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门第

标题: 租房市场不该歧视老年人 [打印本页]

作者: _gemini    时间: 2024-12-27 19:41     标题: 租房市场不该歧视老年人

近日,一则“60岁成为租房年龄分界线”的话题引发热议。有调查显示,不少房东和房产中介机构对60岁以上的老年租客“闭门谢客”。甚至,他们在租房协议中明确规定“65岁以上租客不得作为独立承租人”(据12月25日央广网报道)。

老人租房难并非新鲜话题,此前就有媒体报道过类似现象。这一问题为何一直没有解决?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房东担心老年租客经济状况以及身体情况,甚至可能存在矛盾纠纷。

根据民法典意思自治的原则,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允许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利益来制定合同。也就是说,房东有选择租客的自主权,房东出于担心可能存在的“意外”和风险,根据租房者年龄及身体状况来衡量是否出租房屋,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应当看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房东如果将年龄界限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显然是歧视老人,不仅违背了法律精神,还有悖于社会公德,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让房东接纳高龄老人入住,这其中涉及权利和义务、收入和风险的平衡问题,不仅要避免老年人被歧视,更要解决房东租房的后顾之忧。

细化合同条款应该是解决之道。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屋租赁机构,在制定合同条款时,要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责任界限、赔偿等进行细化,减轻房东的担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与此同时,租客也要讲究诚信原则,合同订立期间,租客要如实告知房东和房屋租赁机构所有租住人的一些基本情况,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明显以年龄为界限歧视老年租客的做法,有关部门有必要对房东或房屋租赁机构给予警告甚至处罚,为老年人撑腰。

应对老年人租房难题,也需长远考量,要将完善老年群体公共服务纳入国家保障体系建设中,有关部门可以为老年群体建立专门的租赁平台,方便老年人检索更多租房信息,保障老年人租房权益。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马昌、薄晨棣)
作者: 竹照    时间: 2024-12-29 08:10

以后老人越来越多了,应该规范租房市场。
作者: 15853430631    时间: 2024-12-29 08:33

确实现在租房,基本不喜欢租给老年人,再就是带小孩的
作者: hongbidansha    时间: 2024-12-30 01:10

都有难处,老年人需要房子,但是确实因为年龄的原因容易出现意外,房东就会承受不该承受的损失,甚至以后租不出房子,这损失对房东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他的房子有自己选择租客的权利,国家也不能强制房东出租。这是两难的问题,国家应该有类似廉租房的举措,来解决此类问题。
作者: jack_duty    时间: 2024-12-30 14:04

不光租房市场,哪里都不该歧视老年人啊!随着老龄化日益严重,大家都有老的时候啊……
作者: wyneken    时间: 2024-12-30 19:38

感觉应该先做好相应的保障条例吧,毕竟老年人基础病也多,租房的话,出现意外的风险也大,也要保障房主的权益啊。
作者: 且歌r    时间: 2024-12-30 22:03

确实会想如果年轻不买房 老了之后住哪的问题..
作者: demon_peng    时间: 2024-12-30 23:20

没办法,房子是别人的,人想租就租




欢迎光临 书香门第 (http://www.txtnovel.vip/)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