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阅内容:
第一章
二十八岁的麦璃纭,拥有企业管理、心理学双学士学位,现任某科技公司高阶主管,年方二十八的她,是该公司唯一且年纪最轻的女性主管。
麦璃纭一头超短发,染成焦糖红棕色,巴掌大的鹅蛋脸上明眸皓齿,如果不是那头呛辣酷炫的短发,看起来绝对会是个温柔标致的大美女。
可惜她的红短发加上冷漠的眼神,让她跟「柔性」两个字完全搭不上关系。
今日,她厚实又福气的耳朵上戴了黑珍珠耳环,雪白的颈项则是黑珍珠项链,身上穿了暗银色套装,布面在灯光下泛着珍珠光泽,修长的脚套着今年冬天正流行的长靴。
麦璃纭双颊因急走而泛红,双眼炯炯发亮却透着漠然,整个人看起来干练果决,散发出的气势,能让别人看一眼就很了她绝对是工作极有成就的菁英份子。
踩着自信步伐,她推开公司玻璃门,迎面而来的招呼声不断。
「麦经理早。」
「早啊,麦经理。」
然而,不管是谁的招呼,她一律冷淡点头,表示听见,美丽的脸蛋没露出丝毫笑意。
一路穿过开放办公区,直抵她的私人办公室,她将公文包搁在办公桌边,松开外套钮扣,顺手将计算机开机。
把外套挂上椅背,将昨天贴在屏幕上的便利贴揭下,等计算机开机时,她步出办公室,将便利贴交给助理,上面记着必须在上午发出的几份文件。
接着她往茶水间走,途中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她敲门,进去确认九点的月会是否照常举行。每月初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九点会开主管月会,会议主持人是总经理,不过偶尔总经理会临时取消会议。
一分钟后,她离开总经理办公室,在茶水间为自己泡一杯咖啡,并望向开放办公区人事处。助理王佳桦刚进公司,她走过去,向对方要了今天下午要面试的企画人员履历,她打算利用午休时间看那六份履历。
端着咖啡,握着六份履历踱回私人办公室,计算机已开机完毕,她喝几口咖啡,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可心底却在这时忽然响起交谈声——
*
「我希望能跟我爱的人一辈子幸福快乐。」
「妳确定能一直爱一个人?」男人的脸在黑暗中看不太清楚神情,但声音明显带着极淡的讽刺,也许是黑暗的关系,听来更加清晰。
「可以啊。」
「那妳千万不要爱上我,我没办法一直爱一个女人,只能不断爱不同的。只爱一个女人,太腻了。」男人说完,轻轻地笑了,彷佛他刚刚说了个玩笑话。
「如果不能一直爱,那是真爱吗?」女人低低的声音,其实是自问。
「当然,我的爱,在每个当下,都是真的。」
盯着计算机屏幕的麦璃纭烦躁的在耳边挥了挥手,像是有恼人的蚊虫在她耳畔干扰似的,她点进公司邮件信箱,办公室门同时被敲响。
「进来。」她的语气不是很好。
一个身形挺拔的男人走进办公室,将门关上。
「小麦,晚上一块儿去喝酒。」男人戴了一副白金细框眼镜,俊脸上绽着温文的笑。
「亲爱的大麦,我有个六岁的儿子,每天等我回家说床边故事,所以……我不想跟你去喝酒。」麦璃纭声音甜滋滋的,但脸上一分一毫笑意也没有。
「老妈说晚上帮妳讲床边故事,而且亲爱的小英雄也拜托我这个舅舅,赶快帮他妈咪找个好对象。」麦哲律温和地回答。
「我的答案一样,我对找对象这件事没兴趣。」
