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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20)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fierce bear 于 2015-5-17 23:39 编辑
【原文文案】:
因为旧年好友奇特又莫名的邀请而踏入的乡间别墅,
街角拿着云片糕的老人在昏暗路灯下的微笑,
亦或在某一天午夜醒来,
我会看到月光下女子苍白的面孔,
一个一个,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究竟是不是我天生吸引着他们,而注定来记录每一个故事?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踪, 白翌 ┃ 配角: ┃ 其它:
【书籍类型】:博学腹黑冷漠攻X宅男炸毛人妻受 现代 恐怖悬疑 鬼怪志异 单元剧 温馨 HE
【站内链接】:《鬼话连篇(网络版+出书版)》作者:青丘【完结+番外】
http://www.txtnovel.vip/thread-325139-1-1.html
【原文链接】: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396890
【推荐指数】:★★★★★
【原创简介】:宅男受安踪在大学毕业后不思进取不找工作,只知道渣游戏,被看不过去的父母丢到学校去教美术,且认识了同事兼室友的历史老师白翌。在最初的小磨合过后,两人关系有所改进,并随之共同经历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诡异事件。两人在此过程中感情不断升温,然而安踪却在此过程中却被卷入了生命危机。在历经艰难险阻后,危机解除,两人感情亦是修成正果。此文晋江专栏早已完结,但直至去年作者还不断在微博放出新的番外,安小哥和老白的冒险也还在继续。
【原创评论】:
【引子】:
鬼话连篇是手机里唯一一本常年留存的小说,五一刚温习过一遍,而事实上第一次接触到它是在六年前,一路追文到完结。本人向来是惫懒的,却突然心血来潮想写些什么来纪念一下自己竟然如此长情,且想让更多人注意到这篇故事。这便是要写这篇推荐的原因了
【框架】:
故事是单元剧的形式展开,一个一个的小故事串联在一起,最终攒成一条主线。这是大多数采取单元剧方式的文惯用的,构架很合理,然写不好会散乱。有的人怕是并不喜欢这种写法,于本人却是可以接受的,譬如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譬如异闻录再譬如此文。
相同框架结构的耽美文也不少,比较喜欢的一篇是坏道,但两者很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坏道的每一个小案情最终都是与那个幕后黑手相关联的,而本文却显然不是。虽然都多多少少有点鬼怪的恐怖色彩,却并非每一次的事件都直指最终险些害安小哥丧了命的终极boss。其中的一些就好像作者本人说的,不过是为了让大家知道些民俗传说,真的只是些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小故事了。这与曾经一度流行的家长里短文又有很大不同,单元剧的框架本身就注定了,即便与主线不相关联,它也不会事无巨细地把每件事细细道来,即便写长也很难变成臭长的裹脚布。这种感觉就像是穿梭在一个又一个事件,然后发现哟呵,又遇见你俩了啊,很有几分亲切感。
那些是截取出一个又一个小片段,沿着时间脉络拼凑,最后连接出的生活未必不是完整的,且总可以留下三两分的想象余地。而且最大的优势在于,每个故事都没有长到需要大量时间来读,很适合抽空看一看放松一下。难能可贵的是,每一个独立的小节总能用浅显的故事抓取人心最柔软的那一处。可能是遗弃痴傻女儿的狠心父亲,可能是怀念昔日战友的老兵,可能是固守着老房子的管家,可能是明知儿子犯罪也要顶着良心谴责一力庇护的父亲,也可能是心怀嫉妒害了同学最终反受其害的年轻女孩。生,老,病,死,白别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串起主线的人生八苦虽常被人提及,在这里却把这人间百态痴妄贪执揉在一帧一帧的剧情中,纵使过后偶尔回想起来,也会有点隐隐心酸。
【行文】:
这篇小说可说是以极不讨巧的方式,勾勒了一个不尽善的开端,然后再一点点墨染铺陈开来,就像是旧日说书人,也无需精雕细琢便把一个又一个小故事娓娓道来。可能刚开始还会为了言辞不够精妙撇一撇嘴,但再回过神的时候已然身在故事里。故事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的,也就是之前所说的不讨巧了。第一人称文,有利有弊。若写得好结果会有两个,善脑补的读者会觉得代入感强自然喜欢,理智型读者也可感到如同面对面听故事直接与主人公对话。无论哪一种,都是很容易引起共鸣的,当然它的大前提是作者本身驾驭文字的功底。然而,大多的第一人称文却是以一种极度夸张的视角转换和大段大段情感丰富的内心独白示于人前,不仅别扭得很,且着实腻歪得很乏味得很。至少对于本人而且,在一篇明明是以“我”为主角的文章中,不断出现某某人看到“我”绝美的样子横溢的才华不俗的气质之后种种心理,实在是有点发白毛汗,阿弥陀佛,就算再金手指逆天总不至于连别人的思想都能肆意进出了吧。
OK,话题似乎说得远了些,回到该文,这其实是第三篇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的第一人称网文。第一篇惊为天人的谢长留风格不同便不在此多说,况且年代久远怕没多少人记得了,说不得哪日又心血来潮便单独为它一推,而第二篇要在此反复提起对比的却该是人尽皆知的,它的名字叫盗墓笔记。至此,怕是会有人觉得我把这两者放在一起比较实在有些托大了,怕是还会砸键盘骂两声,盗墓神作那是随便好比的么,就算作者疯了天真黑了小哥被关了结尾坑爹了连吴三省都不是他三叔了那也是神作。然而,这篇文却真的让我不止一次地读到了盗墓时的惊艳。
当然,这绝不是要涉及到诸如抄袭借鉴一类敏感问题,不过是那样讲故事的行文风格。用词并不是考究的,可念在口中反复咀嚼得成了渣滓时也能觉出几分味儿来,那味道可以像北京胡同子里大爷抱着哈巴狗晒太阳闲扯,可以像是帮战刚打到激烈寝室熄灯了哥儿几个只穿大裤衩子骂咧咧一脸郁卒转开卧谈会。不好形容,不好描述,非要硬了头皮下个定义,估计只能说是接地气儿了。阳春白雪固然好,可曲高和寡地却容易失了真,反倒是这样把最平常无华的语句用得巧妙了,反倒勾得人心痒痒,彷佛一回身就能在校园某个拐角看到安小哥一脸贱相挂在老白脖子上借钱,眼角还时不时略带无奈的瞟一眼周围暗自兴奋的女同学。
文章的作者青丘不止一次在有话要说中提到自己的文笔不好,不过是个爱讲故事的人,当然幸运的是,这位姑娘也确实认认真真把故事讲好了。
【人设】:
(以下微剧透)在故事的开篇,安踪的感觉就像是最常见的大学男生,懒散没有上进心缺乏运动沉溺网游,而老白则比较像是女生们或许会闲来无事讨论一下却未必招男生待见的高冷男,皮相不错博学多才,性格里又带了点小清高。其实这又是我最初没太在意这篇文的另一个原因,主角人设有点脸谱化,当时几乎有点不屑地想这样发展下去,安小哥儿必定是各种娇羞惹人爱,老白必然是万能霸道独占欲。事实证明,是本人恶俗了,虽然安小哥从外表看是弱势了点却也是在一路成长,老白那厮固然见多识广却也会干出为了谁干家务这类事跟安小哥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如此掉份儿却真实的事。
说起来,两个主角的设定也是我会把这篇和盗墓比较的原因之一,刚开始读的时候真的是很有天真和闷油瓶的既视感,在这一点上,我也说不好作者是不是受到了三叔的启示才创作出这两个人物,但是最初的感觉却有些微妙的共通点。然而,随着故事的发展却很难再把这两对混淆,安小哥儿和老白的性格也越来越丰满多元化。回过头再来推敲的时候却能发现,其实老白和闷油瓶的性格从一开始就是不同的,所相似的不过是同样强大同样在最初处于类似保护者的地位。而与之相比,倒是安小哥儿和天真更是有那么几分神似。当然,也不过是神似罢了,绝对是相对独立的两个人。我喜欢盗墓笔记,却从不看盗墓的同人,因为受不了顶着熟悉的人的壳子各种出戏的表演,但是鬼话连篇让我感到了盗墓笔记的风骨,但是却绝不能不负责任地只说他是借鉴。相信喜欢盗墓笔记的读者应该也不会接受不了此文。
【情感】:
