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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鹦鹉案"二审律师作无罪辩护 检方:不懂法不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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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7-11-7 20:15
标题:
"鹦鹉案"二审律师作无罪辩护 检方:不懂法不是理由
深圳男子王鹏出售自养珍稀品种鹦鹉,被判刑5年一案持续引发关注。
昨日,深圳“鹦鹉案”二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辩护律师为王鹏作无罪辩护。新京报记者获悉,庭审中,一审适用法律成为控辩双方焦点。公诉方认为,王鹏出售的鹦鹉,属于受保护物种,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王鹏对于相关法律的不了解,不应成为轻判理由。辩方则认为,一审将驯养繁殖的动物解释为野生动物,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本身相抵触,有违立法本意,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该案昨日并未当庭宣判。
出售自养珍稀品种鹦鹉被判刑
深圳“鹦鹉案”,因一只在工厂内落单的鹦鹉而起。
案件当事人王鹏今年32岁,老家江西九江,曾是深圳一家数控设备厂的工人。2014年4月,王鹏一名曹姓同事在厂区内捡到一只落单的鹦鹉,并将之带回宿舍。由于王鹏对鹦鹉很感兴趣,曹姓同事便将之转送。2014年5月,王鹏从网上购买一只雌性鹦鹉与之配对。
此后,两只鹦鹉以惊人速度繁殖,一年后即已达到40只以上。2016年4月初,王鹏将其中6只鹦鹉,以约3000元的价格出售给朋友谢田福。警方事后的调查结果表明,6只鹦鹉中,除4只为玄凤鹦鹉外,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属于受保护物种。
谢田福因购买鹦鹉被警方抓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16年5月18日14时,以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将王鹏刑事拘留。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判决书显示,王鹏的辩护人认为,其养殖鹦鹉并非用于出售,应予轻判,而在宝安法院的判决中,则将其认定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法院认为,“虽然本案所涉的鹦鹉为人工驯养,亦属于法律规定的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因此作出如上判决。
公诉方补充大量证据二审未当庭宣判
一审判决后,“鹦鹉案”引发舆论关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王鹏的妻子任盼盼强调,丈夫出售的鹦鹉系幼鸟,原因为家中小孩生病,需要更多精力照料,无暇顾及幼鸟成长,故而出手转让给有养殖经验的朋友。从这一角度来看,王鹏出售鹦鹉并非为牟利,其主观恶性较轻。
案发后,任盼盼提出上诉要求,并被受理。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徐昕接手此案,并为王鹏作无罪辩护。5月12日,徐昕前往深圳中院阅卷,在此期间,公诉方补充大量证据资料,案件相关材料从5本增加至36本。
昨日上午10点,“鹦鹉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法庭开庭。开庭前,王鹏的辩护律师徐昕表示,将为王鹏作无罪辩护。新京报记者获悉,庭审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上午为辩方举证,下午为控方质证。庭审中,王鹏坚称对于相关规定不熟悉,“不知道这是犯罪”。
昨日,该案未当庭宣判。
作者:
多猫司令
时间:
2017-11-8 10:20
这个问题挺难判定。野生的动物和驯养的同种动物,是不是适用同样的法律规定,一直是争议。但貌似濒危动物不可以个人饲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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