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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03出版】《处子花娘(名花有主之二)》作者:佟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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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1:51: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shunong17 于 2013-4-25 18:50 编辑



书名:名花有主之二《处子花娘》
作者:佟芯
系列:甜柠檬634
出版社:新月
出版日期:2013年04月03日

【文案Ver1】

先人有云:「施恩不望报,美德也。」
可为什么这花魁却伸手向他讨医药费,还狮子大开口要一百两?
虽然很想直接扭头走人,但为了抓出行刺他的主谋,
他堂堂丞相也只能被「金屋藏娇」,屈就在她楼里疗伤,
只是几日相处下来,他发觉她不像自己以为的讨人厌,
相反的,包裹在她刻薄言语下的是一颗温柔的心,
明明很爱钱,却能为了不认识的孩子花下大把银两,
而她之所以沦落青楼,是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姊妹,
她的一颦一笑开始在他脑里徘徊不去,
当他看见她差点被人凌辱,心中的怒火让他确定自己爱上她,
然而此时行刺他的人已经抓到,他不得不离开,
可没想到再次见面,她竟成了其他男人的侍妾?!

【文案Ver2】

为了查出家族灭门的真相和寻找失散多年的姊妹,
符兰不惜让自己成为繁花楼的当家花魁,
可她虽然沦落青楼,傲骨却是半点都没少,
所以一看到她救的这名男子面露鄙夷,她就决定和他卯上了,
知道他讨厌脂粉味,她每次见他都故意让自己香气「呛」人,
还刻意锱铢必较,就算是一口水也要论斤秤两的收费,
原以为只要等到他伤好离开,两人的孽缘就结束了,
但连续几日相处下来,她发现他其实很温柔,
看他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却愿意放下身段陪孩子玩乐,
当她差点被客人凌辱,是他冲进来救她,还抱着她安慰,
这样的体贴让她开始期待孽缘能否变正缘,花魁也有良人疼,
没想到此时他却说要离开,她只好把满腔情意藏回心底,
本以为从此再无相见可能,岂料当两人再相逢,
他成了万人之上的丞相大人,而她,已是其他男人的侍妾……

【试阅】

  楔 子

  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走在京城的青楼街上,她头罩米色大布巾,身着朴素的粗裙,在一个个衣冠华丽的寻芳客里显得十分突兀。

  「这位大叔,请问生意最差的花楼是哪一家?」她走向一名男子,低声询问道。

  对方惊讶地打量着她,她的脸被布罩住无法看清,但她的唇粉嫩小巧,好不诱人,让他不自觉地脱口,「应该是繁花楼吧,姑娘们都俗气得很,我老早就不爱去了,还是倚春楼的姑娘美,让人心痒……」

  话才说到一半,就见她往前快走,被留下的男子一脸不解,不知一个姑娘家怎么会来到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那名小姑娘又陆续问了几个人,在观察了几家花楼的生意后,往最门可罗雀的繁花楼走去。

  她毫不犹豫地踏进大红门槛里,里头的龟奴见状连忙挡住她。

  「姑娘,这不是你能来的地方……」

  「我要见你们嬷嬷。」她嗓音清亮道,语气间颇有命令意味。

  「什么?」此话一出不只龟奴傻眼,大厅内寥寥无几的男客和闲到只能打蚊子的花娘们,也全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她。

  符兰在众人的注视下拉下头上的布巾,露出一张白皙如雪、清艳绝伦的脸蛋,她双眸,带有一股傲气,左耳下的小黑痣和略丰的红唇,更为她添了几分慵懒妩媚。

  「天呀……」惊艳声此起彼落,还有人看得都忘记眨眼了。

  「快,快去叫嬷嬷来!」龟奴高声喊人。

  「干什么,嚷嚷着吵死人了……」花嬷嬷打着哈欠步下楼梯,原本困倦的双眼一看到符兰,顿时睁得老大,健步如飞的冲下来,掩不住惊喜的将符兰从头到脚看个仔仔细细。

  「唉唷,这是哪来的小姑娘,长得真标致,来我这繁花楼是何事啊?你可别跟我说你是来找相公的……」自隔壁的倚春楼开张后,客人们就全被倚春楼挖去了,繁花楼这一年来生意可说是惨澹无比,再这样下去迟早会关门大吉,她正烦恼着呢,没想到老天待她真好,竟将这么美的小姑娘送上门。

