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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熊先生 于 2012-6-15 13:45 编辑
连接请点击:《何以笙箫默》作者:顾漫
文案: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
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
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
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原创评论:
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很喜欢。不论是情节、文字还是人物性格,都对上了我的胃口。呵呵……喜欢何以琛,是喜欢他的执着。七年的时间,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在他看来,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在以玫的回忆中,以琛对赵默笙的离开的反应是平静的。那时候的她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以琛的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对默笙的离开,以琛不是没有受伤,以玫说有些人的伤口是要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就像何以琛。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在以琛的意识里“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在七年里,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与默笙有关。他皮夹里装着默笙的照片,背面写着“ my sunshine ”默笙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在杂志上露面,是想让自己站在显眼的地方,默笙回来会轻易找到他;就连吃饭时点的菜多是默笙最爱,但他却不喜欢吃的笋……
对与赵家上一辈的恩怨,以琛选择遗忘。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和默笙一起。
这样一个男人,真让人不得不心疼。
喜欢赵默笙,也是喜欢她的执着。自认定了何以琛之后,眼里、心里就只装的下他一个人。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全是以琛。她最经典的独白是:“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以琛,我很想你……”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以琛,你知道吗。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眼睛里积聚的水气终于装不住流下来。电话彼端没了声音……
顾漫写的很淡,淡淡的语气,给人一种娓娓道来的感觉,让人慢慢的随着这些淡淡的文字沉浸在这个故事中。没有太过起伏的情节,不会煽情地引诱你的眼泪,只会在你猝不及防之时让你感动到心底里去…… 本帖最后由 水墨& 于 2011-5-7 21:0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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