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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写手团】《重生之再来一次的爱》作者:沉沦之犹【2013.10.29更新至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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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溺于美] 【首发/写手团】《重生之再来一次的爱》作者:沉沦之犹【2013.10.29更新至第8.1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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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2:11: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白河_寒秋 于 2021-7-12 14:48 编辑





  重生之再来一次的爱

  写在前面:
  
  这是我写得第一篇重生文,因为我一直觉得重生是一件很不科学的事情,时间轴总是向前并且不可逆行的。
  
  但人生总是有太多的遗憾,我们总会想,如果能重生,那该有多好,于是便有了此文。
  
  本文内容简介:
  
  我(吴放)直到飞机坠毁前一刻,生死之间,才发现自己那从未死去过的爱情。
  
  当生命再来一次,是去紧握,还是放手?是掠夺,还是成全?
  
  每个人有不同的选择。
  
  重回90年代,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终于做了个决定。
  
  现代重生文,都市生活,依然是自娱自乐之作,可能会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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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顾  在2016-10-25 09:47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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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2:13: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颜千寻。 于 2013-5-25 23:04 编辑

  Chapter 1 迟到的爱情
  
  混乱的机舱内。
  
  左手上,是一张浅黄色的便签纸,右手里,是一只黑色的中性水笔。
  
  我僵硬着身体,正襟端坐,心思却飘向了不知明的某个地方。
  
  上学那会,某个漂亮却刻薄的数学老师,曾经反复强调说——你们要记住——“不可能事件”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而是发生的概率很小,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
  
  当然,它的另一个叫法是——“小概率事件。”那时我年幼无知,把老师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旨,对此深深铭记不敢忘记。
  
  如今,在离开校园十年后,我终于有机会,深切地好好体会这个“不可能的、小概率的事件”。
  
  我早已忘记,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所谓的“空中飞人”。
  
  近些年来,公司的摊子越铺越大,慢慢的,也不得不习惯来回奔波令人疲惫的生活,虽然这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情。
  
  最让人无奈的是,我只注意到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却忽略了它那极可怜的事故还生率——基本上,如果从天上掉下来,全员可以同时去见上帝他老人家。
  
  当被配发了一张便签纸,并被要求留下临终遗言时,奇异的,我的内心无比平和,像夜深无波的湖面,宁静到一丁点声音都没有。
  
  我本以为我会像后面那位重量级的哥们那样,失态狂吠;或者像那哥儿旁边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那样,痛哭哀嚎;再不济我也应该像大部分乘客那样疯狂地指责美丽的空中小姐,并抱着侥幸的心态逼问有没有绝处逢生的可能性。
  
  我只是很淡定,甚至都想不起来要留下什么样的遗言。
  
  我觉得我应该回忆一下自己并不算太长的人生,然后找出比较有意义、或者遗憾、或者未完成的心愿什么的。
  
  可惜我内心是平静的,头脑却是空空如也连草都没有一根的。
  
  于是,我开始为留下什么样的遗言而发愁了,我很少发愁的,真的,就是那会儿差点破产,全公司的人都盯着我怕我跳楼那会儿,我也没样现在这样发愁。
  
  还好我旁边的那对小情侣给了我点提示。
  
  那是一对非常非常年轻的男女,我敢打赌他俩的平均年龄绝不会超过20岁,而且他们生活的环境一定不错,看得出来他们被保护的很好,很天真很单纯,也很真诚的深信着爱情的美好。
  
  男孩一只手紧紧抱着女孩,另一只手与女孩纤细的手十指相扣。女孩安静的趴在男孩身上,空出来的一只手死死揽住男孩的腰。
  
  这两人也很安静,当然,比起像屠宰场中被束缚的牲畜般喧闹的乘客,他们的举止绝对算得上安静,只是按平常的音量谈话而已。还好我的听力非常不错,要不然在众多噪音的干扰下,还真听不清他俩在说什么。
  
  男孩说:玲,你怕吗?
  女孩说:枫,有你在我身边,我不怕!
  男孩又说:玲,我爱你。
  女孩也说:枫,我也爱你,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男孩深情地说:好,我们说好了,永远在一起,玲,我爱你,我要让你每一世都幸福!
  女孩感动的说:恩,我们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枫,我爱你,你要每一世都给我幸福!
  
  然后两人开始旁边若无人的拥抱亲吻,想来,如果不是他们身下的椅子不方便了点,可能还会发生更加少儿不宜的事情。
  
  这样的场面,很像我老妈最萌最爱最不能换台的棒子国狗血泡菜言情剧。
  
  过去,对这样的画面,我就只能离得远远的,一听这种肉麻的东西,我身上的鸡皮疙瘩就开始造反了,没办法,咱受不了这个。
  
  可这会儿,因为这个QY场景而造反的鸡皮疙瘩让我头脑中的空白缓和了一下,突然闪过一个被我埋在记忆深渊中的片段。
  
  那会儿我还太年轻,不懂事,看身边的朋友都把MM,我也不甘落后,把年级里最漂亮的、全校的校花当然目标,认真下了大功夫,做了不少功课。
  
  就在全校人都认定我已经成功的时候,那个女孩突然把我约到校园内一个偏僻的小树林,泪眼朦胧地对我说:“吴放,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么就放我幸福吧。”
  
  我那会儿呆住了,完全反映不能,等回过神来,全世界人似乎都知道我被甩了这个事实。后来我痛定思痛,认真总结错误,反复自省,终于得出结论:任务不能订得太高,如果当时我去追班花,成功率一定会更高的。
  
  待我再成熟一些,想起这件事儿,却觉得挺恶心的,什么狗P的爱她就成全她的幸福,先不说我爱不爱她,就算我真的爱上她,难道要我眼睁睁的看着她和另一个男人怎么样怎么样?我想我一定会难受死的。
  
  这个悲痛地经历折磨了我挺久的,毕竟人家都说初恋是美好的,而搁我这儿,美好的花骨朵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被暴风雨摧残了,心理阴影就这么留下了。
  
  在一个炎夏热死人的夜晚,全宿舍的哥们儿都洗完澡抱着电风扇在宿舍床上挺尸,我突然想到一个话题:“如果你上爱一个人,你会怎么做?”
  
  回答五花八门,除了我们寝老二的答案比较猥、亵外,其他答案都比较正常,比如对她好,对她负责,和她结婚生孩子什么的,还有一个哥儿们连丈母娘都照顾到了,可有一个人的答案却让人意外。
  
  他说:“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我会离开,离得远远的,最好永不相见。”
  
  这话把我震了一下,脑海中立刻就跳出那个校花哭得面目模糊的脸,以及那句让我反胃的“如果你真的爱我就放我幸福”,于是我立刻没了再聊下去的心思,抱着风扇,捞出MP3,听着林肯公园入睡了。
  
  直到多年后的现在,在我拿着笔,对着一张浅色的便签思考自己的遗书时,又再次想起那人的话,他说,如果爱了,那就远离吧。
  
  十几年前,我想不通,而十几年后,看着身边那对绝意殉情的亡命鸳鸯,我似乎能明白一点那人这么说的原因。
  
  再多的爱也会被时间磨平,尤其是在如今诱惑如此多、压力异常大的社会时,这样轰轰烈烈的爱,能维持多久?当爱情变得苍白无力,又怎能面对曾经的海誓山盟?
  
