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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终极雇佣》作者:bei(经典好文,吐血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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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同人] 【原创】《终极雇佣》作者:bei(经典好文,吐血强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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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0 22:15: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伊朵浮云 于 2012-11-21 08:53 编辑

文案:

凌云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公司老总,我行我素,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冷漠和残酷。
彦木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过着清贫的生活,大学毕业却找不到工作。
一个在山顶,一个在山底,人生观、价值观截然不同,甚至无法成为朋友,然而凌云却对彦木一见钟情了,无论用什么手段都想把他留在身边。
彦木挣扎之后,为了家人接受了凌云,他想也许凌云对他的迷恋过一段时间就会消退了,但是他们生活似乎没有预料中的平静……

站内链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0969-1-1.html

原创书评:

本来是没想过生平第一次推文就推一篇老文的,但是很不幸,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前几天居然看见了一篇向我视为经典的BL小说吐槽的评论,当下就不服,忍了一天还是忍不住了,我得为我视为经典的BL小说平反,是以有了这篇评论。

本文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视为经典的《终极雇佣》的评论,第二部分是驳《终极雇佣》吐槽文。

《终极雇佣》是一篇老文,没有5年也有4年,也看了很多次了,虽然温故没有知新,但大抵故事都是记得的。

首先说小受,小受是一个没啥特点的平凡人,每天路上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中没有十个也有八个是这样的。(1)没什么特长和本事。小受专业貌似不太好,也没什么其他谋生技能,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遇到小攻前是到处求职到处碰壁,离开小攻后也是干着薪水微薄只能糊口的工作。(2)懦弱现实认命。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识时务者为俊杰,他反抗不了强权就顺从,以免被强权碾压,就如现实中如果我们反抗不了强奸那就享受一样,以免因反抗而受到更大伤害,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结果。(3)有最基本的道德和价值观。本质上他不愿意被包养,所以即便小攻提供了大量的金钱他仍然要坚持工作,哪怕是被上级欺压,哪怕做搬运工的工作他也坚持;小攻几次提出要和老婆离婚,小受都坚决反对,我说小受你傻不傻呀,哪管你以后是不是能逃离小攻,哪管小攻老婆怎么想孩子怎么想,一早就该让小攻离,免得你被迫当了小三还被人骂。在小攻帮他处理掉抢劫他的渣滓官二代和找来良医解决好友的毁容问题时他明显地体会到强权带来的好处,但是仍然不利用,仍然想着要结束这种不正当的关系。(4)有普通人都有的良知。在工作单位受欺压,没有利用小攻的权势为自己出头报复,因为他知道为了一点小事而让小攻帮他出头,那么将会使欺压他的人会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报复。(5)始终怀着希望。当然也可以说是阿Q精神,尽管小攻一直表现出看重他、不会放了他的情况,但小受仍然怀揣着自由的希望——估计没希望就得发疯了。(6)宅。与小攻同居时除了与公司一两个同事偶尔外出,几乎宅在家里,离开小攻后也都宅在家里,很少外出。(7)容貌一般,好像是长得比较清秀。(8)想不起来了,毕竟也有两年没有看过了。

再说小攻,小攻的特点比较明显,但凡小说无论言情还是耽美,里面的男一号(小受不算在内)通常具备的特点他都有,(1)外形良好。脸长得怎么样记不得了,大抵上不丑,身材好像不错,貌似经常健身,再加上身居高位长期富贵由此而形成的气场,外形差不了;(2)身体强健。喝牛奶吃鸡鸭鱼肉长大的,又经常健身,三两下就能把小受压倒;(3)有权,貌似是个官二代,经过某个县城里时还能享受清道警戒的待遇,随便打个电话说几句就能让某个市委候选人落马;(4)有钱,大集团老板;(5)聪明能干,如果不聪明能干,即便是官二代也不一定能够混成富一代;(6)深情专一,随时可以为小受离婚,以为小受死了都难过得吐了两回血;(7)温柔顾家还比较体贴,基本上每天都要为小受做晚饭,每天都要回家睡觉,并且也不天天H,小受如果推脱,也还是经常能够推掉的,比起那些天天都恩爱一夜七次郎什么的单向强制,很是体贴多了。(8)大致就这些吧,再多也记不得了。