「妳确定妳不是在等『他』?」麦哲律柔和的眼色透出一抹精光,扫视他亲爱的妹妹。
麦璃纭这才终于把视线从计算机屏幕移至哥哥身上,她瞪了他一眼,说:「别以为你是总经理,我就不敢把你轰出我的办公室。」
「哎唷,我好怕呢!」麦哲律轻笑,「小麦,他不会回来,如果他对妳还有一丝丝情感,不可能这么多年无消无息,也许他连妳的样子、名字都不记得了。妳——」最好死心!他非常故意地刺激她,可惜话没能说完。
「该死的!我没在等任何人,你可以滚出我的办公室了吧」麦璃纭很火大的打断他的碎碎念。
「如果妳没在等任何人,那就证明给我看。」向来温文的脸色此时也渗进淡淡怒气,「妳昨晚又作恶梦了吧?又梦见他?半夜我到厨房,看妳倒了威士忌在热牛奶里。这么多年了还不够?妳到底要为那个男人浪费多少青春?」
记得小英雄刚满周岁时,小麦半夜惊醒,去敲他的门,那天他真被她吓住了,他从没看过她哭得那么惨。
当时她窝在他床上,哭着说:「哥……我睡不好,常作恶梦,梦到他……」
从上国中就没喊过他「哥」的小麦,竟然那样脆弱,他一直以为她很坚强,只能听着她哭、听着她说她的恶梦。
未婚怀孕的她,那时坚强地召开家庭会议,表明她要把孩子生下来,却坚决不透露孩子的父亲是谁。
小麦国小时曾出过一场严重车祸,在家休养了两年,那场车祸让她脊椎受伤,子宫也严重受损,下半身几乎瘫痪,但她咬紧牙关做复健,连医生都说从没看过像小麦这么勇敢的孩子,那年她才十一岁。
两年后,小麦不但康复,而且会走、会跑。
医生曾说她极有可能无法生育,其实她能活下来、恢复行走能力,对他们全家人来说已经是个奇迹。
只是原本他们全家都以为她这辈子可能无法有孩子了,没想到那时将升大二的小麦竟会召开家庭会议,说她怀孕了。
震撼过后,爸妈和他全都接受她想把孩子生下来的决定,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奇迹,更何况这奇迹发生在他们以为不能生育的小麦身上,为此他们当然颂赞「哈利路亚」,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只有未婚生子这项。
不过不管如何,麦哲律始终认为这世上找不到比他亲亲小妹更勇敢的女子,他以为小麦所向无敌,直到小英雄满周岁那晚,他才知道,小麦再坚强,也总有脆弱的时候。
于是那晚,他教小麦喝威士忌加牛奶,温牛奶与酒香,能让她有个甜美的梦。
往后只要她作恶梦,就爱喝杯威士忌加牛奶。
麦璃纭好半晌都沉默着,死瞪着眼前人,不懂他为何突然这样逼她。
「我没有为任何人浪费青春!」最后,她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吼。
麦哲律踱到她办公桌前,弯身将双手撑在她办公桌上,双眼盯住她。「那就证明给我看,我刚才说过了。」温温的笑容里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彷佛她要敢说声「不」,他就会立即采取强硬行动。
麦家人有个共通点,固执起来时,恐怕万头牛都拖不动,小麦如此、大麦如此,已经退休赋闲在家的老麦更是如此。
不过大多时候,麦家两个男人会把固执收敛在面具底下,平时不放出来晒太阳,看起来没有丝毫攻击性,但必要时,尤其是当「固执」这项不常动用的武器被拿出来时,通常识相的人会选择退让。
可小麦就不一样了,固执这项武器,她用得犹如家常便饭。
