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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凤凰引领千万飞鸟,从天际尽头飞来,身后是火海般的滚滚层云,掠过长安。金翅大鹏高居兴庆宫殿顶,瞳中映着繁华神州的苍生,寂静中万般兴灭,潮退潮生。
李景珑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手中释放出璀璨的光芒,不断靠近鸿俊。
“生者……为过客……”
他低沉的声音响彻世间,刹那铺天盖地的黑雾在那光明前退去。
“死者为……归人。”
那光芒是照耀天地的炽日,是夜空中闪烁的星辰,是一盏破开黑暗,永世不熄的心灯。
“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李景珑闭上双眼,将一手按在了鸿俊的额头上。白光刷然扩散,覆盖了尸山血海的战场。在那盏灯的光影里,平康里的灯红酒绿、驱魔司夏日阳光下的梧桐、茫茫塞外的漫天风沙与飞雪、阿泰如清泉般的歌声、莫日根与陆许摘下的清晨树叶、裘永思飞扬的笔锋,尽化作李白杯中不朽的诗篇——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走到哪里就倒霉到哪里的攻X会吸走身边人运气的受
本文又名《谁还不是王子了咋地?》
【站内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779820-1-1.html
【作者专栏/原文地址】https://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145450
【书籍类型】捉妖玄幻,HE
【推荐指数】★★★★★
【原创简介】
鸿俊是孔雀大明王孔宣的孩子,幼年时家中遭遇变故,父母被人所害,后寄养于太行山由父亲的好兄弟前任妖王凤凰重明和金翅大鹏鸟青雄抚养。在他长大后,收到了一封人间驱魔司的邀请函,借此机会,养父们交给他三件任务,让他去人间调查父母死因,然后把心灯交给陈家后人,以及驱逐蛰伏在长安的妖王。
可惜出师不利,刚落脚长安就弄碎了心灯,误打误让心灯进入了凡人李景珑的体内。又有一路机缘巧合,李景珑成为了天宝驱魔司的头头。驱魔司内高手云集,各处身怀异宝的驱魔师在此聚集,众人一路打boss:夜战九尾狐,智斗尸鬼大军,战妖王收魔种…
一路来鸿俊收获了友情,还有爱情,可是世间种种似乎没有他像的那般简单。父母究竟为何而死,体内的天魔种,养父的隐瞒,以及在梦中似乎与李景珑早有相识。一个又一个谜团笼罩在他心里,同时还伴有妖王的步步紧逼。主角是否能化险为夷,请看本文如何讲述一个少年们为大唐斩妖除魔的故事~
【原创书评】
为什么这么喜欢非天的文,只因为太有画面感了,一帧帧的仿佛在看电影,故事很有连续性,因为总是穿插一些搞笑的小环节与前面几页的内容呼应: 就比如封表哥刚追着李景珑质问他说的妖怪到底在哪里倒是抓来看看,一转眼开了门里面就是个鲤鱼精在跳舞,一通乱砍后两个人被擒,鸿俊捡起地上的圣旨发现被绑的人是他新的顶头上司…斩妖除魔中穿插着一个个小笑点,让人舍不得跳章。
主角
攻——倒霉蛋一个
怎么非天家每一个攻都是郁郁不得志,一开始总被人打压的,虽然一身抱负但受人白眼,需要一个契机站上巅峰,这时候往往在需要帮助的时候遇到了小天使一般的受,两人展开一段缘。我吃这一套!
虽然但是,攻本身还是有很多优点的,出身也是世家公子,之前纯属运气太背,咳咳,细数一下他的几个高光点。首先就是武功超凡,连鸿俊都夸虽然他身为凡人但是武功非凡,而且在长安战狐妖的时候那一招百步穿杨,更是惊艳了众人。可能是当时想在鸿俊面前耍帅,秀了一身功夫后还要挠挠头说自己没发挥好(果然还是少年啊!)。其次就是智商很高,出谋划策走一步算三步不要太厉害,特别是在考场逼出狐妖变成的考生时,居然能想到在饭菜里加盐从而达成让他们喝含有法术的水时,连大boss都忍不住称赞他琢磨的对,我这个读者有时候都差点跟不上他的节奏,察言观色的本事也是够牛的。前期被当官觉得他不懂人情世故而出处打压,也仅仅是因为他不肯摧眉折腰释权贵。因此那个心中善恶分明的少年郎形象,马上就从他的言行中立起来了。
受——大家都爱的漂亮小孩
而受总是万千宠爱的漂亮小孩,家里的人爱护他,外面的高手一看到他也愿意庇护他。不过也是因为他确实有让人喜欢他的能力,毕竟人都喜欢和单纯的人做朋友,不需要耍心计也不用担心被坑。
因为时常和赵子龙在一起 ,身上总有泥和鱼腥味,但鸿俊从来没有嫌弃。碰到狐妖示弱得有理有据也会心软。善良存在于他的每一个小动作里,可能是不谙世事,不懂人间那些弯弯绕绕,在周围暗潮汹涌的对比下更显得他纯良有多么珍贵。
感情线
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幼稚鬼联盟,即使身处危机也常有一些搞笑的事。就好像他们抓尸鬼的时候做实验的时候,攻和受测试尸鬼是怎么辨别同伴的,是穿尸鬼铠甲?还是把脸涂黑?又或者是翻白眼,攻在做这超好笑的行为时,受也没有说风凉话,而是特别认真的观察是不是很像~
