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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201) 鸡蛋( 3) |
本帖最后由 呆残残?萌贝贝! 于 2013-6-16 13:27 编辑
【文案】
西关大少和风尘舞蝶的不可思议之CP,主要想写那个时代的乱世情仇,YY成份不少,敏感者勿入。
1937年6月西关大少周天赐因为商船被扣,自广州来到上海,刚刚跟对手鲍望春交上手,上海就沦陷了……
【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14787-1-1.html
原文地址
【推荐指数】★★★★★
【类型】近代、民国、没脸没皮强攻X外冷内热美貌强受、相爱相杀、虐、HE
【原创书评】
【原创文案】
西关大少周天赐家世代经商,因商船被扣从广州到上海找关系周转,正遇到屡屡扣他商船的鲍望春。周天赐对小鲍情有独钟,开始了两人相爱相杀的生涯。
【原创书评】
在书评组群里的时候我推荐这文,很惊讶,发现居然有很多人没看过。
没有看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因为是同人;比如,因为是戚顾同人;比如,因为是民国文……
呃~~当然,很多姑娘莫名其妙的槽点和雷点,我是非常理解的,我也有这样的怪毛病。
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实在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经典中的经典,于是,在这个315打假时刻,我借此机会,向大家详细推荐一下。
我一直没有为此书写过专门的评论,只在多本评论或者经典强推的时候推过。原因说起来非常汗颜,我怕自己力有不逮,文采不够,写不出这本书十之一二的好来,反而让有的人不想看此书了。于是一直迟迟不敢下笔。
这书我在书香搜索链接的时候,居然发现没有正经的文案,去晋江找了文案,也是一水货,就寥寥两句,于是想,大约被埋没,也是难免。
百度了下此书,发现也有很多姑娘怨念,为什么此书如此好看知名度却不是很高?
我想着,我还是写写吧。虽力有不逮,好歹看看能不能让更多人喜欢它。
先总结:看《双城》这书,大约在两三年前。古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三月不知肉味。毫不夸张地跟大家说,当日我看了这书以后,也有这种感觉。看完双城,我有三天时间几乎没心思看其他书,脑子里就是周天赐和鲍望春这两个人,梦里也是。我看的耽美,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这本算是我唯二动过心思想要买实体书的。(另一本是《小楼传说》)当然,我并不觉得每个人都会觉得这本书正好如此戳中你的萌点。但是我相信如果你看了,你绝不会否认他是一本经典。或者,经典中的经典。
这书,我不太想写他好在哪了。
就跟大家驳驳槽点吧。
槽点一、因为同人,或者是戚顾同人不看此书的姑娘们。
这书确实是戚顾同人,但是我看的时候,其实不知道他是同人。因为这个顶多算是戚顾的转世。两个主角和前世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非要说有同人的地方,不过是作者对周天赐为何对鲍望春如此快就情有独钟的一个解释罢了。作者的意思是,其实因为前世,周是大当家,小鲍是顾惜朝,才导致他们今生如此爱恋。但是前世的情节,其实半点也没有,完全可以当一个独立的文看。
槽点二、因为民国文而不看此书的姑娘们。
这书的亮点,正是因为这个年代。于是作者虐得你伤心伤肺,你还只能甘之如饴。这书是耽美里写这个年代的极品,周与小鲍,用不同的方式爱国救国,但是立场不同,导致相爱相杀,为对方一退再退,却也似乎永远都不能相守。说真的,如果不是这个年代的原因,这些虐,就有些牵强附会了。
槽点三、小鲍由于与周的感情的缘故,在被自己人审核清白时,似乎被LJ了,而周天赐,本身是有妻有子的。
我知道看到这一点,很多姑娘肯定不会想看此文了。说真的,当年我看这文的时候,一不知道是同人,二不知道有这种情节,要不,我肯定也不会看的。但是看完以后,我觉得作者太强了,小鲍太强了啊有木有。因为我看完以后,接受得一点障碍都没有。
