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47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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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李若薇怎么也没想到去垦丁疗情伤就此跟了个帅气老公回家,
而且还是个温柔体贴、琴棋书画样样通的英国男人,
嫁给他,她所有的梦想瞬间完成──
浪漫的屋子、一架钢琴,小院子开满百合、任狗狗自在奔跑,
当然,最重要的是有个浪漫柔情的老公陪!
虽然除了房产,他的户头只剩两千元,房贷可能要还到下辈子,
可为了这完美的家,她决定和他一起拚事业,共创经济奇迹!
她天真的计划着未来,
等有了丁点钱,她会要他天天送她蔷薇花,要他开口说爱她;
等有很多钱后,他们要一起去日本、埃及和他的出生地英国;
等存了几百万元,他们要生个可爱的Baby,一起养大小孩。
他可是她的无价之宝呢,让被前男友抛弃的她,再度相信爱情,
她以为会就这样和他共度一辈子,一生一世不离弃,
但一天醒来,亲爱的老公却带着「小秘密」跟她Say good-bye……
相关链接: 《老公的秘密》作者:千寻【完结】
试阅内容:
楔子
会注意到那个女孩,没有其它原因,就是因为她很美丽。她的眼睛又圆又亮,睫毛既长且翘,可以清楚发现那样的效果并不是出自彩妆产品,而是天生丽质。
不光他,许多人也注意到这位美女,只不过她冷冷的表情写了生人勿近,不愿被拒绝的男人,自动闪一边。
费亦樊从海里上来,抱着冲浪板,看一眼手上的防水腕表,发现那女孩坐在沙滩上已经超过两个小时。
她很白,白得不像热爱阳光的女孩,但不爱阳光的女生竟呆呆地坐在沙滩上看海,一动不动。
她肯定没擦防晒油,因为手臂已被太阳吻出红色痕迹。她的头发绑得很整齐,薄薄的刘海被风一吹,露出光洁的额头。
他忍不住再次赞美她的容貌,她是那种美到会让男人一见钟情的女生,圆圆的眼睛、翘翘的鼻子、红艳的嘴唇、白皙无瑕的脸庞,让人想一看再看。
她不高,但应该有一百六十公分,身材匀称,细细的手臂圈着双膝,手腕戴着一条串着琉璃珠的绳炼,应该是在垦丁大街上买的,身上穿着红红绿绿的鲜色长版T,下面是一件白色的七分裤,七分裤让她的双腿看起来更加修长,脚上则套着白线编织的凉鞋,青春、姣美。
「Mic,我们要回饭店了,你要不要一起?」同事过来拍拍他的肩。
他露出迷人的酒窝,笑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待会儿就走。」
两个女同事走过来,笑盈盈地说:「晚上一起去看钢管秀?」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
「那……手机联络?」
「好,手机联络。」他同意。
同事们朝他挥挥手,加入另一群人,离开南湾。
他叫Mic,二十三岁的大男生,是中英混血儿,家住在英国。
严格来讲,他不是那种帅到会让女生尖叫的男人,但他有种独特韵味,一种带着浪漫情愫的味道。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说话的时候眼尾会微微往上翘,旁人常常会情不自禁地被他的蓝眼睛吸引。
有很多同事对他说:「你的眼睛有魔力,会让我不由自主想靠近。」
