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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3 天 [LV.5]常住居民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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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39) 鸡蛋( 0) |
沐向阳《坏甜心》
出版日期:2013年6月26日
【内容简介】
在有钱公子哥的圈子中,姚若琳是一则传奇──
据说,她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的好菜;
据说,她懂五国语言,而且但凡男人感兴趣的话题都能侃侃而谈;
据说,大部分的男人都会对这位广告界女王一见锺情;
据说,「我爱你」三字是她的魔咒,只要对她这麽说就能得她青睐……
勒驰很少对谁好奇,姚若琳是第一个,
尤其在看到她人前骄傲得像女王、人後却无助得像孩子的反差後,
他就好想把她抱进怀里秀秀,无奈这个女人不是普通的ㄍㄧㄥ,
他帮她打跑不甘被甩的男人,她的答谢方式竟是拿钱要他快滚,
他对她诉情衷,她让他打「0204」一次讲个够,
既然贴心呵护不管用,真心话又被嫌弃,
那只有祭出是女人都缴械投降的苦肉计,
果然,从此以後,只要他装出一脸受伤、被辜负的牲畜无害样,
她就被克得死死的,由着他把众人的女神变正牌女友……
楔子
「我怎麽会这麽衰,遇上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长痛不如短痛,求你成全我。」
「想跟那个男人走,我死都不会答应!」
「我爱他!」
「该死,我爱你!」
坐在家门外的石阶上,听屋里父母吵得不可开交,含着隔壁阿婆给的糖,姚若琳接受三姑六婆同情的目光。
她很好奇,爱是什麽?让人不快乐。
十二岁,父母离异,悲伤的父亲远走他乡,母亲急急改嫁,她转读寄宿学校。
由於性格孤僻,受同学排挤,无人安慰,她开始嗜吃甜食发泄。
一度胖到九十公斤,受尽嘲讽,更无地自容。
臃肿又孤僻,连她都讨厌这样的自己,却没想到有人喜欢她。
十五岁那年,比她高一届的学长,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像神一样的存在,暗恋他的女生无数,结果……他却选中她。
她永远记得那一日,他深情款款的走到她面前,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做朋友,参加三日後他的生日派对。
她欣喜若狂,断食三天,散尽平日省吃俭用省下的零用钱,在售货小姐异样的目光下,买了只有梦里才敢想的碎花洋装。
这般盛装打扮,只希望他能看到她的努力。
为了他,她愿意改变。
她渴望被爱,也渴望爱人,渴望冲破父母婚姻的阴影,拥有属於自己的幸福。
可是,那个给她希望的男生,却用最残忍的方式将她撕碎……
十五岁的夏天在她生命中刻划下这样的烙印。
爱是背叛、伤害、痛苦。
爱是愚蠢的游戏、欺骗、仇恨。
爱是伤心、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爱这个词,与她绝缘。
第一章
姚若琳,二十五岁,担任知名广告公司客户经理。
底下一干人马听她指挥,做事以强势俐落出名。
月领高薪,自信干练,却也冷漠世故。
她在商场上所向披靡,业界都知道智联广告的姚若琳是个传奇,和她合作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不管再刁难的广告主,到她手里都被打理得服服帖帖。
追求她的人无数,她是否单身尚且是谜,由於接触的行业广泛,她身边总有各式各样的男人,政界明星、知名律师、企业小开、着名摄影师、新近时尚名模……五花八门让人看得眼花撩乱。