我知道很多姑娘是菊洁派,其实我也是。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其实不是绝对的菊洁派。我只是受不了小受菊不洁的感觉和女人不贞了一样而已,而如果作者有能力把CP写得够强大的话,里面的主角不在乎,我也不会在乎的。
我打一个很直白的比方,《神雕侠侣》里,小龙女被尹志平OOXX过吧?但是,金老先生硬是让所有男人和女人都觉得,小龙女是所有金庸小说里面最冰清玉洁的人了,有木有?这文里,作者也有相当的功力。
槽点四、这书因为作者曾经大修过,有的情节有些小混乱,而且肉戏和正文是分开的,感觉不像作者写的,一肉就拉灯。
这个其实不是问题,反正我看不是什么问题。
槽点五、有第一人称视角。
我知道有姑娘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槽点,我想说,克服一下吧。这书绝对值得你克服。
其实这书,我也看过多年了。现在能回想起来的细节,实在有限,就记得,当时那两年,翻来覆去将这书看过很多次。
这书是真虐,但是作者虐得很有道理,一点不牵强附会,不像有的作者,为虐而虐,没事儿就是两个人在那吃饱了瞎折腾。
而甜起来又真是甜。
特别是周天赐死缠鲍望春,那真的是没脸没皮,无赖之极。
下面贴点原文给大家看看。
周天赐刚到上海就遇到鲍望春,当时不知道两人身份,因为一点意外,两人结交,周喜欢上了鲍,但是,两人属于官贼不两立。
从周的角度,他走私文物,利用商船倒卖到了国外,换了药啊粮食什么的,救济和养活战争中受难的人并支持打仗,他觉得古董是死的人是活的,他以他的方式救国。
而鲍来说,他觉得国家再弱,也不能沦落至此。他和他的手下,为抢救和制止国宝流落国外,牺牲了不少人,所以两人立场一开始就对立。
于是两人相爱相杀。但是奈何周天赐脸皮实在太厚,小鲍一面在想杀他,他一面还在想,如何让人承认对他有心,哪怕死了也愿意。
而这一段,一个吻一个耳光,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原文: - 洗手间在走出大厅以后还要绕两个弯才能看见的角落里,最可怕是同样也是装修得金碧辉煌,我深刻怀疑这是上海人的恶趣味,不过现在也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 我左右看看,猛地一把把鲍望春推了进去,而鲍大处长却乖得跟个小孩似的,半点反抗都没有的任我推。我跟进去看清楚洗手间里没有人,立刻就把门反锁掉,然后打开所有的水龙头……
- “你不用这样费心,没有我的命令,没人敢跟过来**的。”冷眼看着我的动作,鲍望春带着一种忍俊不禁的表情径自走到洗手台前洗手,洗干净了关上水龙头后,还用旁边喷了香水的毛巾擦干,最后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当从镜子里看见我恶狠狠瞪着他的表情,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又浮现了出来,“你不是有话要跟我说吗?”
- “你是不是要杀我?”
- “周大少……”
- “我们可以打,可以斗,但如果你也觉得我们之间还有那么一点点情谊,就不要在我面前说谎!”
- “……”他的手停顿在正在调整的领带上。
- “不要骗我!”我握紧拳头,透过镜子看着他。
- “……是,我要杀你。”
- “为什么?”
- “你手上有我要的东西。”
- “你要什么?”
- “我要的,你给不起!”
- “你不说怎么知道我给不起?”
- “……许多东西不需要说也能知道!”他微微一笑,却让我从他眼睛里看见一道我从此都不可能忘记的怒火的美丽,“就像你所谓的,我们之间还有的那么一点点情谊!”
- 我皱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 “不明白?”冷冷的笑回复了我,“那就算了。”
- 我甩甩头,努力回到正题上来,“我所有的,至大就是我的命!你怎么知道我在生命受到威胁的关头,还会有给得起给不起这种无聊想法呢?”我诱惑着他,“也许你拔枪出来的时候还同时拿一叠钞票出来,我真的可以予取予求……我是一个商人嘛!”
