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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之城200
帝攻之一《王的床上臣》
作者:泠豹芝
出版社:新月
出版日期:2013年一月08日周二
文案:
【逗趣穿越.腹黑攻VS.无赖受】
况正义你乱编八卦坏人名声一定会有报应──
哼哼,如果所谓的报应是让他跌进鬼屋古井,
穿越到陌生世界的沙漠里差点被烤成乾,
这实在是小看他了,所谓八卦人人爱听,
他这小狗仔在茶馆编点抹黑皇上的故事来讲,
照样混得风生水起,赚个荷包满满,
瞧,这不是有人捧着大把金银请他回家说故事?
这位俊秀不凡的公子要听男男SM版的?这还不简单……
可谁知,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说要听故事的公子居然就是皇上……
试阅:
第一章
正啃着便当的排骨,况正义那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让人为之侧目,油腻腻的嘴也不擦,看着照片鬼吼鬼叫,别说是品味,就连气质也属最下等的那种,若他有女朋友,对方看到他这副鬼样,爱意肯定会一瞬间像热腾腾的木炭被冰水一浇—咻的一声,熄灭了。
做父母的总是望子成龙,在儿子刚出生时,况父况母对他怀抱着无数的期望,希望他正气凛然、义薄云天,所以取了正义为名,但人世间的事—
套句古人说的感叹之辞:不如意十之八九。
要男的,总生个女的,就算生个带把的,可能是个挥霍家产,要把老爸老妈给气死的不孝子,让痛苦不堪的父母,恨不得没生这个儿子。
所以说世间事没有十全十美的,生个男孩已经不错,还奢望他在这种功利主义挂帅、一切向钱看齐的社会里坚持正义?
说难听点,做老爸的真的很可恶耶,叫他坚持正义,是要他别混了,去庙口旁讨饭吃吗?
虾咪?正义是传统美德,一个男子汉就是要有正义感,要品行端正,要知廉耻,还要……
够了、够了!正义若能当饭吃,那就听你的。
咦!沉默了,哈哈哈,原来你也知道正义真的不能当饭吃啊。
况正义,一点正义感都没有,从小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料,哪边有便宜,他就站哪边,堪称是有奶便是娘的忠实实践者。
国中时,有两个学长打起来,他就像在看戏般的蹲在角落舔着冰棒,那两人打到精采处,有人挂了彩,要他撂人来助阵。
「唉,学长,」他挺起胸膛,一副愿为人家两肋插刀的豪气干云样,只是接着就开始咳声叹气,「对不起,学长,有点小问题,真的只是个小问题而已。
「要找兄弟没问题,毕竟大家都是挺学长的嘛,但是,」他又再叹了口气,「打架需要力气,大家没钱吃点心、喝饮料,怎么会有力气?」
这变相的勒索让学长的脸都铁青,不过被打得很痛,而且对方已经在Call伙伴过来,他若没人助阵,说不定等下死得更惨。
他翻出口袋里所有的钱,况正义眼睛看天,根本不看那少得可怜的钱,充满呈现「眼高于顶」这句成语的精髓,「学长,我一个月的饮料钱都比这些多啊!」面上是一派愁眉苦脸,实际上是狠敲竹杠。
这该下地狱的勒索狂!那学长只差没签了自己的卖身契,不过倒是签了很多借据,说要帮况正义打工还钱,由有此可见况正义的品格大有问题。
日复一日,况正义渐渐长大,个性虽然没变,但还是一样机车得要命,当他的敌人很痛苦,当他的朋友,也随时有被勒索的可能,幸好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况正义这种小人个性,还是有个行业特别的适合他。
什么?黑道?
啧,况正义虽然没有高尚的品格,但也知道沾上毒品一辈子都完了,更何况混黑道还要负责勒索讨债,为争地盘,免不了还要打打杀杀,听完你的猜测,况正义一定会丢给你一记白眼,告诉你他像是个不爱惜生命的人吗?
况正义的人生信条如下:人什么都可以不要,面子、自尊都是假的,就是钱不能不要,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命不能不要。
命都没了,怎么花钱?这句话有没有道理?那就知道他不会去混黑道了。
不混黑道,以他这种机车个性,能做什么?