于是现在小麦瞪着大麦,毕竟是一家人,他们很了解彼此的个性,瞪着瞪着,她最后终于放弃,因为她十分清楚,眼前的男人固执起来可以不讲手段,只求使命必达。
「去就去!」麦璃纭心不甘情不愿的撇开头,「我根本不需要向你证明什么。」
「妳知道我是为妳好。」这会,麦哲律的声音中多了温柔,他叹口气,揉揉她那头短发,语重心长说:「小麦,妳一定知道我有多关心妳。我不能继续看妳浪费生命,不管妳以后要不要跟别的男人结婚,虽然妳总说决定单身一辈子,单身没什么不好,但至少妳多谈几次恋爱也好,起码试试看,也许妳能忘记那个男人。」
「我早就忘记他了。」
「真的忘了,妳根本不需要威士忌加牛奶。不管如何,我希望妳证明给我看,虽然妳确实不需要、没义务向我证明什么,但看在我关心妳是货真价实的份上,就委屈点向我证明一下,妳真的忘了那个男人,去谈几次恋爱吧。」
「你很啰唆耶!比家里的老麦还啰唆。」麦璃纭烦躁地抱怨。
「爱妳,才啰唆妳,妳没见过我对家里以外的人啰唆吧?」麦哲律朝她眨眼睛。
「叫我谈恋爱,你自己怎么不先以身作则?」麦璃纭几乎是从鼻子喷气。
挺直身,他悠哉地说:「妳知道我对女人兴趣缺缺。」
「你该不会真的爱男人吧?」麦璃纭半瞇眼,想象开明的老爸、老妈若知道独生子爱男人会有什么反应。
「奇怪的是,我对男人也没兴趣。大概我的MissRight还没出现,反正我不急。」
「别人的事你倒挺急的。」她讽刺完,转头继续看她的计算机屏幕。
「六点一起走,我们先到餐厅吃饭,我约了人。」
「想也知道。」这回他果然坚决,连人都先约好了。「请问对方是哪家贵公子?先说来听听,不够帅的男人我可不要。」
麦哲律轻笑,对她的故意刁难全然不在意。
「早知道妳是外貌协会的忠实会员,我约的人保证帅,妳其实认识他,我记得以前妳也说过他很帅,不过妳可能不记得他了。汪闵渝,妳有印象吗?大学时期我在热音社的好伙伴。
「他大学毕业后去了美国,半年前回台湾,现在是大医院的精神科医生,听说他在美国拿了哲学与医学双博士学位,拥有临床心理谘商师、精神科医生执照,是很优秀的人……」
后来大麦又说了什么,小麦耳朵都嗡嗡地耳鸣,听不清楚。
「……小麦?小麦!」
「啊?」她这才回神,「什么事?」
「妳刚在神游?」他质问。
麦璃纭耸肩,回复无所谓的表情,凉凉说:「听你说那男人有多优秀听到都快打瞌睡了。汪先生真那么优秀,还需要你介绍女人?」
「当然不需要。我是在帮妳,可不是在帮他。喜欢他的女人,大概可以从地球排到太阳。妳需要恋爱高手,像妳这种死心眼的女孩,需要汪闵渝那种身经百战的恋爱高手帮忙,才能品尝恋爱的美好!」
麦璃纭又狠狠瞪住他。原来哑巴吃黄连是这种苦啊,很好、很好,她居然尝到了!
「你确定你不是把你亲爱的妹妹往火坑推?那种对象可以排到太阳的恋爱高手,万一我这个死心眼爱上,下场不是更惨?」
「妳能爱上再说吧!我比较担心的是,连汪闵渝这种高手都救不了妳。」麦哲律说,眼底还真有那么一抹忧虑。
麦璃纭张嘴,无声,好半晌迟迟挤不出话,最后干脆闭嘴,挥挥手,表示谈话结束。
「妳今天下班可别找什么烂借口开溜,我不准。」麦哲律下通牒。
闻言,她终于叹出气,抚额像在深思什么,许久后才开口。「先说好,要是连汪先生那种高手都救不了我,你是不是就可以放弃?以后再也不要管我、烦恼我、试图干预我的单纯生活?」她语气很重,充满指控。
