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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他&他的故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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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15:32:1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过期的初恋 于 2016-8-25 18:00 编辑

好吧是之前发的英式幽默那篇没人回,我再发一个类似的。记得是以前出去玩听同学讲的,是一位留学生写出来表示和国外思维有差距:她上课的时候,老师给大家讲了个故事——

一个姑娘每天都要过河去会情人,忽然有一天下雨发水,桥被淹没,无法过河。姑娘向掌船者求助,他说只要她肯陪他一夜就载她过河。姑娘左思右想了两天,不得已答应了。过河后被情人得知内情,大怒,把姑娘痛打一顿并提出分手。姑娘哭着回家,被掌船者发现,亦怒,打了姑娘的情人一顿以向姑娘示好

故事至此结束,无结尾。老师只是让大家分析这几个人的心理,并问大家同情哪个。此留学生同情的是那个情人,认为他很无辜,什么也没做就得知女友劈腿,还被她出轨的对象打了一顿。但是外国学生多数同情那位姑娘,觉得她为了情人付出一切并没有错;而且掌船者虽然卑鄙但却是真心喜欢姑娘,肯为她出头,没人同情那位情人

当时我们同学也讨论来着,有很多人同情那情人,特别是男生。但我有点倾向于外国人的看法,觉得这个情人总是要女友过河来看望他不像个男人,女友失节也是为了他不至于被打。有部分女生和我看法一样。也有一些女生觉得掌船者有财力有实力,姑娘不如跟他。像这种故事,就真的很难说哪个做法正确了吧?

(注:六楼有引申解释,请移驾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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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17:17: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倒霉蛋 于 2016-8-24 17:24 编辑

要听实话么……这出题的人是不是有类似情感经历和创伤啊?!这题出出来有啥意义?八点档狗血剧情么?还同情,我觉得都精分。

女的,不见情人一天而已会死啊,就不能等水退啊?!如果是天塌的大事,你非要过河也能理解。不见情人而以至于出卖自己!?有多廉价。

情人,更不用说,打女人,你也有本事,你打占你女人便宜的人去啊。每天都是女友来见你,水涨了也不自己想办法不让女友来或者去见女友,可见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

至于掌舵的,不说了,趁人之危落井下石,危急关头占一个女人的便宜,就是个人渣。可以报警抓人了。

这里面没一个人做的正确啊。甚至还不如“老婆和妈掉水里了救谁”这种问题!!

PS,以后提问掉水里那个问题的时候,记得问“老婆和妈妈”,不要说女朋友,因为法律上,你救女朋友不救妈是犯法!

PPS,东方男人骨子里都是大男子主义,这是男子为尊的千年封建制度的遗留。所以,他们大部分会同情“情人”,因为觉得对方被劈腿,被背叛了。看网络上一边倒要“打死”马蓉就知道了。不单单是马蓉做错、王宝宝人缘好的问题,而是,男人容易……带入自己

最后,是东野圭吾还是岛田庄司,有这么个悬疑小说。好像是,几个人去玩,被困,陆续都脱险后,还有个男的没脱困,他女友就求人救他,然后另一个男的就提出了非分的要求……结果是啥忘了,肯定是个凶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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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20:22:24 |只看该作者
想说的观点和楼上完全一致!
这个问题的大前提就很莫名奇妙!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让这女的这么一往无前啊!
三个人没一个值得同情的!
而至于说要那女的和撑船者在一起的,这三观也是醉了。。。

而楼上最后说的那个情况,如果已经涉及到生死问题三个人依旧是同样的言行,
那么我觉得除了女的最无辜,值得同情外,那俩男人都是人渣!!
话说趁火打劫,强迫、胁迫、诱骗女性发生关系,这是犯法的吧?
交易也是建立在自愿而非情非得已的基础上吧~我是法盲,只是这样想当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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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初恋  请看六楼  发表于 2016-8-25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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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好似浮萍与转蓬,
缘聚缘散、缘起缘灭,都是无常事,
父母兄弟也好,爱侣故旧也罢,
说起所谓“天长地久”,其实不过是麻痹大意的子虚乌有。
来时日,聚时日,多一天就是赚一天,随时能戛然而止……
只是凡人大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们总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


来【求书区】当版主吧~专属勋章,待遇优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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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21:51:5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小倒霉蛋 于 2016-8-24 21:55 编辑
书香小新 发表于 2016-8-24 20:22
想说的观点和楼上完全一致!
这个问题的大前提就很莫名奇妙!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让这女的这么一往无前啊!
...