本文的故事设定其实非常俗套非常简单,就是有钱有势的已婚直男小攻对普通平凡的未婚直男小受一见钟情(貌似以前两个人都没找过同性),在小受不愿意的情况下用强权逼迫小受接受包养,从而实现了单向强制性恋爱并同居(只不过没有限制小受的行动自由罢了,本质上仍然是单向强制),其看点在于作者在现实的基础上展现出一段童话般的感情。小受很平凡很普通,与现实中的你我无二,而犹如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般出色的小攻偏偏钟情于他,可以为他离婚,可以为他出头,可以为他提供非常好的物质条件,甚至可以为他吐血,我们都知道作为一个身强体壮的健康人要伤心到吐血得有多难,可是小攻就是如此痴情,这分明就是BL中国版的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只不过因为王子结了婚,小受不爱王子而有些变形罢了。

本文的故事基础不合理,即小攻莫名其妙对小受一见钟情,并且日久情更深,要知道小受如此平凡,如果小攻能够对他一见钟情,那他该对天下多少人钟情啊。故事的内容也很单薄,就是两人相遇,小攻一见钟情要包养,并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权势,小受心理斗争估计了一下,很爽快投降同居,然后小攻的家人找上门,小受在其家人的帮助下诈死逃脱,2年后小攻仍一往情深难过得吐血,于是家人只好同意了,小攻又去找小受了,但是作者处理的非常好,简洁不拖沓,所有的情节设置都是为了感情和故事的发展需要而服务,貌似没有专门为了烘托主角形象而服务的,所以故事显得非常紧凑而有张力,很值得一看。

下面是关于对《终极雇佣》吐槽的驳斥。
吐槽书评地址: 《终极雇佣》作者:bei(无良小三还齐人之福,有点道德感能死哟?)
关于说小受是小三的吐槽,先声明一点,本人也很讨厌因为“爱情”,又或者嫌贫爱富而主动勾引已婚夫妇某一方的小三、二奶、小蜜什么的,但是请注意,要看什么原因做小三,比如家贫而亲人又等着换肝换肾的,如果没有别的办法筹钱只能做小三救急,那么这样的小三难道也罪该万死,如果这样那么病人才是不该活是吧,谁让你得了这个病,谁让你得了这个病还不自杀妄想着活下去而拖累亲人!当然,这个举例很狗血,事实上,如果现实中真有这样的事,做小三也卖不了这么多钱救急,要知道富豪们也不是傻子,现在这社会,有门路的富豪们买个处才多少钱,援交的小姑娘可不少啊,一个包包一件衣服就能让她们轻易献身。

回到本文。是的,本文小受是小三,但是对小三也不能一律喊打喊杀,也要看情况的好不好。首先,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不是夫妻的某一方或者双方立场不坚定,甚至主观就有出轨倾向,那么就算是小三自己单方面贴,也贴不上去啊,小三又不是万能胶水。

其次,本文的小受并不是主动做小三的,是在强权压迫下无奈的选择,什么叫欲拒还迎,难道非要鱼死网破才叫坚决反抗?拜托,以小受和小攻的实力来看,哪里能够做到鱼死网破,最多也就以卵击石,蛋碎而石无恙,这样悬殊的力量对比,小攻完全可以毁掉小受所在乎的一切,又再QJ和囚禁小受,这对于小攻而言,无非也就是伪装温柔和直接粗暴的形式而已,反正都能够得到小受。

说什么小受觉得被包养的生活很不赖,说什么当小攻的老婆孩子看不到。是的,当小受和朋友被官二代抢劫,作为受害人还被收监,当朋友被毁容而凶手逍遥自在,此时挺身而出的小攻从容处理一切,找来良医修复容貌,我相信,是个正常人、普通人都会觉得权势钱财是个好东西吧,动摇一下也很正常吧,如果有人一定坚持清高,那么我只能说I服了U,你可以飞升了,你可以成神了,不必做人。何况小受并没有真的动摇,当小攻同样有权势的家人出面,机会来临了,小受以炸死来摆脱小攻,并且做着薪水微薄的工作,并没有因为贪图富贵而回头找小攻。说什么最后小受也没真弯,也没说喜欢小攻,是变相的喜欢被包养,拜托,除了小攻家人,别人都不知道小受在那么个偏僻小地方,现在小攻找来了,除了小攻和家人已经连成统一战线还能怎么的?一个小攻就是小受抗拒不了的权势,再加上小攻家人,小受为什么不投降,傻了吧!难道真要以死明志使本文BE结局,以告慰某些“神”级卫道士读者?

