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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unong17 于 2013-4-3 19:30 编辑
书名:血族禁猎区03:逃出雷峰塔的妖孽
作者:最後阵地
绘者:重治
丛书系列:黑子
出版社:鲜欢文化
出版日期:2013年04月02日
【内容简介】
只有最後阵地能带给你最不一样的血族小说!
超越《星座惊航》系列 全新进化版的少年侦探
古代东方吸血鬼vs穿越而来的猎人
长达百年的秘密,即将揭晓……
星座同盟成员 跨越时空大活跃!
据说,封印在雷峰塔的妖孽成功出逃,即将祸乱人间。
在墓穴中离奇失踪的星轨师淩寂跟少年侦探陶逸,
竟然穿越到明代末期天启六年——1626年。
两人意外被分开,各处一地:
身在京城的陶逸,因为奇特的外貌,顺势混入皇宫,
试图接近那位嘉怡长公主,寻找回到现代的办法……
身在杭州的淩寂,与陶逸失联,
只好先设法安顿自己,利用风水术获得依靠,
进一步帮忙调查旱情,却发现有妖魔在作怪……
他们会不会改变历史呢?
又能不能回到二十一世纪?
【目录】
楔子 雷峰塔砖石众人挖 封印破开妖孽出世
第一回 明熹宗开口问床事 萨侍读上任讲房事
第二回 杭州西湖水乾见底 淩寂换衣服看风水
第三回 京城男婴百人失踪 陶逸夜访公主闺阁
第四回 降魔捉妖淩大师忙 金气使婉儿初上阵
第五回 被册封为守护骑士 名侦探巧破失踪案
第六回 紫禁城烟火不宁夜 王恭厂火海烧连天
尾声 壹零零零零零零零 零零零零零零零零
Gal game 传说的神秘转校生 死神比大小姐更萌
【试阅】
楔子
自雷峰塔被倭寇烧毁之後,已经过去几十年了。
现在有文人雅士来游西湖,远远看到焦黑的塔身,心血来潮或许会作诗写文抒发一下心中的感慨,不过这都无济於事,烧了便是烧了,全国那麽多座古塔,多一座少一座其实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至少,整天忙於生计的杭州老百姓就没多少人还会时常记起这座面目全非的残塔。
可是,最近两个月,早已淡出人们视野的雷峰塔竟然成了当地人口中的热门话题。
也不晓得是谁第一个向外宣称,说雷峰塔原本是一座佛塔,灵气鼎盛,被火一烧,灵气转化成了阳气,而且塔身又很像是男根,阳气从残破的塔身直冲云霄,逆天而为。
这意味着,雷峰塔的砖石也蕴含丰盛的阳气,如若把这些砖石取来放到床底下,让女人怀孕後很容易生男丁。
简而言之,想要生儿子就去拿塔砖吧!
每个传播此谣言的人,最後都会附上一句「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喔」,可是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却成了一个众所皆知的秘密……
当然,这类传言层出不穷,信者有之,不信者亦有之。相信又想要生儿子的人就会跑来雷峰塔盗走一两块砖石,用装有香灰的红布袋包好,满怀期待地拿回家去。
原本塔身很厚实,砖石被大量盗走後,只剩下薄薄的外层,加上木架结构已经被烧毁,到处都架设木梁留下的孔洞,让雷峰塔看上去千疮百孔,像是行将就木的百岁老人。
没过多久,谣言力量减弱,大概是某个盗走砖石的人家生出了女孩,发现不灵验,然後消息传开,大家也就渐渐失去对雷峰塔的兴趣了。
不过,有人叫刘康的人却不一样,他三个月内去了雷峰塔八次,而且还有继续去的打算。
倒不是他想生儿子想疯了,实际上他今年都三十一岁了还是光棍一条,因为家境不好,干的又是码头搬运这工种苦力活,连媳妇都娶不上,更别说生孩子了。
其实,他另有所图。
他幼时听大人说过一个故事,大略剧情是说一个少年人被仇家追杀,他无路可退,见到山林里有座废弃的古塔,於是就躲了进去,藏身佛像後边,然後仇人进入古塔搜寻,没有找到他,无奈就走了。
他无家可归,後来在古塔里住下来,偶然的一个机会,他开启了地道的机关门。
原来古塔下边有一个储藏室,里边放着武功秘笈跟已经坐化的少林寺高僧,少年取得武功秘笈後日夜修炼,最终练成绝世高手,回去不仅杀了仇人,还行走江湖,维护正义,成就一代侠名。
刘康三十多岁的人了,不会再幻想成为什麽绝世高手,但是他相信,雷峰塔的下边有地宫。生活在杭州城的人都知道,雷峰塔是五代时期,吴越国国君所造。国君造的塔多半会在塔下放一些宝物或者佛教圣物——那都是很值钱的东西!