他总是莞尔回答,「幸好,迷住你的是我的蓝眼睛,不是蓝胡子,不然你就要为自己的生命担忧了。」
他是个幽默风趣的男人,和多数人对英国人的刻板印象有出入,也许和他骨子里那点中国血统有关系吧。
Mic很高,至少有一八五,身材超棒,手臂上有二头肌,肚子上那六块肌肉也可以拿出来当展示品。他从小就练健身,练出好看的肌肉纹理,而现在,他穿着黑色背心,强壮的手臂让女人垂涎三尺。
上司在录用他时,曾经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你从哈佛毕业后,为什么不回英国工作?」
他似真似假的回答,「因为我有一个巫婆母亲,只要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就会被严密监控,但我是个热爱自由的男性,无法忍受动弹不得的窘境。」
对,他会使用成语,他的中文功力来自于控制欲很强的母亲,因为她,让他培养出良好的中文能力。由此可证,父母亲的控制欲也不见得全然不好。
也有人这样问他,「你的学历这么好,为什么不去找一份优渥的好工作,宁愿窝在我们的补习班里教英文?」
这时,他会揉揉鼻子说:「我得先拿别人家的小孩做试验,确定自己没有强烈的控制欲,才敢结婚生小孩。」
不管他的话是真是假,总之他就是出现在台湾、在北部、在一个连锁补习班里。
他勤奋又认真,上的课是其它老师的两三倍,是家长心目中的名师……也许,这和他师奶杀手的名号多少有点关系。
他不喜欢被拒绝,但女孩美丽的脸庞促使了他勇往直前,走到女孩身边,不经同意就坐下来,不经同意就开口。
「妳是画家还是摄影师?」
她侧过头,淡淡说:「我不是,但我希望自己是尼罗河女儿。」
只要投身尼罗河,便会走入一个全新的世界,而曼菲士呵……一个爱她的男人在沙漠那端,呼唤着她的名字。
他的问题怪,她的回答更怪,不过怪异是现代男女的共通特性,这没什么,真的,他还曾在高雄捷运站里看见几个男大学生在那里演「痞子英雄」。
「我以为只有画家还是摄影师才会对大海观察入微,原来尼罗河女儿也会。」
他显然没看过这部日本漫画,不晓得她口里的女生被许多优秀男人深爱着,而她,希望有个真心爱自己的男人出现在身旁。
所以她耸肩,没回答。
他进一步解释。「妳已经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
缓缓摇头,她开口,「你弄错了,我不是看了两个小时的大海,而是在思考,如果在大海里泡两个小时才被救上岸,会不会肿得面目全非?」
「会。」他回答得笃定。
「你怎么知道?」难不成他有经验?
「我见过掉进海里淹死的人。」他回答得诚恳认真。
「所以真的很肿?」她的眉头拉近。
「我碰到的那个死人比较倒霉。」
「怎么说?」她扬起眉,一上一下的眉让人看得心雀跃。
「他被水淹过以后,还被大鱼当成食物,所以他的左半边身体浮肿溃烂,但右半边坑坑巴巴,因此除了肿,还面目全非。」他兴致勃勃地解释。
「哦。」她鼓起嘴巴,慢慢点头。
「妳想跳海自杀吗?」
他很想把她被海风吹得乱糟糟的刘海用发夹固定起来,那么美丽的女生,不应该让刘海挡去半张秀丽的脸庞。
「对。」
「为什么?」
「因为跳楼或烧炭自杀,会让房地产降价,而我的房东吝啬又阴险,要是惹他生气的话,他一定会趁人不注意,跑去把坟墓挖开,把我拖到马路上鞭尸,以儆效尤。」她说话表情很丰富,当然,更丰富的是她那两道上上下下动不停的眉。
而他是个没良心的男人,听见一个女人为自杀做的考虑,不但没有出现同情心,还前俯后仰地笑得很大声。
