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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不掉妳的好》作者:莫妮卡
出版日期:2011年1月6日
【内容简介】
这个杜莉咏就是这样,每次只要他失恋,她会取笑他,
也会安慰他,笑嘻嘻的替他缓解心情,
他常常觉得自己在她温柔的笑容里得到救赎!
就连现在这顿米其林大餐,他也只想到要邀她来吃,
想对她吐吐苦水,跟她聊聊,因为他知道莉咏最了解他。
每回温颂亚失恋,就像一场暴风雨,让她的心也跟着慌乱起来,
但是,不能让他知道啊……
明明自己条件也不坏,可是在爱情里,她没有太大自信,
他的热情温度已经融化好多女人心,可她却不能让他知道,
其中有一颗,是她的心。
试阅内容:
第一章
今天是周末,热闹街道上满是人潮,刚入冬的天气还不到寒冷,但今天难得一见的大太阳确实让气温升高了几度。
塞起车的车阵中,一辆老旧的宝蓝色福特房车也被卡在里面,这辆车看起来少说有十五年车龄,外观虽保养得宜,但那过时的颜色及外型跟车内的人比起来,显得是这样格格不入。
车内,常出席各大服装展示秀的模特儿范佩佩,抑郁地望着车外,美丽的脸上充满深深不悦。旁边开车的男子也正绷着脸,握着方向盘的手指节泛白,像正隐忍怒气。
男子年约三十,穿着时髦,身材高大偏瘦,肤色中等,不算黑也不太白,绷紧的下颚,深邃眼睛里藏着自信神采,高挺鼻梁让他看来分外俊逸。
他穿着咖啡色皮衣外套、深蓝近黑色的牛仔长裤,踏着一双与夹克同色系的军靴,跟身旁的模特儿女友比起来,丝毫不逊色。
范佩佩转过头来看着他,深深吸了口气,她怎能再忍受下去?曾经她自豪自己的男友是温颂亚,知名的珠宝设计师,豪门贵妇对他的作品趋之若鹜,每回颁奖典礼上他的作品始终最引人注目……她曾经也拜在这样的才气下,到处炫耀,交往后才知道,他根本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男人。
今天是她生日,他开车来接她,她在经纪公司门口等他,碰巧被同事看到他开的车,全都笑弯了腰,不敢相信这是鼎鼎大名的温颂亚所开的车。
范佩佩气死了,她一上车就跟温颂亚理论,这辆车根本不合逻辑,和他的工作气质都不配,难道他穷到连辆车也买不起吗?
但是,温颂亚只回她一句——妳不懂这辆车对我的意义。
然后他们争论,现在僵持,范佩佩不断告诉自己算了算了,庆祝生日欸,干么吵架?可是他冷漠的眼神,让她忍不住想挑战自己在他心里的分量。
「颂亚。」
他扬了扬眉,视线始终盯着前方车况,没回话。
「你就不能为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换辆车吗?」她板起脸。「我不是要什么多名贵的车,只要普通的就好,不用多贵多高级。」
「这辆车不普通?」他淡淡地回,嗓音低沈醇厚。
「你不得不承认它太老了,现在没有人开这种车,好吧,就算有,也是上了年纪的人。」她眨眨眼睛,看来楚楚可怜,如果温颂亚愿意听她的话换车,那就是爱她,如果他不换,她就觉得他是个脑袋迂腐的混帐!
现在哪还有人开这种俗到爆的车?!
不是她肤浅,而是这根本不符合他的气质啊!开在路上很丢脸,让人看见更丢脸,虽然她爱他的才华与名气,更爱他的俊帅外表,也爱他从不手软的买礼物给她,但这一刻,范佩佩拗起来,她忘了那些曾经温颂亚对她的好,只执着于——换车!