据说,她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做得一手可以媲美五星级饭店大厨的好菜。
据说,她懂五国语言,还拥有空手道黑带四段的资格。
据说,她兴趣广泛,所有男人感兴趣的话题她都能侃侃而谈。
据说,大部分的男人都会对她一见锺情。
如此完美的女人,应该很难追吧。
NONONO,据说姚若琳很好追,真的,只要你跑去对她说「我爱你」,她就会点头跟你交往。
不仅很好追,简直就是不用追。
「我爱你」三个字像是姚若琳的魔咒,只要说,她就会答应。
追求她的人无数,「大家乐俱乐部」里的赌金不断翻倍,公子哥前仆後继,谁能娶到谁就赢。
但是,至今为止,任何一个和姚若琳交往过的男人,都啐得要死。
这些男人个个铩羽而归,和她最长的关系也仅维持三个月。
据说,交往一个月,你会开始怀疑自己的魅力;交往两个月,会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交往三个月,你会开始怀疑活着还有意义,人生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据说,这个女人有着花一样的外表,冰山一样冷酷的心。
据说,她拥有维纳斯一样的妩媚,却像梅杜莎一样阴险狠毒。
据说,她会一刀一刀凌迟你,看你苟延残喘的同时,狠狠的践踏你、嘲笑你。
据说、据说……
关於她的据说实在太多,大家乐俱乐部里的赌金已经高达一千万,却再无人挑战。
姚若琳,成了很多男人,无法言说的,痛。
大家乐俱乐部
林志文在女朋友包下的豪华包厢里,请所有认识的朋友、同事歌。
「来来来,大家尽情喝、尽情唱,今天是我林志文一生中最特别的日子。」
喝到尽兴,他举杯高声招呼。
「听说他女朋友很有钱。」
「我见过,开进口跑车送林志文来上班,穿香奈儿套装,超漂亮的。」
「怎会喜欢上他?真奇怪。」
「我也纳闷,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不是有什麽不可告人的隐疾?」
「嘘!这种事不好乱说。」
「怕什麽,反正人又还没来,明明作东请客,主人比客人晚到,未免架子太大了吧。」
「有得吃、有得唱,你管那麽多干啥?蔡依林的歌来了,我要唱……」
这边,林志文已经被灌得微醉,手机响,他接起来。
「喂,若琳,你快到了?哦哦,没关系,我们在玩……你慢慢来……嗯。」
挂掉电话,一旁的同事揶揄他。
「怎麽,不会不来了吧?」
「哪有,她快到了,要我们先玩。」他为女朋友解释。
「小林,别怪我没提醒你,这种高水准的女生,会真心和我们这种无名小卒谈恋爱?我见过她送你来公司,拿你一个月的薪资,还抵不上她跑车的一个轮胎。」
林志文听了汗颜,不住点头,「知道、知道,可若琳对我是真心的,她不是那种人。」
「你又知道了?你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如此短的时间,怎麽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
「不只三个月。」他低下头,小声道:「准确的说,我们认识十年多了。」
「欸?」同事惊讶,「十年?不是才交往三个月嘛。」
「是才交往三个月,可我们十年前就认识了,那时候……」
看着手里的啤酒,林志文陷入回忆—
当年他是校园风云人物,倒追他的女生可以绕操场一圈。
姚若琳是谁?他生日前三天,死党指给他看。
一个胖到差不多两个他,孤僻、被人排斥的女孩,呆呆的一个人站在操场外的栏杆,看起来无所事事的样子。
死党赌他不敢邀请她参加生日派对。
为了不失面子,他走过去发出邀请,却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
那双充满惊喜、感动和期待的眼睛,让他有些不安。
已经赌了就不能反悔。
三天後,他硬着头皮将她带去派对,看她精心打扮後却更令人惊心,果真被一群嘴巴不饶人的死党嘲笑。
然後她一个人躲在角落喝闷酒,本想道歉安慰她的,却又被死党拉开。
等他再找她时,她已不见了。
