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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叫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此前,安徽的程先生在没有任何债务的情况下,突然被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法院判定成了失信被执行人,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伙莫名变老赖
“宝应的一家电气公司把我告了,说我欠款300万。”程先生说道:“判决已经生效,可我根本不认识这家公司,也没跟他们借过钱。”
此前,在常州打工的程先生突然收到了宝应法院的传票,这让他的脑袋里装满了问号。原来,早在2018年,宝应某电气公司与靖江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电缆买卖合同,结果靖江的这家公司一直拖欠300多万货款没有付清,随后电气公司便将对方告上法庭。不过,与此事毫无关联的程先生为何会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呢?宝应这家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解释,他们在向法院提交主体资料的时候,调取了工商档案,发现被告公司在欠款以后,将股东变更给了程先生。
工商登记信息的确如代理律师所言,程先生在2018年成为了被告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中还有签名。
对此程先生认为,自己的身份遭到冒用,并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但由于其无法提供新证据,申请被驳回。不久后,程先生又陆续收全国多地法院的传票,被列为失信人员,银行账户遭冻结,消费也受到了限制。
“判决结果我不接受,我始终认为我是被冤枉的。”程先生说道。
检察官还原真相
通过分析流水检察官发现,程先生与涉案公司并无经济往来,而该公司的原法人陈某从2017年开始,就逐步将公司转移到他人名下。在随后的走访中检察官得知,程先生曾在常州一家网吧打工,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线索,推动了案件的进展。
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汤勇介绍,涉案科技公司的原法人陈某,与网吧老板季某是多年的朋友,他曾向季某提出,想借用一张身份证,网吧老板季某也没多想,就把程先生的身份证交给了李某使用。
而在接下来的司法鉴定中,法人变更材料里程先生的签名,被判定为他人代写。
随着真相浮出水面,宝应检察院依法发出再审建议。近日,当地法院撤销了程先生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相关调查结果也被一并移交给其他地区的司法部门,程先生终于彻底洗脱了“老赖”身份。
身份证切勿轻易借给他人
有了程先生的教训,检察官也提醒,身份证涉及个人重要信息,切勿轻易借给他人。
“如果借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它的用途是什么,假如说我们那个复印件给别人的时候,比如说办理某些东西的,一定要在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写上此证件用于什么地方。”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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