  如果真的有一份美丽的爱情,我宁愿她能在绽放的最灿烂的时候,永恒的存在着,而不是变得面目全非可憎可叹。
  
  再看了一眼那对浑然忘我的情侣,我有点羡慕,不用去面对今后陌生的彼此,他们挺幸福的,不是吗?
  
  于是,我写下了自己的遗书:“丁翔,我爱你,所以,我会离你远远的,永不相见!”
  
  写完后,我又读了一遍,确认没有什么错别字后,把便签纸折了起来,打算交给空姐MM,希望飞机上的黑盒子能被找着,然后我的遗言……
  
  我开始思考那个混蛋看见我的遗言会有什么反应:
  
  会哭?不可能,就算世界末日了那人也不会哭,我怀疑这家伙根本没有泪腺这个器官;
  
  会笑?这个很有可能,作为一个“称职”的损友,他从没放过任何一个嘲笑我的机会;
  
  会吃惊,会愤怒,会恶心?应该会,毕竟我是男的,那人也是男的——如果有男人对我说“爱”啊,“喜欢”啊——这种不明不白暧昧不清的话,我一定揍得那丫儿连他亲生的爹妈都认不出来!
  
  不过,我还是有点期望:那人会不会,有一点,我是说,就那么一点点,瓜子那么大,不,芝麻就行了,就芝麻那么大一点点,他会不会为我难过呢?
  
  这样想着,我又开始忧郁——“你说我都快要和美好的生活SAY SAYUNALA了,这小子一定还在哪个不知名的美人的温柔乡里醉生梦死呢,真是想想就让人觉得不痛快。”
  
  于是,我愤怒地扯掉了便签纸,也扯掉了我唯一能留下世界上的最后的话语。
  
  再于是,我只能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埋单。
  
  真是悲剧,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我还犯了如此任性无聊的错误,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表示亚力山大。
  
  犯了错误就得弥补,我决定问问美丽的空姐MM有没有多余的便签纸,否则我就得牺牲我的手帕了,那可是我老妈亲自购买并交待一定要妥善保管的,如果让她看见我的遗言写在上面,她一定会哭死的。
  
  想着,我抬起头来,惊讶的发现周围居然诡异的安静下来,除了那对儿恨不能合二为一的男女,就只剩一个脸色苍白的空姐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
  
  “‘发生空难时,如果机长决意牺牲所有机头人员,头部向下强行降落,机尾人员有可能逃生’,刚才有个乘客这么说,于是,所有头等舱的人都过去了。”那位美丽的空姐平静的说,苍白的脸色带着不可思议的安详。
  
  “哦?那美丽的女士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我们要降落的地方是公海,您知道的,飞机完全失控了,似乎所有的安全舱都无法开启了,所以,您知道的。”空姐突然调皮的对我眨了一下眼,虽然她的脸色依然苍白,身体也有些微微发抖。
  
  “那还真是糟糕,我的遗书会不会被水泡得看不清?”我有点担心,虽然新一份的遗书还没着落。
  
  “很抱歉,恐怕除了这架飞机上的人,再也没有人能看到您的遗言了。”空姐遗憾的耸耸肩,“现在,我要打个电话,这恐怕是唯一一个留下遗言的机会。”
  
  这位美丽苍白的空姐从行李架上拿出自己的行李,打开手机,安静地等待着开机。
  
  看着那对儿对周围事物完全没反映的男女,我叹了口气,也打开手机,至于影响飞行安全什么的,人家空姐都不怕,我怕什么?
  
  开机很慢,桌面是一个美女照片,这是我老妈设置的,这位美女是我相亲2次,马上就要谈婚论嫁的对象——她是个好女孩,是个妻子的理想人选,真遗憾,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不知道要便宜哪个WBD了。
  
  我一边腹议,一边拨通了熟悉的电话号码,正常的手机盲音后,一个女声传来,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面部表情,轻快的说:“妈,由于你盲目的相亲政策,您的儿子决定,从此时起离家出走,目标是环游世界,不给您生出金孙来决不回家,不用找我,我要人间蒸发……”
  
  我的话音还没落,那边愤怒的女声已经把我淹没了……哎,我老妈什么都好,就是这嗓门真让人吃不消。
  
  我挂了电话,怕一个不小心不该存在的液体从眼中流出,毕竟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说出什么软弱的话来让他们难过。
  
  我本就是极任性妄为的混蛋,让父母操碎了心,仗着他们的疼爱,做了不少混蛋事,因此,莫名奇妙的人间蒸发只会让他们担心,担心我不知道在世界上的哪个角落吃了苦。真希望这样的担心能够磨去他们对混蛋儿子的爱,当多年后,他们无意中得知自己的混蛋儿子离开人世的消息后,不会那么伤心。
  
  这样真的很好,真的。
  
  “您的电话打完了吗?”空姐MM也结束了通话,好奇的问,“我还以为只有我的遗言短暂呢,您没有爱人和孩子吗?”
  
  我正要答话,突然脚下猛地一晃,接着传来天摇地转般剧烈地震动,我立刻抓住座椅扶手,勉强固定住自己的身体,而那位美丽的空姐却没这么幸运,眼见着她将要撞到扶手上,作为一个绅士,我怎么能看见女士在面前受伤,于是我冲上前,接住扑过来的漂亮姑娘,可惜,我的手机代替她飞了出,狠狠地摔在机舱壁上,悲剧的分成了三部分。
  
  我真不应该被某棒子国品牌动摇意志而换掉小N的,现在好了,我的遗言到此为止了。
  
  “飞机坠海了,海水马上就会灌进来,怎么办,我不会游泳?”怀里的女士慌张地揪住我的衣领,两只眼睛里冒出火光,苍白皮肤上染上一层薄红,一点不复之前的平静——虽然是强作的平静。
  
  “我以为空姐的训练比较全面?”我不着痕迹的试图离这位渐渐歇斯底里地的女士保持绅士距离。
  
  “该死的,那群什么都不懂却爱瞎指挥的家伙,说什么我们是天上飞翔的小鸟,没有机会去水里遨游,根本就没有这游泳的训练。”空姐MM暴怒地大叫。
  
  “没关系,我也不会,”我耸耸肩,希望同样的不幸能够暂时安慰她,可惜效果不佳,从我那被勒得越来越紧的颈部就能看出——于是我只得自救,“聊了这么久,反正要死在一起了,我叫吴放,美丽的空姐,你叫什么名字?”
  
  “安琳,我叫安琳。”安琳MM依然死死的拽住我,好吧,她肯定把我当成一根勉强能浮起来的稻草。
  
  可惜,我看了看飞出去的手机,不过也没无谓,反正我也不知道那人现在的手机号码。
  
  之前的那个号码是十多年前的,我却一直存着,每次换手机都不舍得删去,现在也不知道号码的主人是谁。而那人最新的消息,我却一直刻意的忽略,直到前一刻,我还是告诉自己,我其实并不是很想知道。
  
  只是,这也许是我最后的时刻了,我轻轻拍了拍怀里害怕得发抖的女孩:“美丽的安琳小姐,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用一下吗?”
  