- 这次虽然还是冷笑,但出现了一点真的笑意,“不错,我不会忘记你是商人的。”他半忍无可忍地说,“讨五角钱的茶钱债讨到极司菲尔路76号来,你是第一个!不,应该是唯一一个!”
- “所以,”我继续诱惑他,“反正你也要我的命了,无所谓告不告诉我。”
- 他还是笑笑,“周大少啊!”他的笑容极其美丽,但看在我的眼里却变成了一种很慢很慢的痒,很慢很慢的痛,“命很重要吗?”
- 我想不到他会问这样的问题,连忙谆谆教诲,“那是当然来的……”
- “人命是很贱的!”他却猛地打断了我,“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远比生命来得更加重要……不,应该是重要的多!”
- 我摇头,“也许因为你是军人,看多了生死,但是对于我这样一个小老百姓来说,”我微微停顿了一下,“还是命是最重要的!”
- 漂亮的嘴唇又一次勾了起来,“赐官,”他突然这样叫我,我听得心跳不由自主顿掉一拍,“你跟我说,‘我们可以打,可以斗,但如果你也觉得我们之间还有那么一点点情谊,就不要在我面前说谎!’但是你呢?”
- 我一呆,“什么?”
- 他平静地指责:“你总是在说谎!”
- 我当然反驳:“我没有!”
- 然后,洗手间里一片寂静,我们透过镜子彼此对望着,而我的理直气壮也慢慢地变得不再那么有气势,当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我承认,我心虚了。
- 从叫他不要说谎开始,我的话里就一直在引诱他说出真相,他不说,我就用“情谊”诓他,说笑着“乱”他,然后貌似正义地“训”他。他倒是坦白得很,可是他的坦白却只能证明我的“没有情谊”!
- “算了。”他轻轻地说,“你说服不了我。”再度整了整帽子,他似乎开始准备离开,“人命是很贱的!比起我要你给我的,或许你将来还会感激我,要的只是你的命!”
- 我恼羞成怒,突然就一拳挥出去,“你少给我发这种神经病!难道你要我感激你杀我吗?啊?”
- 他早有准备,毫不客气地跟我动手,挡住我一拳以后猛地挥出一掌击向我的胸口。我听那风声不对,要是真的给他击中,我的胸骨只怕不断也裂,脚步一错抬腿就往他下档踢去。
- 鲍望春眼神一闪,连忙躲避,“洪门咏春?”
- 我冷笑,“鲍处长不知道我是洪门弟子吗?”
- 他的肩头突然以及其古怪地角度飞快地撞了上来,“就算是天王老子,今天也要给我留下!”
- 我撮指如刀直劈他的肩头,“那就等你变成了如来佛再说!”
- 风声四起,拳脚相加,小小的洗手间里你来我往,转眼就过了百来招。我惊讶地发现他的功夫比我想象中的要好太多,远不是他表象的那种纤弱。只不过军中拳脚套路性太强,而且他动手的经验显然不如我——比如他就没有注意到他的脚下是刚才他洗手的时候溅出来的一小滩水,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皮鞋底并不耐滑。
- 我毫不犹豫地一拳击在他的左肋,他企图让开,但脚下一滑,身体失去平衡,当时就往地上倒去。我紧跟着就是一拳往他脸上砸,他两只手急着在身体倒下的时候往下撑住身体,根本就没有机会来抵挡,这应该是我胜券在握的关键一击!我的拳头已经挥出,风声都很大,他挡无可挡,避无可避,下意识地竟然闭上了眼睛。
- 我的拳头在他脸前一公分处停住,拳风甚至掠起了他的头发,可是我依旧没有打上去!长长的睫毛,闭起来反而可以看得更加清楚的双眼皮,绝望却负气的表情——我,动不了这个手!
