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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262) 鸡蛋( 5) |
本帖最后由 宇宙无敌机智舞。 于 2016-11-16 12:49 编辑
【文案】
黑狗本是重庆地界上一个杀烧抢掠无恶不作的小混混,
他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只会害人,不会救人,
却没想到一颗炸弹将他的人生完全改变了。
是救一个傲慢清高的大少爷?
是救一个从没打过仗的军人?
是救一百万平民老百姓?
还是自己腐朽的灵魂被拯救?
这是一个从痞子到英雄的成长的故事
本文又名《我与高岭之花的一生》《践踏白莲花什么的最喜欢了》
《我的白莲花男友》《我与高岭之花不得不说的故事》
《小混混和大少爷》《白莲花人人得而糟蹋之》《拯救》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军旅
搜索关键字:主角:钟无霾,叶荣秋
【站内连接】http://www.txtnovel.vip/thread-2643035-1-1.html
【原文地址】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lid=1630898
【书籍类型】
前善良痞子后民族英雄攻&前草包后坚强傲娇受,民国,中间略虐,最后HE
【推荐指数】★★★★★
【原创书评】
【原创简介】
故事本就发生在抗日战争刚开始的时候,东北失陷,重庆岌岌可危。奸商趁机大发国难财,受是高高在上的世家公子,攻是奸商黄三爷的小弟,因着黄三爷看上了受,所以天天叫攻盯着受的一举一动,受极其看不起攻,觉得他是一条走狗,很可恶。
黄三爷做了很多胁迫受的事,包括抓了受的要参军打鬼子的好友,毁坏他们家的生意路,这时候的受不过是个空有皮囊端着架子的少爷,根本没有办法反抗,受被逼到死处,无奈的去找黄三爷。这时候他恨着攻的走狗,漫不经心,冷眼旁观,终于此刻,一颗炸弹投了下来,重庆要失守了,黄三爷这样的奸商恰好被抓住了把柄,临走想最后羞辱一把受。
这时候攻却临时倒戈,要挟黄三爷,救下了受,受很诧异却很喜悦得救。攻告诉受,自己会把他送到武汉投奔亲戚,途中唯一一辆汽车失火,他们叫着路上遇到的一对非正式的国军帮忙拉车,却又一次遇上了日本人投炸弹,攻把受护在身下,两人运气好都没死,但是这队还没上过战场的国军却死的一个不剩,其中带头帮他们的队长没有撑到医院,就这样死掉了,还未实现理想的他,还未上过战场的队长,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就这样死去。
受的小少爷脾气始终不改,他看到了这么多死亡,又不想去武汉,要回重庆的时候被人告知,路不通回不去了,然后他们还是决定去武汉。这时候,受的小厮死掉了,全身的钱又随着汽车被炸毁几乎全部不剩,他只能依赖攻,受很好奇攻为什么会救自己,攻说看着他高高在上的模样,想起了以前的自己,自己以前也是高高在上的少爷,却因为父亲好赌吸毒,整个家都被毁了,自己的弟妹被卖的卖,死的死,自己是嫡长子,12岁勉强逃了出来,所以看着他看着受就像看着以前的自己,既想保护又想污染。
一路上受越发依赖攻,攻虽然经常戏弄受,就像戏弄一只小猫咪,却对他很好。他们历经磨难终于到达武汉,这时候攻却要离受而去,因为他觉得受太依赖他了,而他又很享受这种被人当做英雄不可缺少的人依赖的感觉,他觉得这样很不好。受又去攻打工的地方找了他好几次,他希望攻不要离开他,可以和他们一起做生意,而且受多次对攻说,自己并不想立刻结婚。这时候受已经开始爱慕攻。
天有不测风云,他们被顾修戈团长当成逃兵抓了起来,受很是愤怒,后来他们知道,他们是被抓壮丁了,受天天跳脚,要攻带着他离开这里,回去找他父亲大哥,攻却不想离开,因为他恨日本人,想找到活着的意义。后来终于找到一个机会,攻用枪抵着团长,让受赶紧走,受却因为攻放弃了离开的机会。终于在这个团里,他们看到了这支并非正规军的队伍里,却有着出色的领导和敢于打日本人的精神,受希望不被攻抛下,希望攻能够真正的爱他,把他当做一个爱人,而不是一时的意乱情迷,所以他努力学习枪//支的知识,翻译生涩难懂的英文专有名词。
经过了太多战役,攻受终于定情,决定相守终生,受也不再是当初那个骄傲却无脑的小少爷,他终于成长起来。
一场意想不到的战争,他们所在的团全灭,包括乱世英雄顾修戈,受被攻扔到水里逃生,至此,攻不见踪影。
5年来,受成了共//产//党的政委,办理军工厂,始终不忘寻找攻的下落。
幸而他终于与攻见面,这时候攻顶着汉奸身份,受始终不相信,后来终于得知,攻始终都是共//产//党人,用这个身份冒死取得情报。
八年抗战结束,攻受终于得以相守终生。
【原创评论】
攻很好,我很喜欢攻。他少年遇难,始终不曾泯灭人性,他对猫和救过他的妓//女,都非常非常好。成年后,他救下受,本是毫无关系的两个人,他始终不曾抛下受。后来更是成为了中国的抗日英雄,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找到了活着的意义。真正的男人,就是这样,坚持,善良,专一。
受是个成长型的角色,起初的他确实很不讨人喜欢。但是在攻的感染之下,他终于抛却少爷高傲,成为了真正有用的人,真正的成熟起来。
他们都在由小人物成长为乱世英雄。
家国天下,他们终于成长为为国为民思虑的人。
太多的配角让我流泪,他们都是为国捐躯的英雄。
攻受感情始终如一,经历了这么多,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从22到30,从19到27,再一起到80好几,他们终于得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看完这文,胸腔里有种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的激荡感,乱世烽火中,喧嚣名利场,终得一个你。
这文的格调很高,却又蕴含着一种真挚动人的情感,我很喜欢。
就像全文最后一句
【 对于那对老人而言,时光给了他们最残酷的考验,却也给了他们最美好的馈赠,那就是彼此。
停在此处,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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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y0_0u 在2015-7-3 23:22 送朵鲜花 并说:愛死這本書了! 沉默之夜 在2014-5-20 09:42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土豆和然儿 在2014-5-18 21:39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忧心有仲 在2014-5-17 21:05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唐秋阳 在2014-5-16 23:36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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