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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家就“不雅视频”报警 法律能拿事件主角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20-5-10 14:39     标题: 宜家就“不雅视频”报警 法律能拿事件主角怎么办?


来源:环球时报评论




      一段拍摄于宜家卖场的不雅视频近日在网上流传。5月9日,宜家宣布已就此不雅视频向警方报案。



      与五年前让人瞠目结舌的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不同的是,据网民称,近日流传的这段不雅视频是一位女士以裸//体形象出现在宜家卖场的公共空间。《环球时报》记者从媒体发布的已打码处理的视频中发现,视频为他人所拍,一女士坐于宜家卖场的沙发上,视频范围内还有顾客在走动。视频拍摄了该**女士正面和背面不同角度。但仅从视频内容尚无法判断该女士为何**示众,视频为何人所拍,该女士是否知情等情况。而视频如何流传到网上目前也不得而知。

  五年前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后,优衣库一度被网民指借事营销炒作。据媒体报道,2015年7月14日晚间,一则“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内,一对年轻男女欲///火难耐”的不雅视频,刷爆朋友圈和社交网络。该视频长达一分钟,还有男女之间的对话,但是他们的对话模糊,很难听清楚。7月15日,北京警方接到举报立即开展侦查。根据警方的处理通报,该案件中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视频中两名当事人,警方在通报中称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五年后,宜家在类似事件发生后选择了及早报警。

  宜家官方微博5月9日发布的信息称:关于近日网络上传播的疑似涉及宜家商场的视频事件,宜家中国非常重视。宜家坚决反对并谴责这种行为,并已第一时间向疑似受影响的商场所在城市的警方报警。宜家致力于为大众提供家居灵感,营造安心、舒适、健康的购物体验及环境,呼吁广大消费者文明有序逛宜家,共同维护良好的购物环境。

  《环球时报》记者也注意到,视频内容以及来源,包括视频中女士真实身份正引起网友的议论和猜测,但宜家官方信息未作出任何提及和说明,也未见警方就此做出具体回应。有网友称视频所示宜家位于广州,但宜家在9日的声明中也未给予确指。

  这一段不雅视频已在互联网上受到强烈的道德谴责。尽管宜家方面表示已诉诸警方,但在法律层面上,却有诸多不确定性悬而不决。《环球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朱巍告诉记者,这条视频应该为摆拍,属于****信息,且公然在网上流传,首先触犯了《网络安全法》,上传视频者和传播视频的网络平台均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的“不得利用网络传播**信息”的规定,二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朱巍解释说,“作为网络平台而言,有义务及时监察不良信息,并及时阻止、屏蔽、删除、断开链接,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另外,朱巍说,该视频还违反了2020年3月1日实施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淫//秽、**信息的内容。“这段视频出现在公共网络上,而不是私人间的传播,很明显影响了公众。”

  朱巍说,传播淫//秽视频内容者应依据刑法入罪。刑法中“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朱巍分析说,如果这次宜家不雅视频背后当事人不是首犯,或为团伙分工协作,或出于牟利从事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就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情节较轻没有违反刑法,但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相关规定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朱巍还提示说,还有一种概率较小的可能性,即视频女主角对于视频在网上传播并不知情,是他人私自传播。那么这名女士的个人**权遭到了侵犯,属于民事案件范畴,相关人员要承担民事责任。但该女士在公众场合拍摄不雅照片,不管是什么目的,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扰乱了公共秩序,应该接受治安处罚,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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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为了博眼球,真的是什么事情都能做的出来啊?


作者: 呆宝宝    时间: 2020-5-10 17:04

我以为在宜家的床上睡一觉、吹空调避暑就已经是高杆了,结果……还有这种……
作者: 我家文竹    时间: 2020-5-11 17:38

真的不明白这种人的脑回路
作者: yukiki1    时间: 2020-5-12 09:20

真的很恶心,但是这也说明宜家的监控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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