麦哲律看着妹妹,神情温柔,想了想说:「好。要是连汪闵渝都救不了妳,我以后再也不干预,妳要为那个人浪费多少青春,全是妳的事。」
打开驾驶座旁的车门,见小麦系妥安全带,麦哲律终于露出稍微安心的笑,至少这回小麦没找尽借口脱身。
事实上他很意外自己一整天过得很平静,小麦连通私人电话也没拨给他,非常难得的居然肯合作。
他跟汪闵渝约在离公司不远的餐厅,将车子驶出地下室,他打开广播。
「妳这次很乖,所以我一定说到做到,如果连闵渝都动摇不了妳的心,我绝对不再干预妳的生活,所以,妳能不能别再生我气?」小麦虽然合作,但脸色可没好过。
麦璃纭没答腔,撇过头往车窗外望。天空忽然飘下雨滴,嗒嗒落在玻璃窗上,她睽违已久的感伤顿时像狂潮来袭,转眼攫获她,心脏闹烘烘地奔窜跳跃,脑海流转出往事,关于那个她以为已经永远走出她生命的男人。
记得她第一次动心的那天,就像此时,雨答答地落在柏油路面上……
*
「婆婆、婆婆!妳等一下。」
他穿了暗赭色毛衣、黑色牛仔裤,手上提了一大袋回收保特瓶、铝罐,另一手夹着迭厚纸箱,他步伐很快,从校园跑出来,很快追上推着笨重推车的老婆婆。
半驼背的婆婆停下来,他将手上的厚纸箱、一大袋回收的保特瓶、铝罐放上推车,还顺手将推车里的资源回收稍做整理。
「谢谢、谢谢……」婆婆感激地说。
「婆婆,这件雨衣给妳。」他细心地将雨衣摊开,帮婆婆穿上,拉好拉炼。「雨越下越大了,婆婆,妳今天早点回去,把衣服换掉,不要感冒了。」
「谢谢、谢谢、谢谢……」婆婆不断重复道谢。
「不客气。」他笑笑地转回校园。
那是她第一次心动,后来,她注意到他一、二、四、五有课时,都会帮拾荒的婆婆留保特瓶、铝罐、厚纸箱。
整整有一个半月,她都注意着他,两个月后,她跟他一块儿留保特瓶、铝罐、厚纸箱,一块儿拿出校园,送给每天到附近拾荒的婆婆。
人人都说他花心,但当时的她,只看见他的好心。
那是她第一次心动,第一次深深、深深地爱上一个男人,也是最后一次。
*
麦璃纭吐气,终止回溯过往,转向麦哲律。「哥——」
「喔喔,妳叫我哥的时候,通常没有好事发生,我真害怕。」麦哲律低笑。
麦璃纭没理会他,虽然她真的想先给他一个超级白眼。「我不是真的气你,也知道你是为我好,希望你言而有信,以后都不再干预我。」
「妳好像很有把握连汪闵渝也救不了妳。」麦哲律很快将车开至餐厅附近,兜转着寻找停车位。
「除非人愿意先自救,否则没有谁救得了谁。」她讪讪说。
「妳是在告诉我,妳并不想自救?」他很幸运地在餐厅附近找到停车位,觉得这是个好预兆,毕竟在热闹的市区找到停车位的机率,就像找到好伴侣那样低微。
「你大概觉得我可怜,但我是真的喜欢现在的生活,到底是谁规定女人非得要男人才能活?」
「我并不认为妳需要男人才能活,我只是希望妳能活得更快乐一些。」
「男人就能让我更快乐?」她哼气,不以为然。「反正我答应你我愿意试试看,你只要记得你的承诺并遵守。」
「OK!没问题。」
她深深看了哥哥一眼,问:「你对汪闵渝就这么有信心?」
「妳……」不觉得汪闵渝跟小英雄有些像?麦哲律原想这样惊吓小麦,却怕她吓到打开车门逃走,他可不想冒险。
于是他沉默几秒,笑得温煦无害,轻声说:「撇开汪闵渝的对象可以从地球排到太阳这么多不谈,其实,我认为他是个好人。」
他是个好人麦璃纭张大嘴,旋即又闭上,她晓得自己吃惊到呆傻的程度。
汪闵渝是个好人!
他当然是好人,关于这点,她从没怀疑过。
但他是好人又怎样?在扮演伴侣这个角色上,他得到的是负一万分,这点她比大麦清楚一千万倍!