  “哦,好。”安琳乖乖地左手放开我的衣领,拿出手机塞到我手里,又继续抓着我的衣领不放。
  
  不忍心去看那定然面目全非的衣领,我拨通了那个十多年前的号码。
  
  毫无意外的,号码早已换了主人。看吧,谁都不会原地等谁,抱着侥幸的心理最是要不得的。
  
  没想到,到最后,我的遗言只有我自己知道了,真是可惜啊,不过这样也好,说不定那人早已忘记我这个人,到时如果被遗忘,那么我的遗书就是送到那人的手里也一定会尴尬的,所以还是现在这样吧。
  
  飞机驾驶舱的门打开了,汹涌的海水猛然扑面而来,我轻轻的环抱着怀里的美丽姑娘,心说,能和一个美丽的女人共同赴死,其实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不是吗?
  
  所以再见,我的爱人,以及爱我的人。

48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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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7:40:31 |只看该作者
为毛看完觉得好像是言情剧的赶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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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介意我插个楼吧(lll¬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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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之犹  这个应该会写多一点的感情戏吧……欢迎插楼~~~~至于神展开什么……虽然主人公爱上的是个男人,不过他本身也是男的……只是到临死前才发现自己TMD居然深爱的是个男人……于是坑爹的重生了………………  发表于 2013-5-25 23:48
辑柔尔颜  看了一下分类确实是耽美没错~ 本来好奇主角会穿越到哪个世界,后来想了一下这个貌似是重生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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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千寻。  在2013-5-25 23:05  送朵鲜花  并说:欢迎插楼~
不想长大,可是人总会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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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23:08:47 |只看该作者
yy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3-5-25 17:40
为毛看完觉得好像是言情剧的赶脚】】】
这是神展开么QAQ
不介意我插个楼吧(lll¬ω¬)

看了一下分类确实是耽美没错~
本来好奇主角会穿越到哪个世界,后来想了一下这个貌似是重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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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之犹  颜颜好~~~好久不见~~~这个是重生的,而且本人一般不写言情……  发表于 2013-5-25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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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19:28:17 |只看该作者
老婆加油 日更什么的不错 不过其他的文也记得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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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之犹  你想我更哪一个?  发表于 2013-5-28 00:00
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鬼鬼!!!!!
粉红四哥永远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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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23:47:1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眉眉 于 2013-5-28 09:33 编辑

  Chapter 2 重来的生活
   
  作为一个习惯了丰富多彩夜生活的人,早晨6点起床绝对是一件极痛苦的事情,而更加痛苦的是,我不得不背上重达七八公斤的沉重书包,骑上以人力为主要动力的自行车,迎着微曦的阳光,向学校方向奔去。
  
  这是多么青春,多么少年,多么激情,多么美好的一副画面啊!
  
  可惜,对于内核心将近三十多岁的我来说,这简直是一件无法接受的事情。
  
  我却不得不接受。
  
  因为光论外表,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个十多岁的青葱少年,再加上年轻了十多岁的老妈中气十足的狮子吼……苦命的我只能乖乖地背着书包去上学。
  
  向上帝他老人家保证,我真的没打算让生命重来一次,真的,因为我发现这实在是太要命了。
  
  仍记得大学毕业前那会儿,众哥们儿谈起曾经过去的四年,多有感慨,甚至还有人提出假设,如果这四年能重来,你会怎么安排?我当时认真的想了想,结论是,如果再给我四年,我还是该怎么度过就怎么度过,不会变得更刻苦或者更努力。
  
  所以,重新来过这种事情对我真的没任何意义,更何况再经历一次高中生活,真是要了我的小命。真不知道是得罪了哪路神明,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有时候,我觉得,重回少年时——这也许是我临死前的一个梦,你知道,人的精神世界是很奇妙的,而在这一切都要结束时,把自己沉浸在虚幻的世界也是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
  
  可问题是,现在这个梦都持续一个月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只有繁重的课目,父母的唠叨,老师的督促,无边无际的试卷……简直就是噩梦,让我不得不拿出贝爷般的勇气来直面人生。
  
  当年,我在高中时,成绩还算不错。本来能挤进重点高中的尖子班,可父母担心我扛不住压力,把我安排进了重点班,按入校成绩,我在重点班里勉强能混到前十。但我是个不定性的人,高中成绩如同蹦极般上蹿下跳,从正数第一掉到倒数第二,然后又挤进前五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如今,我又不得不重温一遍高三水深火热的生活,却对学习实在是提不起劲儿,都十多年没看了,我哪里还能记得这都是些什么玩意?
  
  于是乎,新一轮的模拟成绩,除了英语和语文外,我基本门门挂红灯,得到了有史以来最耻辱的成绩。用某位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这成绩,放在普通班都嫌丢人!”
  
  好吧,我丢了一个大人,我低下头,无比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其言之深意之切,可催人泪动人情,于是乎,老师们这关算是过了。
  
  至于父母那关,偷偷修改成绩这种事我又不是没做过,但是,我却忽略了一个人。
  
  这个人叫丁翔,我俩的孽缘可以追溯到穿着开档裤、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年代。
  
  第一次见面,这丫仗着比我大6个月的优势,把我按在地上一顿狠揍。我又哪是能吃亏的主?于是我用刚长出不久的牙齿,毫不客气的在他的脸上盖了个大印章。还好小孩子的恢复力强,要不然这小子一辈子就悲催了。但立刻倒霉的却是我,因为回家后,我的屁、股和老妈的鞋底子相、亲、相、爱了很久。
  
  第二次见面,我俩又再次滚到地上,被大人们拉开后,我的肚子多了个牙印,他的胳膊上多了几道青痕,于是我平衡了,坏心的认定这小子的屁、股也将和他老妈的鞋底子来个亲密、接触。所以虽然我被盖了个章,心情却好的不得了,胜利的滋味果然不错。
  
  从此以后,我俩基本上一见面就用拳头交流感情,以脸上、身上的青紫来加深感情,为了能更好的进行长期友好的“武术”交流,我专门报了散打班,这小子也没让我失望,跆拳道空手道什么的,也是有点研究的。
  
  直到上了高中以后,因为这种交流实在是太丢人了,我和他口头约定,要在学习上见真章!当然,这得到了两家人最热烈的拥护。
  
  可一看他的成绩我才知道,这个阴险的混蛋,真黑!
  