  「我是来应徵花魁的。」符兰说出她前来的目的,一双本该天真的清澈眸子已历尽沧桑。

  半年前,她还是吏部尚书的二千金,一直都过着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日子,岂知一天夜里,一群蒙面黑衣人突然闯入她家,杀了爹娘还有好多人,她和大姊、小妹被婢女侍卫带着分开逃亡,最后,保护她的人全都死了,只剩下被藏在草丛里的她,待那群黑衣人走后她才敢走出来,对着满地的屍体嚎啕大哭。

  哭完后,她抹去泪,决定面对现实,下山报官,为死去的爹娘以及多条人命讨回公道。

  但她从小就被保护得好好的,根本不知人心险恶,所以当遇到一对兄弟愿意载她一程时,她便毫无戒心的上了马车,没想到他们竟是人口贩子,想将她卖到邻国。

  她被囚禁了半个月,直到即将被送上船,她才找到空隙逃走,在途中遇到一对好心夫妇协助,大婶知道她的际遇后,怜悯的说会带她到京城报案,辗转来到京城,又是半个月过去,吏部尚书命案早已满城皆知,符兰打听后得知那晚一共死了七十八人,疑似仇杀,由于没留下证据,迟迟捉不到凶手。

  符兰本想直接露面,又怕她的幸存会再次引来杀机,这时,她想起爹生前最好的朋友姜太尉,便想寻求他的帮忙。

  怎知当她好不容易和姜太尉见了面,却得到他爹娘大概是犯上了不能惹的人,刑部办案受到阻碍,无法往上查的消息,让她大受打击。

  为什么无法追查?是想隐瞒什么吗?

  她还处在无法为家人讨个公道的打击时,那个待她和气的姜太尉竟称赞她长得标致,还抚上她的脸说会好好照顾她,吓得她拔腿就跑。

  之后暂居在大婶家,却差点被大婶的丈夫侵犯,看到大婶一脸她恩将仇报的愤怒表情,她心寒的离开。

  天地之大,她能上哪儿呢?

  爹娘都死了,她没有家,没有能投靠的人,也不知大姊和妹妹流落到哪去,现在是生是死,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

  但她要活下去。

  她在一家饭馆找了工作,虽不谙煮饭,但她算盘打得可精了,也写得一手好字,因此她主要是在柜台帮掌柜的忙,可是做没多久,就有男客为她争风吃醋,砸了馆子,她因而离开,接下来的工作也陆续因为老板或客人因她起争执而不得不离开,一晃眼五个月就过去了。

  这期间,负责侦办符家命案的官员换过一个又一个,都如姜太尉所说,最后都查不下去,毫无下文。

  符兰头一次发现,除去吏部尚书二千金这层身分,她根本什么都做不了,每天只求三餐温饱、有地方住,还得防备男人的觊觎,,但,她依然得咬牙活下去。

  唯有活下去,她才能替爹娘以及枉死的符家上下申冤,活下去,她才有可能找到失散的大姊和小妹,和她们重逢。

  她更讽刺的发现,她的美貌虽令她次次受到男人觊觎,身陷险境,却同时也是她最大的武/器。

  既然男人们看到她就像苍蝇沾到蜜,她何不利用她天生的本钱活下去?

  在经过几番挣扎后,符兰决定利用她的美色,将男人迷得团团转,榨乾他们的钱。

  她没有能力做什么,那么,就用钱去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她肯定能请到最好的探子,查到大姊和妹妹的去向,也能查出凶手,让爹娘以及符家上下七十多条人命安息。

  听到符兰是来应徵花魁的,花嬷嬷笑得阖不拢嘴,「果然是老天爷送来的,太好了,凭姑娘你的美貌、身段,肯定会让客人回笼的……」

  「我不卖身。」符兰倨傲道,她是要利用美色赚钱,可不打算牺牲,就算再落魄凄惨,她也还是有尊严的。

  花嬷嬷脸色大变,「当花魁哪有不卖身的,初夜最值钱了……」连忙捂住嘴,要是吓坏了这小姑娘,让她跑到隔壁的倚春楼还得了?

  「也好,男人就是犯贱,得不到永远是最好的,不卖身反而吸引人。」她朝符兰挤出妥协的笑,现在谁能救繁花楼,谁就是菩萨!