「去他的他是个好人……」麦璃纭喃喃低语,打开车门下车。
麦哲律跟下车,他双腿修长,几步就来到小麦身旁。
「妳似乎很生气,他是好人不好吗?」
「你不懂!」
冲着小麦这句「你不懂」,麦哲律就全懂了,心里最后一丝不肯定也消失了。他想,他为小麦做对了一件事,虽然她现在很气他。
可谁知道呢,说不定到后来她会感激他。
「是啊,我还真不懂。」麦哲律故意说。
「约在哪家餐厅?我肚子饿了!」她催促,想速战速决。
就像早上大麦说的,如果他对她还有一丝丝情感,不可能这么多年无消无息,也许他连她的样子、名字都不记得了……
最好!她希望他彻底忘记她,这样事情好解决多了。
麦哲律看着她皱起的眉头,笑笑地揽着她的肩过马路朝餐厅走。
在人界通往天界的中继站——幽冥地带,有场史无前例的家族批斗大会正热闹上演,守护天界月光花园的见习生小女巫「真」,不得不来凑热闹。
外貌只有十五岁模样的她其实是百般不愿意来,要不是月光花园出了大事,别人的家务事她才不想蹚浑水。
大女巫长老给了她一项重大任务,她得到人界找回月光花园里的四大宝物之一——赤子之心。
要是找不回,她就永远别想再回美丽的月光花园……呜呜……她不要啊!她好不容易才成为守护月光花园的小小见习生耶!
小女巫脑内小剧场演得正悲情,旁边的家族批斗大会也很热闹,几十个白袍男人围着一个刚渡到幽冥地带的男人灵体,谩骂声一直没断过。
「都是你这个不肖子害我们汪家绝后,我怎么面对我的祖宗百代你要死了、你要死了!」汪维雄的老爸骂他。
早已经死透的汪维雄不明所以,初到幽冥地带,他还没从自己已经死亡的茫然中觉醒过来,只能呆呆看着已经挂点十多年的老爸、挂点三十多年的爷爷、挂点四十多年的曾祖父,还有一堆长得像他,他却不认得的男人,然后茫然的张嘴,但乍到幽冥地带的他毫无灵力,连发出微弱声音都不能。
「你不必辩解!就是你害我们汪家绝后!」汪维雄的祖父顶着他的鼻子吼。
他没有想辩解啊!他只是想问,现在他到底是在作梦还是他已经挂点了?我死了吗?他想问的很简单,就这四个字、四个字而已!
「我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回去修补你犯的错,要是没让我们汪家唯一的后代认祖归宗,你就永远别想渡上天界!」
开口的白袍男人有着白发、白眉毛、白胡须,一身的白,连肤色都透着白,看起来是十几个男人里年纪最大的,然而汪维雄搞不清楚他是谁。
「吼!对、对!老祖宗,您就罚他在幽冥地带,永世不得超生!」汪维雄的父亲气恨万分。
听起来很严重吶……永远别想渡上天界好像已经够惨,居然还来个永世不得超生,那真是他的亲生父亲吗?这么狠……他是真的死了还是作梦?这个梦实在荒唐得好彻底。
汪维雄张嘴,毫无意外仍是出不了声,想扯父亲的白袍,却发现竟无法靠近。好可怕的恶梦啊……
像是发觉他的疑惑,刚说他永远别想渡上天界的老人家突然朝他指了一指,汪维雄立刻感觉一股能量灌进来……唉,他该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错,你死了,死透透了。」老人家说,「我是你第四十八代祖先,已在天界修得仙位。」
「啊!」汪维雄呆喊,然后意识到他有声音了。「我变成鬼了」他看看身体,发现他不晓得什么时候也换上了白袍。
「你不是鬼,只是毫无灵力的灵体。」老人家说。
「不肖子、不肖子!都是你害我们汪家断后,老祖宗,你好好罚他!」汪维雄的父亲气得吹胡子瞪眼睛,一把黑胡子在幽冥地带的薄雾中飘扬,眼睛瞪得好似铜铃般大。
「我到底做了什么?」汪维雄无辜地问,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汪家断后是他的错,他明明生了个儿子,儿子还很成器地当了一名心理医生啊。
「你居然死不认错!」他父亲又是一阵大吼,那把发亮的黑胡子在薄雾里一根根竖得笔直,看起来可怕又诡异。「都怪你生前太花心,我们孙子才有样学样,花心到在外头有了儿子都不晓得,你明明知道汪家代代单传,现在孙子姓麦不姓汪,我们汪家等于绝后,你懂不懂、懂不懂」
「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汪维雄完全状况外,根本不晓得他竟有孙子了。啊——死不瞑目啊,居然没听孙子喊他一声爷爷!
