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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铁被打女子申请行政复议:若哭一哭就能和解,那谁都不用承担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尉迟霖    时间: 2023-5-8 10:11     标题: 高铁被打女子申请行政复议:若哭一哭就能和解,那谁都不用承担后果

来源:环球头条

一女子乘坐高铁时,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并进行反击。5月7日,该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其坚持不和解。该女子还透露,她最终被警方罚款200元,对方则被罚500元,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7日上午,有律师表示,警方的处罚合理合法。

该事件在5月2日夜间发生,地点则是在C6276次列车上。据当事博主介绍,当天其独自乘坐高铁。她后排坐了有两大三小共五个人。列车行进过程中,熊孩子在玩闹中撞了很多次椅背。

博主回头制止时,孩子妈妈却称孩子还小,不至于说孩子。后双方发生口角,争执中,孩子妈妈扇了博主一巴掌,博主也进行了还击。

5月3日,博主称其已经到江油做笔录,过程中,其向警方提供了手机上的视频作为证据。该博主发布的信息显示,其“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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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该博主近日晒出的一份《成都铁路公安局成都公安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5月2日21时许,C6276次列车运行至眉山东至成都东区间,违法行为人因座位背后小孩吵闹,与小孩家长杨某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导致双方脸部轻微受伤,违法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7日凌晨,该博主再次在网上发视频表示,对方被行政罚款500元,其已经在申请行政复议。该博主同时表示,她始终觉得,仗着人多最先恶意出手打人者,如果哭一哭道歉就能和解的话,那以后谁打一巴掌都可以哭哭和解没啥后果,这样的结果她说服不了自己。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桢认为,这起事件,从很多网友的角度来看,这位博主可能有些无辜。她先被熊孩子侵扰,而后又被对方家长扇耳光继而还手,而且她一个人面对对方多人,很容易唤起大家的同情。

但是从社会、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叶桢觉得这位博主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有这种遭遇,更好的选择是寻求帮助,比如求助乘警、列车员等在列车上维护秩序的这类人,而不是以暴制暴。

叶桢表示,像这种非恶性的,危害小的事件,警方一般会建议双方进行和解,和解后不一定会进行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一旦下达,相关信息会在公安机关的系统内登记,而且这个违法记录是伴随终身的。叶祯称,如果对处罚结果不服,这名博主可以对相关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作者: sdxmwd    时间: 2023-5-8 11:27

难得女士还手没被定性成互殴,能够冲撞椅背的熊孩子已经不小了,可以听懂人话的娃,家长能用一奖励机制引导孩子保持秩序,只可惜总有的家长特别是男宝家长,会觉得男孩子就是调皮,不会对其严加管教,最后惹祸上身还不是要自己去还债
作者: xinermumu    时间: 2023-5-8 11:54

看微博有别人说被打千万不能还手,就要里面躺地上说自己各种不舒服,一通医院检查下来能有个千把块钱的体检给打人者教训
作者: sdbzwsk    时间: 2023-5-8 12:29

这件事已被警方认定为互殴,被打女子被处罚200,另一方被处罚500,这告诉我们如果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要反击就是互殴。
作者: 紫色俏皮话    时间: 2023-5-8 13:19

不知道行政复议后是什么结果,总之我看完以后就是好气,不说杀人偿命,难道被打后就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是什么逻辑?:@:@
作者: 一夜星痕    时间: 2023-5-8 20:45

老百姓被打还手是互殴,打警察就是袭警,没毛病。
作者: 风东    时间: 2023-5-9 08:15

这是什么鬼道理,如果看不惯的事情都不能说话,没有对错之分,让做错事的一直猖狂吗
作者: 月小楼    时间: 2023-5-9 08:37

一夜星痕 发表于 2023-5-8 20:45
老百姓被打还手是互殴,打警察就是袭警,没毛病。

警察也是不还手的,要有记录仪记录的。只能说社会法度对于公共道德底的人就是不太有办法
作者: 小倒霉蛋    时间: 2023-5-10 01:10

      其实中国司法有个习惯,或者是跟咱们的传统文化有关,那就是,“化干戈为玉帛”。很多时候,公检法会倾向于让冲突双方,或者说,原被告双方都“心悦诚服”相互和解原谅。所以,比起国外,我们有什么“社区调解员”,有什么“家事法庭”,还要配心理咨询师。
      前两天还看了一个案子,法庭“硬”撮合一对翻脸离婚前夫妻坐一起调节,就为了不用直接硬性判孩子“归谁”,而是能俩大人都能看到孩子。这个过程那是相当曲折。
      所以,中国司法成本比较高,公检法都累半死还不一定能讨好。以这件事情为例,警察是想各打一耙,我罚她500,比你多,你顺顺气;我也没说你必须错了啊,所以罚了她200。这样解决速度快,成本低。警察接了警就必须有结果,不和解可能就不得不给个行政处罚,估计警察叔叔都不愿意这么干。
      行政复议这一步是很对的,这样可以给一个明确清晰的说法。而且,舆论导向还是可以看出大部分人都是很明白事理的,尤其是事发当时还有为大哥仗义执言。

      做个事后诸葛亮,挨打后,立刻报警,说自己头疼脸疼哪里都疼,先来个全身检查,警察叔叔调节时,不接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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