  丁翔的成绩很好,虽然在高中时他有点不显山不露水,考试成绩一直在中上阶级徘徊。当年幼稚的我根本就没把他的成绩当回事,洋洋得意自以为是,的可后来的高考成绩却把我的那点小骄傲狠狠地摔在地上——他的高考成绩,足够去上一流的名牌大学,可笑我那会儿的自命不凡,和他比起来,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的小丑罢了。
  
  过去和他打架,我和他输赢参半,但高考这一次,我却是完全的输了,那会儿我拉不下面子,死都不肯却见他,后来我才知道,他居然没去上国内大学,而是出国了。从此,我俩天各一方,直到飞机出事,我才发现,原来他在我的心中,占据了太大的部分。
  
  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发现,尤其是在多年后,一切都不可挽回的时候。
  
  再经历一次的人生,我却没有想好,要不要去挽回。我是真心的不愿意去改变什么,不是不后悔,不是不遗憾,再来一次,要把握的也是现在和未来,而他,却不会存在于我的未来中。
  
  我以为我们两个人不应再有什么交集,所以我申请走读,不愿意再住在有他的宿舍中;于是我尽量不去路过他的班级门口,尽量避免关于他的一切消息。我告诉自己,这样挺好的,直到高考结束,反正他会出国,自此,他和我再没有半分钱关系。
  
  我这样决定,并向此努力着。
  
  可这一次,命运却不肯放过我。
  
  重新当高三生的第一次成绩,我那丢人到不能再丢人的成绩,被平整的放在老妈面前,当然不是经我修改的那份,而是原版真实稿,丁翔,你个WBD到底是从哪里弄来的啊?
  
  “说吧,这成绩是怎么回事?”女王陛下开口了,语气中蕴含着火山爆发前的巨大力量。
  
  我不着痕迹的扫了扫周围环境,还好我老爸不在,要不肯定会演变成男女双打,虽然自我上了高中后,老妈觉得应该给我留点面子,已经很少动手了,不过,以这份血淋淋的成绩单来看,很难说她不会破例。
  
  虽然壳子里的年龄已经三十多了,但在我家女王面前还是本能的敬畏的,我紧张地咽了口吐沫,“妈,我下去会考好的,这次,恩,我最近老头疼,所以发挥失常了……唉,妈,我的头疼,又开始疼了……疼……妈……”
  
  听我说头疼,女王大人紧张了,拎过我的脑袋一阵猛按,直把我折腾得头晕目眩,还不放心的把我拉到医院进行全身检查。最后,在我咬定自己就是头疼后,那个庸医诊断:由于高三生压力过大而引起的精神性头疼,只要别给孩子太大压力就行。
  
  这真是个庸医,不过我得承认,他庸得比较到位比较合我心意。
  
  这下子我老妈却是怕了,怕逼急了把我逼出个好歹来,就把那惨不忍睹的成绩一事揭过不谈,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
  
  但这件事给我真正敲响了警钟,不管是不是甘心情愿,我都回到了十七岁,今后的人生还要慢慢度过,我最不能接受的事,就是让关心我,疼爱我的父母失望。同样,我也不能在丁翔那个混蛋那里输得太难看,于是我痛下决心——咱还是好好学习吧。
  
  再次拿起书本,我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学习生活,而让我欣慰的是,这个年轻了十多岁的壳子,居然比我之前的那个要好用——记忆力可谓一流,不管多复杂的东西,看一两遍就能理解,死记硬背更是不在话下,这难道算是重生的补偿吗?看来我还没有把老天爷得罪的太厉害。
  
  可惜,我现在效率提高了不少,却也挡不住内容太多,所以寒假之前的那个成绩也不是太好看,幸好我已经高三了,不用怕成绩太烂而被赶出重点班,要不然可真是让人头疼。但寒假,却注定了我依然悲催的生活。
  
  老妈心疼我,天天煲各种汤,喝得我各种恶心,可这是“爱心牌”的,不能不喝。于是本着独苦不如众苦的目的,我向老妈建议给同样是高考备战生的丁翔也送去一份,以报答他对我上次惨烈成绩的“关怀”。
  
  我家和丁翔他家可以算是世交,我爷爷和他爷爷是战友,那是经历了战场生与死、铁与火考验的革命友情,而我爸爸和丁翔他爸,是一起偷鸡摸狗上房揭瓦中培养起的阶级友情,于是老妈很痛快的把我的“爱心牌营养品”分了一半给丁翔,于是我家里从上到下都很满意。至于丁翔满不满意,那就不是我关心的问题了。
  
  但是,就像武侠小说里讲的那样,在江湖飘久了,总会挨刀的,同样的,我的“好心”很快也就得到了丁翔的“回报”。
  
  尤其是在我学了一天,头疼脑涨时,面对一张令人不爽,看见就想揍的脸,你就知道我有多郁闷了。
  
  “你来干嘛?”我表示自己很不高兴他的到来,所以识相的就赶紧滚蛋不送了。
  
  “当然是为了感谢你特意想着我,让阿姨送汤给我喝,所以我决定寒假期间无偿帮你补习功课,阿姨很高兴,让我一定要‘好好’帮你补课。”丁翔一点都不客气的坐在我的椅子上,从我的书桌上拿起一根我最喜欢的笔把玩起来。
  
  看他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我真恨不能冲上去咬下他一块肉来。
  
  “那可‘多谢’了,可我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学习,你要不先休息休息,有不会的我再问你?”既然是我老妈请他过来的,那么凭我的能力,是没办法赶走他的,要不然他到女王大人那里告我一状,或者给我穿穿小鞋什么的,我可受不了,女王大人一定会剥我一层皮的。
  
  丁翔对我的提议也没什么不满,于是他离开我的书桌,转战我的床,这个混蛋,居然在我的床上开心的玩起了手机。
  
  不要生气,我告诉自己,跟个混蛋生气没意思,不能和他认真,认真绝对会气死的。
  
  于是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去看他,再次投入书本的海洋中。
  
  直到我学累了,抬走头来,看看时间,居然已经快12点了,很好,我满意的看向丁翔,用眼神告诉他,已经很晚了,你可以从我的视线里滚了。
  
  丁翔却没有接收到我的眼神,他只是看着我发呆,你说他看哪不好,偏偏看着我,看也就看了,小爷没什么不能让他看的,可他居然看着我发呆?真是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这小子就是来给我找不自在的吧。
  
  就在我强压内心的种种不满与愤懑时,丁翔这小子突然扔出来一句话,他对我说:“以后打算怎么办。”
  
  丁翔用的是陈述口气而不是疑问口气,那句“以后怎么办”与其说是问我,不如说是问他自己,我第一次如此真切的从他的眼中看到了迷茫与痛苦。
  
  我以后会怎么样?考上一个不错的重点大学,出来找份工作先干个几年,接着自己创业,开个小公司,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然后会在三十岁时飞机失事。平淡简单的生活,这就是我以后的生活。
  
  丁翔呢?他会出国,听说他混得不错。他会有他的爱人,他的家人,他的朋友,甚至他的儿子子孙——他的生活里拥有一切,唯独没有我。
  
  此刻,他的迷茫与痛苦是如此的真实。
  
  我感觉在我的胃里,有什么曾经被深深掩埋的东西,慢慢挣扎着要破土而出,真是让人恶心,让人难受。
  
  我没有兴趣去做什么“知心哥哥”,虽然他在我的面前表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软弱与求助——是的,求助,十多岁的我看不出,三十几岁的我却清楚的看了出来,他在寻求我的帮助,或者说,是我的支持。
  
  他的迷茫与痛苦,在于他认定的事情被否认,可他又是个一根筋的人,说得难听点就是死不悔改的,旁人很难让他改变心意。大概这次否定他的人,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存在,所以他才会如此的迷茫与脆弱。他来找我,来问我,不过是希望我能肯定他,他的要求很简单,可我却不想满足他。
  
  原因很简单,虽然他迷茫,他痛苦,但令他迷茫痛苦的内容里,却不会有我。如果我今天变成一个完美的“知心哥哥”——当然,这是我能做到的——他的痛苦与迷茫会慢慢消失,他会更得更加成熟与坚强,会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会得到他想要的,他会开心会快乐。
  
  可我呢?在我得知了自己的心意后——虽然我没打算和他有什么越界的关系——我能够看着他未来里因为没有我而美好?能看着他和别人在一起开心快乐从而自己也高兴幸福?
  
