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大妈捡钻石项链被发现,女员工跪求其归还遭拒:捡到要分我一半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19-4-8 13:26
标题:
大妈捡钻石项链被发现,女员工跪求其归还遭拒:捡到要分我一半
4月5日,江苏南京,女子报警称在商场丢失一条钻石项链,查监控后发现是一位老人捡走了,该老人不愿意承认。民警赶到现场核实后对老人进行劝说,老人持续否认,后来承认是自己捡到的,报警女子苦求归还,老人表示应该见面分一半。最终报警女子拿回项链,给老人50元“感谢费”。
2019年4月5日,在江苏南京的某商场之内有一位行色匆匆,将焦急写满脸上的女子。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或许是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把自己的钻石项链给弄丢了。女孩最终选择了报警。警察很快的就锁定了捡到项链的人。
后当民警调出了当时大妈捡到项链的监控视频,民警对大妈明确指出她“拒不归还失物”所带来的后果之时,这位大妈依然拒不承认。
据失主说,那条项链价值2980元,因她每月工资也不高,项链对她很重要,期间她一直求老人归还,但老人一直不搭理,失主甚至下跪乞求。民警赶到现场核实后对老人进行劝说,老人持续否认,后来承认是自己捡到的,但是应该见面分一半。
一直在拒不承认中的大妈:“我不是偷的,凭什么让我去派出所!”
在民警与大妈交涉的过程当中,丢失项链的女孩突然向大妈下跪,请求她归还项链并称自己一个月拿不了多少钱。
大妈的行为终于引起了公愤,所有围观的群众们都看不下去,纷纷站出来指责这位大妈的不良行为。
最终女孩在花费了50元人民币的“感谢费”之后从大妈手中要回了丢失的钻石项链。
网友评论:
@村委张: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
@一笑我就受不了:这不是敲诈吗?为什么不刑拘呢?法律都是为我们老实人准备的?
@岁月无恙人依旧:我们尊重值得尊重的老人,想被别人尊重首先要自重,为老不尊的人只能被唾弃。
@上衫-越:违法,就抓起来,跟她墨迹什么。参照《**人民***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参照《**人民***物权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
【法律链接】
根据《**人民***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PS 这么大年纪的人了,到底怎么说你才好?
PPS 道德管不了,就只能希望法律再严苛一点
作者:
409x223
时间:
2019-4-8 17:17
捡到不还也算犯罪吧,而且物品价值不算低
看到这种新闻真同情那女孩
作者:
shinobu
时间:
2019-4-8 21:27
┑( ̄Д  ̄)┍ 都一把年紀了,坑人家小姑娘幹啥?
作者:
我家文竹
时间:
2019-4-9 07:12
每次看到类似的新闻都很无语,小孩子都懂得拾金不昧,活到这把年纪反而不懂啦?
作者:
woaitutut268
时间:
2019-4-9 09:40
本帖最后由 woaitutut268 于 2019-4-9 10:01 编辑
这图片是.....打起来了?
老人起码的拾金不昧精神都没有,何况人家还是找上门了,你的人品这么不值钱?
小的也是,就算是家庭不是很富有,但一个小奢侈品也影响不了你的生活质量,至于为此下跪求告,你的尊严这么不值钱?
老的,小的都对物质看得过于重....当然,这事,重点在"捨到不退"上
作者:
yukiki1
时间:
2019-4-9 10:02
这也太搞笑了,强行占便宜啊,真是不要face。。
作者:
呆宝宝
时间:
2019-4-10 13:07
大妈,小姑娘是没有钱,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你不当得利。
欢迎光临 书香门第 (http://www.txtnovel.vip/)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