- 是的,我动不了手,所以我只好动口!猛地一拽他的衣领把他整个人从地上提起来,在他还没有来得及反抗以前,我把他整个身体压制在墙壁上,然后狠狠攫住他的双唇!
- 记忆里他的唇很甜美,记忆里他的气息熟捻得就像在我的身体里纠缠了千年,记忆里……好吧,所有记忆里的感觉都比不上我现在的感受!我觉得当我的唇跟他的贴合,当我的气息跟他的气息融合,当我的身体全力都用来压制他的反抗,我的整个世界就变成了一朵缓缓绽放的花。
- 金色的花,慢慢地颤巍巍地开,有一点点羞涩,有一点点害怕,舒展一个花瓣是一百年,浅浅一盛放是一千年!
- 一花一世界,一沙一菩提,我究竟寻了多少世界,参枯了多少菩提,跨越了多少时间,才走到你的面前,才等到你我的相知,才遇到这个吻?
- 而你,却要杀我!
- ***
- 在我压制下的他慢慢放开了反抗,我感觉得到,我甚至觉得我听见了他的茫然,他的紊乱呼吸和他渐渐与我同步的心跳。
- 怦怦!怦怦怦!
-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或许其实只是几分钟或许已经是一辈子,我没有一点时间的观念!唯一还能让我知道的是,如果我们再不呼吸,我跟他都会死于窒息。
- 唇分,他的身体晃了晃,要不是我及时揽住他,只怕这位蓝衣社的鲍处长就要因为腿软而坐倒在地上了。
- 这个想法突然让我踌躇满志得意非常,而跟我的得意同步的是我的笑脸跟我嚣张的酒窝。
- 他当然看见了,也正是因为看见了,所以当恼怒的耳光扇过来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躲开。“啪!”硬生生地甩在我的脸上——昨天被他扇过的同一个地方,火辣辣的痛!
- 我有点火,挑了挑眉毛,深吸一口气猛地凑上脸去当着他怒睁的黑白分明的漂亮眼睛“咻”在他的唇边又偷了一个吻。
- 本来就因为前面激烈的热吻而有些呼吸不稳血气上涌的脸顿时在那层嫣红上面又添了一片粉色。那是真正的粉色,我惊讶地发现,他的皮肤完全不同于成年人皮肤的粗粝,是一种婴儿一般的柔嫩。所以红起来的时候,就像从那片水嫩中浅浅漾开了一圈圈的粉红,叫人简直转移不了眼睛。
- 这样的人,他到底是怎么当上特务科某处的处长的?啊?
- “周天赐!”我的无礼再一次激怒了他,“啪!”我的脸上的同一个位置又一次得到了他的招待,他是不是跟我这边脸有仇?为什么只打我这半边呢?我有些搞不懂。
- 于是再凑上去,换一个角度又亲在他的唇边,“啵”!
- “你……”他粉红的脸又红了一层,如果不是本来的皮肤太过白皙,只怕是已经红得跟木棉花似的了。
- 我半刻意地把另外半边脸凑过去,“喏!”
- “很好玩吗?”他冷冷地问,如果不是喘息得太厉害,应该是有些威吓力的,不过他的手替代了威吓作用的口气,“啪!”
- 我叹口气,为什么换一边送上去,他还是要打那半边脸?再打我这个帅哥可就没法看了!
- 虽然这样,但嘴却不停,凑上去吻在他的鼻梁上。奇怪,鼻梁比较挺的人一般都有比较硬朗的轮廓,但是他的鼻梁也很高啊,可脸的线条无论是怎么看都只有“柔和”可以形容,而且当他的表情越是傲然,眼神越是凛冽,那种柔和就越明显越好看!
- “啪!”又是一个耳光!
- 叉烧包的!我跟他卯上了!亲吻接连地落在他的脸上,颊上,眉骨上,眼睛上,鼻侧,眼睑,发根……一个耳光换一个吻,半边脸痛得早就已经没有知觉了,以至于吻他的时候还会常常牵动受伤的唇角,我就恶狠狠地把我的血印在他的脸上。
- 这样的拉锯战总要有一个人先认输,但那个人绝对不会是我!