  我不是神,我不可能别人打了我左脸还能高兴的把右脸伸过去让别人打;同样,我也不能去祝福他和另一个人幸福快乐,因为这实在是太难受了。我才明白自己的真心不久,我才深刻地认识到他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在我的思绪还是如此混乱的时候,我实在是不能因为他的未来里没有我而感到高兴。
  
  他可以选择他的道路,任一条他想要走的路。可是,那条没有我的路,我不希望是由我帮助他选择的,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一件过于残忍的事情。
  
  所以我假装没听出他的痛苦与迷茫,假装没发现他的脆弱与求助,很随意的说:“上个大学找份工作呗,反正我又没有家庭压力,怎么着都行。”
  
  “吴放,你特么就不能有点出息?” 丁翔显然对我的回答很不满意。
  
  “我就这点出息,怎么着?你理想远大,你与众不同,看不顺眼咱就别看,哪儿凉快搁哪儿去,别来烦我。”我不耐烦的抽开被他压在身下的被子,用力过大,差点把这小子掀下床。
  
  “吴放,你抽什么风?”丁翔稳住身体后,不客气地回敬了我一脚,踢在我的小腿上,一阵阵抽着疼。
  
  我是实在不想再和他纠缠,随意推了他一把,翻身上床睡觉。
  
  两眼一闭,什么都不去看不去想,丁翔,你就是一混蛋,小爷没心思伺候你,爱咋地咋地吧。
  
  丁翔被我一推,差点没坐地上,估计也被气坏了,气冲冲的跑了出去,连声招呼也没打,惊得我家女王冲上来质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还能有什么事?”我淡定的抱着被子坐起来,“他拉肚子,忍不住了。”
  
  “那你不能让他上你这屋的卫生间?”女王大人对我的回答不满。
  
  “我笑话了他两句,切,还和小时候一样,没意思。”我假装生气的说,被女王大人教育了两句,勉强蒙混过关。
  
  抱着被子再次躺回床上,翻来覆去,我却睡不着了,只得睁着大眼看着开花板,恨不能冲着窗户外面大吼一声:“苦难的日子,你丫快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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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20:50: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沉沦之犹 于 2013-5-28 22:16 编辑

  Chapter 3 停留的代价
  
  重回高三的生活,除了要适应早起晚归、学校和家二点一线、繁重的课业、如山的试卷、同学的竞争等等问题,还要面对不知从哪儿来的——压力。
  
  这一点让我不仅蛋疼,还很头疼。
  
  在这不知是哪来的什么品种的压力下,我最近开始失眠——自从和丁翔吵完架后,我就整晚整晚的睡不着,明明又困又累,躺在床上,却怎么也见不到周公。严重的时候,就开始头疼,没完没了的疼,那种疼法就像是有人拿电钻钻我的脑袋一样,这一疼起来,就更不用睡了。
  
  对于一个十二小时睡眠党来说,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绝对是一种最大的折磨。那种明明困极了却睡不着的感觉,这回我可是体验到了。
  
  想当初我的公司几近破产,账面上只有二十块钱的时候,我都没有失眠的这么厉害,难道说高三的学习生活比破产的心理压力还要大么?我想不通。
  
  找了半天我也没找到害我失眠的罪魁祸首,又不能告诉我家女王陛下,怕她担心,我只得去偷偷去药店买点安眠药,试图借助外力来解决我的睡眠问题。
  
  到了药店才知道,安眠药居然是非处方药,没有医生的条子不得购买。实在没辙了,我就只好偷偷买了几瓶酒,这东西不比安眠药,不过也聊胜于无,我觉得这东西应该也能起点作用。
  
  可惜我错估了自己现在这具壳子的身体素质,在喝了一整瓶二锅头后,不仅没有睡意,头脑反而更加的清醒,就是手脚有点不受控制。
  
  勉强洗了澡,我手软脚软地爬回到床上,闭着眼睛,大脑里的思维异常清晰,继续为失眠而苦恼。就在这个倒霉的时候,我清楚的听到窗户上,传来几下不大的敲击声。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丁翔这货不知道哪根筋抽了,居然大半夜的敲我的窗户。
  
  第二反应就是发誓,日后一定要住高层公寓,十层以下的绝对不考虑,我就不信他还有本事敲我的窗户。
  
  可现在我的房间在二楼,那会儿小偷什么的还没有现在这么敬业,安装防盗栏杆的人家还比较稀少,我家自然也是没安装的,于是给了丁翔这个混蛋骚扰我的机会。
  
  极力控制基本上不在状况的手脚爬起来去给他了窗,我又死狗般倒回床上,没好气地开口说:“先洗澡,医疗箱在左边书柜下面的柜子里,把自己弄干净了再上我的床,我这会儿没力气招呼你。”
  
  我还记得之前高三寒假那会儿,那时我成绩并没有下滑,我老妈也没 煲“爱心”汤,丁翔也没机会来我家打着“补习”的旗号嘲笑我烦我,但是半夜敲窗的事情还是有的。
  
  那次我可没像现在这样喝得手脚不听控制,眼花的什么也看不清;那时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失眠什么的完全和我绝缘,所以我是半睡半醒的起来给他开窗,然后又梦游回去继续补眠。直到第二天起床时,才发现我的床单上、被子上全是血,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跟遭贼了似的,检查了好几遍才发现只少了医药箱里的伤药和绷带。
  
  而丁翔那个混蛋,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留下一个烂摊子给我收拾,算他狠。那时我被他气狠了,后来找茬子狠狠和他打了一架,这事才慢慢搁下了。
  
  那时我没问他为什么搞成那样,这次我也没心思问,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意提及的隐、私,我也没兴趣去找他的不痛快。
  
  但我可不能让他再次祸害我,要知道那会儿的被罩和床单都是我自己偷偷洗的,面对老妈诡异的目光,我真恨不得血溅三尺以表清白。
  
  但混蛋就是混蛋,不会因为你对他好就改变他混蛋的属性,反而会更加的得寸进尺。
  
  “起来,帮我绑一下伤口。”丁翔那个混蛋开始捣我的肚子,试图把我折腾起来为他当牛做马。
  
  我正头晕脑花,四肢不受控制,看什么都模糊一片,哪有能力起来帮他包扎?而且这家伙死命捣我的肚子,让我胃里一阵翻腾,我得忍住了,这可是我家,我的房间,吐到这儿了还得我自己收拾。
  