这世界上有种行业,以抓他人把柄维生,而且事情越肮脏、当事者越龌龊、内幕越可怕,他们干起来就越起劲,像政要贪污弊案、枪杀立委事件报导等等。
这种人叫做记者,不为权贵工作、不抹杀自己的信仰,他们的唯一目标,就是追求真相,他们勇于揭发事实、告知社会大众事实的内幕,而不被那些伪善的政客跟假象蒙蔽,可说是一群值得尊重的人。
不过大家别高估了况正义,这种为社会的正义、美善的价值、历史的定位所从事的职业,铁定跟他无关,请大家别想太多。
那况正义做的是什么?
譬如说某已婚富商有十个红粉知己,他就会挑出几个很有可看性的,跟拍、撰稿,拍到富商跟红粉知己站在餐厅门口,这哪能算新闻,根本就是个屁,不,是连屁都算不上。
总之,这富商铁定会说两人只是朋友,跟朋友去餐厅吃饭不犯法?几句话堵得人哑口无言,很快就打发过去,甚至还可能扬言提告媒体造谣毁谤,抹黑他的名誉。
这种没损到人却不利己的事蠢到极点的人才干。
所以要拍就要拍摩铁门口,最好镜头对准房间窗户,有幸窗帘没拉上,让他拍到香辣刺激的肉搏战,那他就赚死了。
了解了吧,他的职业是八卦记者,而且是越八卦越好,若是没有八卦,也要凭着自己丰富的想像力,制造点八卦出来。
做八卦记者这行靠的不只是努力,还要点天分,这个天分就是所谓的想像力。
要看到钞票,就想到贿赂;看到选举,就要想到走路工;看到美女,就要想到淫照;看到天王,就要想到桃色陷阱。
要有这种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才能成为一流的八卦记者,而况正义,他简直是为做这一行而出生的,所以也很快就在这一行中窜红,从以下事件,就可以看出况正义无与伦比的实力—
据传某偶像与某玉女歌星互有心结,双方王不见王,就算见了,也头撇向一边去,态度明显,两人之间比酬劳、比谁的代言多。
反正胡扯一通,越八卦越好,但属下苦着脸说事实上两人没心结,跟朋友一样有说有笑,根本拍不到她们交恶的照片。
况正义拿着两个美女对着镜头甜笑,还搭着对方肩膀的照片,手指不只颤抖,还差点抽筋起来,教他这种八卦记者看这种真善美照片,说实在的,没瞎,也要长针眼了。
这种美好和平的照片有什么屁用,女性杂志拍得比他们还好呢!
他大骂没八卦素养的下属。
「没心结?哪个读者要看两大美女和和气气,而且还像姊妹淘一样要好?你要拍这种照片,就去慈善团体办的杂志社,看要把这个世界拍得多美好,就可以拍得多美好,我们的读者要的是腥羶,你懂吗?吃羊肉就要有那个味,看八卦杂志,就要有那种Fu。」
咦,他低头,再看一眼照片,两大美女甜笑着,亲密的搭着对方的肩膀,八卦的因子让他头上就像安了雷达般,变脸也像翻书一样的快,刚才还把下属骂得狗血淋头,这会则是笑得像尊满足的弥勒佛。
「这张拍得好,拍得真好,太棒了,快拿去做新闻。」
下属傻了。不是说两人和和气气的画面没新闻价值吗?那这种照片能干么?「呃,正义哥,写她们一起拍新戏吗?」
他瞪去一眼。这小蔡真是不机灵,亏他都进公司三个月了,结果还这么菜,他到底还想不想混。
「她们那新戏难看得要命,我看收视率不会超过二,写那种无聊的事干么,写百合啦,百合!」
「百合?」小蔡又傻眼了。百合不是一种花吗?