第二天到学校,听说她转学,他觉得过意不去,想过去找她道歉,可这个念头很快就被别的事冲淡。
从此失去联系。
不过,命运就是这麽奇妙。
三个月前,他在咖啡厅游说客户买保险,那个月的业绩还差几万块,他做得很辛苦。
结果却遇到姚若琳,他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完全变了个人,漂亮干练,穿名牌套装,从进口跑车上下来,整个人好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模特儿。
她看到他,走过来,没有迟疑的喊出他的名字。
好像早已忘记曾经他对她做过的恶作剧。
她微笑地冲着他打招呼,留名片给他,拜托他一定要联系她,说她对他始终念念不忘,还喜欢着他。
他欣喜若狂。
十年後的今天,两人命运调转,她变得漂亮自信能干,而他只是个拉保险的业务员,没想到她不计前嫌,依然喜欢他。
起初他也不相信,虽然感动,但还不至於昏了头。
但三个月来,她对他无微不至,买高级的手工西装送他,帮他付房租、介绍他客户,替他做好吃到爆的营养便当,甚至包下大家乐俱乐部的VIP包厢帮他庆生,让他请所有朋友过来同欢,扬眉吐气一番。
他大受感动,决定今晚向她求婚。
胸前的口袋装着用一个月薪资买来的戒指,虽然小,可却代表他的心意,他会向她发誓,这辈子绝不再辜负她,努力工作,成为配得上她的男人。
门被推开,一个娇小又干练的女人走进来。
她长发微卷,眉清唇红,肤白胜雪,穿一袭雪白香奈儿套装,脚踩红色高跟鞋,彷佛女神驾到。
顿时,包厢里所有人安静了,歌也不唱、酒也不喝,呆呆的看着她。
女人忍不住低呼,她身材好棒,发型超好看,衣着怎麽那麽时髦,连表情都与众不同。
男人忍不住扼腕,这样一个尤物怎会喜欢林志文,简直就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抱歉,路上塞车,让大家久等了。」
姚若琳巧笑倩兮,美目顾盼,慢慢走到林志文身前,凑上去蜻蜓点水,在他脸颊落下一吻。
「生日快乐。」
众人惊呼起哄,林志文羞赧,略微紧张的抱了抱她道:「谢谢你,若琳,真的谢谢你。」
「跟我还客气。」她娇笑着轻捶他,惹得众人再度欢呼。「来、来、来,我来晚了,先自罚三杯。」
她走到桌前,拿起啤酒倒好三杯。
「你还没吃饭,别这样喝,会喝醉。」林志文柔声劝她。
「哟哟哟,还没结婚就这麽护老婆,那以後不就是妻管严。」有人揶揄。
姚若琳笑着,拍拍林志文,端起酒杯说:「志文当年可是风靡校园的万人迷,我怎麽管得了他,呵呵,我只求以後别有人跑出来跟我抢男朋友就好。」
「哈……」一群人起哄,林志文面子十足,不住的笑。
三杯酒下肚,姚若琳看着他笑问:「你不是说,今天有重要的话要对我讲?」
林志文紧张。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计画,只有若琳不知道,他不确定合不合适,但—
「有话就说啊,今天你是寿星,你最大,你说什麽,我都答应。」姚若琳笑着鼓励他,吐气如兰,鼓动着他紧绷的神经。
「是啊、是啊!快讲呀!」事前被招呼的同事按捺不住兴奋。
不管了,讲。
林志文霍地单膝跪地,手捧精心准备的糖果花束。他记得她爱吃糖。
「若琳,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分和地位,远远配不上你,十年前我对你做了不好的事,一直愧疚在心,十年後,我们重逢了,我觉得这是上天给我的机会,让我补偿你。
「我林志文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发誓,一定会给你幸福,一辈子对你忠心,绝不再让你失望,我会发愤图强成为配得上你的男人,我会让别人说姚若琳嫁得值、嫁得好,让你成为所有人都羡慕的对象。
「嫁给我吧,若琳。」
看着地上的男人,他卑躬屈膝,眼神渴望,表情紧张,他颤颤巍巍的从怀中掏出戒指,额上的汗水涔涔流淌,手上的廉价糖果花束抖个不停。
姚若琳笑了,缓缓勾起唇角,用再轻不过的语气说:「如果是十年前,我一定会答应。」
林志文身体一震,眼里爬上恐惧。