前几次探察之後,他在塔形的石板上发现了一条并不怎麽大的缝隙,之後他每次来都携带锤子跟凿子,趁着没人的时候把那条缝隙加大加深,临走之前用枯草跟石板给盖住,以免别人发觉异样。
但是,这样还是不行。
花了五个月时间,来回二十多次,那条缝隙才开到半米多深,可是那块石板还没打穿,不知道到底有多厚。
刘康放弃了凿挖的方法,一直等到冬天的严寒时节才又来,这次用水凝成冰的方法,往缝隙里倒水,等隔天结冰,利用膨胀的冰块将裂缝给撑大,然後在上边烧火把冰给融化水,第二天接着重复这样的操作。
终於,正月十七那天晚上,扩大的裂缝把石板给穿透了。
原本蓄积在缝隙中的水一滴不剩,全都流走,能听到水滴从高处滴落到石板上的「滴答」声,说明水都流入下边一个比较大的空间,就是说,下边真的有地宫!
用小石头丢下试验,清晰的回响更是证明这一点。
不过,最宽处不到二十公分的裂缝,连三岁小孩都进不去,但是刘康并不担心,因为当时黑火药已经广泛用於军事,走私频繁,他有门道可以弄到手,只要用火药把裂缝给炸成大缺口,人就可以下去了。
至於爆炸的声音那完全不是问题,趁着哪天下雨时动手,人们听到轰隆声,还以为是雷声呢,不会马上怀疑到有人用炸药来炸雷峰塔。
刘康收拾好工具,掩盖住缝隙,正准备要离开的时候,身後蓦然冒出两股烟雾,一股为白色,一股为黑色,极其诡异。
刘康走出雷峰塔门洞的时候,月光从背後投射过来,他蓦然发觉异样——身前的地上竟然出现了三个人影!
中间那个很眼熟,是伴随了自己三十一年的影子,而另外两个则非常陌生……
第一回
天启六年四月,北京,永定门大街。
这条大街属於商业街,放眼望去,到处是人,有卖货买货的、表演杂耍的、算命测字的……也有白天照样开张的怡红院,可谓应有尽有。
街上,黄皮肤黑头发的人自然最多,偶尔有几个发色或服装异样的外国人出现,就会格外显眼。
明朝末期,虽然依然保持海禁政策,不允许不受监管的对外自由贸易,就是不允许走私,但是只要外国人进出口的时候通过海关检查,合法交税,不得罪地方官府,就不会有什麽阻碍。
经常有来自欧洲或者西亚的外国人来这里进行外贸活动,在京城的基督教传教士也有不少,所以,外国人出现在北京城的大街上算不上新闻,顶多被人围观一下罢了。
一家茶馆的二楼,靠近街边窗户的位置,坐着一个少年人,身材中等,皮肤白皙,穿着浅蓝色的衣裤,而且头发是浅灰色的,不管是服装还是发色,在外国人中都很罕见。
「小二,上一壶好茶,再来几样好吃的点心,剩下的不用找了,给你留着买冰激淩。」
不用指着隔壁桌的菜色唧唧哇哇两手比划,直接开口用不太地道却能听懂的京话点菜,更是罕见。
「好咧!这位小爷,您请先喝杯茶,好菜马上就送上!」小儿收了铜钱,赶紧端茶递水,态度殷勤有加。
小二走开後,陶逸用毛巾擦了擦下巴的汗水,喝了两口凉茶,但是还是觉得很热,明明才四月,怎麽这麽热,而且在这时代没空调也没风扇,真是无法习惯。
自从上次从公主的墓室里消失,然後出现到这个时代的北京,算起来,陶逸迄今已在京城度过半多月了。
现在是天启六年,陶逸查了一下平板电脑里保存的历史年表,发现这是西元1626年,莫名其妙一下子回到了三百多年前,而且只有自己的孤身一人,当时跟自己同在一间墓室的淩寂却不知所踪。
陶逸对外宣称是从波斯来的商人随从,因为商队领队被劫杀了,所以只剩下自己一个人,通关文书什麽的自然没带在身上。
在半多月里,他吃香喝辣,甚至买了一处房产,那麽,钱是哪里来的呢?