况正义真想一掌巴过去。这么没天分的人,谁教他来当八卦记者的,这是在折磨这小子,还是折磨他况正义?这三个月来他教得嘴酸,也没见这小子有点长进。
比着照片,他指点道:「写她们两个有暧昧,是闺中密友,写得隐晦些,标题别下女女恋,以免被告,懂了吧,我们要含血喷人,但又要保护自己。」
小蔡眼睛都直了。一团和气的照片也能写成那样,该说正义哥太有想像力,还是良心都被狗啃了。
依他的判断,应该是后者,而且还啃得渣都不剩。
但况正义没理会小蔡,再看下一篇交上的报导,这一看让他怒发冲冠,拍桌骂得更大声。
「靠,小李,你进这行几年了,拍这什么鬼,能用吗?就是要拍王大富与名模朱星星开房间,你拍的这照片乌漆抹黑的,男得像扭曲的变形虫,女的像鬼片里的黑影,谁看得出是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很小心,很难拍啊……」小李苦着一张脸驳解
他已经跟拍十天了,胡子没刮、觉也没睡好,每天在自己的小车上,就是为了偷拍首富之子跟名模乱搞的照片,看他那狼狈样,况正义也不好说得难听。
「继续跟拍,这个,」他比着那照片,物尽其用,「拿去做鬼屋特集,七月快到了,读者喜欢这种题材,教人做点手脚,背景用个鬼屋,还要特别用红笔把那团黑影圈出来,有的读者太笨,没圈出来,他看不出灵异现象在哪里。」
忙了一整天,他眼睛都酸死了,他请了下属喝酒,因为这次大伙准时交稿,他太开心,所以多喝了几杯,回去时那个做鬼屋特集的,提到鬼屋里有口八卦形的怪井,听说死了很多人,许多人掉下去后,连尸体都找不到。
他醉得很厉害,听了这个话题,竟失了以往绝不碰鬼屋的谨慎,立刻让人开车到那鬼屋,他还下车,去摸那口怪井,井旁一块大石绊着他的脚,他一头栽了进去。
井里没水,乾干的,摔得他头肿了一个包,他实在醉得厉害,爬不起来,就晕晕沉沉的睡着了。
翌日,阳光洒在他身上,刺眼得让他眨了好几下睛,他抬起头,对上那烈得要命的太阳靠,他是要去看眼科了吗?怎么太阳有两颗,而且像是便利商店茶叶蛋那种颜色,不过看起来没茶叶蛋好吃。
他摇摇头。自己没在水井里,大概是被人抬出来了。
他扯开喉咙叫道:「小蔡、小李、Bobo—。」
没有任何人回应,他只听到风吹过耳边的声音,又乾又刮,刺得人耳朵发疼,他揉了揉眼睛,仔细的看一下,差点惨叫出声。
不、不会吧,这里是沙漠?但是台湾哪里来的沙漠?
「哇,别玩了,该不是学日本的整人节目吧,在台湾搞沙漠太假,而且成本也太高了,把人丢河边不是比较省钱吗?」
「哦哦哦—站起来后,他发出连声惊叹。这节目不但高成本,还弄得很真。他身上的裤子不知道被什么勾破了,大腿都露出一截,是说这腿可真白,这要是女人的腿,配上黑漆漆的秘密花园,一定会让自己很有冲动。
他哈哈大笑起来,觉得自己真是色心不改,就算在这种整人节目里,还可以自娱娱人。谁让自己老在办公室里搞八卦,很少出去晒太阳,才会皮肤白成这样。
「哈哈哈—呃……」
等一下,这是自己的大腿吧,他摸了一把。很有实感,软绵绵的,而且这沙漠刮的风也痛又扎人,感觉完全不像假的。
好热呀他再度抬起头来,看着天空,忽然发现太阳真的有两颗,只是比较小一点而已。
妈呀,我是工作太累,神智不清吗?怎么会看到两颗太阳?
他嘴因为渴而有点乾,伸出舌头舔一下,他的唇乾裂得厉害,唾液根本不够濡湿,而且举目望去全是沙丘,再怎么不惜成本,也不可能把台湾弄得遍地都是沙丘。
哈!他想到了,一定前面是沙子堆成的,后面的全是布景,这种雕虫小技骗不倒他的。他跑了将近一百公尺,没碰到布景,再跑两百公尺,还是没碰到布景,等跑了八百公尺,他心脏怦怦作响,汗水直流,脚软得扑倒在沙上,那热沙让他鼻孔里烫得发痒。
「小蔡,要是让我知道是你搞的鬼,我就操你全家!」
没有布景,他吼叫的声音在四周回荡,伴随着呼啸的风声,阳光更强烈的照在他的眼皮上,两颗太阳依然高挂在天上,他终于了解了一件事实,为什么那怪井许多人掉下去,却找不到尸体。
靠,人都穿越到别的时代,哪还有尸体?
他—他像连续剧的主角一样穿越了,但人家穿到明朝做王爷,穿到宋朝做皇帝,穿到清朝搞个九龙夺嫡,过着左拥右抱、后宫佳丽没有三千也有十几个的爽日子。
环肥燕瘦任君选择,有奶大的,有腰细的,有柔情款款的,也有刁钻淘气的,他穿到沙漠干什么?在大太阳底下挖仙人掌吗?
女人呢?
不是应该有个漂亮女人救了他吗?这才是穿越的王道啊,难不成他一穿越就要死在这里?