不论是这个掌舵人的做法还是我说的小说里的那种情况,在中国的法律里都应该算是“QJ”罪,我记得我刚好看过一个中央十一台法制频道里讲过类似的案例,只要证据充足,这就是刑事案。就像你说的,有诱骗、胁迫女性的要件存在。

我最后说的那个小说最后好像更复杂,貌似是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这个人,好像还是去救人了,然后,他死了……他当时的女友,不明真相,后来复仇……晕死,想不起了,感觉是个好故事啊!!

点评

临川羡鱼  嗯!法律这规定让人欣慰多了!  发表于 2016-8-24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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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4 22:42:26 |只看该作者
感觉一楼说得很对
中英两国的文化差异很大,不同国家的人深受自己国家的文化影响,对不同的事情的看法肯定是有所不同,感觉没必要拿出来对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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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7:54:36 |只看该作者
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8-24 17:17
要听实话么……这出题的人是不是有类似情感经历和创伤啊?!这题出出来有啥意义?八点档狗血剧情么?还同情 ...

这个故事要不是听了赵博士讲邱吉尔,我还真就忘了。因为对赵博士那个有不同意见嘛,就又联想到这个有争议的故事了

我听到它大概也有25年以上了。当时是同学拿着杂志给我们念的,我并没有细看。故事的作者好像是台湾留学生,应该是在国外上一堂心理课,这个故事是另有深意的,里面的人物都有暗指,我记得有良知有道德等等。但是年深日久,我确实忘了是怎样一一对应的了。作者自己有明确指出,她是特别被老师点名要听她的心理分析的,因为文章结尾老师说了一句话我倒还有印象,大意是心理影射很难有一个固定结论,对道德与良知的判定更是因国情会有所不同,很难有统一意见——然后老师一指作者说“尤其是你”

老师当然不是在排挤留学生,而只是要表明她和其他人的看法存在本质差异。事实上差异肯定有,就算是同国就没差异了吗?我真不相信老婆和妈妈落水都去救妈妈,而且我觉得要是女友和妈妈落水那不救妈妈的会更多——不过事后追究法律责任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其实自己过得红火却不赡养父母的例子比比皆是,那和落水的选择也只是时间长短的差别而已

掌船者的做法违法,但不幸的是姑娘答应了,你也说了要“证据充足”,而强暴案证据都很难收集,何况这种诱骗式的呢?虽然如此,但我最不同情的,还是那个情人,我觉得他才是一切的始作俑者。如果没有他每天想见姑娘的诱因,那掌船者未必会头脑发热去强暴姑娘,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去犯罪,他只是一个卑鄙的机会主义者

你说的小说应该是东野圭吾的《十一字杀人》,一般岛田庄司写不出这么纠结的推理,东野更擅长这个。本书我印象也很深,应该是那种结局没能善恶有报因此看过一遍之后永远不想重温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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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8:15:09 |只看该作者
过期的初恋 发表于 2016-8-25 17:54
这个故事要不是听了赵博士讲邱吉尔,我还真就忘了。因为对赵博士那个有不同意见嘛,就又联想到这个有争议 ...

25年前……好吧,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估计连这个故事都看不懂。过去这么多年,随着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发展,不晓得这个故事还能准确的作为故事型分析例证不。

如果这个故事的分析牵涉到道德和良知,如果现在的我也在那个老师的课堂上,估计会被赶出去……因为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个故事立意的基础就不对,和“同情”压根挂不上勾。这里就谈不上同情,这三个人和“同情”毫无关系,没一个值得同情~一个智障女友、一个自私自利小人心性的男友、一个罪犯掌舵人……何来同情?

《十一字杀人》么,我要找来再看看。岛田庄司非常擅长描写气氛和环境还辅助悬疑故事,也很不错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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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8:23:51 |只看该作者
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8-25 18:15
25年前……好吧,我那时候还是个孩子,估计连这个故事都看不懂。过去这么多年,随着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发 ...

