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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发】《十字路口,我们相离》作者:0564335【完结】 (米秀) [打印本页]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1-27 19:15     标题: 【首发】《十字路口,我们相离》作者:0564335【完结】 (米秀)

金俊秀,首尔最大的东方集团的少爷,为了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抛弃了一切,失去所有。但是他却有这一张天使般的面容,给予人温暖。
朴有天,身份不详,一直游戏于人间,但是却有着一张温文儒雅的脸,是一个很极端的人。

我失魂落魄地站在十字路口,不记得他说了什么,只记得在他说的时候,心口一阵阵的痛,好像快要痛死了,窒息了……
手中攥着他给我的纸,不敢相信,他会那样对我,我又看了一遍。好想笑:哈,我金俊秀为他抛弃了一切,他居然给了我一张支票就打发我走,我在他的眼里是什么?一个玩物吗,原来我还有这个本事啊。朴有天,今天我就离开你,让你看看我俊秀是不是以前的那个大少爷,那个被你玩弄于鼓掌之间的人……但是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爱你爱得有多深了,可以就这样戒掉你吗?不过,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再让你的到我,我就算是玉石俱焚,也太后悔一辈子!

一个月后,我在首尔一家叫“魅夜”的酒吧里做“少爷”。这里的少爷都有连女人也羡慕的脸,他们拥有这一切的荣华富贵,就是失去了自由,他们可以挑选自己心仪的客人,但是不可以走出首尔。当然他们都有一个很稳的靠山。同时这里也是一间GAY吧,只有男人可以进来的酒吧,我却愿此沉沦。
“俊秀啊,你真是傻的可爱啊,为了一个朴有天,居然甘心到这里来”。一个充满调侃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
他是我的老顾客了,每天他都来,我们都只是喝喝酒而已。他叫金在中,不知道底细的一个人,但是我却甘愿去接近他。
第一次他在我的面前倒下的时候,嘴里呢喃着“允浩”,我就觉得我们是一样的人,也许没有我的不幸,但是依然愿意亲近他。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允浩”是谁,但一定是在中很重要的人。直觉告诉我,我们会是很要好的朋友,我便带在中回了家。我从不问在中任何事情,我认为他想说自然会说。但是我却告诉了在中我的事情,即使我信错了人。
“是啦是啦,走开啦,我要做生意的,你这样我怎么赚钱养活自己啊。”我打趣得和他说。
“我来养你啊。”他很认真的对我说。
我沉默了,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的,他不希望我再在这里了,可是我不愿意和他走,不知道为什么……
“不可以,你绝对不可以和他走!”一个唐突的声音插了进来。我们同时望向他,原来就是朴有天啊。
可是为什么我的心里因为他的这一句话这么高兴呢?不,不会的,我恨他非常恨他。可是为什么我感觉我的眼睛涩涩的,手一摸,潮湿一片,原来我还有眼泪啊。自从我变成了这里的“细亚俊秀”后,冷漠,不会笑,不会哭,原来我还会为了他而流泪啊!
见我望向他,他说话了,盯着我的眼睛,眼神很真诚,可是话语却让我又一次在他的眼下体无完肤:“因为你是我朴有天的,玩物而已,这一辈子你都是我的,只有我可以对你做任何事情,你到这里来的结果只是让我更加的对你恶心而已,走,我们回去。”
我傻傻地任他拉着我的手走出魅夜,无法再一次承受这个打击,心好像要死掉了似的,没有了灵魂。
本帖最后由 紫艾月樱 于 2011-9-17 17:18 编辑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4 19:52

回到有天口中所谓的家,乱七八糟的,臭袜子满天飞,我嫌恶的皱了皱眉。他看出我的感觉,也皱了皱眉:“这里才不是你以前的家呢,这里只是我的情人窝而已,既然你是我的情人之一,我当然有责任养着你,不然别人还以为怎么着你了呢?”
我不要说话,怕一说话就泄露了我的心。
我在这里浑浑噩噩得过了一天,晚上,我看见他带着一个女人进屋了,他们还很亲热,我也不说话,只是回了自己的房间。其实,心里的血已经流成了一条河。听着外面的声音,我好怕,怕我控制不住自己,冲出去看见了不该看的事情。
在这里,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些什么,每天晚上的声音更是让我不堪忍受,所以我决定回到魅夜。
回到了这里,我不再是那个冰人。我开始对任何人展示我可爱的笑容,我的客人开始增多,成为了这里的红牌,只要有钱就可以见我,我从来都不拒绝,因为我要彻彻底底的改变自己。
有一天,我见了一个人,他叫沈昌珉,深刻的五官,睿智的头脑,修长的身体,一切都很完美。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弟弟,虽然他的外表很成熟。那天我们的谈话内容大约是这样的:“你就是细亚俊秀?”我点头。“如果我要包养你,你有什么条件呢?当然我的条件是要每天做好晚饭,早上叫我起床,然后白天随你干什么,仅此而已。”我很惊奇。“为什么呢?只有这些?”他回答:“对,仅此而已,我可不想让某人杀了!而且还想吃大餐呢!”说到这里,他原先锐利的眼神变成了害怕,我答应了。他让我叫他昌珉,当然也可以叫他珉珉。我开始每天早上叫他起床,晚上在他给我安排的房子里给他做好晚饭后等他回来,有时候我还产生错觉,这是一个妻子和丈夫一起生活的情景啊,当然,我更加想这里的人是我和有天,每次想到这里,我都会很懊恼,原本都以为已经忘记的人,又一次复活了。有时候无聊,我会想到是谁让昌珉“包养”我的。原来以为是有天还兴奋了好一阵子,但是仔细一想,是在中,他有一手好厨艺,而且打架也很厉害。很感谢在中,好想他,可是找不到他了,这让我感觉好孤单,即使有昌珉在,我也依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心事的人,在他面前表露真实的自己,让我放松一下。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4 19:53