很简单,他把随身带着的一些物品拿去当铺或者珠宝店换了银两,钱来的不费吹灰之力,且价格高的离谱。就比如说那个原本系在手机上的塑胶手机链,有感应紫外线的功能,放在户外,阳光越大,色彩越深,成本不到两元的数码配件,却能卖出五百两的高价,这可是当时一个普通人十多年的年薪了!
银票上的文字陶逸看不懂,不知道老板有没有忽悠自己,所以还是拿了银两。银两比较重,不方便随身携带,所以陶逸买了一处房子,用来藏钱跟落脚。
因为不用考虑经济来源的问题,所以他每天都过得优哉游哉。
不过,他还没有死心。
虽然现在还想不出有什麽办法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但是那个公主是造成他超越时空的罪魁祸首,如果能找到那个公主的话,或许能找到线索。
他努力回忆,想起在墓室里有看到棺材外侧刻着「嘉怡长公主」的字眼,花钱找人打听消息,没想到那个「嘉怡长公主」果真活在这时代,真名叫朱眉,是当今圣上的妹妹,还没有出嫁,住在皇宫内。
普通人想要进入皇宫,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大官,另一种当然是当太监了……陶逸不懂古文,科举应考是没戏了,至於挥刀自宫,那更不可能,所以只好另辟蹊径。
陶逸往楼下望了一眼,在对面街角来了两个穿着灰色长袍的中年男子,他们刚露面没多久,周围立即围上一大圈人,然後争抢着掏银子。
来了……
陶逸匆匆喝了口茶,连端上来的两盘子点心都没吃一口,立即转身离开茶馆。
走出客栈後,陶逸快步走到那个人头攒动的街角,然後站在旁边冷眼旁观。
那两个中年男子其实是商贩,其中一个举着一根一米多长的大竹筒,竹筒开了很多圆孔,在圆孔里插着等待贩售的商品——小木人。
那些小木人只有十公分大小,躯体是细竹管,手脚跟脖子都可以转动,外表有上彩漆,男女老少,什麽样的款式都有。
这些小木人叫价不菲,最便宜的都要三两银子,可是抢购的人却络绎不绝,大多是衣着华贵、身材富态的人,想必是达官贵人,也只有有他们买得起这麽贵的玩具。
不到十分钟,竹筒上的小木人都卖光了,人群也渐渐散去。
「那种东西有什麽稀奇,依我看,连十文钱都不值。」
陶逸摆着一副「发现一大群凯子」的表情,冷不丁说出以上这句刺耳的话,还特意说的非常大声,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
「说什麽呢!你这妖里妖气的洋人小兔崽子!」那个负责收钱,身材纤瘦,长着一张锥子脸的灰衣男子怒瞪站在旁边的陶逸。
「我没说什麽啊,只是说你们真会做生意,在下十分佩服!」陶逸拱手作揖,从街头艺人那里学来的江湖做派。
锥子脸男子不肯就此甘休,唾沫四溅地叫道:「你刚才不是这麽说的!你说我卖的东西不值十文钱,岂有此理!」
「啊,不好意思……把你的进货价给爆出来了吗?」陶逸捂住嘴巴。
原本已经走开的围观者们见有人吵起来了,就又马上跑回来看热闹。
「你、你好大胆子!」锥子脸男子叱喝道,「天子脚下竟然如此放肆!」
陶逸耸耸肩膀,道:「我只是说出自己的真实看法而已,我就是觉得你的小木人不值几两银子嘛。你知道吗,这种东西在我家乡波斯,连三岁小孩都不会想要的,连当摆设都嫌土气。我们那里的小玩具,比你们的好玩多了。」
「喔,这麽说,你手里有这更好玩的玩意儿?」锥子脸男子穷追猛打,「那你就拿出来让各位老少爷们开开眼儿,没有的话就滚远点,不要在这里满嘴酸话!」
「拿出来!拿出来……」围观者纷纷起哄。
「既然大家那麽期待,就让你们见识一下,我们波斯的特产——活动人型!」陶逸从腰包里取出一个小木人,展示在众人面前。
「哈哈哈哈……」
众人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爆笑不已。
因为陶逸手中的那个小木人,无论是做工、造型还是上色,都跟之前那两个灰衣人卖的相差不远,人群中有些买过的人都嚷嚷开了,说洋人仿冒别人的东西,真不要脸。
同行之间,仿冒别人的东西还拿到别人面前挑衅,这坏了行内的规矩,是贩售的行业大忌……大家都等着看这出戏会怎麽收场。
锥子脸男子凑过来一看,尖声叫道:「这小木人哪里是什麽假货,分明就是经我手卖出去的!我记得三天前才卖出去的,绝对错不了,你小子肯定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哼!就这样也想蒙人,你这兔崽子想找死吧?」
另外一名身材魁梧,手持木筒的灰衣男子大步走过来,瞪着陶逸一脸怒火,像是打算要用木筒充当凶器来教训陶逸。