因此,或许现实中绝大部分小三该喊打喊杀,但本文中的小受绝对不该被如此对待,绝不是没什么什么礼义廉耻没有道德的人。

至于什么男版小三成功上位,给同性恋抹黑什么的,真是可笑之极,如果这个结论成立,那么是不是在现实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女小三成功上位,就给异性恋抹黑了?

说什么字里行间是写实的调子,心理描写是正常的GAY会有的,又说什么一见钟情、住院治疗太天雷了,话说这位读者,你有没有认真看本文,小攻小受都是异性恋,哪里是GAY了,关于他们的心理描写怎么会是正常的GAY会有的,而且本文是耽美小说,写得是男男爱情,小众爱情,尽管小受的形象很现实,但本文整个基调就是很童话的好不好,小攻有钱有势又深情还年轻还形象不错,现实里有吗?言情耽美、武侠玄幻,小说里面倒是一大把。但凡有钱有势的,身材大多不好,又或者不够年轻;外在条件好的,必然面临许多诱惑,能够深情专一不出轨吗,俗话说的好,饱暖思“叉叉”,对于有钱有势的富豪们,得该多饱多暖多思“叉叉”啊?小攻至少对小受专情吧。或者这样的人真的有,但至少不多见。本文本来就是个童话,只不过主角之一有着现实的出身而已。另外,如果雷一见钟情、雷住院治疗的话,我无话可说,只能奉劝这位读者不要看爱情小说,天知道爱情小说里有多少一见钟情,有多少住院的桥段!

说什么爱情不分先来后到,什么控制不了感情可以控制行为……拜托,本文明明是单向强制好不好,小受根本就不喜欢小攻,哪里谈得上这些,这分明就是借题发挥,当没人看过全文啊。

说作者三观不正,道德无下限,梦想齐人之福,真是可笑!单向强制文在耽美小说里天知道占个什么比例,反正是非常常见的题材就是了,只要有权势的一方没有结婚(至于有没有非婚生子、同居密友不在考虑范围之内),那么即便是单向强制也是三观很正、有道德了?像这位“神”级卫道士读者一样不分青红皂白一竿子打死再顺便借题发挥就是三观很正道德有下线了?至于梦想齐人之福,小攻早说了要离婚啊,是小受强烈反对才没有离的,那段婚姻对小攻而言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得,如果“神”级卫道士读者又要批判小攻对这段婚姻的态度,干脆别看这种流行小说算了,天晓得这些小说里有多少这样的主角,请“神”级卫道士读者还是回归高雅艺术吧!

至于说小攻小受没考虑小攻有个孩子的问题,话说这个问题我一直就没弄明白,先抛开本文不谈,就谈现实,为什么中国的父母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幸福来成全孩子,如果必须父母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来成全孩子,那么孩子是不是又太自私了,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父母的痛苦之上?为什么我们不能对自己的幸福自己负责?提倡父母应该牺牲自己的幸福来成全孩子的人,是不是在倡导一种牺牲精神,为了别人牺牲自己,这是不是太圣母了?如果父母牺牲了自己的幸福不离婚,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痛苦麻木地生活在一起,那么他们必然会把自己的追求寄托在孩子身上,甚至强加给孩子,而孩子的愿望又极可能跟父母不一样,那么孩子的成长又有多少幸福可言?父母为了孩子牺牲了自己的幸福,然后在自己的愿望和孩子的愿望的斗争纠结中养育孩子长大,然后孩子工作结婚离开父母,父母又该怎么办,继续勉强生活还是离婚,年纪渐老的父母如果离婚又容不容易再找到合意之人共度黄昏?哈,中国的父母还真是悲剧的一生,总是牺牲,难怪说儿女债儿女债,中国的父母还真是欠了子女的债,不然怎么会牺牲自己这么去过一生!

到底父母的婚姻幸福关孩子什么事?

如果父母离婚了孩子会怎么样?会受到歧视?现在的社会会歧视离婚夫妻的子女么?“哦,你爹妈离婚了,你是拖油瓶,不和你玩,你该打该杀……”会么?离婚后孩子得到的爱减少了不幸福?那么成千上万的中国留守儿童得到的爱也是减少的,也不如父母都在身边的儿童,所以,为了生活而外出打工的父母们啊,要么不该外出打工,瞧,为了钱外出打工而留孩子在家,多么低级的追求啊,只知道物质不重视精神,就该死守在家里哪怕糊口都困难,要么就该带着孩子外出打工即便没有那个条件也要带着孩子虽然孩子生活可能会更辛苦,不然孩子多不幸福啊!离婚后孩子因为缺乏关怀而走上邪路?监狱里、或者应该进监狱的,到底有多少是离婚子女?如果离婚父母应该为子女走上邪路而负责的话,那么那些父母离婚后仍然成才的人是不是应该感激父母离婚了呢?那些父母恩爱家庭和睦的犯罪分子又该怨谁呢?“爹妈,都怨你们,你们怎么就不离婚呢,害得我现在连个堕落的借口都没有!”