这篇一点悬疑文的味道,但大部分都是李景珑在查案谋划思考,大家似乎都把鸿俊排除在外,背着他商量了很多事已经应对政策。鸿俊还以为是大家嫌弃他不谙机锋,后来才知道只是李景珑想让他快快乐乐,不想让这些事成为他的烦恼罢了。其实在后面的剧情里解释了两人早已相识,只是因为某些原因记忆被封,才忘却彼此。即使李景珑的记忆被抹去了,但在他内心深处仿佛仍记得鸿俊,记得要解去在他身上的魔种,所以寻仙访道,想学法术;记得他们共处的时光,乃至在其他少年的身上,仿佛在透过那处相似看内心深处故人的身影,仅仅是看到相似的影子都会有所悸动,于是重逢时,在身行动前,心先动了:我因你快乐而快乐,悲伤而悲伤,即使是在你身边什么也不干,即使身后有十万尸鬼大军追兵,也觉得心旷神怡,甘之如饴。
看的时候一路觉得主角危,原来他是真的危,体内暗藏着天魔种注定有一劫…在知道自己是天魔种后,鸿俊渐渐看开了,从前拧巴得对待李景珑,想不清或者说不敢想自己的感情从何而来,现在也想通了。攻也在探寻天魔种真相的路上明了自己本心,管你是人是妖还是魔,我会让你活下去,还会好好照看你,这是我的承诺。人总要直面自己,不管是鸿俊还是景珑,即使你的剑会被用来杀我,即使我会使中原成为炼狱,未来怎么样谁也说不清楚,但此时此刻和对方在一起很快乐。他们的喜欢大概就是要一起渡难关,一起粉身碎骨,或者是一起好好活着。
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文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清晰的答案,对于赵子龙来说就是在美鱼身边再也不想跳龙门,对于莫日根来说是和他命中注定的白鹿一起守护人间,唯独鸿俊自己是迷茫的。直到遇到了李景珑,他才有想留在一个人身边的感觉。在他们第一次吵架的时候,莫高窟鸿俊出走李景珑去追,突然觉得非天写出来的感情戏也很有感染力,那段无力心疼特别到位,也许是前期受冷落攻铺垫足够的缘故,又或者是对话落地真实,看得很揪心。后来受被养父软禁而攻爬上山巅来寻他时,他们过去发生的一幕幕像走马灯一样展现在读者面前,是温馨小事,是少年情谊,受人生中大部分第一次都和攻在一起,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当意识到时早已分不开彼此,毕竟世间有太多事情毫无情理可言,比如爱情。
【我喜欢的点】
1. 场景描写
左侧流莺春晓琵琶声频传,如千万珍珠倾落巨鼓;右侧倚诗栏中数十箜篌齐奏,如泉涧化雪流淌不休,两侧高楼上又有红纱翻飞,间或夹着文人商贾叫好之声,侍娘娇笑不绝,沿倚诗栏而去,处处俱是灯火通明的高楼,帐绮内鎏金点翠,人影如走马灯般来来去去,所谓“歌舞不夜,十里平康”,恰如其词。
上面那段是驱魔司众人在平康里探案时的场景,我一看到这描写就感觉梦回长安,仿佛自己也身处于那太平盛世,念念不忘好久,想着一定要在书评里提这一段。非天善于描写场景,这篇更是不吝啬笔墨描绘那盛世大唐。当然描写的也不止于场景,还有战斗时的细节,毕竟这篇文的重点在于捉妖,驱魔师的十八般武艺以及绚丽的打斗场景更是要好好勾勒啦~
2. 人妖冲突
主角鸿俊是半人半妖,他的父亲养父都是妖族。而主角李景珑和驱魔司小伙伴们都是凡人捉妖师。在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妖,有好有坏,但好坏又用何来分?因此也引来了立场争辩二三事。
都说人妖殊途,也许不是因为寿命不同,法力不同,我看了感觉是因为食物链的差别,就像人吃水中鱼一样看起来天经地义的事,妖食岸上人又有何罪之有?就像赵子龙说的那样,总不能让所有妖都开始吃素吧!当人不在做食物链顶端的那个生物,还会把食肉当作天经地义吗?(突然想到了画怖里的动物世界副本)这么一想也许妖王也没错吧……
3. 生与死
”‘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只有不为了自己而生的,才能长生。而万物但‘求长生’,就已经是为自己了,所以但凡天地之间,永无长生不死之物。“
还有文中反复出现的诗句”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与之对应的是一直探讨生与死的概念。
鬼王问,当这一生注定死去,你是否后悔来这世上。让我想起了无面者的凡人终死,也想起了那句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万物终有一死,连天地也不能长存,活得长短又有什么太多的意义呢。
“但我觉得,有时轮回转世是种长生;有时涅槃也是种长生,这一世离开的人,未尝不会下辈子再遇见,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不灭的,也就是缘法了。”
【碎碎念】
怎么办,感觉呆呆的嘴巴一张一张的鲤鱼妖好可爱,即使腿毛旺盛也可以原谅了呢233 |
鲜花鸡蛋故里归长安 在2024-9-13 17:20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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