「慢着!」陶逸打了个暂停的手势,「我不是来跟你们研究这个小木人是在哪里买的,我之前说的是,我手里的东西比你们的好玩,该不会这麽快就忘了吧?我们都还没比呢,你急什麽急啊?」
「对啊,那就来比吧,好不好玩,由咱们这些买东西的说了算!」围观者又起哄了。
「比什麽比?有什麽好比的,横竖左右都一样的东西,就是从我手里卖出去的……这洋人小子纯粹是来闹场的,大概是皮痒了找抽呢!」锥子脸男子不以为然。
陶逸冷笑了一下,两手一挥,正色道:「各位观众,请安静一下,睁大眼睛看好了!我现在就告诉大家,这个小木人好玩的地方在哪里!」
大家马上就噤若寒蝉,屏息静气地盯着那个小木人,等着好戏上场。
「我这个小木人啊,能听懂人话。」
众人的眼睛登时就直了。
陶逸把小木人放到嘴边,大声说道:「你大爷的!」
小木人并没有动弹,但是两个小眼睛却突然发出了绿光,持续了三秒才消失。
原本紧紧围着的众人,顿时不自觉地身体往後一仰,有的甚至退後了两步。
「哇!眼睛亮了,亮了!真没料到啊!」
「这是什麽法术吗?太邪门了!」
「……吓坏我的孩儿了!」
「呀,西洋玩意儿就是稀罕!」
接下来,众人更是趋之若鹜,把陶逸给围了个水泄不通,争先恐後地叫价,都想把那个小木人给买下。
「八千两,我买了!」
这个价格一出口,其他意图购买者立即噤若寒蝉,不敢再加了。八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就算是富贵人家,一年的家庭支出也差不多是这个数而已,而一般老百姓,全家人劳苦一辈子也赚不到。
用如此钜款购买一个不实用的稀奇玩意儿,京城里出手这麽阔气的人并不多。
出价最高者就是那个卖小木人的锥子脸商贩,这更是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小哥,你看八千两银子,够不够?」锥子脸男子面带微笑问陶逸,语气比刚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才八千两啊,不卖。」陶逸非常乾脆就拒绝了。
「要是价钱不合适,那我们可以换个地方再商量一下……如何?」锥子脸男子压低声音。
「好,那请带路吧!」陶逸收起了小木人,春风满面。
两个灰衣人把陶逸带到街角,那里有一辆马车在等着,车头坐着车夫,等他们三人进入车厢後,马夫就驾车走了。
在车上,两个灰衣人做了自我介绍,锥子脸那个叫「胡三」,大块头那个叫「刘毅」,自称都是跑江湖的,主要是倒卖一些稀奇玩意儿给富贵人家。
胡三想套陶逸的话,陶逸没有夸夸其谈,只说自己叫「萨维奇」,来自西方小国「波斯」,第一次来大明朝跑生意,原本跟着亲戚一起,谁想到亲戚跟合夥人内讧,亲戚被杀了,他一个人逃上岸,目前在京城落脚。
「我手上的小木人确实是你们卖出去的,但是……这个让小木人两眼发光跟能听人说话的技术,却是我们波斯特有的,全世界,不,全天下只有我们波斯人能做出这种东西。」
几分钟後,马车进入一条小胡同,在一处安静的四合院门口停下。
这里没有路人,周围的房子墙高门厚,也听不到外边的声音,是个非常适合杀人越货的地点。
不过,陶逸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跟着那两人进入宅内,然後他被引到客厅,胡三给他端茶递水,开口闭口「奇爷」,殷勤无比。
接着当然是谈生意时间,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那个小木人最终以「一万六千两白银」成交,按照当时的汇率兑现成黄金是两千三百两,胡三叫刘毅取来黄金,点数清楚,放到一个布袋里包起来,然後递到陶逸手上。
「奇爷,下次若是又做了什麽好玩的玩意儿,记得来跟我们知会一声,价格包奇爷您满意!定南客栈的掌柜就是我们的联络人,你去找他就能找着我们!」
「没问题,有钱大家赚嘛,我们一定会很快再见的!」
胡三跟刘毅两人把陶逸送出大门口,然後又让等候的马车把陶逸送回去。
陶逸背着沉甸甸的黄金,一走了之。
陶逸来到这个时代时,背包已经不见了,但是身上的东西还在,比如手机、游戏机、掌上电脑什麽的,这些东西当然没多大用处,可是他却找到了一条废物利用的致富之路。
小木人是陶逸花三倍的价钱从一个富人家的孩子手中买来的,买回来後,把PSP游戏机的零件拆出来,然後在小木人内部装入纽扣电池、电线、声控电阻跟LED小灯,这样就完成了。如此简单的改造,竟然能卖出一万六千两的高价,连陶逸也没想到。
看来在这个时代,想要成为一名货真价实的大富翁,并不是难事。
可是,再有钱也买不到即将推出的游戏特典《女仆岛嘉年华——天堂来客》啊!