她莞尔,微启朱唇,吐出最冰冷的话,「林志文,你以为你现在在干什麽?求婚,你认为自己有这个资格吗?」
所有人抽气,林志文几乎昏倒,跪在地上没有力气起来,僵硬的吸口气,咬牙回道:「没有,我自知配不上你,无法给你豪宅跑车,可你为什麽……」
「你以为是为什麽?豪宅跑车?」她嘲弄的撇唇。「啧啧,怪不得直至今天你只混成一个保险业务员,甚至连这种低门槛的工作都无法胜任,看来你的能力就只到这里了。」
「喂,你太过分了哦,卖保险又怎样?」同事忍不住替林志文出头。
「让她讲!」林志文大吼。
这一吼,吓得所有人都噤声。
姚若琳微笑地说:「你以为我拒绝你,是因为你没钱、你卑微?多麽薄弱的自尊心。」
「不然呢?」他颤声问。
她眼神冰冷,唇角嘲讽,「十年前你对我做了什麽,有种跟人打赌,带着又胖又丑的我出席派对,却没胆承认?看我被人嘲笑、被人排挤,你很乐吧?」
「不是,我有想找你道歉,可你转学了。」他急急解释。
「知道我为什麽转学吗?」她依然笑着,语气轻松,可眼神幽黯,说出口的答案却是令人惊诧,「因为在你的生日派对上,被戏弄的我喝了很多酒,被三个酒鬼带到KTV後的暗巷—」
「啊!」人群中发出低呼。
林志文摇头,「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以为你走了。」
姚若琳冷笑,「当然,你忙着和你那些朋友喝酒、划拳、歌,你怎麽会关心那个被你们骗来的女孩是死是活,她会不会因为从没去过那种地方而被坏人伤害?会不会被侮辱想不开跳楼?因为痛苦不堪想要杀你全家、报复社会—」
「不!别说了、别说了!」林志文崩溃,瘫倒在地上哭泣。
他不知道,不知道当年小小的恶作剧,居然会造成那麽严重的後果,不知道面前的女人因为他承受了什麽灾难,而他却厚颜无耻的还想向她求婚,他感觉自己被活生生剥掉一层皮,在众目睽睽之下淌血。
「你走吧,我们玩完了。」
姚若琳坐回沙发上,掏出香烟,自点自吸。
液晶电视上波澜的光影照亮她的脸,忽明忽暗,让人看不出情绪。
「走吧。」同事拉起瘫软的林志文,鱼贯而出。
包厢里只剩电视上无声的画面,姚若琳盯着看。在唱什麽?原来是王菲的「我愿意」。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
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只要你真心,
拿爱与我回应,
我什麽都愿意,
什麽都愿意,为你……
(词/姚谦)
姚若琳嗤笑,轻骂了声,「蠢!」
爱情是什麽?她不相信爱情。
经过那件事,经过这十年,「我愿意」这歌词的意境,她已不再有,也不可能有了,更何况如今要她说出这三个字。
她拣起地上散落的糖果花束,剥开一张张亮晶晶的糖纸,将糖含在口中,她一边吸烟,一边吃糖,黯然的眼神看不出波澜,只有让人心疼的落寞。
吃完所有糖,刚好二十五颗,她看表,凌晨一点。
她起身,瞥见角落有人,吓得差点叫出声。
「谁?」她紧张的瞪着那抹阴影。不知道他在那待了多久,她一直以为包厢里只剩自己一个人。
阴影自角落走出来,穿着服务生的制服,胸前别着「大家乐俱乐部VIP包厢部」名牌。
姚若琳松了口气,皱眉瞪着他,「我以为这家俱乐部的服务生都很有眼色,懂得给客人独立空间,你待了多久?」
「久到够看你把二十五颗糖全吃掉,不腻吗?」男人靠在墙边,灯光昏暗,看不清他的脸。
她挑眉说:「你们经理是这样教你的吗?用这种语气和客人说话?」
「呵……」他轻声哼笑,虽然很低,却惹怒了她。
「你笑什麽?」她冷声质问。
「我有笑吗?」听声音相当愉悦。
感觉被戏弄,姚若琳走上前 的一声打开灯光,顿时包厢里一片光明,也让她看清男人的长相。
他身高约莫一八○,宽肩窄臀,衣架子的身材将俗不可耐的制服穿得异常好看,眼睛深邃阴郁,可笑容却无害,露出一排洁白牙齿,她看得刺眼。
「你有笑!」她咬牙控诉他。
「好,我是在笑,难道有规定服务客人不能笑吗?我们经理可是说了,即便是再『奥』的客人,也要笑脸相迎。」
「你指责我奥客?」她双手环胸,一副准备理论的样子。
