一腔愤懑。周梅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的全程,情绪十分激动。

      他认为,原告特地在临近周末这一时间段放出话题,且许多非主流媒体只登其一面之词,炒作、碰瓷嫌疑很大,原告提出来的1800万赔偿款也纯属敲诈。他将绝不饶恕“妄图搅混水捞好处”的人。

      他对澎湃新闻说,自己多年来很繁忙,能够关注的作家极少,且《暗箱》初出版时只印了有限数量,自己不可能看到。

      在其11月4日公开回应的声明中,周梅森称,原告所诉内容极为荒唐,中国各地的国企改革因为体制、历史、特有国情的原因,所遇到的问题、困境、处理的方法及官场上的***产生的腐败,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原告不能因为自己写过一部这样的文字就不让其他作家再写。

      周梅森还称,三十年来他写了不少有关中国国企改革的书和电视剧本,如《人间正道》、《中国制造》、《绝对权力》等。如按原告的诉讼逻辑,《暗箱》则有可能东拼西凑,抄袭了他的前作。

      至于原告提出的核心事件、叙事结构、人名地名等相似问题,周梅森表示,自己至今都未读过《暗箱》,原告所诉的“抄袭”细节他根本不想听到,已全权交予律师处理。

      被告方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杰对澎湃新闻说道,由于还未收到法院有关此案的任何法律文书,也不清楚原告对于“抄袭”一事的诉讼细节,因而很难对其指控加以判断回应。

      金杰说,现在他们正在考虑是否要另行诉讼刘三田,或者反诉。

      总之,“没有任何协调余地,要么她输要么我输,要么她赔要么我赔。”周梅森对澎湃新闻表示。“我是做原创的,认认真真写作的人。这种恶意诉讼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审查,对于原创者的创作是很沉重的打击。我是一个绝对不接受任何侮辱的人,她跟我要1800万,我哪怕只(索赔)一块钱,也要让对方接受这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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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是不是碰瓷不好说,但是很明显这个作者是在钻牛角尖





作者: 酸辣笋丁    时间: 2017-11-6 21:08

抄袭是可恶,我遇上一位,非要说人家作者抄了他的小说里的人名,我也是醉了,问他情节文字有抄的没,又说没有,这是要疯啊。
作者: jsj0556123    时间: 2017-12-21 11:47

现在的社会啊,人与人之间那还有点信任,我发现不论什么行业人的下限是越来越低了。
作者: 勘叔永    时间: 2017-12-24 11:14

五十三的更年期了 这就是真相
作者: 烟雨迷梦    时间: 2017-12-24 12:54

有时候确实很难判定啊……
作者: lw20070101    时间: 2017-12-24 21:31

等法院判决呗,反正之前于妈和穷摇那一场官司也不知道最后谁赢谁输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7-12-24 21:40

lw20070101 发表于 2017-12-24 21:31
等法院判决呗,反正之前于妈和穷摇那一场官司也不知道最后谁赢谁输

于妈输了啊,相关公司停止播出发售宫锁心玉,同时赔偿500百万。
作者: lw20070101    时间: 2017-12-25 19:23

本帖最后由 lw20070101 于 2017-12-25 19:24 编辑

可网上随便搜搜还是有宫锁心玉这部片啊,难道于妈转性改免费了?只希望这风波不会影响到人民的名义这部剧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7-12-25 21:53

lw20070101 发表于 2017-12-25 19:23
可网上随便搜搜还是有宫锁心玉这部片啊,难道于妈转性改免费了?只希望这风波不会影响到人民的名义这部剧

案子很早以前就判决了,按理说是不应该再出现的,如果看到了,其实可以凭借法院判决去要求下架。不过琼瑶奶奶远在台湾,最近又再和自己的继子女折腾病危老公的事情,估计没空管吧……


作者: 奇葩的傲娇飞    时间: 2017-12-25 22:23

作为搞这方面工作的菜鸡,有多痛恨抄袭者,自己最清楚。可抄袭这个事情,很难用法律条条框框的去规死,大多的借鉴、学习对比抄袭都模棱两可。到底是否抄袭,最清楚不过的还是自己。
看了太多关于抄袭问题的来来往往案件,赢输对错不过是表面上的一些功夫,窃者少有悔过,受害者尤其是网文作者,大多也心中郁结苦于奔波生计草草了事。
说来说去,不过是公道自在人心。
抄了,没抄,后人如何评说?对于当事人而言,就只是谴责罚款,可道德上的,行为上的,以及受到的伤害,又岂止是物质就能弥补的。寒心的人,自然是转行专业。
整个创作行业,说是人人自危不为过吧。
作者: lw20070101    时间: 2017-12-26 20:48

说到这个话题就蛮尴尬滴,想当初月下桑和两颗心的百草堂(应该是叫这名吧)之间的抄袭风尘闹得沸沸扬扬,这两个文俺 也都有看,可真看不出怎么算抄袭了......不过大家都这么说,大概真滴有抄吧?看来俺这水平是做不了编辑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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