怎么都米有人呢
55555555555555555555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4 19:54

不过我会继续更新的
希望现在有人可以看勒
真实谢谢
作者: 等一个希望    时间: 2007-12-4 20:13

有,偶在看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8 18:57

白天回到魅夜,继续做我的“细亚俊秀”。其实,我并不用去那里的,因为我并不缺钱,昌珉每个月都给我那么多钱,我几乎都没有用过,但是,那里的嘈杂,那里的一切,都可以让我掩饰真实的自己,我不愿意把自己再一次暴露在别人的眼里,这样,我好没有安全感,不知道为什么,我好累好累,可是,依然要活下去,就算是当一个没有灵魂的玩偶,我也不会在乎,因为我爱的人已经不再爱我。
当我以为这一切又开始平静的时候,我在电视上看了一个新闻“神起集团少爷朴有天将与裴式集团的千金结婚,在2天后举行婚礼”。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什么感觉了,只是知道我好象感觉不到心在跳了,没有声音,没有眼泪。早就听说东方集团运转困难,要联姻解决问题,没想到要联姻的人就是有天。在我与他相处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和我提过他的家人,他的朋友,他的一切。想想真是好可笑啊,我居然不知道关于他的事情就这样爱上了他。现在,我是该为自己哭还是干什么呢?所以我决定离开他,人,心,神都离开,不过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我要给他最后的机会。不,应该是给我们各自最后一个机会。
2天后,我去了,看见他与他的新娘,脸上都是甜蜜的笑容。我分不清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依然感觉好幸福啊,我好羡慕,好嫉妒,嫉妒他们可以这样幸福,嫉妒为什么在他身边的人不是我,嫉妒他们之间好似没有可以容纳我的地方,我好像是一缕空气啊,与他擦肩而过,由于他再次相见。我鼓起勇气从角落中走了出去。他看见我先是一惊,我凝视着他的眼睛,里面有我看不懂的东西。是爱?是无奈?是恨?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说了一句话:“十字路口,我们相遇的地方,今天,我要真正的和你说,祝你幸福,也祝我守护你的幸福而幸福。”说完,流下两行清泪。走了。
我又一次走到了那个十字路口,抬起头,看向天空,那么纯净,是准备迎接我嘛?又望了望往来的车辆,麻木的移动着步伐恍惚间只觉得一怔疼痛,然后看见了我和有天以前美好的回忆,我笑了,从来没有这么自然,没有这么绝美,只是,背景却是一片鲜红。
有天追到时,看见了俊秀的身体如羽毛般落在了地上,红,好红,鲜红,“停下来!”声嘶竭力的叫声并没有停止这个悲剧地发生。有天坐在地上,无力的抱着俊秀,听他说这让他一生都后悔的话:
“有天,我爱你……从来不曾改变过……没有我,你……也一定要快乐,幸……福,你知道的,我从来都是……爱你的”。
我说了,说了我一生最想说的话:“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爱上你……”。
“不——”。一个字,仿佛用尽了毕生的力量。“你做到了,让我活会一辈子的事情,但是你也许不知道,我也很爱你,深入骨髓,中毒了,这种毒亦苦亦甜,只有你可以解,既然你走了,去天堂,去地狱,我都追随你一生……”低沉的声音响在我的耳边,我好感动,可是,我已经要走了,这样的感觉让我无力,眼角留着泪,嘴角挂着微笑……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8 19:08

番外
我和有天的第一次相遇
“真是,我好饿,饿饿饿饿饿饿饿饿饿饿……”,我在十字路口大叫,引来路人的观望。
“你真是好烦啊,不过既然你饿,我请你吃饭。”一个靠着红绿灯的人微笑着说。
他好温柔,我好喜欢他,心跳得好快哦,脸上好烫……这是为什么呢(蜻蜓:当然是一见钟情咯o(∩_∩)o...秀秀:去死!大米:是吗,外加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蜻蜓:流血身亡……)
“走吧,小桃子?”
“MO?小桃子?”
“是呀,你脸红的好像个小桃子,好想一口吃掉,o(∩_∩)o...哈哈。”有天凝视着秀秀。
秀秀的脸更加红了,更加想桃子了。(蜻蜓:还真是害羞呢俊秀:一脚踹到大西洋,大米:秀秀乖,BOBO,蜻蜓:汗!!!)
“对了,桃子,你叫什么?”
“我叫金俊秀,你呢?”
“俊秀?很配啊,那就叫你秀秀好了!我叫有天,你叫我有天就可以啦!”
我点头如捣蒜。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8 19:10