「我不会换车,」他趁红灯时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眼睛炯炯有神。「佩佩,没有好的理由来说服我,我是不可能会换车的,这辆车是我有工作后买的第一辆车,虽然是二手车,可是有感情……」
范佩佩不耐烦地打断他。「停!就当是为了我,也不行吗?」
他皱眉,眼色不快。「妳这是在勒索我。」
「对,就是勒索,我就要你在我跟换车之间选一个,很难吗?」
温颂亚忽然笑了。「佩佩,妳几岁了?还玩这种游戏?」
「这才不是游戏,我是要考验你,追我的人很多,就是没人开这种车……」
「OK,那妳去跟开好车的人在一起,不就更皆大欢喜?」
范佩佩瞠目,不敢相信这下是换他主动提分手,她咬唇,咽不下这口气。「好,我配不上你的烂车,你就一辈子开这辆烂车,我就不信有哪个女人肯接受你这烂车!看看你的表吧,杂牌又烂又旧,你这种将东西死留活留的个性——」她深吸口气,继续说:「让我下车!我也不想再留在你的车里,旧得要死,椅子难坐,空调也烂!」
温颂亚将车靠边停,对上范佩佩精心化上眼妆的眼睛,他瞇起眸,缓缓道:「我这是念旧。」
范佩佩一言不发地下车,站在路边瞪着他,骂:「哈!念旧!烂车烂表都是念旧,你去跟你的车交往算了,谁跟你交往谁倒霉!」
范佩佩伸出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头也不回的上车走了。
车上,本欲帮女友庆生却反被分手的男主角,面无表情的旋开车内音响,车子老了,音响音质也不好,将一首歌播得嘁嘁嚓嚓地,有噪声的音乐,听起来却挺吸引人的。
温颂亚深吸口气,心里很气,当初有次将作品出借给范佩佩出席宴会,因此跟她有了接触,接下来,范佩佩主动倒追他,那时他觉得她爽朗大方,跟他很合得来,答应交往后,范佩佩几乎变了个人,温颂亚永远记得范佩佩第一次看到他的车时,脸上那鄙夷的表情,从此她三不五时就嫌他的车、他的表——他所有不够新潮时尚的东西。
温颂亚是个感情迟钝的人,他刚开始忍耐范佩佩的挑剔,后来,才恍然发现她的肤浅以及她对他的不尊重。
他念旧,他爱开旧车,他爱戴老表,不是因为想省钱,而是他的车跟他的表,都是他用赚来的辛苦钱所买的,创业初期,经济拮据,他让自己记着艰苦的过去,要自己不忘本,自然越看他的旧车和老表越顺眼,也舍不得换了。
看来今天的庆祝大餐泡汤了……想到这,他想起这些年来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助理,她啊,现在应该刚回家,八成自己煮一碗葱花面就捧着看电视。
温颂亚眸光一闪,拿起手机,决定打给助理,电话那头接通,传来一道温雅的嗓音,他开口——
「来吃大餐,我订好位了,福丽大饭店,我在那边等妳……」
*
福丽大饭店柏富厅里,在这个夜晚,人声鼎沸。
不只是因为假日的关系,更因为正值饭店聘了法国米其林厨师来担任主厨,刚开放订位就客满,温颂亚还是透过关系才订到的。
他越想越气,交往快两个月,他哪一点亏待范佩佩?要什么都买给她,半夜叫他去买宵夜也做了,更以她的英文名字为新出的银手环命名……她还有什么不满?要他换车?!笑话。
在一段感情中,温颂亚一向自豪自己的好商量,基本上女友想要什么,他都会努力达到对方要求,但唯有一点,因为他本身从事设计工作,所以工作时间不定,一投入设计又不喜欢人打扰,而且也在乎自己的私人时间,不喜欢女友太黏人,他一直觉得经济上能带给女人快乐,就是一种爱的表现。
所以他觉得交往两个月,他能给的就是那些,这辆老车跟了他五年,哪能说换就换?再说他的表,是他大学时期用打工钱买的,都戴了十年,她也嫌,这样的女人啊……温颂亚看清楚了,只注重那些外在装饰,她懂他的念旧吗?
他瞇眼,想到这段感情刚开始时,范佩佩的温柔大方,对比起现在,他不得不讶异女人的善变,同时也忍不住添了些怀念。
是怀念范佩佩的爽朗大方,但是现在……
他恨恨叉起盘里的鹅肝,往嘴里送,啊……不愧是米其林厨师,本来他不爱鹅肝那股味,可是搭配上樱桃果酱跟小面包,竟然恰如其分,美味极了!