她觑他一眼,不介意地撇撇嘴。反正这是个冷漠的社会,他没赞助她一瓶安眠药,已经够有良心。
笑完他才问:「妳为什么想自杀?」
「和我交往五年的男生抛弃我。」
她和「那个男生」从国中就认识,他信誓旦旦地说过一百次将来要娶她,没想到才高中毕业,誓言转眼成屁。
因为如此,她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只想用「那个男生」带过。
「你们之间出现第三者?」这是时代问题,谁都避免不了,每段爱情的结束都是源自于有更好的恋人出现。
「对。」
「那就没办法了,谁教对方条件比妳优。」别以为封建时代男女之间才看条件,二十一世纪的男女,更是把身家条件摆在最前线。
「错,那个女的比我老、比我丑、比我胖、比我矮、脾气比我更暴躁。」她一口气举出对方五大缺点。
「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要选择那个女的,放弃和他交往五年的漂亮女生?」
这是他第一次夸她,本以为是绝无仅有的一次,因为不能对萍水相逢有过多期待,但……他估计错误。
「那个男人有『深度』,他不看女人肤浅的表相外貌。」
「有深度的男人不好吗?」现在这种男人少了,多数男人都是视觉型野兽,他也是,否则现在不会坐在她身边。
「他看的是女人口袋的『深度』,那个女的,存款比我多、身家比我厚。」
他再次笑开。他以为自己是幽默达人,没想到她连自杀这么严肃的事,都能讲得让身旁的人弯腰大笑。
「怎么办呢?妳本来已经不够『深度』,跳下去之后,连肤浅的表面都没了,不是很亏?」
「是很亏,但士可杀不可辱。」她说得决然,彷佛化身成即将上战场,雄赳赳气昂昂的铁甲武士。
「换句话说,跳进海里,妳才觉得不被侮辱?」
如果原来她还没觉得被侮辱到,他这句话,就真真正正、完完全全让她感觉被严重侮辱了。
她转过头怒瞪他,他却只注意到她的眼睛又黑又亮,水水的,像泡在蜜汁里的龙眼籽。
直到察觉她的怒气益发高涨,他才摊摊手让步,「对不起,我说错话,给个建议吧,要怎样妳才会放弃跳海的念头?」
她别开眼,拉直眉毛,刻意使他难堪,谁教他先侮辱她。
「建议吗?好啊,你娶我,我就不跳海。」
说完,她等着他的反应,打算在他吓到眼珠子快掉下来时,挂起轻蔑表情,嘲笑说:没那个本事,就别装好人。
但他的眼睛直径没加大,蓝蓝的眼睛还是维持一贯荣辱不惊的平和模样。
「为什么希望我娶妳?」
他淡然的态度让她的「预计话语」缩回喉咙里,只好换上另外一句,「因为我要气死他。」
「为什么嫁给我会气死他?妳怀孕了,想把他的儿子挂在我名下?」
她轻哼一声,「他要是敢碰我还抛弃我,我根本不会坐在这里考虑怎么自杀。」
「妳会怎样?」
「我会直接拿刀子冲到那个女人家里,把他砍成七、八十块,方便熬汤。」她恨恨道。
这回,他放肆大笑了,笑得乐不可支,好像她带给他的笑料足以登上金氏纪录。
他笑得她发火,捏紧小拳头,正准备对准他带着性感胡碴的下巴挥——
可下一秒,他竟然说:「好,我娶妳。」
这下子把眼睛直径加大的人不是他,而是她。捏紧的拳头松开,拉成直线的眉毛弯回来,她傻傻地发问:「为……为什么?」
「因为妳要气死前男友,而我……我打算气死我妈。」
站在白色小屋前,她歪了歪头,那个角度刚好靠在他的肩膀。
原来台北还可以找到这种房子哦,不是大楼、不是公寓、不是透天豪宅,这种房子应该盖在南部乡下吧?
不是说台北寸土寸金、房价年年飙涨吗?不是说人人都被锁在小小的公寓里,把心锁窄了吗?他不会是邓不利多的传人吧?魔杖一指,就在两间屋子中间硬是用魔法变出一块空地,盖了一间小小的浪漫屋子?