  一把拨开丁翔不安份的贱手,我脚下如踩云踏雾般地冲向卫生间,哇的一声,刚才喝下去的一瓶二锅头出来了不少,连带着我的晚饭一起贡献给马桶先生了。刺鼻的味道让我又是一阵恶心,干呕了好久,又吐了不少。这份罪,真是无妄之灾。
  
  不过,吐了以后,我的酒劲倒是过了不少,勉强把自己弄干净,用清水洗了几遍脸,双手在脸上使劲揉了几把,终于好多了,手脚虽然没什么力气不过好歹勉强能听指挥了,眼睛也可以看清了。
  
  出了卫生间,我这才看清丁翔狼狈的模样。
  
  老实说,他狼狈的模样我是没少见,毕竟是从小打到大的发小,但我第一次见到他这个样子。
  
  我们之前打是打,多多少少也是有分寸的,就是我最愤怒的时候,也没打断过他一根骨头,最多就是色彩丰富了点,皮肉痛了些。
  
  我是第一次见到他浑身是血的模样,怪不得那时我的被子上床单上会有那么多的血,这个样子,他是怎么爬来二楼来找我的?他不要命了吗?怎么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这个混蛋。
  
  不由分说的,我把他按在我的床上,也不管洗床单什么的后继麻烦了,我急忙火燎的找出医药箱,一个不小心腿还撞在书桌的拐角上,疼得我表情都扭曲了,谁知道,这个混蛋居然笑了起来,我真没看错眼,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脱!”我轻轻踢了他没有血迹的小腿一脚,严厉的命令他。大冬天的,他居然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深色的开襟薄衫,露出来里面被血的染红的衬衣,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是哪里受了伤。
  
  丁翔没说什么,安静的脱掉了薄衫,由于动作过大,可能拉开的伤口,我觉得衬衣上的红色更加浓重了,刺得我双眼生疼。这个不是东西的玩意,真是欠揍的厉害,等他伤好了,我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一定要打得连他妈都认不出他。
  
  “帮我把后背的伤口处理一下就行,其它的我自己来。”他转过身去,露出血淋淋的后背,平静的说。
  
  我没吭声,去卫生间拿了块新毛巾,兑了盆温水,轻轻擦干净伤口附近的血迹,慢慢上药。他后背的伤口到不是很多,长长的几条,不像是刀子划出来的伤口,换成十七岁时的我,自然是看不出来是什么伤口,而壳子里是已经三十多岁,夜生活花样颇多的成年人,却明明白白认出,这是鞭子抽打出的痕迹,那么,他的胸前,还有别的地方,是不是还有更多的伤口?这些伤是哪来的?是谁动的手?又是什么原因?
  
  我的手一直在的哆嗦,心里也跟着哆嗦,吴放,你特么有点出息好不好?!
  
  我不知道自己想不想知道原因,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询问他怎么会变成这幅狼狈的模样。我有太多的疑问,可我却不知道应不应该去解开迷题,去揭开真相。
  
  我突然开始嫉妒当年那个完全睡过去的自己啊——正是因为睡过去了,没有看到他这幅凄惨的模样,不用为他揪心,不用为他难受,也不用去面临“问还是不问”这个问题。
  
  很多时候,无知其实是一种幸福,我真的不想知道他是如何受伤的,也不想知道原因,是谁动的手,但是,我最不想知道的,却是在经历了死亡后,浮上水面的那份心意。
  
  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喝下那口孟婆汤,要不然谁给我一下让我失忆也成,不用忘记太多,单单把丁翔那个混蛋忘记就足够了。
  
  可惜我没得选,也没有“如果”这种果子,现在的我,只能控制自己,压抑自己,勉强制造一个和过去一样的假象。
  
  我知道,如果再和他纠缠下去,对我和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我现在正走在一个危险的边缘,向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而退后,又未必不是绝境,我为什么要看清自己的心意?又为什么要面对这样的丁翔?
  
  为什么在我决定放弃,再次把自己缩回坚硬的壳里时;在我决定,背过身去,不看不听不思不想时,他总是以如此狼狈软弱的模样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为内心建造的围墙一次次产生裂纹?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间里,丁翔就已经处理好自己身上的伤口,浪费了我无数的伤药和绷带,在无数尝试后,终于把自己绑成半个木乃伊,老实说,他的绑得还真是有点艺术感。
  
  “里面点躺,给我让个位置。”他毫不客气地推我的肩膀,这小子的力量依然那么大,我早该知道的,这小子皮糙肉厚,这点伤根本就不算什么。
  
  懒得和病人计较,我认命的去收拾了一下房间,以防老妈看出来什么,然后关了灯,终于可以休息了。
  
  不过,丁翔这个家伙却不安份,依然拿着他那个破手机,短信一条接一条,也不怕按出拇指病来。
  
  别说我正失眠,就是不失眠,他这咔嗒咔嗒在我耳朵响个不停,我也睡不着,看着他那个被按得、欲、仙、欲、死的手机,我突然想起来,在空难那会儿,我用空姐MM的手机拨出去的那个号码,那个除了我家电话外,我极少能记得住的号码之一。
  
  那曾经是我和他一起去办理的手机号,那时候手机的用户都还比较稀少,也不讲究什么情侣号,我俩随便选了两个挨在一起的号码,目的是为了好记。

  可在多年后,号码我是记下来了,而号码的主人却早已不知换了多少个。
  
  但是现在,我重新回到了十几年前,这个号码的主人还没有换,那么,我是不是也能有着小小的期待?
  
  于是我鬼使神差的开了口:“号码,能不能不换?”
  
  “什么?”他从短信的海洋里抬起头来,疑惑地问我。
  
  我闭了嘴,不确定要不要再说一遍,最后,我还是没能战胜内心那一点小小的期望,鼓起勇气又说了一遍:“我是说,你这个号码,能不能一直用下去?”
  
  “你开玩笑吧?”丁翔把脑袋伸过来,居高临下地说:“先不说别的,就是我们日后去外地上大学,也得换号的,留着它做什么?又长途又漫游,便宜移动公司么?”
  