「不气了?」
温颂亚扬眸,看着对面的女人,摇摇头。「气死了。」
杜莉咏微笑。「你女友今天生日吧?你真了不起,可以在这天闹分手。」
「是啊,我真了不起,每段感情都撑不过三个月。」他俊眸一瞇,一脸古怪道:「莉咏,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她听了,哈哈大笑。「怎么可能?」
「不,我可能真的有问题……」他放下餐具,一只手摸上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陷入长考。
杜莉咏不理他,径自吃着好吃的大餐。
今晚接到他电话时,她正在捷运里,然后马上赶来了,风尘仆仆赶到时,只见温颂亚已经入座,正支着下颚看着窗外,他那抑郁的侧脸,让担任他助理多年的杜莉咏深知恐怕这次又落得分手下场。
温颂亚,名声好、收入丰、外貌佳,却总在爱情上跌跤,被甩次数高达十七次,交往时间从不超过三个月。
莉咏看在眼中,心里明白,他啊表面上是好情人,女友说什么都依,可是其实他不浪漫,不喜欢听女友说话,只想丢几个礼物打发,把自己防得很严,不准女友干涉他私人空间,说到底,他以为用物质就能满足女人,根本大错特错。
「啊,烦死了,不想了……」他忽然推开吃完的前菜盘子,眼前桌面净空,藏着烦恼的眼睛直视对面的杜莉咏。
她穿跟刚刚离开办公室时同一套衣服,白底黑点的普普风纱质衬衫、深蓝色窄裙、黑色丝袜、米色高跟鞋,套上一件同样深蓝色的双排扣外套。
杜莉咏始终是优雅的,她将自己打点得很好,不只是因为她天生长得漂亮,更因为她温婉的气质,让人一看就舒服。
「干么想呢?我觉得爱情重要的是感觉,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爱上某个人,非要她不可,到那时候,你就不会有这种问题了,我觉得你该先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她认真分析道。「我觉得你谈恋爱好像游戏,感觉只是可以有亲密行为的朋友,而不是真正让人走入你心里。」
真正让人进入他心里?他皱眉不瞭。「要交往看看才知道适不适合。」
「才不呢!」她皱皱鼻子,一脸不苟同。「要先做朋友,才知道适不适合,才可以更进一步。」
「更进一步?上床?」这么开放?
她瞪他。「不要什么都扯到上床,OK?温先生,你很野蛮喔,女人需要用心了解的,你要真的喜欢人家再交往,不要连自己都搞不清楚就交往。」
「真麻烦。」他啧啧几声,忽然道:「那我希望有一个女人,可以完全的理解我,不会对着我喊什么车很旧表很烂挑挑挑的,我希望那个女人是真心了解我,不管我穿什么用什么,她爱的是我这个人,不是附加品。」
莉咏微笑。「如果你够好运的话,可能遇得到。」
他摇头,很悲观。「我没那么好运,我恋爱运一向差……莉咏,跟妳说,我决定暂时不恋爱了,我要休息,说不定喔,干脆单身一辈子。」
他抬眼望向杜莉咏,她脸上正漾着微笑,虽笑着眼底却盛满不苟同。他一手支着下巴,微瞇眼睛,用探究的眼神凝视她眼里的不苟同,温颂亚有一剎那错觉,觉得她眼里酝起忧伤,他因此心跳颤了一下。
一直以来,他是深深信任着杜莉咏的,不只是工作关系,还有她从创业之初便一路跟随的深厚情感,以及私下他们交好的知己关系。
他对她全盘信任,甚至引起某任前女友吃醋,因为那天莉咏生日,他为了帮莉咏庆生要取消约会……就连现在,这顿米其林厨师的大餐,他也只想到要邀她来吃,想对她吐吐苦水、跟她聊聊,因为他知道莉咏了解他。
此时,服务生送上主菜,顺便替他们收走盘子,杜莉咏乘隙看向窗外,墨色的天空像一块布幕。这个寒冷的夜晚,她在这里跟上司吃大餐,温暖的灯光点亮她侧脸,她眨了眨眼睛,在服务生走后,重新将视线调回来。
「你想单身,难喔,每天爱上你的名模名媛那么多,我看你还是专心在里面挑一个好了,一个符合你说的、真心了解你的女人。」她语气带着戏谑,眼神慧黠,似是习惯了他的失恋,调侃了起来。
杜莉咏抿抿唇,拿起刀叉低首切起盘中主餐,垂下的眼眸其实偷藏着怅然;每回他失恋就像一场暴风雨,她的心也跟着慌乱起来,但是,不能让他知道啊……
温颂亚赏她白眼。「我听得出妳在讽刺我。」
她哈哈大笑,忽地认真看入他眼睛。「我想到了!」
「什么?」
「你可以考虑喜欢男人啊!找不到真心了解你的女人,你可以找男人,喔我的天,我朋友乔治一定很爱你,他最喜欢你这型,要不要给你乔治的电话?」
「杜莉咏!」他瞪她,咬牙切齿地,看她美丽眼睛染着笑意,粉润唇角扬起,波浪大鬈发因为她的动作而晃动,喔这女人,真欠揍!
