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书香门第!

书香门第

 找回密码
 注册

女子捡到他人手机,带女儿买衣服刷走失主微信5100余元,警方:涉嫌盗窃罪,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查看: 12|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闻娱乐] 女子捡到他人手机,带女儿买衣服刷走失主微信5100余元,警方:涉嫌盗窃罪,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复制链接]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签到天数: 230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金币
1090204 枚
威望
1219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4412 点
帖子
808560
精华
0

书香宝贝勋章 书香爱好者勋章 活动之星勋章 叱咤风云勋章 优秀会员勋章 活跃分子勋章 风雨同舟勋章 贡献大使勋章 富翁勋章 发帖达人勋章 鲜花大使勋章 出勤勋章 博闻强识勋章 影音大师勋章 贴图大师勋章 骨灰玩家 小鸡 小团子勋章 顶级会员勋章 大白菜勋章 精华勋章 签到勋章 土财主勋章 小西瓜 万圣节小幽灵

鲜花(654)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12-4 16:1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平安泸州

捡到手机你会怎么做?联系失主?交给警察?放置不理?还是打起“歪”主意?

11月28日,龙马潭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一名60岁的大妈捡到他人手机后,发现手机竟然没有锁屏密码,一看微信零钱有5100多元,转头就带着女儿买衣服,把手机微信里面的钱全部消费了,最终被民警抓获!

(看到这里,你确定还不设置锁屏密码?)

“啷个办嘛,我腿都是软的,我平时就靠当搬运工挣点辛苦钱,5100多元都给我刷完了,那是我孙儿的生活费啊。”

11月25日,龙马潭警方接群众何某报警,称其乘坐公交车到红星路公交车站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拨打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在新买的手机上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里的钱全部被刷完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手机微信于当日在江阳区某服装店有8笔消费记录,累计花费5100余元。民警迅速前往收款的服装店进行走访核实,成功锁定2名可疑女子。



11月27日,民警成功将嫌疑人王某(化名)抓获,据王某交代,25日在红星小区附近捡到手机后,发现手机没有锁屏密码,并发现微信零钱里面有5100余元,遂打起了歪心思。

随后,王某找到其女儿,隐瞒了捡拾手机的实情(声称“耍了个男朋友,男友给我们买衣服,把手机给我直接买”),女儿相信了。

随即,母女两人到江阳区某服装店,购买了2件冬装外套和2条冬装裤子,通过店内刷卡机分8次扫码消费(微信免密支付支持单笔订单小于等于1000元可直接付款,付款期间不需要输入密码确认),直到将微信零钱挥霍一空后将手机关机。

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捡拾他人遗忘物品,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捡拾手机盗刷他人钱财,属于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数额也会构成盗窃罪。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注册
鲜花(654)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90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金币
14653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1 点
帖子
14097
精华
0

出勤勋章

鲜花(8) 鸡蛋(0)
2#
发表于 2023-12-4 18:50:53 |只看该作者
捡到现金使用还能掰扯掰扯是否算无主财物,手机这种挂着别人账户的盗刷,就是正正经经犯罪
鲜花(8)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签到天数: 14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金币
235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2 点
帖子
506
精华
0
鲜花(0) 鸡蛋(0)
3#
发表于 2023-12-4 19:59:04 |只看该作者
就这是怎么想的呢?捡东西不还就不讲道德了,还盗用他人资金,是真的法律意识淡薄呀
鲜花(0)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签到天数: 406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金币
22221 枚
威望
1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096
精华
0

书香宝贝勋章 出勤勋章

鲜花(1) 鸡蛋(0)
4#
发表于 2023-12-5 01:01: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赞一下警察,平常让他们抓个贼几乎无果。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鲜花(1)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139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金币
4453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614
精华
0
鲜花(2) 鸡蛋(0)
5#
发表于 2023-12-5 22:15:09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人不能贪心,贪小便宜吃牢饭。
鲜花(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206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金币
7523 枚
威望
136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2172
精华
0
鲜花(4) 鸡蛋(0)
6#
发表于 2023-12-6 00:30: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科技水平,这样的案子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警察一抓一个准。
鲜花(4)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442 天

[LV.9]以坛为家II

金币
1215 枚
威望
1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50
精华
0
鲜花(1) 鸡蛋(0)
7#
发表于 2023-12-6 07:59: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她们怎么敢?都实名认证的东西,到处都布满了天眼。无知者无畏吗……
鲜花(1)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签到天数: 139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金币
4453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614
精华
0
鲜花(2) 鸡蛋(0)
8#
发表于 2023-12-7 21:44:06 |只看该作者
775205153 发表于 2023-12-4 19:59
就这是怎么想的呢?捡东西不还就不讲道德了,还盗用他人资金,是真的法律意识淡薄呀

贪小便宜心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
鲜花(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签到天数: 40 天

[LV.5]常住居民I

金币
315 枚
威望
0 点
好评
0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115
精华
0
鲜花(0) 鸡蛋(0)
9#
发表于 2023-12-10 00:02:36 |只看该作者
真是无知者无畏,这不是抓到分分钟的
鲜花(0)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3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金币
2027 枚
威望
1 点
好评
1 点
爱心值
0 点
钻石
0 颗
贡献值
0 点
帖子
337
精华
0

出勤勋章

鲜花(2) 鸡蛋(0)
10#
发表于 2023-12-10 00:17:19 |只看该作者
丢过两部手机了,直接打电话过去,结果对面直接挂断了。。。哭死。。
欢迎来我的读书笔记,更新中:http://www.txtnovel.vip/thread-4084466-1-1.html
鲜花(2) 鸡蛋(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