  听到花嬷嬷同意了,符兰暗自松了口气,继续提出其他条件,「我不签卖身契,要当自由身,还要五五分帐。」

  花嬷嬷一听,脸都扭曲了。「你坑人啊,要自由身,又要五五分帐,哪家花楼的姑娘不签卖身契的,跑了怎么办,又有谁是五五分帐的,三七!」

  符兰定定地看着花嬷嬷,「只要嬷嬷肯答应我的条件,我不但不会跑,还会让你赚上很多钱。四六,这是我的底限,要不我去别家谈好了。」

  她在赌,到生意兴隆、姑娘争奇斗艳的花楼,不见得能让她谈条件,所以她才会选择生意惨澹的繁花楼。

  四六也很让人心疼呀……可是,她的眼光很准确,这姑娘是难得一见的极品,肯定能让繁花楼重现往年风光,只能赌一把了!

  花嬷嬷咬牙应道:「好,四六就四六!」

  成功了!符兰扬起笑,精明地说:「白纸黑字写契约,如何?」

  她不会再天真的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了,她要掌控自己的命运。

  她也知道踏入了烟花之地,这辈子就像多了个烙印,永无翻身之日,但为了活着,为了活下来的目的,她要往上爬,成为位于最顶端、百花之后的花魁。

  第章

  长廊上,花嬷嬷走在最前头,符兰在中,后方跟着一干丫鬟,花魁排场十足。

  符兰的打扮也艳色绝伦,她一身靛蓝色交领宽袖,露出香肩和绣着精致花纹的白色肚兜,腰系金色长带,下身的靛蓝襦裙衬着华丽的花纹和滚边,拖曳在身后,摆动时不时露出一双晶莹白玉的脚踝,好不诱人。

  这样的符兰有着兰花般的高贵气质,却又不至于高高在上,昨晚没睡好的她半眯着眼,频频打哈欠,像极了慵懒的猫儿,一双赤足显得率性自然,无意中露出的媚态更吸引男人想一亲芳泽。

  「兰薇,这次的客人可花了五百两银子,你要好生招待,知道吗?」花嬷嬷转头看她,却见她张嘴打哈欠,立刻瞪了她一眼,可不希望她在客人面前也张大嘴。

  兰薇是符兰在繁花楼使用的假名,在还没捉到凶手之前,她得隐姓埋名,以免引来杀身之祸。

  「嗯……」在花嬷嬷的瞪视下,她稍微收敛了点,掩住嘴打哈欠。

  「真是的,你又不穿鞋!」花嬷嬷无奈地看着她雪白的赤足。

  「客人喜欢,不是吗?」她媚眼一抛。

  朝她抛什么媚眼!花嬷嬷瞪她,嘱咐道:「待会儿那位客人要是向你吐露烦恼,你要含情脉脉的望着他,说些安慰的话……」

  「有烦恼不解决,还要人安慰,算什么男人!」符兰哼了声。

  花嬷嬷气得捶胸顿足,却又拿她没辙,这气死人的丫头可是她的心头宝呀!

  自这丫头在三年前毛遂自荐当花魁后,她本以为要花个几个月调教,没想到这丫头竟意外的弹得一手好琴,而且嗓音美、身段柔,唱歌跳舞都驾轻就熟,只花了一个月就登上了花魁之位,不到三个月就艳名远播,客人络绎不绝,每天进帐满满,让她笑得阖不拢嘴,所以纵使这丫头时常有不尊敬客人的行为,她也无可奈何。

