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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明月出天山》作者:俞洛阳(不吐不快~~我从未见过文采如此之好却让人这么憋屈的文,作者你真牛)

楼主: scb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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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同人] 【原创】《明月出天山》作者:俞洛阳(不吐不快~~我从未见过文采如此之好却让人这么憋屈的文,作者你真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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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22:01:48 |只看该作者
这个作者的文只看过 与梅同疏,然后就森森的 爱上这个作者了。 超,级,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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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9 16:30:01 |只看该作者
很明显从中间开始直到最后他喜欢的一直都是赵元采啊  只能说攻一实在是太卑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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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6 19:27:05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看这篇文时的经历,难受的要死。感觉喉咙里堵着一团棉花,不上不下的难受,太憋屈了,这辈子不想再看第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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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0:51:45 |只看该作者
看了一点,然后翻到后面,发现过程3p无误,结局虽然说是1V1,但是总归觉得莫名的遗憾,觉得萧谏和赵元采更合适,而且高淮心里有个人总显得不那么美好……有点强行HE,还不如3人相忘于江湖,也许BE反而更适合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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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22:48: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薇之春 于 2016-8-2 23:01 编辑

不是说书中小受的遭遇不值得同情,而是看完后,觉得对他同情不起来。


这位小公子,属于典型万人迷型的受,基本上身旁的人:从童年好友,到后来遇到的朋友,甚至是敌人,都对他宠爱有加。

可能正因为如此吧,所以感觉上,他对自己的感情就尤其看重,

而对别人给他的好,则比较淡漠(或者说,他觉得只有自己的爱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别人对他的爱,则不是。)



相对比来看,倒是小攻要比小受成熟得多。反而更像一个有担当的男人。


觉得很讽刺的是,小受跟那位因他亡国的末代君王之间的那场不惜殉身的倾国之恋;不能不说是轰轰烈烈已极了——

但是最后呢,一旦沦落,一旦分离,结果还是只能放手、成陌路了。


他们之间爱的够疯狂,但却并非是真正的爱情。因为都爱的太自私,都没有为对方设想,只想要占有。


反倒是正牌攻很成熟,懂得设身处地去理解去包容;也给小受自主选择的机会。

这部故事里,小受很自私。却总是一副“我很无辜”的样子。

那位炮灰攻也不成熟,一旦沦落了,就连当初那么不顾一切的爱人也不要了,只想到自己。也很自私。

PS。

对此,千万别说什么都是身不由己,当初不惜残害无辜的人也非要得到、非要在一起的两人,最后却都那么不约而同地放弃了对方……这还要再说什么吗。

不欣赏这类受,也不欣赏这类占有欲式的爱情。这部故事中,小受虽然又美又有能力,却并不真正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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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落落。  在2016-8-3 07:57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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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 22:53:59 |只看该作者
最开始看着这位作者的文是《与梅同疏》,也挺欣赏这位作者的文笔的。

不过对这部作品中的小受,却实在欣赏不起来。

感觉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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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0 11:44:22 |只看该作者
看完书评,真是何等的天雷~,文中感觉所有人都开了弱智光环。作者得是文笔好到什么程度,才会让楼主吐槽地如此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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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1 22:22:54 |只看该作者
这篇标题其实挺有意思,前传《传说中的妖孽》里小攻叫颜淮月,最后那篇的受死了。这篇《明月出天山》里攻已经恢复身份变成高淮,没有了月,而这篇恰好叫明月出天山。所以主线就是讲受的成长怎么成为天山月的了,因为体裁所以基本是通过感情纠葛……故事略过不提,吐槽下人物

攻的性格极度被动(就是性格上的受了……),恋爱水平比较低,还是个抖M,从头苦情到尾。前半段是因为对上一篇的受难以忘怀(前传也是篇不短的文了),后半段因为被表现太渣被受甩了……最后软磨硬泡捡漏式的跟受一起了(感情地位上其实像个炮灰)

受比较积极,恋爱事业两方面都比较主动,对攻失望(或说认清其性格)后果断放弃……无奈后面遇到的真爱攻二跟事业完全冲突,怒选事业最后感情上就跟苦逼攻将就了……

攻二出场比较晚,性格侵略级主动,实在比攻会撩太多,甚至融化了只想搞事业的受的心……可以说如果他先认识受的话攻毫无机会(感情地位上其实像是正攻),可惜他跟受恰好是标准的悲剧模板,所以最后顺理成章的没在一起,没死成算是作者的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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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1:41: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雪薇之春 于 2020-12-14 12:13 编辑

————2020年,再看这篇文评:若从纯粹商业角度客观审视的话:

港真,这篇文会让广大耽美读者给它判死刑永黑的“死亡点”——不是因为它【极端】【仇女】么。


不知这位作者性别为何;但初看本文时第一直觉是:这是【仇女直男癌0号gay】写出来的吧?


女人们在这篇文中也太惨了。被埋汰、被踩低都算是轻微了;作者是直接用残害无辜同妻的残酷方式:来烘托、歌颂(对,你没看错就是“歌颂”)男男“真爱”的“高贵”无比——


“女人就是活该给男同当献祭品的XX”——就是这篇文的爱情观内核。


例如:绿茶表受的初恋皇子攻直接表示他非常厌女。绿茶表受的婚内出轨小三暴君攻直接肢解了他无辜同妻。绿茶表受自己直接献身给杀了跟他患难与共的妻子的暴君攻并高唱你就是萧萧来世与君相约的真爱——女人们真是太惨了。

(其实绿茶表受的初恋皇子攻老公也惨:他头顶山大绿帽从这辈子戴到下辈子也没完没了;但他这种跟那些惨死同妻比起来…可忽略不计。)


写出如此明目张胆地公然极端仇女的男同仇女“爱”作品,还敢理直气壮地公然发表在以广大女性读者为消费主体的耽美市场上——从商业角度来看:不知这位作者是怎么想的。


在女性向市场上公然打女人:居然还敢妄想有女读者会给ta买单——请问:您真把耽美女读者群体都当成啥了吗?



——真:迷之操作。迷之自恋。也是很迷。





PS。

从商业角度再赘言一句:

不管写什么类型的商业文,作者都必须严守一个“死亡点”绝不能去踩:就是千万别得罪给你这篇文花钱的客户。

耽美是公认的女性向故事。白话说:会给耽美文掏钱订阅的付费读者群体91%以上都是女人。
更直白地说:要想让这91%以上份额的女消费者给你花钱,你就得小心伺候好这些女金主。

非要反其道打女人仇女让自己爽……可以:但是也请作者做好被女金主们给你作品乃至你这位作者本身——全判死刑永黑的准备。


在消费市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不尊重消费者,消费者就判你死刑——让你再赚不到一分钱,就此丧失过去、现在、未来的全部商业价值;被市场抛弃。

就是这么回事。


请记住:千万别得罪你的客户。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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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21:36:5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llt91145 发表于 2012-5-14 19:43
看完书评之后,只能感叹这是何等渣贱何等的神经病啊,为了一个人放弃国家和人民什么的是天雷(对我而言受算 ...

他不是为了受放弃国家,他本来就没把国家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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