  我没吭声,他说的对,先别说这会儿有没有什么停机保号,就算有,也得交保号费的,无论什么东西,你想让他为你停留就得付出代价,而丁翔要的代价,我付不起,当然,就算我能付得起,人家也不一定稀罕。
  
  于是我再次把自己埋在被子里,不去听不去看,不去思不去想。
  
  这样很好,我不断的告诉我自己。
  
  只要我不看,就能淡却自己的心思;只要不去听,就能渐忘过去的点滴;只要不去思考,就能不受到伤害;只要不去想,就能释然忘怀。
  
  我是这样告诉自己的,也希望自己能做到这些。
  
  可我却做不到,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丁翔身上的伤,想到了他上一次的软弱,想到他最终会出国,永远走出我的世界。
  
  丁翔他们家和我家一样,都是传统故土难离的思想,都不太待见出国这件事,因此,在上辈子,我得知他出国的消息,很是大吃一惊,真没想到他的家人会放他出去。
  
  现在看来,原来这件事早有预兆,只是我一直没有发现罢了。
  
  他说过的话还在不停地在我的耳边回响,他曾说过,他会离开他所爱的人,永远也不会再见面。他的话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像是一时戏言,而我却知道,他说的是真的,那确实是他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如果他爱了,大概会死不来往吧,可就算他不爱,以他那恶劣的性格,爱上他绝对是自讨苦吃。
  
  在我不知道自己心思时,对爱或不爱的情,并没什么兴趣,那只不过是老妈喜欢的言情剧中的情节。
  
  而明白自己心思的我,同样也不想对这些不感兴趣,我们注定要分离,他有自己的路,而这条路上,注定不会有我的存在,就算有我的存在,也将会是他前进道路上的一块拦路石。
  
  我们最好是在耆老后,意外相遇,一起回忆那曾经的美好,并为儿女子孙操操心,顺便攀比一番,这才是我们最好的结局,也将会是唯一的结局。
  
  你看,这样就很好,我告诉自己,这样就很好了,真的很好。
  
42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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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千寻。  在2013-5-28 22:04  送朵鲜花  并说:更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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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22:14:45 |只看该作者
这时候应该果断来一句,好吧,为了你,我不换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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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之犹  这是一个纠结的故事~~~丁翔不是纯GAY,就算是,我的设定中,他也是那种可以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人,一切阻挡他实现梦想的存在,都会被他打倒,所以他不会为主人公吴放停留——在他的梦想还没有实现以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28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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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8 22:20:24 |只看该作者
颜千寻。 发表于 2013-5-28 22:14
这时候应该果断来一句,好吧,为了你,我不换就是了。
配上深情款款的眼神,一举拿下。

这是一个纠结的故事~~~丁翔不是纯GAY,就算是,我的设定中,他也是那种可以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人,一切阻挡他实现梦想的存在,都会被他打倒,所以他不会为主人公吴放停留——在他的梦想还没有实现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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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6:43:3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沉沦之犹 于 2013-6-2 19:50 编辑

  Chapter 4 两难的选择

  寒假很快就过去了,自从丁翔那夜敲窗后,我俩都对他受伤的事情保持缄默,那一晚发生的所有事都被我们默契的遗忘了,像是什么也没发生。
  
  他没有受伤,我也没有帮他包扎,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很正常,没有走上错误的轨道。
  
  一个寒假的突击,对我来说作用不小,也慢慢回忆起以前学的知识,再学一遍反而更加的理解深刻,于是开学第一考,我的成绩还不错。
  
  我没什么太高的心思,也没打算学得太累,成绩保持上游就行,也没必要非得拔尖。于是,我的生活反而平静下来,开始享受美好的学习生活。
  
  那时我们高中,虽然是重点,可是也有普通班,老实说,比起尖子班重点班那群红着眼睛只爱学习的孩子们,我更喜欢和这些被认为是“不优秀”的孩子们一起,打打篮球,在足球场上跑一跑什么的,都令我心情格外愉快。
  
  于是,在保持班级前五名之内的成绩下,在老师睁一只眼闭上只眼的默许下,我开始了广泛的交友活动,其实说是交友,倒不如说只是找几个妙人打发打发无趣的学习时光。
  
  不过这样一来,我这边就慢慢成为了八卦汇集站,每天都有不少人来我这里交流各式八卦消息。而我也发现了不少虽然很令人抽搐却能勉强打发无聊的东西,比如说:“花样美男会”。
  
  这绝对是一个雷死人不偿命的秘密协会,而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会长正是我的一名青梅竹马的发小——花妤。
  
  先不说这个同样让人头痛的发小,先说她们排出的“花样美男榜”的原因——这个原因比较抽,高中那会儿,有一部名叫“流X花园”的小言剧席卷了大江南北,虽然传言被禁播了,但各大影碟出租店的生意异常火爆,据说很多MM都看过不止一遍。
  
  小言剧里有四个很帅的美男,被称为F4,就是FLOWER 4,花样美男四人组。
  
  由此,我这位发小深受启迪,成立了“花样美男会”,并对我校的男生进行考察,排出了“花样美男榜”。
  
  更让我内心抽搐的是,我居然也榜上有名:吴放,(音谐无芳)特取花名——郁金香,花样美男榜排名第三,其人笑容明媚……
  
  后面的我没看下去,再看下去,我怕自己一个冲动犯下杀人鞭尸的重罪。
  
  当然,这里也有能娱乐我的部分,比如这个一条:丁翔,花名——丁香(看名字就是知道为什么叫这个花名了),花样美男榜排名第五,其人带着哥特式的忧郁与冷漠。(PS:虽然他被排出了前四,但他是我的大爱啊啊啊)
  
  “花同学,后面的备注(PS)是你写的?”我指着被标成红色的PS内容,内心抽搐。
  
  花妤从一堆漫画书里抬起头来,在我的示意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这个让人头疼的家伙。
  
  花同学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不屑的咂咂嘴:“这不是我写的,我不哈他。”
  
  “那你哈谁?”我挑眉问。
  
  “我哈……”花同学看了看我,诡异地“活活活”笑了几声,直笑和我毛骨悚然,才慢慢开口,“不告诉你。”
  
  直觉告诉我,最好不要问下去,天知道这个可怕的女人会说出些什么,我可不想犯下什么杀害发小的大罪。
  
  “对了,”花同学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诡异地笑了笑,“给我一百块钱,我就大发慈悲的卖你个小道消息,怎么样?要不要?”
  
  我有点无语,花妤家的老爷子在帝都也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她爸和叔叔们又争气,政军商一个也没落下,家里的物质生活条件那是需要仰望的,居然没事还跑我这来打秋风。
  
  我上高中这会儿,物价还没有涨得那么厉害,连猪肉都维持在四元以下,一百元的购买力还是不错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我这会儿还真没几张。
  
  我家的女王陛下虽然见不得自己的儿子吃苦,可我们家的户主却一直坚定的执行女儿富养儿子穷养的政策。
  
  住校那会儿,省吃俭用我还得攒下点,可后来为了躲着丁翔,我不住校了,就没了生活费,连零花钱也少得可怜,至于过年的压岁钱收入,目前变成了一张银、行、卡,暂由女王陛下亲自掌管。
  
  现在的我,兜里比脸还要干净,哪来的钱让花同学打秋风?
  
  于是我懒洋洋得拒绝了。
  
  “真的不想知道?”花同学不死心,“是关于丁翔的哦?你可不要后悔。”
  
  突然听到从别人口中说出“丁翔”的名字,我愣了一下,接着后脖根猛得紧绷,全身的血液不受控制地四下乱窜,难受的要死。而最难受的是,面子上还得死命维持正常,真TM 的混蛋。
  
  我恨自己的没出息,更恨身体不由主的失态,这都乱七八糟的什么事啊,为什么我总也躲不过?!
  