不公平,这实在太不公平,哪个穿越像他这么惨的?一般不是在什么王府里当庶子,要不就落在京城哪个茅草屋里当个可怜的私生子,然后反攻无能、奸诈又没种的嫡子,最后干掉嫡子,当上万人称颂的王爷,再搞大一点,就干掉皇帝,自己当皇帝。
低头再看一次,他的大腿很白,是很少见阳光的那种惨白,但现在已经被太阳晒得有点红,他昏在这种太阳底下恐怕有点时间了,才会把自己晒成这样。
远方一阵叮叮咚咚声,很清脆,不是很响,但在风的携带下,钻进况正义的耳朵里,他就像在沙漠里看见绿洲般的朝那声音狂奔。
沙漠有多可怕,一个人能够在这里曝晒多久,他不太知道,只知道若再没有遇见人,他铁定完蛋。
他嘴巴忍不住裂开一条缝,妄自想入非非。
哈,穿越的王道来了,肯定是个凶悍的漂亮女人,等他向她胡说八道一番,她晚上就会跟他挤帐篷,羞答答却又欲拒还迎的扭着她的小蛮腰。
想到兴奋处,他忍不住的笑出声。
可惜穿越的王道没发生在他身上,一群又臭又脏的男人骑着骆驼。
他身上穿的是现代的上班服,衬衫加上长裤,只不过长裤被勾破几个洞,那些旅人起初先见了奇装异服的他有点吓一跳,随即有人喃喃道:「说不定是别的国家来的。」
旅人说他们要去东国,离这里大约三十几里路,况正义求他们带他走,这些人面有难色。
话说,况正义恶劣到良心被狗啃了,一张嘴天花乱坠,又擅长勒索,但是为什么学长、同学受尽他的刁难,却报复得很少,原因就出在老天赐给他一张可爱、稚气的脸。
笑起来像有小花洒下来,若是哭起来,就会让人心揪成一团,忍不住的觉得自己是个坏人,而这张脸,让二十八岁的他跑去大学,冒充大学生也绝不会教人怀疑,更何况演一场假装自己涉世未深,惨遭欺负的小戏码。
他手里抓了点沙,用力的揉揉自己眼睛,眼泪马上痛得冒出来。既然来了这时代,他是不会坐以待毙,在这里挖仙人掌的。
他大哭道:「从小我就是我爹的心头肉,我爹死了以后,妒恨我的继弟谋夺家产,还叫坏人把我绑到沙漠要让我自生自灭,我奋力挣扎才逃了出来,若连大叔们都不带我走,我只剩死路一条。」
一张嘴说得天花乱坠,再加上涕泗纵横的小脸、入木三分的演技,让这些起码年纪有四十岁的大汉,个个红了眼眶,他们商讨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听小兄弟遭遇也可怜,那就上来吧,不过食物不太够,地方也不太够,你委屈点。」
「不委屈,谢谢大叔们。」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况正义还加上几句,「大叔是我见过最好的人。」
哄得这些大汉笑得嘴巴都快歪了,把他拉了起来,却叫他去后头跟一群羊挤在一起,因为人家早说了,没座位、没食物,要他忍着点。
×的,真是有够倒霉,穿越的书莫非都是骗人的,怎么故事主角怎么穿怎么爽,他却穿成这副德行,竟跟一群羊挤在一块,还得小小移动身体,以免衣服沾到羊粪,这也太窝囊了吧。
最重要的是,美女呢?到底在哪里?这才是每个男人穿越的美梦呀。
这队商旅渐渐往东,接连几餐只给他一块硬得要命的乾粮,况正义觉得那根本不是吃的,而是拿来当凶器砸人的。
这辈子除了他家巷口那家面店卖的鬼东西可以跟它比拟外,他没有吃过比它难吃的食物。
但没吃东西会饿啊,所以他只好咬牙咽下乾粮,所幸大叔说再过五日,就会到东国,到时他就能吃点好东西。
在这些时日里他可没有闲着,为了求生存,他尽可能的旁敲侧击,想多知道这个世界的事。
原来,这个世界分成五个国家,按地理位置是东西南北中,算是简单明了,国名字也称东西南北中,但中元皇朝是主国,其余全都是他的附属国,是由中元皇朝分封出来的,据传中元皇朝的君主是有神力的,所以一般人都称中元皇朝为神朝。
只不过神朝最近在内乱,别说是去那经商,他们连皇帝是谁都搞不清楚,因为每个人都站出来说自己是皇帝,是驾崩前皇的私生子,真够让人眼花撩乱的,于是就私生子甲打私生子乙,再联合私生子丙打私生子丁,搞成这样,这个皇朝还有前途吗?