三天後,陶逸又从别处买了一个木制的小狗,改造出一个放在太阳下可以自动行走的玩具狗。
他按照胡三所说,带着玩具狗去定南客栈找掌柜联系到胡刘两个商贩,然後他们就在客栈的客房里交易,後来刘毅出去一趟,取来五千两黄金交与陶逸带走。
第二天下午,陶逸在街头闲逛的时候,胡三跟刘毅两人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两位兄台又有何贵干?」陶逸漫不经心地问道。
「奇爷,借一步说话。」胡三把陶逸带到街角。
「有话就说吧。」
「是这样的,奇爷,那件宝贝的买主想要见你一面。」胡三很小声地说。
「买了嫌贵,後悔了?」
「呵呵呵……」胡三笑起来,露出黄色的两排牙齿。「奇爷,您说笑了,出得起那价钱的买主,怎麽可能会嫌贵……那位买主跟你一样,平日里也很喜欢琢磨捣鼓那些讨人喜欢的宝贝,觉得你是个人才,想要与你结识,多多交流。」
「我不太喜欢认识陌生人呢……不去行不行?」
「这……」胡三面露难色,「奇爷,您有所不知,那位买主是个大人物,若是你跟他结识,那荣华富贵,终身享用不尽,但若是得罪了他,您在京城恐怕呆不下去……不,只要是大明国土内都呆不下去。你若是不去,我们两个也无法交待,保不准回头命就没了。小的可没有半句虚言……」
陶逸向着午後的太阳高高举起右臂,兴高采烈道:「既然你们都这麽说了,那现在就出发吧,向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出发!」
胡三叫来马车,三人坐上马车走了一刻钟左右,然後停在了一个地方。
陶逸掀开车窗帘布往外看去,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上次那个胡同里的四合院,而是一面七八米高的朱红色城墙,城墙两边是石阶,可以登上城墙,下边开了一个大门洞,上边有亭台楼阁,门上挂着一个金漆闪闪牌匾:南华门。
这是紫禁城的宫门之一。
陶逸走下马车,面对着高耸威严的宫门,只是点点头,低声说了一句:「这麽宽的门连大型起重机都能轻松通过,古人真有远见……」
胡三跟刘毅两人走到宫门前边,向守门的侍卫出示腰牌,又指着陶逸嘀咕了两句,侍卫点头表示明白,然後就放行了。
皇宫里边真大,一条路走半天都走不到头……陶逸拖着两条发酸的腿,开始心猿意马起来了。
其实被带进皇宫早在他的计算在内,所以他没有太过意外,本来混入皇宫就是他的目的嘛。
他本身对历史不怎麽熟悉,也没办法上网去查,所以不可能预知历史的走向,於是选择最原始的办法,就是向京城的百姓打听当今朝廷的事情,得知皇帝朱某都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荒废朝政,每天玩乐,尤其喜欢木匠活,而且有过人之处。
陶逸决定从这方面入手。
後来他在商业街发现有两个中年人拿着小木人来卖,他们面色白净,衣服普通却很整洁,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商贩,而且卖的货源也是独此一家。
他们不太会做生意或者说不太热衷於赚钱,原本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却不怎麽会叫价,不管木人的大小样式,通通都是一个价格,而且卖完就走,也不接受客人的预定。
陶逸觉得他们有蹊跷,在他们乘坐的马车车轮装了***,结果发现他们卖完东西後竟然回皇宫里去了。
从皇宫里拿东西到市集公开贩售,那麽那些小木人应该不是盗窃的赃物……而且他们也不像是以此谋利,联想到皇帝是个木工爱好者,难道那些小木人都是皇帝的作品,皇帝玩腻了就叫下人拿到民间销售,想要得到更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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