屋子只有两层楼,地坪五十左右,建筑物占地约二十坪,剩下的土地全拿来种花。一整畦的孤挺花在阳光下挺立,一棵不知名的大树在屋子左方遮蔽出一块浓荫。
她仰头看看新任丈夫,眉头皱得很紧。「你很有钱吗?」
「不算有钱吧,但生活还过得去。」他顿了顿后回答。
「你每个月薪水有多少?」她扳动手指头,开始计算一个小家庭的基本开销,在计算时眉头忽上忽下,跳个不停。
「三、四万跑不掉。」
才三、四万啊,加上她的,了不起六、七万块,这样的薪资在台北只能确保两个人不饿死,他们这种穷光蛋夫妻不能生小孩,因为付不起保母费,并且损失不起任何一份薪水。
「所以这个房子是租的?」
「不对,是买的。」说完,他自信一笑。
「还在付房贷喽?」三四万块怎么付得起房贷?早晚房子会被银行拍卖。她的眉头锁得更紧。
「对,还在付房贷。」他兴致盎然地看着她的眉毛,不但喜欢她那双灵活的大眼睛,更喜欢她那对活泼眉毛。
「所以要继续付上……两辈子?」眉毛往下掉、眼角往下掉,连肩膀都敌不过房贷压力和地心引力的双重摧残。
好可怜哦,刚结婚就成了房贷族,从此饭吃五分饱、衣穿三分暖,要省吃俭用才能在几十年后,让这栋房子不受银行的恐吓威胁。
「没那么严重,再两年七个月就还完了。」
只要再两年七个月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所以他是中了乐透,才能一次缴一大笔头期款?她的眉毛缓和下来,弯弯地弯出两条细柳。
「那你有全民健保吗?」
「我是合法劳工,当然有。」只不过是全民健保,他却说得好像他拥有国际精算师证照,屌到让人很想摔盘子。
她点头,继续追问。
没办法,谁让她对新老公的认识除了长得很帅、是混血儿之外,一无所知?「除了健保,你有其它保险吗?」
「妳打算这样一路问下去?」他阻止她的问题。
「不可以吗?结婚是很现实的。」
没错,从垦丁回来之后,他们就去办理结婚登记,在户政事务所里,彼此才晓得对方的名字——他的中文名字叫做费亦樊,而她的名字叫做李若薇,他二十三岁,而她十九,刚刚成年不久。
其实他也有问题想问她,比方除了抛弃她的前男友之外,她有没有别的亲人?结婚这种事,是不是该先跟家人报备?他也想问需不需要赚钱供她付学费,或者她有在打工赚钱……
但他认为,刚结婚不应该问太现实的问题,否则十对男女会有九对半想要走回户政事务所办离婚。他无心创下「台湾结婚时数最短的夫妻」这类纪录,所以闭上嘴巴,搭捷运去她的租屋处,把她不多的行李搬回来。
没想到,他不想创造的纪录,身边的小妻子却很有缔造的欲望。
「妳的现实问题会把新婚的浪漫情绪扫进太平洋里。」
她认真思考他的话。
有道理,往后日子已经够难过了,要是在结婚第一天就把为数稀少的浪漫丢掉,等八十岁时再回想,她会搞不清楚没事干么要结婚,毕竟光是为了气死某些人而结婚……实在不是好借口。
「好吧,我不问了,你来问。」她妥协。
经验丰富的人士说,成功的婚姻必须建立在妥协上面,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才不至于婚姻破裂。
所以……她闭上圆圆的右眼,眉毛一眼高、一眼低,转身面向他。
他不懂她的怪表情,但还是开口问:「妳喜欢我家吗?」
「非常非常喜欢。」如果房贷全部缴清,她的喜欢会以倍数方式天天成长。
「妳后悔和我结婚吗?」
「不后悔,如果你明天肯和我去前男友工作的冰店吃冰的话。」她狡黠道。
「妳前男友是卖冰的?」
「不,他的现任女友开冰店。」重点是人家没有房贷压力,而且存款簿里的金额多到可以让前男友蒙上眼睛,对她的肥胖和粗鄙视而不见。
「妳要去炫耀妳的新老公?」
「对,所以……你有昂贵的西装吗?」
「只有一套。」
「一套就够了。穿上它,我会告诉他们,你是英国的贵族,在英国有两座大庄园,你念哈佛毕业,身价有几百亿英磅。」
她骄傲地翘翘嘴巴,他的脸上则出现两分尴尬,好像有乌鸦嘎嘎嘎的从他额际飞过去。
这个女孩……该不会会通灵……
她望向他,了然的拍拍他的肩膀。「不必用那种怪模怪样的眼光看我,我知道你很穷,但是我知道就够了,让别人误认无所谓。」
误认和说谎……两者间的距离大约是,北极到南极。
「说吧,还有什么问题想问我?」
他想半天后,礼貌问:「我们要去哪里度蜜月?」
突地,她那只为妥协而闭上的右眼猛然张开。妥协,拜拜!