今天更新了2章
已经到番外了
希望有人可以看啊
这阳我就不用伤心了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7-12-8 19:13

希望大家可以看看我喜欢的人啊
当然我最喜欢的人是神起
爱他们
作者: axufan78    时间: 2007-12-9 21:41

好啊好啊
作者: eva09    时间: 2007-12-10 09:45

顶下哦...........
作者: nicole1818    时间: 2007-12-12 20: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angrong_vip    时间: 2007-12-17 20:11

死顶啊
作者: 盘丝小精    时间: 2007-12-18 02:10

虽然不是饭,可是东方神起最喜欢有天了,,呵呵,好可爱的孩子捏,,,
作者: cbj    时间: 2007-12-27 23:10

看了
作者: 0564335    时间: 2008-1-11 18:55

沈昌珉和金在中
在中:我们其实是兄弟,第一次见就喜欢了俊秀,当然了,是兄弟间的喜欢。至于我们,都有喜欢的人啦。我,在中的爱人是允浩,和俊秀相遇的那天是我和允浩吵架的日子,心情很不好,幸好有俊秀在,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有了一个好朋友,可是他却因情所困,我也很着急,只是不能为他做什么,知道他去的那天,我也没有见过他。,而我的弟弟,昌珉的爱人就是饭饭啦(蜻蜓:此饭非比饭,可以吃的o(∩_∩)o...昌珉:哎呀,我亲爱的饭啊,来,让你LG亲一口。蜻蜓:死了,在旁边狂吐),至于为什么他们会住一起,因为我的威逼加利诱咯,要知道我的手艺可以天下无敌的。原来想帮他们凑一起的,结果这个珉珉真是只知道饭,哎……如果这样,秀秀也不会……55555555555,不过如果秀秀这样可以在自己守护的人身边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秀秀,祝你幸福!

昌珉:俊秀哥,虽然我从来只是叫你俊秀或者是秀秀,但是你依然是我的哥哥。我知道的,你一直有你爱着的人,但是我开始依然被你吸引了,你,可是是我的初恋,当我知道你死的那一刻起,我崩溃了。每夜,你在家里的电脑上录的《BEAUTIFUL THING》,我放了一遍又一遍,仿佛是对你的诉说。现在我走了出来,因为我有了我喜欢的人,想去努力淡化这段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恋情,还比不上对你的爱,但是我在努力。你最后说会守护你的幸福,所以,你要遵守诺言才是。你要幸福,知道了吗?

作者: Liyao104    时间: 2009-7-20 12:22

支持一下

作者: joychen    时间: 2009-11-24 22:46

没有下的??
作者: 瓿瓿暠笙    时间: 2009-11-28 15:04     标题: 太有才了,顶

路过,太有才了,顶下。



一个老囚犯问一个刚关进来的新囚犯:
“喂!小子,为什么进来的?”
“偷猎。”新囚犯怯怯的说。
“判了多少年?”
“12年。”
“啊?你杀大象了!”
“没有,是炸鱼。”
“你炸鲸鱼啊?”
“不是,我是在一个写着不许钓鱼河里炸鱼的。我点着了导火索,就把炸药包扔到水里,只听‘轰’的一声,漂上来了三条鲫鱼”
“那就判了12年?”老囚犯插口道。
“我还没说完呢,还有12个潜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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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夢梘緈諨    时间: 2009-12-5 22:15     标题: 好的顶

好的,顶下




(登机中,空姐MM在机门口迎客,上来一位帅哥……)   空姐MM:“欢迎您登机,请问您是什么座?”
  帅哥:“我是天蝎座,你呢!”
  空姐(一脸害羞状):“真的嘛,好巧噢,我也是天蝎座耶……”
  后面排队的乘客晕倒。
(登机完毕,广播响起……)
  空姐:“女士们,先生们,欢迎乘坐本次航班,请您坐在跑道上,系好安全带,我们的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
  乘客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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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mmy    时间: 2009-12-23 18:06

写的还不错,加油啊!挺你!
作者: qqwwssaaqq    时间: 2011-1-26 20:37

好书啊,喜欢
作者: vivian.sq    时间: 2011-1-27 14:16

不错拉
作者: 米娅娅    时间: 2011-1-27 14:16

感谢分享~~~
作者: 强悍的是命运    时间: 2011-2-3 12:45

貌似很OK。
作者: JXC澈    时间: 2012-10-27 21:12

抱走抱走!辛苦楼主了!支持!
作者: JXC澈    时间: 2012-10-27 21:13

抱走抱走!辛苦楼主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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