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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案宣判:获刑6年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8-10-18 16:57     标题: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职务侵占案宣判:获刑6年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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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出来混,迟早要还哒


作者: 521bbq    时间: 2018-10-18 17:52

把别人当傻子的,最终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呆宝宝    时间: 2018-10-18 17:59

终于判了?那王宝强的其他资产什么的拿回来没?话说,他老婆出轨也太高调放肆了,还真以为中国人都没道德观了?你不讲道德,那就讲法律吧


作者: 啥么狐狸    时间: 2018-10-19 10:55

宋喆已经被判,马蓉还在一会承认出轨一会不承认,还在晒出婚纱照。。。。。。法律是不分性别的吧?
作者: tm1538    时间: 2018-10-19 14:36

苦了王宝强啊,钱被吞了,老婆被拐了,名誉也大受影响。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8-10-19 16:18

啥么狐狸 发表于 2018-10-19 10:55
宋喆已经被判,马蓉还在一会承认出轨一会不承认,还在晒出婚纱照。。。。。。法律是不分性别的吧?

宋喆有罪名,职务侵占。马蓉没有,目前没有证据能证明她触犯了刑法。
作者: G421002    时间: 2018-10-20 20:35

果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作者: 呆宝宝    时间: 2018-10-21 19:43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不知道马蓉作何感想?
作者: 不爱吃苹果    时间: 2018-10-24 21:42

这一家子太高调,把国人的三观震得稀碎!
作者: ssqqly    时间: 2018-10-29 17:47

为什么我总觉得判的太少?!这种人还是应该在里面多待几年,少出来祸害人
作者: quanxianer    时间: 2018-10-30 08:49

总感觉这个数额小了,他俩弄到的估计还多,但是马蓉是王宝强老婆,只要她担一部分,法院也不能认定是侵吞的。
作者: 天天宝贝k    时间: 2018-11-5 20:54

终于出结果了,孩子归属谁呢
作者: 呆宝宝    时间: 2018-11-6 18:45

天天宝贝k 发表于 2018-11-5 20:54
终于出结果了,孩子归属谁呢

这是刑事诉讼职务侵占罪。那边孩子归谁是王宝强和他老婆的离婚诉讼。还没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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