  「花魁到—」

  来到厢房门口,在房外守着的仆人先高呼一声,然后打开房门,让花嬷嬷和符兰先后进入厢房。

  「董大爷呀,我们兰薇来了,不好意思耽搁了一会儿。」花嬷嬷笑得皱纹都堆在一起,有点可怕,符兰则因为精神不济,面无表情。

  董大爷看到面无表情的花魁,不仅不认为被怠慢,反而觉得她美艳到不可方物,为她神魂颠倒。「没、没关系,只是稍微等一下罢了……」

  岂止一下,符兰整整晚起了一刻,还是丫鬟哄了又哄她才下床的。

  花嬷嬷瞪了她一眼,要她说句话,符兰却什么都不说,满脑子只想着该怎么优雅的打哈欠才不会被花嬷嬷教训。

  「兰薇姑娘今天特别美呀!」

  符兰恍神半晌,终于肯正视客人,「我想喝茶。」喝点浓茶,她就能醒神,没那么想睡了吧……

  董大爷听到美人的央求,立刻为她奉上一杯茶。「兰薇姑娘请喝!」

  符兰还当真接过,喝下,心情好的朝董大爷微笑,「谢了。」

  反了反了,哪有客人为姑娘倒茶的!花嬷嬷在心里数落,决定眼不见为净,只要别做出惹恼客人的事就好,她悄悄退出房间。

  房里很快传出谈笑声和琴声,可惜笑闹声持续不到两刻,便传出一阵哀嚎。

  花魁和客人独处,厢房外都会有护院驻守,避免客人毛手毛脚不规矩,但此时叫的却是男客,让他们不知道该不该冲进去救人。

  「痛、痛……」

  符兰伸长玉足踏上董大爷的头,一张艳容极为不悦。「说,你方才想对我做什么?」

  「本大爷花了五百两,连摸一把都不行?」他堂堂男儿被个女人家踩头,不恼怒才怪。

  符兰冷笑,「敢问大爷你刚刚摸哪?」

  董大爷盯着她高耸的酥胸,吞了吞口水道:「我有钱,想摸哪就摸哪,就算我想和你共度春宵也……」

  「你说什么?」符兰双目一瞪,脚下发狠的踩。

  「花魁也是妓/女,当妓/女哪有不卖身的!」董大爷也火了,想教训她一顿,视线却在对上她的小腿肚,以及更为隐蔽的雪白大腿时,立刻忘了生气,一脸陶醉的流下鼻血。「踩得真好……」

  符兰看他那副样子,恶心到快反胃了,连忙抽开长腿。

  「兰薇姑娘,请用力踩我吧!」董大爷抱住她的腿,哀求道。

  可恶!这个色胚!

  符兰猛力踢了好几次才踢开他,见董大爷倒地了还一脸痴迷,她快步踏出厢房,交代护院道:「快去帮客人止鼻血!」

  鼻血?到底是出了什么事才会流鼻血?护院们满脸好奇。

  离开厢房后,符兰便回到她的掬兰阁补眠,没一会儿,花嬷嬷气冲冲地来骂人。

  「我的小祖宗啊,你怎么又惹恼客人了,我不是说了要温柔点,你把客人踹到流鼻血,要我怎么向客人交代!」

  符兰趴在床榻上,懒洋洋道:「花嬷嬷得多跟他收费才对。」

  「什么?」

  「他摸了我的胸,抱住我的腿,吃足了豆腐。」她冷笑。

  花嬷嬷一愣,这确实不合规矩,是客人的错,但是……

  「可也不能把客人踹到流鼻血啊。」

  「我没有踹他,只是把脚踩在他头上而已,没想到他乐得流起鼻血,还抱住我的腿,要我大力点,我就顺势很大力的……」符兰咳了咳,「嬷嬷,我没有做错什么,在他摸我胸之前,我可是很尽本分地陪他喝茶、弹曲,听他说了一肚子废话……」她打了个哈欠,脸埋入绣枕里。「我累了,不想见客了。」

  「你……」花嬷嬷听她说得头头是道,骂也不是,不骂也不是,现在又说不见客这种任性的话,实在是……她感叹道:「在你之前的历任花魁,哪个敢不听我的话,对客人悉心照料……」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嬷嬷你还是早点认清现实。」符兰不客气地道。

  「你说什么?」什么叫要她认清现实!

  「嬷嬷,你就相信我吧,我做事自有分寸。你让我不必卖身,我不会忘记这份恩情,也不会随意离开繁花楼,我会帮你赚很多很多钱的。」

  就这一句话,让花嬷嬷前一刻才气得要命,这一刻又因她的话感动不已。

  她在年轻时曾是名妓,年老色衰后,便用攒下来的银子开了繁花楼,当然,她知道会沦落当花娘的都是身不由己,但她也不是开救济院的,并不容许自己对楼里的姑娘有太多同情,只是人相处久了难免会有感情,若姑娘遇到好对象愿意替自己赎身,她也会希望姑娘嫁得好,若是姑娘病了、老了,她也会给她们一笔钱安度余年。

