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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201) 鸡蛋( 0) |
本帖最后由 颜如初 于 2013-1-3 22:21 编辑
今天刚刚听到遥遥配的剧《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你弟》,真心好伤感,下面铭记一下我的意须,也许沧海桑田,也许意须最终还是死了,尽欢还是最终和小冕在一起了,但是意须,你依然是我内心的男主角,是我内心的王子。
你是什么时候看见这封信呢,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不管是什么时候,不要哭,那只是我的身体需要休息了,我依然在你的身边。
——于意须
这就是于意须了。最初的惊鸿一瞥是他,最后的黯然神伤也是他。
他的深情藏的那么好。以为他是无所顾忌的,咖啡色的桃花眼,迷倒众生的气质,都是让人产生错觉的,他是无所不能的王子。
结果他不是最终获得幸福的那个王子,他是希腊神话里深爱了却不敢言的山神潘恩,虽然没有蓬乱的绒发,丑陋的面貌和吓人的犄角,却谁都改变不了的身患绝症。再多不能说的,不敢说的告白和深情,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让人顿悟,却因了他的不存在而化作虚无。
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那个有明媚笑容,和自己的名字简直是绝配,又是同一天出生的女孩?这么多的巧合已经足够证明了缘分的存在,何况他是向来意气风发的于意须,他已经到了及至的喜欢本来就不需要那些俗气的说辞来做铺垫。
在这时候回过头去想,于意须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有深意的,可偏偏都有差池。发短信给韩尽欢,写着的是“恋上一个人”,短短五个字,一定是他斟酌了好久才小心翼翼的发出的。拿着手机,想时时刻刻和那个人有联系,想知道那个人每一刻都在做些什么,却不知道应该写什么,像《双城故事》里面的何洛,写了删,删了写,最后还是最简洁的一句话,“我喜欢的还是你。”可是看的那个人偏偏以为,这个他恋上的人,与自己丝毫没有关系。也是喜欢他到了骨髓里的,可是看到这一句,心里便凉下来了,像是淋了雨一般的从身体到心里。韩尽欢以为,他一直是把自己只当朋友的,于是没有什么不能说,这倒是极让人欣慰的,当不了情人,我们至少还是朋友。可是说了,他的话又像针一样,字字刺得眼睛那么痛。那个人,她以为,不是她。不仅不是她,还是她最好的朋友,比她漂亮,比她豪爽,比她惹人喜欢的烂烂。就像后来,在过马路的时候,他牵她的手,可是她挣脱了,尽管不甘心,还是把烂烂推给他,自己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开。她一直认为,他要牵手的,配得上他的温情他的好意的人,只有烂烂而已。尽管自己也是一直痛苦的在喜欢着。何况后来听到他打电话和烂烂表了白。她不知道,她又怎么会知道,他于意须错就错在按错了一位号码,从此两人此生结局截然不同。
最后韩尽欢是逃开了的,尽管杭州没有于意须,也幸好杭州没有于意须,可以让她无关爱情的生活着,假装自己无忧无虑。可是受折磨的还是他,偏偏还不能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逃开,心里像是被坦克碾过,钝钝的痛着。
他最后写的信,的确是感人肺腑的,我记得我在看的时候居然哭了。为他的不堪,也为他的深情,这样的情,算是至死不渝的吧。
他说,你的初吻,是我的,语气在回忆之后有微微的怅然和甜蜜。然而变故丛生的是那个打错了的电话,“谁知道,第二天,就变天了,当我看见你的手上不再戴带着我给你的戒指,我就知道,我又一次被你从身边推离。”他叹道,是天意。
他说,你问我是不是表白失败,是啊,太失败了,不过不是对烂烂,是对你,一直只有你。是啊,的确失败了,因为他于意须,在拨错了号码之后,甚至没有勇气再重新打一遍,把这个无心的错误纠正过来,把对烂烂错说的话,在她面前重复一遍。
他说,一直想戴着你织的围巾走,据说这样可以预约来生,不知道上帝分不分的清手编和商店的货品。他不知道,最后给他织的围巾织好了,她一针一针的织的,可是他没有机会戴走了。
他说,每天的第一历阳光是我爱你,第一滴拥抱大地的雨是我爱你,第一颗出现在夜幕的星是我爱你,每天碰到的第一个微笑是我爱你,甚至每天你碰到的第一个红灯,第一场堵车都是我爱你,所有最初的最初,都是我爱你啊。
我看到有很多网友的评论,印象最深的是小猪的,“终于明白小说里说的,一下子就梗住了,忘了什么是呼吸。”
我们在看这篇文的时候,都为于意须的深情屏住过呼吸,也都为他们的错过扼腕叹息。
白白最后的时候说,其实一开始的设计里,最开始和最终的主角都只是小冕。
可是对于我们来说,于意须出现的是那么及时,他也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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