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87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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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岛内参加了非遗的培训会,会上老师讲到了闽南的海洋文化中有一句俗语“救死不救生”。
在海上,如果看到有浮尸,船家必须把人捞上来,并且送到沿岸专门给这些“兄弟”设置的庙里供起来。
若是看到有人挣扎喊救命,船家会把船靠过去,至于是否能爬得上来,那就看运气了,船家是不会伸手搭救的。如果这人爬上来了,说明命大,阎罗王不打算收他,如果爬不上来,当然是阎罗王打定主意收这个人了,那船家伸手搭救就会惹恼阎罗王,那船家就得替这个人去死。就是所谓的“你不让我收他,那你就替他死吧。”
讲完这个俗语,老师还讲了一个在厦门小范围流传的鬼故事。
在厦门南音阁前面的魁星河,每年都会死人。有个卖扁食的小摊贩,每天晚上回家算账时都会发现一张纸钱。这天,他专门留意了下,当他晚上收摊后,经过魁星河附近时,有一白衣女子从一栋楼房里出来,买了一份扁食,给了他一毛钱。他将钱收下了,当白衣女子往回走时,他又将钱掏出了一看,居然变成了一张纸钱。小贩拿着纸钱往女子走的方向追去,一边喊着:“大嫂,您把钱拿错了!”一直往前冲,突然,有一个人从后面拽住了他的衣领,小贩被迫停了下来,定睛一看,前面的楼房,女子都没有了,而他,再往前一步,就是魁星河。
小贩对救他的人是千恩万谢,救他的,是附近工地的一名工人,下了夜班看到小贩往魁星河冲,迅速抓住了他,救了他一命。
这本是一件好事,可是,“救死不救生”啊,你跟阎王爷抢人了,那还能好过么?这个救人的工人,在第二天夜里,连人带自行车,直直地冲入了魁星河中,当第三天清晨被人发现时,已身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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