「你回人界修补你犯的错,要是小英雄没认祖归宗,我让你永生永世在幽冥地带流浪!」汪维雄第四十八代祖宗举起手,这时月光花园的小女巫见了,赶忙跳进来凑热闹……不不不,是跳进来办正经事,她得寻回遗失的宝物!
「等等!汪维雄,你回人界办事要记得我啊,我是月光花园的小女巫『真』,花园的四大宝物之一『赤子之心』被守护女巫带到人间,落在麦家,我得想办法拿回来,我们可以互相帮忙,彼此照应。」
外表十五岁的小女巫,一副娃娃嗓音,身形圆润微胖,看起来憨厚,有些胆怯的模样。
「可是我从没到过人界,有点怕耶……」真吐吐舌头,娇憨地说。
「回人界?我可以复活啊?」汪维雄压根不想搭理看起来毫无威胁性又矮不隆咚的小女巫,他以为可以复活,既快乐又惊喜。
「复活?你想得美!是送你的灵体回人界,你要想办法让小英雄认祖归宗,听懂没?」汪维雄的父亲又吼。
汪维雄闻言正打算说什么,一道疾风与白光便扑面袭来,接着他就像是被卷进极强的龙卷风里,连喊救命都来不及——
是说,反正他早死了,也没命可救。唉。
初到幽冥地带,又被祖先们打回人界,他真的觉得自己好冤,莫名其妙多个孙子,还莫名其妙得负起让孙子认祖归宗的重责大任,真不是个惨字了得,根本就是惨、惨惨、惨惨惨……无穷大的惨吶!
发现后头还跟了个功力粗浅、连人界都没去过的小女巫,他的心情就更恶劣了。
看来这回他是凶多吉少,一个不好,他就极有可能在幽冥地带永生永世流浪,无法超生——啊……他不要啊——
第二章
汪闵渝不相信天长地久,也许打从出生,什么永恒、一生一世这类的词汇就注定与他绝缘,被剔除在他的生命字典之外。
身为知名精神科医生,且同时拥有心理医生执照的汪闵渝出身医生世家,他的父亲汪维雄是台湾的心脏科权威,母亲ArielMilani也是波士顿塔芙茨医学中心顶尖心脏科医生。
同为心脏科权威的两人,在一次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上彼此看对眼,会后两人相偕在五星级饭店的柔软大床上轰轰烈烈爱了几天几夜,九个多月后,汪闵渝便降临人世。
要说他父亲是个花花公子的话,他的母亲其实也不遑多让,两人其实都不愿受婚姻束缚,但因为他突然来人间报到,所以他们才结了婚,也努力过几年,正确说是两年,短暂的婚姻在各自寻找到新欢后和平落幕。
国小之前,汪闵渝跟母亲住在波士顿,国小六个学年则跟父亲住台湾,而国小毕业后到大学之前,他又回到波士顿,大学他回台湾与父亲同住,毕业后,他再回到波士顿,继续他的医学路。
学医对他来说,彷佛是注定好的命运,他父亲是心脏科权威,母亲也是心脏科权威,他从小耳濡目染,也立志要当个济世救人的医生。
说实话,他的父母非常爱他,尽管他们选择忠于自己的情感,尽管从小到大他总在波士顿与台北之间来来去去,看着父母各自换着不同伴侣,但父母给他的爱从没少过。
基因这种东西谁也无法选择,早在胚胎成形时就排好序列,好的、坏的,人都得照单全收。
而汪闵渝常想,花心,应该也算是他从父母那继承而来的另类基因。
他不相信爱能天长地久,不相信他能一辈子爱一个女人。
不过……
嗯……
有个影子,在他的心里住了七年多。
今天他心情特别好,下午没有门诊,他回台湾将近半年,决定回A大母校转转。
半个月前,他碰上昔日热音社的好伙伴麦哲律,大麦约他今晚吃饭,还约了小麦。
他想,他的好心情,是因为晚上就能见到七年多没联络的小麦。
走进阔别七年多的校园,也缓慢悠闲地逛着,经过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总图书馆,晃着晃着来到醉月湖,站在湖旁,想起他跟小麦第一次在湖边交谈,那天,阳光很耀眼——
