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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剪头发的男生顶着大大的朋克头,身材瘦小好像翻版的郭敬明。我的头发一缕一缕飘落,荒芜了一地的忧伤。拼命安慰自己可眼睛还是进入了淅沥的雨季。
五年。
从十二岁没精打采地参观传说中的中学遇到更加漫不经心的你,到现在十七岁留了五年的头发逐渐从镜子里消失。
我相信我会忘了你。
虽然这五年我耗尽了生命的全部力气。因为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所以从1997年开始我的头发长度再也没有递减过,因为你喜欢可爱型的女生所以我用粉色的发绳绑个公主头···我每天跟踪你打同一个人的饭,接同一个水龙头下面的热水,模仿你的表情你的动作,不喜欢运动却一直看你打篮球,对游戏一窍不通还要钻研CS···熟知你生活的细节,为什么感冒有没有发烧什么时候忘记吃药,有一次迈上台阶差点跌倒,出勤率很低的早操,跟网友见面却因为担心对方是恐龙而跑掉······
接下来的一年,生活中不会再有你。
接下去的一年,是我必须独立、必须坚强地一个人去面对的高三。
然后是继续一个人四年的大学。没有惊天动地没有轰轰烈烈。这一种青春,是浅薄的白色。
曾经在街的对侧固执地坚持和他一样的步伐,
曾经在他经常路过的喷泉边安静地等待,
曾经偷偷地尾随他走过长长的一段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该怎样回去,
曾经颤抖着手指拨下过他的号码听到他的声音却害怕得丢掉了话筒,
曾经的曾经,他出现在年少而青涩的梦中过,让我欢心而又惆怅······
2008年。
我已经二十三岁。
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你。
以为自己可以忘记过。
却终究徒劳。
每天穿着职业套装奔波于工作,仍旧是一个人。也许是因为习惯了孤独,也许是喜欢一个人的安静,也许是因为···你。
终于决定打听你,却得到你要结婚的消息。
匆忙地向单位告假去参加你的婚礼。为你祝福,在一个无人注意的角落。你却在众目睽睽之前走到我前面轻轻地抱了我一下,小声说,凯凯,我知道你爱过我。然后你放开我,看着我说,可是你该拥有自己的生活了。
微笑着点头。然后。转身离开。泪流满面。
我愿意看到你幸福的样子。我愿意看到你为她戴上戒指时的微笑。我愿意看到你轻吻她的脸。我愿意听你的话···忘了你。我真的愿意。
从今以后,不会在夜里喝着红酒在流淌的文字中细数指尖的寂寞。
从今以后,不会在睡前默念你的名字希望你出现在我的梦中。你已有妻,只有她才有资格呼喊你的名。
也不会,再爱你。
我把青春最美好的十年都给了你。从今以后,我得为自己唱歌走路约会逛街。
我是该有自己的生活了。生活中不该再有你曾经来过的痕迹。
扔掉衣橱中所有YOU&ME的衣服,虽然不舍得标签上写的YM字样是你名字的代码;
烧掉写给你的从未发出的信。虽然不舍得十年中这么多无人分享的心情;
不再在沉思时用手托住下巴,改掉走路的姿势;
不再在牙疼时仍勉强自己吃菠萝,改掉讨厌的可乐;
不再在枕头上洒上香奈儿的香水,改掉自己口头禅···
剪掉五年的头发······
十年。
我的生活已经与你息息相关。
可是,勉强始终得不来理所当然。
比方说,我还是不喜欢喝可乐;再比方说,我还是不喜欢香奈儿的味道。
每个人都相信时间的力量。
像五年前一样。我相信自己可以忘了你。
只不过还需要时间。
也许是十天。
也许是下一个十年。
可是我会好好的。
会学会快乐地生活。
会练习下一次想念的时候用微笑代替沉默······ 本帖最后由 王枉 于 2012-5-2 23: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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