她拉起行李箱往屋里走,头也不回地说:「等你的薪水升到五、六万一个月的时候,也许我们可以考虑到淡水度蜜月。」
她从他手里抽过钥匙,打开房门、走进屋里。
他愣在原地,看着她毫不犹豫的背影,半晌,靠在篱笆上大笑不只,又是那种前俯后仰的捧腹笑法。
他最痛恨现实势利的女人,却偏偏娶了个爱算钱的……呵呵,老天爷一定在惩罚他不孝顺。
第一章
费亦樊去世一个月。
李若薇坐在屋前的小台阶,散乱纠结的头发覆在额前,红红的眼睛看得出来已经哭过无数回,她的衣服和她的头发一样凌乱,不知道已经几天没换洗。
走进她家,会发现屋子比她的衣服头发更脏乱,餐盘已经堆到清洗台外,烘碗机里找不到半个干净碗盘,衣服四处扔,分不清哪些是肮脏的、哪些还算干净,地上有一层厚厚的灰,垃圾桶飘散出异味,擦拭过的卫生纸随处可见……
事实上,最乱的不是她的头发、衣服或屋子,最乱的是她的心,乱烘烘一片,就是要动手整理,也找不到头绪。
五十三天了,从他上飞机回去英国到现在,整整五十三天,她失去她的老公,整颗心像被什么刨过,像把最重要的那个人从她心上挖走似的,痛得她哑口。
自从发现自己爱上费亦樊那刻起,她就常问他,「你会不会抛弃我?」
因为她知道他们之间虽没有和前男友一样,有长长的五年,但她已经离不开他,如果再有个老女人蹦出来想包养他,她会毫不犹豫地丢炸弹、泼汽油,用尽最可怕的方式报复那头老牛。
她爱他,很爱、超爱、非常爱,爱到想过如果世界真的有灵魂轮回,她要订下他下一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几百回,不准任何女人插队,如果因此得罪月老的控制欲,她只会SaySorry,但不会低头妥协。
可是,她见不到他已经五十三天。
好想他,她把全部的力气通通拿来想他,想到没办法上班、没办法工作、没办法从台阶上站起来。
事情怎么发生的?哦,记起来了,最早是发现他脑袋里面长一颗东西,然后检查再检查,查出那颗东西是个定时炸弹,不能不除去,于是他的父亲愿意负担他的医药费,但重点是他必须回到英国就诊。
他回去了、脑科权威看诊了、他进开刀房了,但……他再也出不来……
不是说那个医生很强?不是说他有本事将成功率拉到两倍半?不是说只要回到英国,就会出现奇迹
怎么可以,名医怎么可以让她的老公死在手术房里?
之前,有一个陌生男人用听起来很怪的英国口音打电话来对她说:「我们已经永远失去Mic了。」
接下来又唠唠叨叨说了一大堆,说亦樊对她的关怀、说亦樊对她的放不开、说亦樊很抱歉……可,她才要抱歉,因为她再也无法响应。她昏倒了,昏在电话机旁。
她记不起来自己是怎么醒的,只记得后脑那个包包好痛哦,痛到看见话筒掉在地上,她连捡起来的欲望都没有。
之后,她就像现在这样,白天靠在门边,傻傻坐着,以为下一刻他就会从路的那一端走向自己,笑咪咪地提着她最爱、他最怕的臭豆腐说:「老婆,老公又为妳牺牲一次。」
可是她等了三十天,等不到他的笑脸,也等不到臭豆腐。
每天她就这样靠着、胡思乱想着,想过去、想他们在一起的事情,想得心酸心碎,想得柔肠寸断。
手机响了,她下意识接起,来不及开口,电话那头就先传来哇啦哇啦的喊叫声音,那是她的同事,餐厅里一起端盘子的同事。
「若薇,妳什么时候才要销假上班?老板已经抓狂了啦!」
谁还有力气上班?她连眼泪都干涸了啊。
「我老公死了。」她冷冷地陈述事实。
「我知道,可是他已经死一个月了,妳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电话那头的女孩翻了翻白眼。每天都有人死老公,谁像她这样要死不活!