西矿国也不大太平,很多人传言西国的君主是假的,镇守边疆的大将军因为怀疑君主是假,竟擅离岗位,有个说法是他跑去做调查,但事实如何谁知道,而且西国君主很爱选妃,选进宫,没三日就成尸体被抬出来,这种国家能待吗?大家还是趁早逃吧。
至于南水国,盗匪领军各立山头,更是一片混乱,据说大家都在找南水国的大神官,只要大神官一指定,那人就是南水国的君主,但大神官在哪里?
嗤,说是两百年前,封了南海的一条龙,把自己命也赔进去,不晓得已经埋在哪里,叫死人说你是君主,不就要在黄泉底下找吗?
北寒国君王新上任就在铲除异己,用尽歹计想对掌虎符的王叔赶尽杀绝,那王叔逃了,所以北寒国正鸡飞狗跳、草木皆兵,城门都是关着,要进出城门,非得搜到脱裤子,官兵才放行,自然也难经商。
五国中唯一没乱的就是东沙国,也是东帝治国有方,一些有远见的商旅全都越过沙漠来这富庶之地经商。
这些事听得况正义头昏脑胀,但他也自我安慰穿过来的地方离东沙国很近,算是幸运了,要不然落在战乱的国家,说不定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进了东沙国的城门,跟大汉们说了再见,况正义决定再相信一次穿越的王道,那就是穿越的帅哥美女们,只要随便在街上乱逛,一定会遇见超级有权势的人把其网罗,从此过着Happy的美美生活。
所以他口袋里虽然没有这个时代的钱,但他相信,没钱不是问题,衣服脏了点也没关系,只要仰着头在京城最热闹的地方走一遭,就会遇见为你倾心的超级大美女。
因此一进城,他就在最热闹的街走了一遍,呃—没发生什么事。
嗯,应该是走太快了。于是他放慢脚步,再走一遍,还是没发生什么事,顶多是走太慢,后面的大婶狠推了他一把,骂道:「走那么慢,碍事,滚开。」
他想相信穿越是美好的,但等他从早上走到晚上,脚底都冒出水泡,累得要命、渴得要死,再加上肚子饿得咕噜叫,却根本就没人理他时,他终于忍不住的破口大骂。
「那些写穿越文的混蛋,全部都是骗人的,要是让我回去现代,我绝对要纵火烧死你们这些乱写的骗子」
肚子发出一声鸣叫,他饿得头晕眼花,因为怒吼,血糖变得更低,一下子就坐倒在地。
原来穿越是这么悲惨的事,记得以前八卦新闻做得太过分时,就有人诅咒他会有报应的,他回得很大声,「哼,我不知道报应这两个字怎么写。」
靠,莫非现在报应真的来了,穿越就是他的报应吗?况正义欲哭无泪。
第二章
路是人走出来的,而况正义向来被称为打不死的蟑螂,他虽然气愤那些写穿越文的混蛋都在骗钱,但他强韧的生命力,在这个世界再次的得到印证。
那日他饿得坐倒在地,前方有两个中年男子口沫横飞的交谈起来,就他的认知,男人之间聊的不是钱,就是女人,要不然就是政冶,果然这两人聊的也相差不远。
但一个口才不好,讲得支支吾吾,另一个把西矿国国主召了民女进宫,人却惨死的事三言两语就说完,明明是件大新闻,让他来做这个专栏,不知道能炒作多久,这些人真是浪费八卦的题材,听得他捶心肝
要是由他来操作的话,保证把话题炒得火热,让新闻台两周内一直追踪报导。
灵光一闪,一个点子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既然他嫌人家说得烂,那他就自己说啊,肯定把这八卦弄得世间皆知,当事者还要送礼包红包,求他别说得太过头。
嘴边露出似有似无的奸笑,他终于知道自己可以靠什么吃饭,而且绝对饿不死。
八卦之心人皆有之,小道消息更是人人爱听,人的劣根性,到什么时代都是一样的,他的狗仔之魂瞬间燃烧。
他双眼大亮,一扫阴霾。
嘿,果然人世间根本没有因果报应,因为他就算到了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代,照样可以混得风生水起。
「哈哈哈,诅咒我得报应的人,总是会失望的。」他得意的仰天大笑。
「公子,就是这里。」
一名俊俏无比的年轻人比着前方,他身着锦衣,头系玉冠,面如敷粉,腰际挂着佩剑,尽显龙虎之姿,若有妙龄少女在此,还不芳心暗许。
侍从已经如此不凡,他口里的公子又是何等人物?