男人摇头,双手一摊,耸肩,表明没兴趣和她吵。走过去查看点歌机上的歌曲资料,他背对着她问:「你包了整晚,要继续吗?」
「要!」彷佛和他赌气,原本想走的姚若琳故意坐下来。她不走了,作为包厢服务生,他就得继续服务。
男人点头,开始点歌。
看到萤幕上出现一首一首预约歌曲,她不满的叫道:「我没点歌。」
「反正钱都花了,干麽不唱,多浪费。」男人不理她,迳自拿起麦克风。
前奏响起,姚若琳大骂回应他,「浪费就浪费,我钱多,我喜欢浪费,你以为你是谁?」
「嘘,别吵,听歌。」
其实爱你并没有那麽重 没有那麽浓
否则怎麽会如此轻松 如此舍得让你走
告诉自己浮泛的恋情 谁都很难把握
忍住伤痛
狂妄的不想隐藏 再度孤单的冷漠
虚情假意
我不知道
喔,什麽叫做真情
虚情假意
何妨再来一些……
(「虚情假意」词/陈冠蒨)
不可否认,他唱功一流,音质略微低哑,男声也能唱出女歌里的哀怨。
姚若琳坐在沙发上,盯着歌词笑,挑眉,好强的看着他问:「怎麽,想唱歌羞辱我?」
男人摇头笑道:「怎敢。」
她撇嘴,因为他这会很敢的开始唱起林忆莲的「伤痕」。
夜已深 还有什麽人
让你这样醒着数伤痕
为何临睡前会想要留一盏灯
你若不肯说 我就不问
只是你现在不得不承认
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沉沦
让人失望的虽然是恋情本身
但是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
若爱得深会不能平衡
为情困 磨折了灵魂
该爱就爱 该恨的就恨
要为自己保留几分
……
虽然爱是种责任
给要给得完整
有时爱 美在无法永恒
爱有多销魂
就有多伤人
你若勇敢爱了就要勇敢分
(词/李宗盛)
男人对着萤幕唱,姚若琳不发一语地听,包厢里气氛沉寂。
她冷笑着,心想这些写词人是否也和她一样被爱伤害,否则怎会写得出这样的歌词来。
十年前的今日,她把自己打扮成花痴一样,跟着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走进KTV包厢,迎接她的不是友善,而是无情的嘲弄和讪笑。
她被冷落在角落,没有人和她说话,她知道自己被骗、被戏弄,却不敢反抗、不敢出声,甚至连踏出那间包厢的勇气都没有,就那麽傻傻的坐着,一杯一杯喝着苦涩的饮料。
後来她浑浑噩噩去上厕所,被三个醉醺醺的男人拉到KTV後巷,黑暗中她看不清他们的长相,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乞求对方放过她。
可笑的是,那三人一边骂她胖得像猪,又一边动手撕她的衣服,她反抗,却被打,他们笑得好开心,她被吓住,不敢出声,任凭肮脏的手在身上乱窜,恨不得立刻死掉。
後来有人跳出来,说警察马上就到,那三人吓得一哄而散,她才逃过一劫。
那段日子简直不堪回首,她跑回家,一遍一遍洗刷自己的身体,刷到皮肤渗血为止,躲在阴暗的角落,砸碎所有的镜子,剪破那些宽大丑陋的衣服,骂自己怎麽不去死,这麽胖活该被戏弄、被欺负,直到教回家的母亲发现,才制止她的疯狂。
可之後的日子,她再也吃不进东西,不管什麽,吃下去几分钟就吐出来,医生说她得了厌食症和神经衰弱,母亲自责,她却感到高兴。
厌食症,太好了,这样她就可以瘦,可以不用吃东西,不被嘲笑、不被骂孤僻的胖子。
半个月,她瘦了三十多公斤,脱水、虚弱、精神不济,整个人剩下不到原本一半,母亲和从国外赶回的父亲整天守在床前,轮流自责,却又忍不住指责对方,让她对整个世界彻底失望。
好想就这样死掉算了。
可是被请来家里的心理医生却告诉她,她现在很瘦,可以打扮得美美的去报复那些伤害她的人,而不是躺在这里等死,她要是死了,大家只会说那个孤僻的胖子死了,谁也不会记得她,她来到世上一遭,谁也不知道她原本可以美、可以强悍、可以高人一等。
她永远记得那个叫康卓尔的心理医生,穿白衣白裤,戴银边眼镜,居高临下的站在她床前,用毫不留情的口吻一遍又一遍喊她「孤僻的胖子」,母亲扑上来赶人,父亲大骂医生有病,可她却在那一声声责骂中醒了。
是,为什麽戏弄她、欺骗她、羞辱她的人都可以问心无愧的活下去,而她却要可怜兮兮的躲在这里等死?