她玩得很乐。「不要啊?」
「妳说呢?」
「你不说我哪知道你要不要?还是你害羞?」她拿出手机,搜寻电话簿,道:「0926……」
「我不要!」他忍不住吼,看她收起手机,笑得可开心了。「妳完蛋了,最好小心一点,工作上就不要出纰漏,妳知道我这个人,我一定会借机报复!」
他讲得很小孩子气,故意摆出记仇模样,瞪着她。
她还是哈哈笑,歪着头看他,唇角的笑容始终不减。「心情好点没?」
温颂亚缓了脸色。「被妳气一气,心情就好了。」这个杜莉咏,就是这样,故意逗他,然后笑嘻嘻地缓解他的心情,这就是他会找她来吃这顿大餐的原因;当然,期待米其林主厨的菜单也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莉咏永远不会让他觉得尴尬。
每次他失恋,莉咏会取笑他,也会安慰他,他常常觉得在她温柔的笑容里得到救赎,在她的笑语中找回自己因被甩而丧失的信心。
「那就好。」她还是笑,一边动刀叉,一边赞叹。「真棒!这干贝好好吃,多谢你找我来,才吃得到这么棒的菜。」
「妳又在讽刺我了。」
「哪有?」
他笑了。「『多谢你找我来这句』,就是讽刺我。」
她也笑了,抿了抿唇道:「我没有说幸好你分手了啊,这样你也听得出来喔?」
「当然。」
这顿晚餐就在嘻笑中度过,温颂亚很喜欢跟杜莉咏之间这种笑闹的友情,他觉得没有压力,什么事都能对她讲,共事多年,他对杜莉咏全盘的信任,准许她进入他所有的私人领域。
或许是杜莉咏那容易令人信任的特质,总能让他轻易放松,即便是在这个失恋的夜晚,他也丝毫不觉得尴尬与难过,当他质疑自我时,她用取笑的方式让他不再钻牛角尖,就如一道清风拂过他的心。
晚餐后,他开车送杜莉咏回家。
她一上车,就扭开音响,听着里面唯一的CD,透过音响播放,她跟着哼唱那首歌,拉开车窗,吹着寒冷夜风。
风扑上她的脸,轻轻刮红了她白皙的脸颊,她不以为意,唱得很快乐,发丝随风飞起,她好像有点醉了,歪头晃脑地,又笑又唱。
这模样,看入温颂亚眼里,只觉得可爱。
他心情也好了,跟着她朗唱,也摇头晃脑,唱得很激动,像两个小疯子,在深夜里唱出共鸣。
*
温颂亚将杜莉咏送到公寓门口,停下车,绅士地看着她走进门,然后等待——三十秒后,三楼的灯亮起,然后,他还不走喔,再等——
又过了五秒钟,窗帘被拉起,窗户打开,杜莉咏的脸出现在那里,她看着他停车的方向,手指了指某方,意思是——还不快走?
他这才愿意走,重新发动车子,驶入黑夜里。
每次送杜莉咏回家,已经习惯这模式……等她上楼,然后等她开窗户赶他走。哈哈,温颂亚每回都想笑,她脸上那恨不得他快点离开的表情,让他觉得好玩,乐此不疲。
另一头,杜莉咏关上窗户,重新拉上窗帘。
她浅浅地叹了口气,靠在窗边,低眉看地板,眼色漫漫,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油然而生,她很清楚,那是每回温颂亚结束一段感情后,她心里头的那股说不出来的放心。
他又被人甩了哪……她很不想太过坏心的幸灾乐祸,但没办法,心里那股轻松无止尽地涌上。每回他恋爱,她就害怕他真的停泊下来,而那港湾不是她——
勾起唇,杜莉咏走向厨房,脚步轻快,打开冰箱,嘴边还哼着刚刚车上那首英文老歌,一手从冰箱上层拿出巧克力冰淇淋,回到沙发上,嘻嘻笑,打开冰淇淋盒盖,一口又一口吃着。
她喜欢温颂亚好久了。
喜欢他哪里呢?好几次她问自己。
是他面对工作的认真?是他每次推出新作品的才气?是他能与她笑闹的默契?是他每回送她回家都在门口等她上楼的挂心?是他那双眼睛……好认真地跟她谈着公事上的愿景时,饱含的严肃?