「我的老公死了。」她重复同样的话,脸转向那一畦失去生命力的孤挺花。
「我很同情妳,但老板说如果妳再不出现,就要把妳的工作让给别人。」
「我的老公死了。」
她的老公死了,她活泼好动的眉毛也死了,她像死水一滩,无法动弹。
「死了就死了,难不成妳下半辈子都要这样过下去?妳就那么喜欢……」
李若薇没耐心等她把话说完,只是再一次重复。「我的老公死了。」
手机挂上,她明白这一挂,自己便失去工作,但能怎么办呢?她老公死了,她哪里还有办法工作?
背重新靠回栏杆,仰着脸,任风吹乱她的刘海。
远处好像……有人?她瞇起眼。
她记得,黄昏时分他会从路的那端走过来,夕阳在他背后追赶,将他的影子长长投射在马路中央,这时候她看不见他的脸,只能把手挡在额头上方,才能勉强看清楚,而现在有个男人骑着摩托车,朝她过来。
是他吗?买了新车啊,这样最好,下次叫他骑车带她去兜风……
「小姐,妳的信。」穿着绿色衣服的邮差对她喊了三次,李若薇才回过神。
她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篱笆边,接过信。
谁会写信给她呢?现在谁还写信啊,有电话啊……低头,当她看见熟悉的笔迹,顿时泪如泉涌。
亲爱的老婆:
想不想我?我猜,一定很想,想得成天掉眼泪、流鼻水,想得不知道该怎样才能继续生活,对不对?
对不起,是我的错。
当妳接到这封信时,我已经离开人世间。如果我的堂弟够负责任,妳应该在我死后第三十天接到信,有了信,就不哭了,好不好?
剩下五天就要进手术房,布朗医生开的药让我每天都昏昏欲睡,父亲在强颜欢笑,母亲常背着我流泪,因此我猜,手术成功机率一定没有医生表现出来的这样乐观,所以我必须做点安排,对妳,也对我的父母亲。
我的小蔷薇,妳还好吗?这是我最想问的一句,虽然明知道妳不好,我也帮不了妳,但还是想知道妳好不好。
我们结婚一年三个月,妳常问我,我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妳?我总是红着脸笑笑,不回答。妳气坏了,甚至还擅自做出结论说:我就知道,你从来没有爱上我。甚至扳起手指头告诉我,「不公平,我在结婚后的第二个星期三爱上你,我只花九天就爱上你,你却到现在都不爱我,我好气、好冤哦!」
傻瓜,什么好冤,如果不爱妳,为什么不把妳抱在怀里便无法入睡?如果不爱妳,为什么光是望着妳,我就会笑不停?如果不爱妳,怎么会时刻都在想妳,想得心花怒放、不能自己?
我当然爱妳,在海边初识时就爱上了,我对妳,是一见钟情。
我从不对女人主动搭讪,只有女人对我搭讪的份,我会坐到妳身边,用一句很烂的「妳是画家还是摄影师?」做开场白,并不是耍酷,而是因为我真的不会搭讪。
所以那天,我说:「好,我娶妳。」并不是一时头昏,而是因为,妳用惊人的速度,将自己种在我心田。
是的,种妳入心。
从前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总觉得女人和男人不过是一段感觉而已,谁想得到我会爱上妳,爱得不甘心分离?