  兰薇,是她这辈子遇过最大胆的姑娘了,要不是不得已,哪个姑娘想赚这种皮肉钱,但只有兰薇敢对她谈条件,让她屈服。

  当然,兰薇这个特例在繁花楼里是刺眼的,受到姑娘们排斥,可当她站稳了花魁之位,为繁花楼赚足银两后,就再没有人敢说她的不是。

  渐渐和兰薇熟稔后,花嬷嬷才知道,兰薇之所以当花魁,是为了赚钱寻找失散的姊妹,据说她爹娘被盗匪杀了,姊妹则在逃亡时失散,这三年,兰薇从不放弃寻找,可惜一点消息也没有。

  真是可怜的孩子呀,她衷心盼望兰薇能找到她的家人……

  「对了,嬷嬷,把你私吞的银子吐出来。」

  花嬷嬷看着符兰朝她伸长手要钱,什么感动的心情都消失了,她忘了这丫头最讨人厌的地方,就是很爱钱、死要钱!

  「你这死丫头!我让你吃好的、穿好的,忍受你那么多恶行恶状……」

  「嬷嬷,咱们钱要算清楚,感情才会好,上个月你漏了五十两给我。」符兰依然凉凉伸长手,在她桌前就有个算盘,少个一两她都不会漏掉。

  花嬷嬷咬了咬牙,自暗袖里取出一锭金元宝大力搁在桌上,气得走人。

  符兰见花嬷嬷走了,赶紧下床,将床下的重物移开,再打开某一格地板,只见里头放着一只珠宝盒。

  她打开珠宝盒,将金元宝压在一叠叠银票上,从中取出一块碧绿玉佩,那是爹娘生前给她们三个姊妹的,上头刻着她们的名字,她的是兰字。

  这些年,那些蒙面黑衣人持刀杀戮的画面她没有一天忘得了,她总是梦到爹娘原本慈祥的脸孔,下一刻就倒在血泊中,还有好多好多熟悉的人都死在面前,她也常梦到她和大姊、小妹分开逃亡,说好总有一天会相见的情景,每次醒来时总泪湿枕头。

  在这世上,她只剩下她的手足、她的姊妹了,她一定要找到她们。

  只是无论砸下多少银子寻找她们,始终都没有消息,符家命案也成了悬案,她雇用的探子更因觉得棘手,拒绝再追查下去。

  「大姊、樱樱,你们在哪里?」注视着玉佩良久,她哀伤地道。

  饭馆的包厢内早已备好美酒佳肴,几个貌美的花娘进了包厢,有个花娘动作快,直接朝其中最年轻也最斯文清俊的男子挨去,他一身优雅的月牙色锦袍,举止在在显露出身分不凡。

  「公子,让奴家为你倒一杯……」花娘巧手的倒好酒,殷勤地为他奉上,岂料那名男子不仅没接过,还因她身上浓郁的胭脂香气蹙眉。

  男子身边的护卫从衣袖里取出一根银针试毒,连桌上的菜肴都不放过,突兀又慎重的举止令那花娘面色僵白,同桌的三名中年男子也正襟危坐,生怕出了什么事,当确定所有酒菜都没问题后,在场人才松了口气。

  年轻男子扬起微笑,举起酒杯道:「别在意,我这属下只是太尽责,怕有人想要我的命。」

  接着,他望向身旁发怔的花娘,微笑道:「全出去。」

  花娘看他虽斯斯文文又面带笑容,眼里却带有不容置啄的命令,赶紧朝其他人使了眼神,一起退出包厢。

  见花娘们都离开了,有人惋惜却不敢说话,气氛一时凝滞。年轻男子低头看着酒杯,朝坐在他面前的三名男子出声道:「不乾杯吗?」

  「是、是,相爷请!」

  三名中年男子迅速举起酒杯敬酒,好不恭敬。

  「这酒真可好喝啊,相爷尽量喝……」

  「相爷,也多吃点菜,这是下官特别嘱咐厨子做的……」

  原来这位年轻男子是权倾朝野的当今丞相公孙濬,家里原本是行商的,十八岁时高中状元后,他就当了官,仕途一帆风顺,在皇帝铲除了腐败的将门世家宗氏一派后,拔擢了他,让他在二十七岁就官拜丞相。