*
「嘿!麦璃纭,等一下。」他远远看见她经过醉月湖,马上叫住她。麦璃纭是企管系超人气新生,一头飘逸黑亮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飞扬,说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她停下脚步,转身,看见他跑向她,脸上似乎有些惊讶。
「……有什么事吗?」她迟疑了会儿才问。
高大的他觉得眼前这位被各系男同学封为冰山美女的麦璃纭似乎被冤枉了,他感受不到她的冰冷,相反的,还好似在她的澄净双眸里看见一丝羞怯热情。
「嗯……」沉吟了半晌,他靠近她耳朵,低声说:「老实讲,我是为了未来一个星期的晚餐和宵夜才叫住妳的。」
麦璃纭讶异地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过了一会才吶吶地问:「你希望……我送晚餐和宵夜给你吗?」
他楞了好几秒,然后哈哈笑。这位冰山美女真逗!
「老天爷,当然不是。」笑过瘾的他终于说。刻意地左右张望后,又朝她靠近,压低声音。「事实上,我跟同学们打赌,如果要到妳的手机号码,还能约妳出去的话,他们就要包办我一整个星期的晚餐外加宵夜。」
麦璃纭犹豫了会儿,「你会把我的号码给你同学吗?」
「我说不会,妳相信我吗?」
「……只要是你说的话,我就相信。」她似乎没多加思考就说。
听见这话,他眼底更是充满兴味。她真是同学、学弟们口中的冰山美人吗?完全不像啊。
「妳叫麦璃纭没错吧?企管系一年级新生?」
「是。」她简短答。
「妳一点都不冰。」
只见起先她好像没反应过来,想了好阵子才想通他说的「不冰」是什么意思,蓦地红了脸,然后小声却莫名坚定的回答。
「那是因为……跟我要手机号码的人是你。」
这话让他又是一阵呆楞,他认真审视她半晌,突然发现她有六分像他热音社的好伙伴,不禁笑问:「妳跟麦哲律有亲戚关系吗?」
「大麦是我哥。」
「妳是小麦」他很惊讶,大四后他几乎不去社团了,而大一到大三他跟大麦几乎天天在社团碰面,大麦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他的妹妹小麦。
「你跟我哥很熟?」
「是啊,我跟他同社团,他最常讲的就是妳。不过升上大四后,我很少去社团,没什么机会碰到他。大麦最近在忙什么?」
「前阵子忙考IELTS、GMAT,准备申请英国留学。」
「他一定没问题,帮我向大麦问好。」
「你……希望我哥知道你跟我要手机号码?」
第三度,他因为她的话呆住。
「嗯……也许不让大麦知道比较好。」
「我想也是。」她点头。
「我们散散步,好吗?」他问。
「好,不过可能没办法太久,我先给你手机号码吧。」她从背包翻出笔,拉过他的手,直接在他掌心上写了一串号码,然后红着脸抬头问:「你会打电话给我吗?」
「妳希望我打?」
她迟疑几秒,有些不好意思,但很快又漾出羞涩却慧黠的笑。「如果你打给我,我就有你的手机号码,万一你把我的手机号码给别的无聊份子,我就三更半夜打电话叫你起床上厕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报复方式了。」
他又呆傻一阵才爆笑出声,终于相信大麦说过的,他的妹妹是世界上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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