综上,本文的小受并非可耻的小三,而是可悲的角色,生活事业毫无建树,无力抗拒强权的压力而只好顺从,当然,从爱情小说的角度来讲是Happy End。小攻是典型的权势化身,但是基于这是爱情小说,而作者又把小攻刻画得温柔体贴痴情专一,所以也变成了钻石金龟。从现实的角度来讲……话说把这样的爱情童话小说非要从现实的层面来看待,是不是想太多了点,就正如灰姑娘有了漂亮衣服去皇宫参加舞会竟然那么容易,难道皇宫的守卫都不查验出入资格,考虑这样的问题是不是想太多了!总之,本文感情真挚,情节紧凑,作为快餐娱乐文学,很是值得一看。但是真心奉劝各位作者,以后的小说里,一定要让主角离了婚再考虑其他发展,就算是先渣后忠犬的男主嫖个鸡,也一定要离了婚再去,就算是主角与同事朋友喝酒,也请在离婚后再喝,万一喝多了上错床,很有可能小三上位,为神级卫道士读者所骂。

点评

ranoa  现实中很多三其实都是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的。看过视频一高中生学习极差,他说老师他说课程他说制度什么,最后他以此为傲了!你有没有想过他们忘了自己责任。事实上我认为攻随时有找另一个受深爱的可能...  发表于 2014-9-21 14:50
lyrmwind  看了很多遍的好文,有点象现实中的童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想起来这篇文  发表于 2013-10-9 23:10
曲院荷风  看了卤煮评论之后发现这个攻才是个渣渣啊,受不该背黑锅。倒是这个攻算不上深情专一,不然为什么娶了老婆还劈腿,别说是"因为爱情"。  发表于 2013-5-31 16:11
nine down  楼主下次请记得标题前加个【原创】  发表于 2012-11-2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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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101015  在2013-2-23 16:2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加菲猫猫  在2012-11-21 16:05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贝塔星  在2012-11-21 08:09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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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e down + 18 感谢发贴!很长的书评,不过下次要稍微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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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 14:20: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晴_^ 于 2021-1-3 15:31 编辑
——机器哪能讲理

——在中国强暴罪好像只限于男女之间

——没有节假日,没有医保劳保,没有退休金,一年365日,不管刮风下雨,大雪冰雹,夜里12点上街,拖着几百斤的菜来来回回走上几十里路,顶着炎炎烈日,从早到晚,一天18个小时只赚二三十块钱。

——每个人都要出卖一些东西来交换生存。有人出卖脑力,有人出卖体力,有人出卖尊严,有人出卖肉体,关键要看本人的条件。有人有条件有能力有机会出卖脑力,有人没有条件没有能力没有机会,只好出卖别的能被人买的东西。
    人人都是平等的,所谓人格贵贱是那些自认为高贵的人划分的。矛盾的是,前一句话也是高贵的人,有道德的人,有伦理的人说的。
    生活中充满了矛盾和谎言,最好的方法就是坦然接受,不作多想。**集中了平民的权利而成为**,当平民被欺压的时候,总是要乞求**还自己一个公道,这个“还”字肯定是平民创造的,用得极妙,可是要做到这个“还”字,付出的代价大部分时候比不“还”更大。

——天生漂亮的人,资质聪明的人,生来就有钱的人,都是中了彩票的人。现在有人给了自己一张彩票,基于某种原因,他有撕碎它的冲动,按照他受的“高等”教育,他也应该把它撕碎,即使他自己也在同时会被人家撕碎。
    可是最好的办法还是去兑现它,世界上恐怕还不存在由于主观原因而不去兑中奖彩票的人。

——他集中体现了作为统治工具的国家所拥有的全部手段,包括金钱,军队,政党以及附凿其上的一切势力。毫无疑问,只要他确实想要,彦木就没有不碎裂而摆脱他的可能性。
    与国家势力,社会洪流,经济力量抗争的任何个体,无一例外的将被它们碾得粉碎。
    彦木是个没有什么幸福梦想的人,日子只要过得下去就过下去,与其搞得凄凄惨惨,不如顺其自然。