- 阿弥陀佛!我猜对了……
- 他终于停下了手,怔怔地看着我,我却多少有些依依不舍地继续把眼神流连在他的脸上。他突然又抬起手来,我睁大了眼睛,还打?其实,我有些吻不动了诶,怎么办?
- 可是抬起来的手,这次并没有恶狠狠地扇在我的脸上,而是慢慢地轻轻地抚摸在我的脸上。他手上的温度很低,即使这样热的天,即使刚才还是甩了我几十个耳光,可是那手指触到我的脸上的时候,我痛得麻木的脸还是觉得冰冰的,很受用。
- 我感受着他的手在我肿起来的脸上来回抚摸,我觉得他的身体向我越靠越近,我以为这是错觉,直到我的肩头上确实感受到了他的头的重量,我才觉得自己像范进中举当中的秀才,一下子的欢喜,让我懵了!
- 他,他他,他啊,他啊啊啊!他喜欢我,不,不是,是!是他也喜欢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也喜欢我,他真的也喜欢我,他对我不仅仅只是有感觉,他是喜欢我的,而且他知道他是喜欢我的,他真的是知道了他自己是喜欢我的!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他喜欢我,他也喜欢我!
- 我欢喜得几乎要疯掉,想咧开嘴大笑,结果反而牵动了受伤的脸,扯到了泪腺,一串串的水珠开始完全失去控制地往下掉落。
- 我怕他看见我这个锉样,连忙伸手用力把他搂进自己的怀里,“小鲍,我……”
- “你这个猪头!”他咬牙切齿地把头枕在我的肩头,恶狠狠地说,“猪头!”
- “……是!是!我是猪头……”我龇牙咧嘴地说,又慌张地用手去擦自己的眼泪。
- 他终于感觉出不对,一把推开我,然后看见我的脸,顿时一口气没有憋住,“哈哈哈哈……”暴笑出来。
复制代码 这文里,小鲍实在是一个令人爱恨交织的人。周天赐对他情深,他对周天赐的情却也并不是不深。周为了他抛妻弃子,偌大家业不要;他为了周也几乎背叛自己的立场,而自己又被自己所在军方审查,差点永不能翻身,未婚妻死于非命,自己也终生愧疚。
但为了国家,他对周天赐很狠,对自己更狠。
但是承认自己的爱时,也很可爱。
原文有这样一段:
“这一年来,即便我只是在军校里任教,也听说你立了不少功勋。我很感激你没有对我们下手,可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为戴雨农这样拼命。这次来广州,虽然大部分的原因是上头的决定,我却也是真的想来看看你。东卿,你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让,让他们这样,这样传你?”
鲍望春慢慢放下手里的瓷壶,看着金黄色的茶水荡漾在白瓷茶盅里,“哦,传什么?”这世上,到底是没有不透风的墙的。自己以为自己痛下杀手,但凡搭点边的人都已经铲除了,应该没有人会知道,但是现在看来,这根本禁不起军统局这帮高级特工的调查。真是白用功了一场。
孙翌觉得不对,以鲍望春的骄傲,如果有人这样传他,只怕他早就刀枪棍子一起上了,不折磨到乱说话的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决不会罢休。想想当年,黄胖子就是看他貌似纤细雅致,于是上去口花花了一句,结果就被他打个半死。自己也是因为这样才注意到这个又狠又辣的美人的,遂生了结交之心。后来并肩作战,生死扶持,转眼十年。
但现在他只是淡淡地问一句“哦,传什么?”而且听他这口气,只怕传的是什么,他自己心里清楚得很。
没来由地心里一阵剧痛又是一阵焦躁,孙翌即便是刚才被鲍望春揭穿了自己身份的时候都没有这样惊怒,猛地一拍桌子,“他们说你,说你,跟男人……后来还因为这个,才被踢出蓝衣社。只是这一年来建功多了才回的军统。”
拿起白瓷杯把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鲍望春觉得自从自己“死”过了一次以来,对这些事已经再没有从前的在意。反正自己做出来的事,总有相应的结果在等着自己,每一步快乐都需要代价,这个道理自己早就知道了不是吗?