  老臣们本以为公孙濬没什么本事,不过是官当得称职才受到百姓爱戴,根本不将他这个年轻小夥子看在眼里,都想趁宗氏力衰时巩固自己的势力,没想到公孙濬才一上任,就以整顿内部为由给群臣来个下马威,这时他们才知公孙濬不只是官当得好,也有手段,难怪皇上会重用他。

  当然,他甫上任半年就大刀阔斧的行动,该查的查、该斩的斩,也惹来重重杀机,受过几次暗杀,和公孙濬同桌的三名大臣很识时务,明白公孙濬是皇上跟前的大红人,与他作对没好处,便想巴结他。

  这客套的酒一乾完,公孙濬搁下酒杯,也不废话,「好了,你们今天特地为本相设宴,是想拜托什么?」

  这三名大臣彼此看了一眼,同时离座朝公孙濬跪拜道:「相爷,我们三人并没有想向相爷拜托什么,只是想向相爷表忠,宗氏一派霸权太久了,现在朝野有了崭新的局面,我们三人愿以相爷马首是瞻,为相爷奉献赤胆忠诚!

  「相爷,我们知道有许多年轻臣子钦佩你,将你当成效法对象,我们可以帮忙召集那些臣子站在相爷这边,以后相爷在朝廷上办起事来,就更加稳当了……」

  闻言,公孙濬唇角的弧度变得阴冷。「放肆!你们该马首是瞻、奉献赤胆忠诚的人是皇上,不是本相!结党营私是皇上最不乐意看到的,你们想成为第二个宗氏吗?」

  三名大臣都吓坏了,连忙改口,「相爷请息怒,我们当然效忠皇上,对皇上忠诚不二,更不会想结党营私!」

  公孙濬锐眼扫过他们,下一刻,他自座位上站起,语气变得和煦,「本相当然知道你们对皇上的忠诚之心,方才只是一时误解,各位别放在心里。不瞒你们说,其实在众多臣子里,本相最欣赏你们三位,为官正直清廉,待人处事也好,本相正想向皇上进言,好好重用你们。」

  三名大臣受宠若惊,纷纷热血激昂道:「相爷,这只是我们为官的本分罢了……」

  「是啊,身为朝廷命官,本就该做好百姓的父母官了!」

  「我们愿意为皇上、为百姓肝脑涂地!」

  公孙濬满意的微笑,一会儿突然又流露烦恼之情。「你们如此忠诚,本相不用担心,倒是还有人对本相不服气,针对我个人便罢,要是对社稷做出什么事来……」

  「相爷是指兵部的谢尚书吗?就是他参了相爷你一本的……」

  「还有傅都御史,他对相爷你斩了他的人很不满……」

  「相爷是想将他们给……」下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但听的人都知道意思。

  「不,你们只要帮我好好盯着,有异状向我禀报就好。都起来吧,饭菜都冷了。」

  三名大臣恭敬地应好。

  很好、很听话。公孙濬满意的扬起唇,墨黑的瞳孔闪烁着精明。

  这就叫做恩威并施,先让他们恐惧他的威严,再赞美、激励他们,让他们受到感动,臣服于他。

  皇上不喜结党营私,独大势力,那么,他就让自己成为最大势力者,拉拢所有臣子的心,掌握所有局势,为皇上尽忠诚。

  兵部谢尚书、傅都御史……他心里默念着,眸底闪过鄙夷,他们要是真的敢对付他,就是自毁前程,他会毫不留情的将他们击垮!

  半个时辰后,公孙濬离开饭馆,搭上马车,机灵的护卫立即为他点上特殊的薰香,好薰去一身胭脂水粉香气。

  很少人知道,堂堂丞相最厌恨姑娘家用的胭脂水粉,别人觉得香,他却只觉得臭,鼻头还会不适的发红发痒,早知道那三个大臣会找花娘来作陪,他打死都不赴约。

  忙了一天,他累得眯起眼小歇,身为丞相,他要辅弼天子,总领百官,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当然,丞相居于高位,不用任何事都亲力亲为,但既然从皇上手上接过这份重任,他就要夙夜匪懈、鞠躬尽瘁。