——生来就挣扎在山底的彦木,成长的每一步都要按照设定的轨道前进。
    生来就凌驾于山顶的凌云,有绝对的自由选择他喜欢的道路。


以上是我看到这些的时候,都觉得触目惊心的。所以,看到大婆教上线,我真是白眼翻了几翻,我看这书的时候,看到攻出轨,我也只是哦,这样子,但一看到彦木对现实的描写,就觉得有些人的人生真的很艰辛,那些对小三纠结的人,我觉得她们生活肯定很好,不懂下层人民的艰辛也不清楚那个年代强权的黑暗,她们也只乎一些无聊的感情事和裤裆事,像主人翁这种人,在那个年代,男女都有,也多的是,都是身如柳絮任风吹,哪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黑暗的,看不到未来的,虽然年纪轻轻却又是心灵沧桑的,每天都在生存线上挣扎。诚然,这是一个虚构比较美好梦幻的故事,按照现实来说,通常都是得到后就是丢弃,但这文让我记住是它对现实的一些描写和主人翁对现实的一些看法,就很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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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_^  在2021-1-3 15:3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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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8 22:24: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搜了搜bei看到了这个。
首先,先论小三吧。我个人觉得,社会之所以谴责小三,不过因为小三是弱势的,我很少看见谴责男小三的,大多就是在骂女小三。但是一段恋情出现问题,首先应该被谴责的应该是出轨者吧?只要有出轨的心,没有小三,也会有小四,小五。所以对于出轨,只要小三不是反过来害人,我对小三本身是没有太多感觉的。如果我的伴侣出轨,那么我要处理的关系也是我和我伴侣的关系(当然,对于我本人来说,必须要分手的),而非管谁是小三。
其次,这篇文。我认为构成出轨的前提是我们得是爱人,而且有互相忠诚的共识。而攻和他老婆明显不是,他们只是商业婚姻,这点他老婆也明显这么认为的。我记得攻和他老婆说的时候说的就只有钱,他老婆也只在乎钱。所以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感情,甚至我怀疑他们之间连性都没有了。也因为这样,攻很轻易就决定离婚。所以我觉得攻其实他这算不算出轨,我觉得不同人可能感觉还不太一样。这段婚姻里面还提到女儿,讲真就算不离婚,就他俩之间就谈钱的关系对他女儿又好到哪里?况且,就如楼主说的,父母难道就应该为了子女痛苦一生吗?我认为父母应该负责养育孩子,而非应该为了孩子让自己不堪重负。其中一点,我认为父母没有任何义务为了孩子维持不顺心的感情。
至于受,我觉得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他都应该是受害者吧?说他是小三我真的无法苟同……我觉得他直至结尾都完全不爱攻,我不认为他不让攻离婚是担心和攻不长久。相反,他希望攻尽快厌倦回归家庭,不离婚攻就会一直被牵扯着,也更容易放受自由,这才是攻说的他不肯放弃的希望。受的物欲很低,其实就普通做份工作他就很满足了,也因为这样他有机会就逃了。总之,我觉得骂受真的很奇怪。

补充内容 (2023-6-18 12:29):
因为很久以前看,所以当时评价不够准确,前段时间重新看过。我要说,关于小三言论我维持。此外,受真倒霉催的遇上攻。攻绝对算出轨,而且不只是一次脏黄瓜,性格多少反社会,我不认为他有爱的能力。别让攻碰孩子了吧

补充内容 (2023-6-18 12:31):
我的意思是,攻这种设定本身上也不可能爱上受,他纯种有病,别结婚才是他应该做的。你看,攻祸害了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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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3 08:35: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让我觉得细思极恐的是 作者的那句“人们谴责小三,是因为他们不是第三者。” 这句话 可把三观不正发挥得淋漓尽致 如果你们觉得不够明显 我换个词 人们谴责**犯,是因为他们不是**犯 一目了然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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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5 14:46:00 |只看该作者
被标题吸引进来(经典好文,吐血强推) ,  最近文荒到处找好文看。但是看了这篇长评,与及另一篇吐糟评(MS打雷台的感脚)。不得不说,这么一篇小白文有什么好争论的呢,我个人感觉:这是一篇众多过眼即忘的寡淡小白文中的一篇,剧情残废、人设残废、中心思想残废,看完不能引人入胜不能代入思考不能回味再三的文。居然还有两篇长评为它”打架“。。