25年前我的看法也不成熟,因此故事轮廓是没记错,但肯定忘掉了几个关键的点,就是怎样和心理分析对应的地方——这也正常,要是现在肯定能记住,那时小,不过当个笑话听,哪里会去管枯燥的心理分析。只是这种故事情节挺震撼,所以一下就回想起大概来了。如你所说,放到今天,应该是会有很多变化了

三害相权取其轻,我所谓的同情就是这个意思

应该是《十一字杀人》,这个故事我看完后难受了很久。我喜欢岛田庄司要胜过东野,但是我觉得《嫌疑人X的献身》却是岛田写不出来的精彩推理,不过东野的作品我也仅限于喜欢伽利略系列了。而岛田的御手洗洁系列水准都比较高,吉敷竹史系列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感觉比松本清张的时差犯罪写得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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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5 19:54:46 |只看该作者
过期的初恋 发表于 2016-8-25 18:23
25年前我的看法也不成熟,因此故事轮廓是没记错,但肯定忘掉了几个关键的点,就是怎样和心理分析对应的地 ...

好吧,不得不说,我取不出这个“轻”来。这三个的做法没一个能符合我的三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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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倒霉蛋 发表于 2016-8-25 19:54
好吧,不得不说,我取不出这个“轻”来。这三个的做法没一个能符合我的三观的~

那也不符合我的三观啊!但是三人行,罪必有轻重,挑一个相对较轻或较重的,我就是那么判定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追《一级谋杀》第三季。这一季有个案件,现在告一段落,非常纠结,和这个故事稍微有点像

那个从第一季就很活跃的检察官瑟莱缇,在酒店举办自己的生日宴会时,当着他妻子和满桌同僚的面,公然和另一个年轻漂亮的检察官助理一起消失了半小时,当然,镜头给了个含蓄的酒店楼上房门。夜晚散席后检察官醺然地开车载妻子回家,妻子在车上忍不住痛斥他出轨,他百般狡辩,二人大吵

此时有个护士刚下两联班,一边给丈夫打电话一边从人行道穿过马路去乘公车。夜色中检察官的车子撞飞了她,几秒后她当场死亡。检察官及时报了警,但拒绝接受酒精测试。等到后来被强行测试时,他的酒精含量已在正常范围内

死者的失业丈夫得到妻子意外横死的消息后两小时,通过律师提起诉讼,并索取赔偿一千万美金,表示是为了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检察官得知那位与他有私的女助理被派与他对簿公堂,曾去找她求情,此女一脸正直的道貌岸然状拒绝,说要伸张正义。但检察官指出她不过是要为自己捞取升职资本,二人不欢而散

走投无路的检察官找到一个在他身上投注过政治期望的朋友,表示自己还有利用价值,此人便为他安排了一个最擅长打此类官司的律师。这律师非常会钻法律空子,给检察官出了很多有用的主意,并在法庭上把对方的证词和证人大多驳得体无完肤。但因为检察官撞人的影响不好,胜负仍然难料

关键时刻来临,检察官的妻子被传唤到庭作证。此前她曾因此事与检察官分居,检察官在律师的劝告下使尽浑身解数求得了她的谅解。她在法庭上一语惊人,指出撞人当时她正在和检察官吵架,吵架的原因就是法庭上那位博取了陪审员和法官好感的女助理与她丈夫有染。庭上顿时一片哗然,法官休庭

当法官面对检察官、律师和公诉人的时候,他严厉地追问她是否与被告有不正当关系,女助理矢口否认,检察官笑嘻嘻地拿出手机,给律师和法官看了一段视频。然后法官怒气冲天地宣布本次审判无效。但他提醒检察官:你仍然有可能被再审并判刑

女助理气急败坏地走了,律师一直没吭声,最后他说不能再为检察官打官司了,因为检察官明显不信任他,玩这一手竟然事先没告诉他,陷他于被动。同时他也谴责了检察官的人品。但看上去他还是更为自己被涮了感到愤慨,而不是为良知而辞职

——这个故事里除了女死者,没有一个可爱的人物。然而女死者为什么每天不停地加班加点白白养活她身强力壮的丈夫?似乎也不能说她这是优点。如果她不是加班太累、太着急赶公车,可能不至于被撞。只是她的两个孩子很可怜,但又并没有给他们画面

目前剧集就追到这儿,不知后续如何。我感觉这应该是根据真实案例加工而成的,现实有时比故事更富有戏剧性,也更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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