爱情是什麽?值得她死吗?
自尊有什麽?被践踏到无地自容的她,还有什麽自尊可言?
伤心算什麽?如果心已经碎成无数片,还有什麽可害怕的。
她不怕,她要振作,她要觉醒,她姚若琳要重生,让那些小瞧她的人等着,总有一天,她要将他们踩在脚下,踩碎曾经伤害过她的狼心狗肺,让他们付出代价。
勒驰停止唱歌,关掉音乐,起身走到她面前。
沙发上的女人斜斜的坐着,头靠在扶手上,残存的烟蒂夹在纤弱见骨的指间。
她睡着了。
整个人看起来好小,和偌大的环形KTV沙发比,娇小得像个孩子。
原本蓬松整齐的发丝此刻散落,苍白的脸在灯光的映照下宛若透明,紧闭的眼角残留一道浅浅的泪痕,眉心始终紧锁。
这麽娇小,却又如此强悍。
强悍到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被她吓了一跳。
在她来之前,他就留意到,包厢里的寿星神情紧张,不停看表、看手机,刻意喝酒壮胆,不时抚摸胸前口袋,吩咐他小心收好的糖果花束其实很丑,他也忍住没说。
听寿星的同事偷偷八卦,好奇是怎样的女人,开跑车、穿名牌,却心甘情愿倒贴当保险业务员的男朋友。
後来她进门,他就知道,这个女人不真心。
她的笑、她的温柔、她的体贴、她的大方,都假装得很到位。
糊弄一般人可以,可是他见过和她一模一样的女人,故作坚强,却不堪一击,人前高傲得像女王,人後脆弱得像小孩。
连这张睡倒在沙发上泪水蹒跚的脸,都如此相像。
她为什麽这般残忍的对待那个男人,他知道。
她说起那个很胖、很孤僻的女孩被嘲弄,说起喝醉的自己被酒鬼拖到巷子里,让他想起十年前的那一天。
惊讶老天的安排,十年後的今天,让他和她,再度相逢。
他不相信命运,却觉得奇妙。
如今的她完全变了一个人,纤瘦、漂亮、大方、时尚,任谁也想像不到当年的她何等模样。
可是他却觉得,她的心还留在那个晚上,血淋淋的伤口十年来没有癒合过,放任它疼痛着。
第二章
午夜的小吃店,油烟四起,人声鼎沸,时尚名模梅里美坐在角落,又闷又热。
她发型精心设计吹整过,穿着新颖美丽的高级时装,应该坐在时尚沙龙里聊最新流行。
可此刻,她偏偏忍着煎熬,坐在这犄角旮旯的小吃店,冲着某人全力发嗲。
「好不好嘛,下个月陪我去巴黎,有超级多服装秀与时尚派对,上次你已经没陪人家去,这次我不管,你一定要去啦。」
他喜欢小吃店,她可以忍,他爱耍酷,她主动,虽然是名模,大把导演明星追着她跑,可她偏偏喜欢这个小她两岁的大男生。
事实上,这种女追男躲的情况,从十年前就开始,害她几乎以为自己没人要,还好除了这小子,其他人都捧她。
勒驰吃着千篇一律的阳春面,对食物的兴趣显然比对身旁的美人大。
「你不说话我就当答应喽。」梅里美喜孜孜的计画。
「NO!」他兴趣缺缺的回绝。
「喂!你够了哦,我坐在这里陪你吃小吃店,你居然不愿意陪我去巴黎」她忍不住发大小姐脾气。
「嫌脏就赶快走,我又没叫你来。」勒驰不耐烦地撵人。
梅里美脸上挂不住,咬着唇。
是没有,是她贱,追着他跑。