同事说:有时候神会从我们身边带走一些东西,来提醒我们不可以过度骄傲得意,因此这阵子我时常自我反省,是不是我哪里表现得太骄傲得意、哪里做得不符合神的心意,不然,为什么祂要将妳我隔离?
我反省半天,只反省出一个结论——妳没得意、我没骄傲,错在老天,祂太嫉妒我们。
告诉妳一个秘密,我害怕打针(不准笑,也不准说怕打针的男人不够Man),每次护士推着车子进来时,我都吓得双脚在棉被底下发抖,后来我找到一个方法让自己不害怕,知道是什么方法吗?
那个方法是想妳、想妳、再想妳。
我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为洁癖老公将家里打扫干净,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替我的百合花浇浇水?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为我烤一玻璃瓶的饼干和面包?想我的小蔷薇有没有继续用她的热情迎向未来?
妳有吗,我的小蔷薇?
如果妳被我的死讯弄得心神大乱;如果妳因为失去我,再也提不起兴致照顾我们的家;如果妳连怎么笑、怎么开心生活都忘记,我会很担心、很担心。
我明白妳很辛苦,虽然不忍心叨念妳,但妳这样子真的不行。乖老婆,听老公的话好吗?提起精神,别赖在阶梯上一动也不动。先卷起袖子,替我帮百合花浇浇水,对了,不可以一次浇太多哦,会把它给淹死,如果妳已经好一阵子没施肥,顺便帮它洒点肥料吧。
整理好花圃就进屋里,把垃圾清一清、桌椅擦干净之后再拖地,小心哦,不要把我画的蔷薇也擦掉。
如果有空的话,就找旧报纸将窗户擦一擦。对了,得换新床单,换过年我们去大卖场买的那床鹅黄色上面有画兰花的好了。抽屉里面有一瓶花露水,洗完浴室后,妳可以用来洒几滴。
家里整理好了以后,就去洗个香喷喷的澡,用我最喜欢的玫瑰沐浴乳,让自己全身上下都散发玫瑰香。
洗好后,换上那套皮诺丘睡衣,这次我允许妳穿我那套,但是……千万记得,裤脚一定要先折几折,免得太长踩到,摔跤可不好玩。
换上睡衣后,还有力气的话,就到厨房为自己煮点面或是下几颗水饺,把肚子填饱饱,才会睡得更舒服,但如果累到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那就不勉强,躺到床上、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吧。
也许今晚我会造访妳的梦境,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去东京迪斯尼,虽然那里的幸福甜蜜只是伪装出来的美景,但,只要妳开心,即便是虚幻或伪装都没关系。
爱妳的老公
*
只要她整理好家里、换上皮诺丘睡衣,他们就可以到东京迪斯尼?
这个指令让李若薇像装了电动马达似的跳起来,先把信折好迭好,收进房间抽屉,然后绕进厨房里套上塑料手套,再跑回院子,打开水龙头,帮缺水很久的孤挺花浇水施肥。
她一面浇水、一面掉眼泪,还忙着低声埋怨,「笨蛋老公,都教了这么多次还叫它百合花,明明就不是,它是孤挺花嘛。」
她浇花、整理垃圾、擦拭桌椅櫉柜窗户;她拖地洗浴室、清理衣服;她换床单、洗碗盘,把家里每个细小部份都清理到符合丈夫的洁癖标准,最后也没忘记从抽屉里找出老奶奶时代用的花露水,在浴室和房间的每个角落洒几滴。
然后,她拿起丈夫的皮诺丘睡衣,走进浴室里。
十分钟之后,她回到床上,回到那张他们在上面翻滚过无数次的床铺上。他猜对了,她累到连一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闭上眼睛,她彷佛闻到他的气息,于是低声喃语,「老公,我准备好了,你可以回来造访我的梦境,我们一起去东京迪斯尼……」 本帖最后由 苏飞 于 2011-4-15 10: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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