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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银行多给1600元 储户拒退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7-12-14 02:41     标题: 银行多给1600元 储户拒退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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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慈溪秦小姐在某银行取22400元,银行却给了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遭秦小姐拒绝。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法庭。对此秦小姐坚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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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凑个字数满100)虽然觉得这么做不太对,违反了法律以及公序良俗,但是……莫名觉得内心有点支持,噗。不得不说,这个标语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来恶意骗钱,可是,如果真的少了,银行也同样不会负责啊。而且,为啥这个口号不能是双向的,为啥只约束顾客。虽然不多,但是这个钱要是要不回来,柜台的那位工作人员就惨了,估计钱要她补上,并且还会被罚






作者: 釉骨    时间: 2017-12-14 09:48

虽然不能说她做的对,但是想想好像又没毛病......这种要求本来就应该说双向制衡的
比如让座这个问题,让了你可以夸奖,但是不没让也不能说人家有错
作者: wmtine    时间: 2017-12-14 14:09

因为追不回去就是前台的服务自己补的,所以两边的很为难。上交多的,银行不承认的,但是少了钱就是追追追!
作者: 酸辣笋丁    时间: 2017-12-14 20:06

如果储户当时少了钱,银行会严格执行那条“离柜概不负责”,这是有实列的。所以我支持储户。
作者: health17    时间: 2017-12-14 21:33

銀行規定儲戶錢"離櫃概不負責",她也"離櫃概不負責"。
突然覺得好有理。如果少錢銀行是不會補給你,那多給錢銀行也要負責任吧!
不過銀行還是要追回,如果可以不還,此例一開,以後都可以不用還了。

作者: kyosinma    时间: 2017-12-15 09:42

我支持储户啊!!!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这种情况也是"离柜概不负责"啊。。。。。。。而且外国多给的就给了,这种情况明明是银行的工作失误啊。我们的"离柜概不负责"只是针对储户
作者: 风带飘零    时间: 2017-12-15 15:50

虽然从法律上说是不对的,但是人家说的没错啊,就许你霸王条款规定人家,怎么不用霸王条款比照一下自己呢
作者: 瞬心永恒    时间: 2017-12-16 00:01

责任和义务都是双向的 虽然不认同这位女士 但也是银行有错在先
作者: maoutensi    时间: 2017-12-16 09:45

如果当时这位女士就已经发现给多了,故意不还回去,那肯定是这位女士的问题,但如果当时双方都没发现,过后才发现的话,那就应该是银行的责任更大了
作者: xmj123    时间: 2017-12-16 18:10

反正就是你多拿钱了,银行要问你要回来。
你少拿钱了,那是你自己活该
作者: cmxueji    时间: 2017-12-16 18:58

多付钱客户得退回,少付钱,离柜不补,双重标准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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