可是— 「我哪里不好,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又是知名模特儿,虽然我比你大两岁,可我有拚命保养,没人看得出来我快三十了哦。」她放下自尊乞求爱情。
「不要!」还是那句话。
「你不要?真当本小姐没人要才巴着你,信不信,只要我肯打电话,一打男人立刻飙过来。」落底的自尊大反弹,梅里美火很大。
「电话多少,我帮你拨。」他放下筷子,擦乾净嘴,凉凉看她。
「你—」杏眼喷火,可对上那张帅帅的脸,倔强的心顿时败下阵。「人家开玩笑的啦,好不好嘛,就答应我,去巴黎欸,有数不尽的派对和秀,你不是最爱玩吗?我保证一定不会无聊。」
「不要!老谭,钱放这里。」跟老板打了声招呼,勒驰起身走出小吃店,瞥见远处街角有抹熟悉的身影。
「怎麽了?」梅里美跟着他出来,差点撞到他的背。
「没什麽。」他拦了辆计程车,等梅里美坐进去才说:「你先走吧。」
「不一起?」
「不了,我还有事。」
拍拍车顶示意司机可以开了,他朝街尾快步走去。
被堵在昏暗的巷子里,姚若琳冷冷看着面前的男人,沉声问:「你想怎样?」
「贱女人,你很跩嘛,把老子耍得团团转,你很得意是不是?你以为这样就算了?你当我刘志威是白痴吗?」
「是你自己打赌,我有做什麽吗?」她冷笑。
这个蠢蛋,两个月前在大家乐俱乐部打赌一定能搞上她拍性爱影片给大家看,她无所谓啊,反正大家都知道,只要对她姚若琳说那三个字,就一定能成功交往,只是结果她可不负责。
後来刘志威在她身上砸了近一百万,甚至泄露公司的标案底价给她,以为这样就能打动她。
笑死人了,有钱赚她为什麽不赚,再说凭她的实力,就算没有内线消息也十拿九稳,所以她案子标到了,珠宝、名牌包照收,只是把每次约会的过程请徵信公司拍下寄给刘志威老婆。
结果这个可怜的家伙被老丈人踢出公司,老婆闹着要离婚,并且一分财产都不会给他。
「可恶,你还敢嘴硬?吞了老子的钱,拿了老子的好处,你以为就这样算了?门都没有!老子今天让你吐出来爽个够。」刘志威狠狠扔掉烟头,朝身後两个混混使眼色。
「呵呵,小妞,别怪我们,要怪只怪你眼瞎得罪了这位大爷,兄弟我们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两个混混边说边靠近她。没想到居然有这麽好的事,有人出钱帮他们找乐子,还是个娇滴滴的大美女。
姚若琳靠墙站,不动声色的盯着靠近的人,黑暗中杏眼微眯。
混混甲伸手想要抓人,眼前一晃,掌心空空。挑眉,不信邪,再度扑上去,白色人影再度一闪,他撞上墙,脑门立刻擦破皮。
捂着脑袋,混混甲恼羞成怒,「愣着干什麽?给我按住这女人。贱人,老子今天要你死无全—唔!」腹部受击,最後一个字说不出来,他捂住肚子痛到倒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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