是,都是。
她跟温颂亚是大学时期的学长学妹,他们不同科系,他念设计、她念贸易,但当时她的直属学长正巧跟温颂亚同宿舍,常常拉一堆人出来吃饭,所以她也认识温颂亚,是不很熟的那种点头之交,一起大堆头地吃过几次饭,温颂亚毕业后,她一回也没想起这学长。
可,好巧,温颂亚毕业两年后,正逢她刚毕业要找工作,面试与面试的中间,她偷空到冰淇淋店吃冰淇淋,就这样巧,他坐在她隔壁桌。
莉咏永远也忘不了,他桌上那杯香草冰淇淋圣代跟他温柔的微笑,在她记忆里,一样甜腻。
「别那样看我喔,男人也可以吃圣代好吗?」
她因此笑了,为他那副坦荡荡的表情,那模样天经地义,那瞬在她眼中留下幽默的剪影;她想,这学长哪时这么宝了?之前都不知道。
然后他们聊起来,发现在这巧遇不是偶然,因为他们都爱吃冰淇淋,温颂亚认真地向她推荐一道吃冰守则——
「这家店的圣代,上桌后要先把脆笛酥吃掉,一分钟后冰会开始融,先忍住,不要吃它,真的喔,听我的,忍到五分钟后,冰淇淋的融化度又软又容易入口,不会让脑袋冰得吱吱叫……」他看见她哈哈大笑,补道:「笑什么?真的啦,难道妳想被冰得吱吱叫?」
他说要等五分钟后才能开始吃,然后十三分钟内要吃光,莉咏记得好清楚。
那天她谨遵温氏吃冰守则,将桌上的巧克力圣代硬是在十三分钟内吃光光,吃得太快太急的结果,就是……被冰得吱吱叫。
为了淑女形象,她没有真的吱吱叫,只是皱着脸一副怪样,让温颂亚大笑。
她皱着脸好丑,他笑容满面真阳光,那一刻,他们是对比,这画面在别人眼中一定很奇怪,两个大人吃冰吃得唏哩哗啦,然后女的将脸皱得乱七八糟,男的呢——很不给女生面子地狂笑。
莉咏不生气,她也觉得好笑,最后也笑了。
吃完冰后,站在店门口,她有点不想走。这个下午太愉快,找工作的压力因为遇到他而不见了,她庆幸刚刚有转过街角来到这家店,遇见这令人愉悦的学长。
他喊她:「莉咏。」
是惊讶的,很惊讶很惊讶的,他记得她名字?他们不特别熟哇!她记得这学长人缘极佳,她则是低调再低调,就算对她有印象,又怎会记得她名字?
而且还很自动喔,舍弃「学妹」这称谓,减去姓氏麻烦,直接喊她名字,太……奸诈啦!
「我要自己出来创业,做手工珠宝,来当我助理吧!」
温颂亚说话时,那自信模样,轻嗓,萦绕着温暖语气,没用征询口吻,反而用一种延揽伙伴的语句,让杜莉咏臣服了。
她还有理智,在即将答应前,问了:「为什么找我?」
他笑了,在午后阳光下,亮出一口白牙。「因为妳爱吃冰淇淋。」
「就这样?」
「不然咧?因为妳刚刚被冰到吱吱叫吗?」
或许就是这一刻起,她的视线不自觉地绕着温颂亚转。
有次她记错交货日期,让他赶不及交货,温颂亚没骂她,只是在客人来拿货时,亲自道歉再道歉,杜莉咏永远忘不了,他高大的身体鞠着躬,目光谦恭,让客人气也生不起来,然后那夜他熬夜赶工,隔天将货赶出来,亲自登门送货。
这些,他自己做,一句也没怨她。
这就是爱上温颂亚的瞬间,她是在这天起,太感动太感动,没办法忽视他重视工作的态度,因为自己疏失而造成的愧疚感,却没受到任何责备,让这愧疚一直发酵,于是她更认真工作,努力不出错,越来越称职。
心,也是冰淇淋,遇到他就融化了,可是脸上不能表现出来,以免他压力大,怕他被吓跑。
明明自己条件也不坏,可是在爱情里她没有太大自信,他热情的温度融化好多女人心,但不能让他知道,其中有一颗——是她的。
巧克力冰淇淋在口中化开,杜莉咏一口又一口,瞇着眼眸愉快地吃着冰淇淋,她想,温颂亚又单身了……她会有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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