  因为,这是他的信念。

  他娘是卑微的妾,因为他的庶子出身,打从他有记忆起,就受尽了众人的冷眼旁观,大娘和大哥的欺凌,爹也总漠视他们母子俩,娘临终前,爹连看娘最后一眼都不肯,他心里便恨着,许下有一天要出人头地,将这些人踩在脚下的心愿。

  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成功了,凭着坚强的意志和聪颖的天资一步步往上爬,他高中状元,官职一阶比一阶高,最终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之位,让爹对他刮目相看,让大娘和大哥对他谄媚巴结,他狠狠的报复了,这条仕途路也成为他的信念,是证明他公孙濬努力生存的证据。

  当然,他会受到拔擢当上丞相,也是时机正好。

  皇上喜爱的是毫不逢迎的正直之人,例如骥远大将军薄要人,但皇上也知道光正直是不够的,他需要有手段、有手腕的人,最好要没有派系包袱,替他周旋于百官之间,于是他被选中了。

  他也欣赏痛恨腐败、有改革魄力的君王,所以当皇上问他是否有意愿成为东圣国最年轻的丞相时,他将此视为毕生最大的荣耀……

  「你们是谁!想做什么!」

  马车猝不及防地停下,外头传来护卫的叫喊声,公孙濬立刻睁开眼,悄悄打开布帘,就看到一群黑衣人挡住去路。

  公孙濬衡量起局势,他只带了十多名护卫,对方却足足多上一倍,杀气腾腾的,看起来是江湖杀手,不好应付……

  「相爷,你千万别出来……」

  听护卫提醒,公孙濬反而大胆地下了马车,神情自若的迎向前方众多的黑衣人道:「敢问找本相何事?」

  「公孙濬,你都要死了,还那么悠哉!」为首的首领粗声喝道。

  公孙濬更是悠哉到底,「是谁要你杀我的?兵部谢尚书,还是傅都御史?」

  「什么?」首领愣了下,像听到从未听过的名字。

  「是不知道,还是不是?」不是的话,那会是谁呢?公孙濬思忖着。

  首领回过神,凶恶道:「收人钱财岂有报出名来的道理!今天你非死不可!」

  「是谁要死还挺难说。」公孙濬冷笑。

  「你……」

  「你们都中毒了!」公孙濬忽然高喊道。

  公孙濬的护卫内心吃惊,不知主子在说什么,但相信主子自有定夺,于是竭力保持镇定。

  这招果真有效,黑衣人见状都面露惧色,「中、中毒」

  「没有闻到一股味道吗?闻到这味后只要动作过于激烈,就会七孔流血而死。」公孙濬一本正经地说。

  「怎、怎么可能……」首领不愿相信,但他确实闻到某种奇异的香气,加深了内心的害怕。

  「真要打,我的人可以撑好一阵子,到时候鹿死谁手还不知道,若想活命,你们最好别轻举妄动。」公孙濬冷声警告。

  首领一听,怕得不敢动,其他人也都不敢拔刀,公孙濬见状,转身进入马车,命令道:「走。」

  马车和骑着马的一干护卫先行驶过黑衣人们,起初公孙濬还要他们慢一点,免得引起怀疑,待离开一段距离后,才下令快速前进。

  其实那香味是他衣上的薰香,他这么做只是想争取一些时间,这条路上没有人烟,讨不了救兵,但再往前一点就是热闹的青楼街,到了那里就安全了……

  此时,后头的侍卫策马上前急报,「相爷,他们发现受骗追来了!」

  「糟!」动作太快了!公孙濬沉下脸命令道:「快!」

  然而对方人马众多,双方差距很快被拉近,黑衣首领恨恨吼道:「公孙濬,你这阴险小人竟敢骗我!」他直逼马车,飞腾上了顶端,长剑猛地刺入。

  长剑擦过公孙濬左脸,差点就刺中脑袋,即便他再沉稳背脊也凉透了,所幸护卫随即赶来,和那人在马车顶上对打起来。

  但,对方人数实在太多,对公孙濬这方来说十分吃力,在护卫分身乏术下,公孙濬为求自保也持了剑对抗,可他毕竟是个文人,仅学过一点防身术,最终还是挨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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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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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12:44: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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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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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4 11:10: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怎么回事感觉挺一般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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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3 11:0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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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 20:09: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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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4 19:54: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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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8 14:52:0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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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6:47: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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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6 11:21:06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楼主分享,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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