于是轻轻一笑,“是真的。”
“啪!”孙翌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手里的杯子也落在地上,摔得粉碎,“等,等一下!”他跳起来,脸涨得通红,在地上转了三个圈,“东卿,你的意思是……是不是我听错了?”
鲍望春微微有些无措,但还是通红着脸坚定地点了点头。
“但是,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孙翌忍不住道,“跟你一样的男人!甚至还因为他差点被戴雨农踢出蓝衣社?差点死掉?”
鲍望春看着他,“是,我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孙翌张口结舌了半晌,“但是,东卿,你有没有想过,你,你是一个将军!你有大好的前程在前头,你这样,这样,岂不是自甘堕落?”
鲍望春依然沉静地看着他,“喜欢了,没办法。”
又紧紧盯着鲍望春绯红的双颊看了半天,孙翌这才似乎终于收拾好了情绪,长叹一声坐下来,“失策啊,早知道你会喜欢男人,当年,我就该先下手为强!”
鲍望春没想到等了半天,他竟然是这个反应,一时间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猛地瞪起眼睛,“振飞,你这是,嘲笑,我吗?”
孙翌好笑地看着他鼓起来的小肉脸,真恨不得伸手上去捏两下,但终于自己忍住,“东卿,既然你喜欢了,就要自己承担这种喜欢的后果。”轻轻笑笑,“如果连我开玩笑你都觉得是在嘲笑,那你还是趁早断了吧!上了就别怕,管他娘的别人怎么说!”眼神微闪,“那个好福气的家伙究竟是谁啊?说实在的,我还真的给他有点嫉妒!”
鲍望春心中涌起欢喜,在那么多折磨以后,总算有人能够接受自己这样违背人常的感情,而且那人还是自己当作兄长一样的挚友,不由得浅浅微笑出来,“好,下次,介绍,你们,认识——你们,应该会,成为,好友,脾气,很像!”
我记得文的最后,小鲍差点身死。因为在众人眼中,他与日军关系近,到处搜刮财物……但是谁知道他所搜刮的所有的东西,都换成药和武器送到了前线。他把他的命、他的名声、他的青春……全都无憾地献给了自己的祖国。他为祖国,死过不只一次两次。而祖国没有回报他什么,纵使这样,他也不悔。所以在文的最后,作者在BE、HE几种结局里最后选择了HE,两主角去了美国,我觉得我总算是无憾了啊。虽然BE肯定会虐得我们更加悲伤也更符合事实基调。
这文,大约就是这样的调调。两个同样爱国的人,立场不同,强悍而又深爱,愿意为对方死,却因为立场的原因要杀死对方(主要是小受杀小攻)……看得人忒爽呆了。
总结:哎!不知道我如此强推,会不会打动某些姑娘们。其实我写得热血澎湃,连我自己都想重新再看一次了。但是我仍然觉得,我可能写得不好,可能因为太喜欢这本书,反而无法游刃有余。其实就是题目那一句,如果你因为任何理由错过这本书,你就是笨蛋。
友情指导看书顺序:先上海篇 后广州篇即可。有的版本打开包里好多什么竹林戏码之类的,其实就是两人拉灯的肉番。可以不用理会,先看正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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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wying9 在2013-6-27 15:07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pangguo 在2013-3-25 16:4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pangguo 在2013-3-25 16:07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伊朵浮云 在2013-3-25 08:41 送朵鲜花 并说:感谢参加完美无瑕活动~还可以继续参与哦~ 伊朵浮云 在2013-3-25 08:41 送朵鲜花 并说:感谢参加完美无瑕活动~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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