另,把”小三“这等社会问题来评价此文,也不合理。 因为攻的人设是废的,他的爱在读者看来无缘无故(作者说是一见钟情),受也没有明确自己感情,攻的老婆更是炮灰带过。在这种不合理的架构上铺设情感描写,生硬造作,更犹豫河上薄冰,不堪一击。 要分析是否小三,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所以,在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必要分析是否是小三。

最后我觉得这只是一篇YY文,YY一个平凡的人突然被深情高富帅包养,过着衣食无忧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生活。不是YY是什么。

鲜花鸡蛋

sylkissa  在2016-8-5 14:55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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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4 20:17: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薇之春 于 2016-8-4 21:19 编辑

光看“已婚”就觉得雷了=  =。。


个人感觉,爱情这种事,还是得有点原则性的。个人比较雷这种已婚后发展的类型。谢谢推荐,但真心不是俺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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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2 04:33:03 |只看该作者
宅小毛 发表于 2013-6-29 00:47
特别想问一下这位读者 小受的本心是什么 他只求自保随波逐流不争不抢 我也喜欢这种性格的受 但我就不知 ...

虽然有挖坟之嫌不过还是想说说自己的看法……个人认为小受之所以不让攻离婚,是因为他觉得攻离了婚他就没退路了,搞不好真的得跟攻搅和一辈子;但攻不离婚的话他就可以继续当个无负担的小三,哪天攻腻了他就能麻溜儿走人。退一步讲,万一攻离婚了,将来哪天他跟攻又掰了,攻的老婆女儿多不划算
有原文为证:
【“小彦,”渐息的笑意中,凌云在他的耳际轻叹一般的道,“你总以为只要我不离婚,你就还有希望是不是?”
    一针见血,彦木总是本能的就对凌云解除婚姻表示反对,除了良心之类的因素,多半就在于此。】
说白了还是私心作祟,以及并不相信攻跟他能长久
攻拖着不离婚,还一遍遍地问受的意思,可能也是清楚他这种鸵鸟心理,想要借此证明受对他的感情(如果受同意他离婚的话就说明是下定了以后安心跟他过的决心)
至于说后来攻说了不会再强迫受,受也没有选择划清界限……攻有说过这样的话吗?
【彦木在他怀里闷闷道,“如果……我真不同意,你能……”
    “不能!”凌云很干脆的断了他的妄想。】
这是结局处的对话,很明显攻根本没有放过受的打算,而且时隔两年攻既然还能找到诈死的受,说明攻跟他家人已经统一了战线,比以前更不可撼动,所以妥协惯了的受又妥协了而已
综上所述,个人意见,这文的受如果真有什么掐点的话,大概就是太自私为了给自己留退路总拖着不让攻离婚了。而攻才真是个渣,试探个P啊真想套牢对方干脆利落的离婚不就完了,掐灭受的那点侥幸
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同意你,现实里婚内出轨找鸡啥的咱管不了,小说这么理想化的世界,各位渣攻想洗心革面做个深情忠犬请先离婚再来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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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锦绣正逢君  在2016-7-12 12:20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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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总是要醒的,不管多喜欢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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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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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23:44:1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17# 汉乐良行
“但是真心奉劝各位作者,以后的小说里,一定要让主角离了婚再考虑其他发展,就算是先渣后忠犬的男主嫖个鸡,也一定要离了婚再去,就算是主角与同事朋友喝酒,也请在离婚后再喝,万一喝多了上错床,很有可能小三上位,为神级卫道士读者所骂。”也就是说,楼主认为没离婚就发展其他感情是可以被认可的,是绝对不应该被人指责的,有人站出来说一句倒是多管闲事,是非不分咯?                        

没看懂楼主的话别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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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华胜桃夭  书评区讨论请仅针对书籍内容,请不要对不同意见的会员进行多余鉴定和评价。  发表于 2015-5-23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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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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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5-4-8 14:57:12 |只看该作者
心理描写是正常的GAY会有的,又说什么一见钟情、住院治疗太天雷了,话说这位读者,你有没有认真看本文,小攻小受都是异性恋,哪里是GAY了,——————这句话吓到我了,难道这不是耽美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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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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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8 22:30:48 |只看该作者
这文我也是多年前看的,仍记忆到今,所以才搜出楼主的帖子。说实话,很高兴楼主能对那个吐槽的评论进行驳斥,刚刚也看到那个有些激进的评论,觉得他没有好好看文,也没有好好思考,可能也不会生活。楼主幸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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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路  书评区讨论请仅针对书籍内容,请不要对不同意见的会员进行多余鉴定和评价。  发表于 2015-3-2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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