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59 天 [LV.9]以坛为家II - 金币
- 68501 枚
- 威望
- 209 点
- 好评
- 7 点
- 爱心值
- 3 点
- 钻石
- 0 颗
- 贡献值
- 2794 点
- 帖子
- 1003
- 精华
- 9
鲜花( 1134) 鸡蛋( 3) |
本帖最后由 菊吞巨龙 于 2013-8-30 20:48 编辑
【文案】
佐林死了,变成了阿飘,没有人发现。
可是后来他又活了……
哼(ˉ(∞)ˉ)唧,渣攻你受死吧!
十年等待十年爱,这是一篇渣攻挽回受的狗血文。
【站内链接】《[重生]死去活来》作者:一袖青花
【作者专栏】作者专栏
【文章类型】 破镜重圆 虐恋情深 重生 狭义上的BE,广义上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推荐指数】★★ 【吐槽指数】★★★★★
【原创书评】
【原创简介】
先虐受心,后虐攻身。这是一个贱受变渣受,渣攻变贱攻的故事。各种狗血剧情大集合。
虐了主角的身心,瞎了我的狗眼。
【原创评论】
其实楼主退出吐槽江湖已经很久了。。
看这文还是产生了不吐不快的赶脚……
先八一八这受的性格,真尼玛让人无语。
作者想描写一个被伤了心之后宠辱不惊的受。
结果写成了一个跳梁小丑一般的受,动不动就勾着讽刺的嘴角看着XXX……
吐血= =。
而且为毛家里濒临破产之后,主角想到的不是去走走关系,借钱啥的,而是去随便一条街上找酒店打工?!你以为去酒店打工的钱就能还清上市公司破产所产生巨额债务么……那得是多大的酒店??诺亚方舟?
在不断的被拒绝之后(其实是攻的小动作),主角甚至去了红灯区卖身(未遂)。
主角的父母一度想去借高利贷,而主角的观点就是,卖身也不去借高利贷!
这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的终极表现吗??
另外攻有两句邪魅狷狂的话,是在媒体发布会说的:
——“许周两家的婚礼因意外暂时取消,何时再举办请等我们商量之后再另行通知。另外,关于我和佐家养子之间流传的绯闻并不完全属实,他和我确实发生了关系,但却并非他自愿,因为他是被迫留在我的身边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所有后果我来承担,请不要再将矛头指向他。」
卧槽,楼主完全无法理解啊!!
这句话的意思难道不是,“我QJ了一个未成年,他不是自愿的,快来告我吧,我已经承认了!!”的意思么……
为毛没人去报警……BL小说里的警察都哪去了……
另外,受居然被他这句话感动了!!这尼玛哪有动点啊!!
快去抓他!!快去判刑!!快去拘留啊!!OJZ
爆出流言后剧情就跟脱缰的马一样跑偏了……
攻由于流言忙得不可开交,而受迫于父母的压力回到了家里,两人就这样分开了7年。
卧槽作者你还不如说攻被控QJ未成年坐牢了7年呢。。敢不敢写的更有逻辑点??
楼主只想说呵呵。
后面还有更挫的,受在父母的安排下结婚了,而后一年两人一直相敬如宾,只牵手、偶尔亲嘴,从没发生过关系。
= = 这尼玛是让人受活寡吧……
就算作者想让受守身如玉,也不用这样活生生糟蹋了一个好姑娘吧。
更无语的是,这姑娘发现攻受有JQ后,决定跟受离婚。受无法接受,各种恳求姑娘原谅……
楼主整个人都斯巴达了……尼玛跟人家睡你根本硬不起来,根本就满足不了人家!还想栓人家一!辈!子!真尼玛极品!!
作者动则XX年过去了,17岁相遇,18岁纠缠,10年爱情抗战,8年重生,7年分离……
当受说看到一个五十左右的男人时,我第一反应是,卧槽攻都这么老了啊?
后来算算。。貌似才43……
其实还有很多槽点,比如男N号打主角的时候,攻走神了……
受从贱受变成渣受实在是太突兀了,莫名其妙就渣的不得了,各种折腾攻,我记得有一段是写的受拿台灯把攻的额头砸的头破血流,还嚷嚷让他自个滚蛋……
其实我觉得渣攻比渣受要好多了,虽然乱/交,至少不家暴(一个是精神折磨,一个是肉体折磨,一下子就能分出段位高低了)。
到渣受这边,就变成各种甩巴掌,踢DD,砸东西……攻则是遍体鳞伤,动则发烧39度。
OJZ哦尼玛,其实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吧……
这文绝对是虐身大集合,攻为了救受断了条腿,受去追老婆了,攻追受的过程中又发生了车祸,于是二进医院,继续送进了急救室。
作者你是跟攻有多大仇恨啊,攻被整的跟个破布娃娃差不多了= =。
还有一段,受让攻放弃公司否则不会相信他,于是攻脸色大变的走了。
我想接下来的发展应该是攻为了让受见证他的心意,把公司转给受吧?
结果攻把公司转给了一个朋友……=-=咦?为什么是这个走向?
最不可思议的是这文楼主居然看完了!!
虽然看文中间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卧槽怎么还没完?
同样是BE,如果这文在受重生前结束就完美了。
后面写的跟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PS:结局超坑爹,坑的我一脸血……
|
附件: 你需要登录才可以下载或查看附件。没有帐号?注册
鲜花鸡蛋谢紫衣 在2013-9-12 11:20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胡萝卜酱 在2013-9-9 13:50 送朵鲜花 并说: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川之方至 在2013-8-30 23:28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
总评分: 金币 + 48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