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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可以不用早起就准备高高兴兴的通宵看小说,第一本看完发现还早,来得及再开一本,没想到哇,这一看可了不得了。
主角受A身为小说炮灰恋爱脑,被原书主角攻受害得家破人亡,自己难以承受跳楼走了,觉醒记忆后,立马决定要复仇,但是!见了原主角攻就恶心,却还是不直截了当的断开关系,仍旧让其觉得A还喜欢他,并对A抱有欲望。全文一百章,跟原主角攻就纠缠了九十五章,天呐,一直看着自己痛恨厌恶的人对自己抱有令人作呕欲望居然能忍得下去?太磨叽了吧也这重生了不该快刀斩乱麻搞死仇人吗?非得一直让蹦跶到结尾??
还有人物描写,主角受A是走狐狸系诱惑那一挂的,动不动就走亲密剧情了(有点腻),还有原主角受的描写不得不说塑造的很成功,太让人讨厌了,不过真的让我很震惊的是下面这个东西,贴个原文“ 他的指甲不自觉地收紧, 将手机膜抠出了一个明显的洞。而手机上,很明显也不止这一个洞, 原本平滑透亮的手机膜,被他抠得坑坑洼洼”
………
这得是金刚狼附身才搞得出来吧?冲这我都想去帮他申请一个世界吉尼斯纪录了。
这本书看的不太愉快,跳着看到现在实在撑不下去了,已经删掉了,就是不吐不快,可能大晚上熬夜看了个这让我有点破防,说出来好受多了。哎,去看下一本洗洗脑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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