  “说吧,钱先欠着。”我勉强放松口气,不想让花同学听出什么异样来。
  
  “就知道你会买!”花同学蚊子脚上割肉后,心情愉悦,神秘兮兮地凑上来咬耳朵,“丁翔那小子打算出国。”
  
  擦!这算什么GP消息,这我也知道。我郁闷地为欠下的一百元不值,还好这会儿我的脖子虽然依然僵硬,却不是那么难控制了。
  
  发现我的不以为意,花同学不服气地继续爆料:“丁翔他家里不同意,这小子打算自己出去。”
  
  “他自己出得去?”我有点好奇,这会儿出国可不容易,各项手续都卡得很严格,没点门路的还真出不去,虽然丁翔那小子聪明,可没瞒着他家里人想要出去也不是件容易事。
  
  “他自己当然是出不去的,所以他昨天拎了几瓶好酒偷偷塞给我哥,求我哥帮他。”花同学不屑地说。这我能理解,她家情况不同,送礼的人多了去了,而花同学这会儿还年轻气盛,有点愤青,自然是看不惯丁翔送礼的行为。
  
  “他哪来的钱买酒?”我就奇怪了,丁翔这小子,兜里经常比我还干净呢,他哪来的钱?
  
  “谁知道他哪来的?不过我哥还真答应了,说是什么这么多年的情意,不帮不行,切,情意个P,当老娘不知道他私下里那点龌、蹉?”花同学情绪不好,不客气地开始说脏话。
  
  “龌、蹉”这两个字,像重锤一样砸在我的心上,丁翔背后的鞭伤是怎么来的?我的心里兵荒马乱,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最坏的方面。
  
  我不是一个好人,年轻那会儿也曾疯狂堕落过——那会儿可真没做什么好事,也玩过些刺激的,给别人背后来点鞭伤的事情我还真做过。虽然那一次后,觉得不舒服就再没玩过,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会儿仗着自己有钱的我还真是个混蛋,谁不是爹妈养的?我怎么就能下得去手?
  
  我这边神思不属,而花同学却越说越生气,又开始数落她哥八百年前干得那些坏事,庆幸的是,我再也没有听到丁翔的名字。
  
  直到我一点点捡回自己的理智,才打断了她源源不断的抱怨,“你知道他什么时候走?”
  
  我说的他自然是指丁翔,花同学却自动理解为她哥,不高兴的回答说:“我哥他七月中旬就去马来西亚,不带我去玩也就算了,他居然还要带丁翔去,真是@#¥¥%……&&&”
  
  花同学是气狠了,什么难听的话都开始住外倒了。
  
  我的心情也不好,七月就走么?看来丁翔是下了狠心,连高考成绩也不等了么?我知道他出国了,却不知道他是这么出去的,还曾经以为是因为他的成绩特别优秀而被国外大学破格录取的。
  
  回到家后,我的心里也一直平静不下来,丁翔身上的鞭伤不断的在眼前浮现,胃里一阵阵犯恶心,背后冷汗直冒。
  
  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如此胡思乱想。花同学他哥比我大七岁,虽然小时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男孩小时候不调皮捣蛋的少,成年后,也没听说过他有什么不良嗜好,那会儿我玩的最疯的时候,也是他在女王大人的指挥下,把我揪着好好的揍了一顿,让我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个月才下地。
  
  理智上不相信他会与丁翔背后的伤有什么关系,可我却没办法控制自己不胡思乱想,我果然是疯了,只要碰上与丁翔有关的,我就掌控不了我自己,这真特么糟糕。
  
  可我又能做什么?
  
  丁翔是混蛋,又自私又任性,但有一点,是我拍马也不及的,那就是,这小子有理想。
  
  理想是个好东西,她可以让人充满热情,取得成功。
  
  可我却没有,小学时,语文老师出的最难的作文题目,就是:“我的理想”。我绞尽脑汁,也不知自己的理想是什么,最后,为了应付作业,就为自己编造了一个理想,环游世界。
  
  后来,每次做同类作文时,我都会写,我的理想是环游世界,久而久之,连我自己都快相信这就是我的理想了。可假的就是假的,不会因为说了一万次就成为真的。因此,我也从来没有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过。
  
  丁翔却不会,他从来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会不回头的一条路走到黑,就算头破血流也绝不后悔。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否则也不会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偷偷决定出国了。
  
  而我,又该如何?是自私的留下他,还是放他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真的不知道。
  
  这很难选,但很多事情,其实根本就用不着去选。
  
  *
  
  在我的印象里,逢年过节连带庆生,只要是需要下大功夫准备一桌子饭菜的时候,女王大人总是会号召我们去饭店里去吃。于是,我们家近十几年的年夜饭什么的,都是在外面吃的。

  原因很简单,就算女王大人心情再好,她都不会耐烦亲自下厨准备那么多饭菜的,更不要提在没有钟点工需要自己动手刷碗的年代。
  
  于是,在我家老头生日这天,被女王大人叫下楼吃饭时,我是满怀惊讶的,连丁翔这个麻烦都暂时被抛在脑后了。
  
  今天女王大人心情不是一般的好,桌子上四凉六热,还有一盆排骨汤。当然,客人也不少,表弟表妹来了一大堆,个个恶狼似的和我争食。大战一场后,我吃得痛快淋漓,多日来因为失眠等一系列原因而产生的烦恼也少了许多。
  
  可女王大人却最喜欢哪壶不开提哪壶,在我刚吃得心满意足摸着肚子幸福地想要呻、吟时,她突然问起了丁翔的情况。
  
  我对家里人没什么防备,对女王大人更是打小就听话到了骨子里,再加上吃饱喝足后精神放松,大脑供血不足,智商下降,根本就没防备住女王大人的突然袭击。我连脑子都没过,就脱口就说:“这丫要出国。”
  
  “出国?你也想去吗?”女王大人有点担心地问。
  
  我知道女王大人不舍得我出国,怕我在外面吃苦受累什么的,自然大大批评国外的种种不好,让女王大人相信我是绝对不会出国的。
  
  “唉,翔翔那么小的孩子,他家人怎么就放心他出去呢?”女王大人感叹丁翔家人的狠心,而以我家老头为首的众人却充分发挥食不言的优良作风,坚决不接女王大人的话头。
  
  其实,我从脱口说出丁翔要出国的消息后,就开始后悔了。都怪我一时嘴快,女王大人有个不太好的习惯,什么事情要是她知道了,那么全世界也都知道了。当然,如果我请求她为丁翔保密,她自然也会把住口风的。
  
  可我却不确定要不要挽回自己的话,我很难分辨出,我向母亲透露丁翔要出国的消息是真的没有防备无意而为,还是想让丁翔的家人知道后拦住他。
  
  当然,我这个人,有时也会犯晕,老话不是说了吗,人的一天有三糊涂,说不定我赶的不是时候,正好犯晕那会把丁翔给卖了。
  
  我想,说不定我那会儿真的是在犯晕的,你看,我最近神经衰弱,而且说出丁翔出国的那刻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的每一个行为,似乎都不会经过大脑,莫名其妙。
  
  可这一次,我真的是无意的吗?
  
  我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深思。
  
  于是我继续装作一切正常,强迫自己把心思都放在几个月后的高考上,除了认真学习,什么都不去想。
  
  就这样,日子慢慢过去,直到丁翔再次出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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