终于写到了最后,其实这篇文最让我欣赏的一点就是其对感情的处理,作者青丘曾在微博说这篇文很多直男也说喜欢,这一点我是很相信的。文章的感情处理得比较清淡徐缓却不拖沓,在最初本人也以为这是两个好基友的冒险故事。毕竟现如今卖腐文太多,君不见三叔三少江南这几个货当年微博上那让人不忍直视的互动,两个男主角的文里若连点暧昧都没有实在有点浪费。没想到的是,基情成真,最后两人在一起了,并且一点也不突兀,那发展真当得一句水到渠成,彷佛不在一起实在天理何在。虽然看bl文,却不太喜欢那种两个大老爷们什么事都不干,粘粘糊糊地只想着亲嘴亲脸的类型。女性作者在处理感情描写时跟男人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与文笔无关,纯粹是思维方式的不同。又或许就像我一朋友说的一样,生活很艰辛了,为什么不能在文里轻松随性点呢。好吧,这是一种写文和看文态度,不过误入歧途的扫到某篇男男生子文时还是忍不住想咆哮一句,丫头们啊,你们这是什么恶趣味,快看!有妖怪出没啊!好吧,我是不太能理解既然嚷嚷着喜欢bl,还看那些披着爷们儿皮的大闺女羞涩来傲娇去最后连娃都能生了,那为什么不去读言情呢。就算为了艺术的美化,照顾女性读者的受众,在外貌上可以把主角设定为各类花美男,却似乎总没有必要把性格一并娘化。
这篇文中两人之间的感情可说是细水长流的,从最初纯粹的好基友到小暧昧到最终修成正果,就是两个直男好友一步一步毫不扭捏地在友情上拐了个弯。栽了,纠结一下,然后也便认了。从头到尾也没有什么狗血第三者出现,即便老白已经优秀到让人恨不得套麻袋踹两脚也没什么烂桃花死皮赖脸的非君不嫁,安小哥儿那小模样除了被人寒碜小白脸儿就没被第二个人盯上过。好吧,说到底,这篇故事的感情戏虽始终贯穿着,却如同我们会碎碎念的父母如同对门住着会时不时互损的小夫妻,或者如同没事闹个小别扭然后转身就研究晚饭吃啥的我们自己,温暖安和却一点也不轰轰烈烈。哪怕有过同生共死的经历,看尽这世间百态,战过各路魑魅魍魉,在故事的最后也只是两个人一起过日子罢了。可即便不会天天嘴上念叨着,谁又能说这就不叫爱了呢。
絮絮叨叨写完之后,不得不承认这篇评貌似有那么一点长了,手一挨键盘就开始飙这是毛病,改天必须得去治。写得实在杂乱了点,想来也没什么人会愿意浪费时间来一个字一个字地磨着读。当然这本来也不过是给自己最喜欢的文之一留点纪念,自娱自乐罢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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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舞丹青 发表于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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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感,这篇是我很喜欢的文,所以写评论的时候主要想把它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而没有提到它的短处。小受的性格绝对是硬伤之一,最开始他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在心里腹诽小攻是个小人,后来用人家电脑打网游绝对不手软,绝对一副小市民的架势。而且太能惹事,说到底就连主线里他受了诅咒这件事明面上都是自己惹上的。不过,首先先吸引我的主要还是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本身,等待慢慢看进去拔不出来了,再去看小受,也只很无奈地骂一句安 ...
truenight 发表于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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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好吧,我咬着牙愣是没看完。当然不是说作者写的不好,实际上作者写的非常不错,情节很新颖,文笔也不赖,但是小受的性格。。。。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小受有点。。。爱管闲事,明明小攻多次警告过,但是基本上每次都是小攻在帮小受擦屁股。这也没关系,本来炸毛又有点无能的小受我也没少看过,但是!!!重点是!!每次小攻帮小受解决了小受自己惹来的事之后,小受还一脸我跟着你简直是吃大亏的感觉,非常让人不爽。我还 ...
鲜花鸡蛋持路 在2014-5-5 14:1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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