只见侍从揭开帘子,进来的公子嘴角挂着诱人的甜蜜笑容,两颗眼睛灿亮得像寂静夜空里最亮的星辰,一头乌黑发丝只用条黄色丝带松软的绑住,如此简单,却更烘托出他那非凡的贵气。
不过这里挤得人山人海,桌上杯盘狼藉的,花生壳、瓜子壳掉满地上不管店小二怎么扫,也没扫个干净,所以根本就没人注意到刚进来,风采翩翩的两人。
而且拿他们跟这里有位子坐的大爷比贵气?
嗟!京城里有钱的大爷是捧着大把金银珠宝,只为进来讨个位子坐,说实话,这里的东西难吃到比猪食还糟糕,茶劣等到让人喝了一口就会吐出来,椅子硬得坐了一个时辰,保证从脚趾麻到大腿。
这么糟的地方,大爷们却都捧着大把银票排队等开门,台上的人还没出现,位子就全坐满了,这里有多受欢迎,用膝盖想都知道。
那一定有人要问,这家店卖的到底是什么?
卖的就是台上的人呀。
卖人?
原来是开妓院的。
不、不,绝不是开妓院,妓院有什么好玩的,喝喝酒、亲亲小嘴,带到后头的房间,再怎么舒爽也一时半刻而已,哪有这台上卖的人让人回味无穷。
越讲越令人好奇,台上的人究竟卖的是什么?而且到底是什么人在卖?
卖的人年约二十来岁,要说姿色,确实也看起来白白净净、舒舒服服,但若跟京城一流的小倌比起来,还是少了娇媚,不过他卖的不是别的,就是他那一张嘴。
只要他开口,全场肃静,众人皆如痴如醉,就像被法术给定身子,动也不想动。
啧,牛皮吹得这么大,讲得天花乱坠,原来是个唱小曲的,声音铁定像黄莺出谷,让人陶醉流连吧。
这又猜错了,台上的人声音确实不难听,但若说他的声音如黄莺出谷,那也太污辱黄莺了,他是—呀,他出来了。
侍从龙若眼睛瞪得像铜铃般大,似乎想要找个位子给身后的公子坐,全天下的人在公子面前都只能俯首,怎能让一堆闲杂人等坐在这里,让公子委屈的站着,这些人简直是大不敬,个个都该砍头。
不,不只要砍头,还要五马分尸才行。
若不是公子微服出巡,岂容这些平民百姓造次。
他嘴唇一撇。公子就是心善仁慈,明明把这家店给扫了,把人拘回不就得了,公子偏偏说要亲耳听那人说事。
他一直苦劝公子,京城这些百姓个个粗鄙不堪,若是冒犯了公子,罪该万死,就算公子宽怀大度,他这御前带刀侍卫也看不下去,但公子只是含笑望着苦口婆心的他,劝到后来,他嘴酸了,公子脸上笑容依旧优雅,他—
唉,他认输了!
虽然认输,但他自告奋勇担任领路人,公子颔首答应,他才带他到这间破落的茶馆来。
他寻找着空位,无奈这里的人一坐上位子,屁股就像黏住一样,死也不肯离开那位子,尤其是坐越前面的越有这样的倾向。
「掌柜的,加椅。」
龙若低喊道,那一声像鞭子一样,划过闹烘烘的大堂,宛如利刃切过,令人感受到阵阵凉气。
龙若的武功确实不差,可惜在这里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因为在场的人个个精神抖擞的聊天,要不就猛嗑瓜子,搞得这里比菜市场还要菜市场,吵得人耳朵嗡嗡作响,只有他身边的人才听到他的话,不过也没人有空鸟他,大家都拚命的伸长脖子往前看,恨不得能再挤到前面一点。
再说那些坐在椅上的人,桌上摆的难吃食物,没人肯喂进自己的嘴里,若是第一次来的人嚼了一口,一律马上呸在碗里,死也不肯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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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鸡蛋863942110 在2015-7-24 20:29 送朵鲜花 并说:【小国】邪恶漫画、邪恶动态图,想要就来 http://www.59nh.com 尘芥夜 在2013-5-13 16:24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宅女小Q 在2013-2-5 11:46 送朵鲜花 并说: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送朵鲜花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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